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房出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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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215
颗粒名称: 推动公房出售
分类号: F29
页数: 1
页码: 2469
摘要: 1992年,全区大部分县(市)房改整体方案先后出台并实施运转,开始出售公房。各地按赣房改办〔1991〕20号文《关于加强出售公有住房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先后确定公有住房出售的原则、范围、对象、出售形式、付款方式、出售价格(包括不同年限的旧房折成比例,不同地段与不同装饰住房售价增减因素)等具体操作办法。
关键词: 抚州 经济管理

内容

1992年,全区大部分县(市)房改整体方案先后出台并实施运转,开始出售公房。各地按赣房改办〔1991〕20号文《关于加强出售公有住房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先后确定公有住房出售的原则、范围、对象、出售形式、付款方式、出售价格(包括不同年限的旧房折成比例,不同地段与不同装饰住房售价增减因素)等具体操作办法。是年7月1日召开地直单位房改动员大会,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到会并作讲话。随后,地委、行署几套班子领导在购房仪式上率先购房,推动全区各地的公房出售。到11月底,全区共出售公房17157套、建筑面积127.3万平方米,回收售房款7909万元,收缴租赁保证金229万元。1993年,执行赣房改办〔1993〕5号文件《关于调整1993年度公有住房售价的通知》,各县(市)对当年公房售价进行测算、评估并确定新的公房售价标准报请当地政府审查,尔后逐级上报审批。售房价在1992年基础上全部提高10%以上,优惠减少50%以上,及时取消一次性售房补贴。1994年,执行赣房改办〔1993〕9号文件《关于房改中出售公有住房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优惠价出售公房的方案停止执行,凡未办理产权证发放手续的,一律暂停办理,已出售公房的收入立即冻结,对公房出售进行全面检查清理。1994年全区各地停止公房出售并开展自查工作。在检查清理基础上,各县(市)均建立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的分户台账,并制定出相应管理措施,维护房改政策的严肃性,对巩固和发展公房出售成果起到积极作用。
   1995年至1997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省政府、地区行署相应的《实施办法》与《通知》,公房出售政策更加统一明晰,全区着力做好完善新老房改政策衔接工作。各县(市)执行按成本价出售公房的政策规定,积极推行新的售房政策,同时开展对已售公房进行产权比例核定,补交购房款,发放产权证书,建立完善购房、分期付款和抵押贷款办法与制度等项工作,全区出售公房管理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详情本章第五节另有记述)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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