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住房基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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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214
颗粒名称: 建立住房基金
分类号: F29
页数: 2
页码: 2468-2469
摘要: 1992年,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建设部联合颁发《关于住房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后,抚州地区财政部门会同房改及其主管部门逐一对各部门、各单位原有的住房资金进行核定,合理将原有住房投资和支出金额计入各级住房基金,并将其划为: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和个人住房基金等3级。
关键词: 抚州 住房基金

内容

1992年,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建设部联合颁发《关于住房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后,抚州地区财政部门会同房改及其主管部门逐一对各部门、各单位原有的住房资金进行核定,合理将原有住房投资和支出金额计入各级住房基金,并将其划为: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和个人住房基金等3级。
   城市住房基金包括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的住房基金(即房改前3年投入住房建设、维修等资金的平均值);上级拨款用于民房建设和修缮的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出售公房回收的资金中属城市住房的基金;各房改单位出租公房的租金收入的统筹部分;1992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止免征的所得税、调节税以及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房改后3年收缴的有关税费;当地房地产信贷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利润和房地产交易收入;城市住房基金的利息。其使用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全额预算)购建和维修住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困难职工租金的租、免、补;房地产开发及解危解困的建设及发放购、建房货款;经批准用于生产性短期融通;用于房改的其他支出。
   单位住房基金包括房改单位收到的职工购房款;房改单位公房出租的租金收入属单位住房基金部分;房改单位原用于职工住房建设、维修和房租补贴的资金;上级用于职工住房建设的资金;企业单位住房基金的存款利息。其使用范围包括建造、维修住房;发放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和公积金;职工购房差价补贴;售房交易手续费;用于房改的其他支出。
   个人住房基金包括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个人交缴的租赁储蓄金和租赁保证金。此基金主要用于职工个人购建住房和维修自有住房。
   1993年6月,地区房委会制定并下达《抚州地区住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全区建立住房基金工作的规范。1994年1月,地区行署下发《抚州地区住房基金筹集和房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截至2000年,全区筹集住房基金总金额约3亿元。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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