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236 |
颗粒名称: | 崇仁县 |
分类号: | F29 |
页数: | 1 |
页码: | 2473 |
摘要: | 1997年2月26日崇仁县政府印发《崇仁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崇仁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从1997年1月起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月工资基数的各5%。当年县财政安排配套资金20万元,此后除少数非财政预算单位外,大部分单位中断缴存。2006年1月,县财政重新启动预算配套,但缴存比例降至各3%,2007年1月恢复至5%。2008年1月起,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按各5%比例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 |
关键词: | 抚州 住房公积金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