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214 |
颗粒名称: | 建立住房基金 |
分类号: | F29 |
页数: | 2 |
页码: | 2468-2469 |
摘要: | 1992年,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建设部联合颁发《关于住房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后,抚州地区财政部门会同房改及其主管部门逐一对各部门、各单位原有的住房资金进行核定,合理将原有住房投资和支出金额计入各级住房基金,并将其划为: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和个人住房基金等3级。 |
关键词: | 抚州 住房基金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