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240 |
颗粒名称: | 南丰县 |
分类号: | F29 |
页数: | 1 |
页码: | 2473 |
摘要: | 南丰县政府1997年2月20日印发《南丰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决定从1997年1月起在全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按单位和职工各5%比例执行。2000年4月28日,县政府批转下发《关于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督促单位建立公积金制度;2005乡镇和民营企业开始部分建制,2006年在全市第一个实现公积金制度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 |
关键词: | 抚州 住房公积金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