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241 |
颗粒名称: | 广昌县 |
分类号: | F29 |
页数: | 1 |
页码: | 2473 |
摘要: | 1996年8月,县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定实施意见》和《广昌县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规定》,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7年4月起,全县根据广府发〔1997〕8号文件规定,开始全面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于当年停缴,2006年1月重新陆续启动续缴,乡镇中小学校从2007年1月起先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
关键词: | 抚州 住房公积金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