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租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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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207
颗粒名称: 三、租金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1
页码: 2466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各县(市)陆续新建住宅出租,初期租金结算无统一标准,多以房间数为计租单位。50年代各地逐步统一按面积以人民币结算房租。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域内各地城镇对住宅和非住宅租金先后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但计租标准长期处于福利型低租金状态。
关键词: 抚州 房地产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各县(市)陆续新建住宅出租,初期租金结算无统一标准,多以房间数为计租单位。50年代各地逐步统一按面积以人民币结算房租。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域内各地城镇对住宅和非住宅租金先后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但计租标准长期处于福利型低租金状态。在直管公房中,租不养房情况普遍存在。抚州市公房住宅最高月租0.22元/平方米,最低为0.12元/平方米;各县最高0.10元/平方米(南城、东乡),最低为0.013元/平方米(黎川)。随着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各地执行新房租标准。
   域内各县(市)房管部门对公房租金管理均制订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南丰县房管部门将收到的公房租金总额除照章缴纳12%的房产税以外,其余以70%用于房屋修缮,专户存取、专款专用;其余30%留作管理费用,如有结余,按比例提取事业发展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南城县直管公房租金管理收缴办法是:属于住宅租金,由住户按月直接到县房地产经营管理公司交费;属于非住宅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时间按月、按季或按年到南城县房地产经营公司交费。乐安县公房租金(包括直管公房与各单位自管公房租金)管理的办法是:各单位自管公房的租金,参照直管公房的租金标准由各单位自行收取,自行支配,直管公房租金由县房管部门按乐安县人民政府审定的标准价收取;所收租金,由县房管部门支配;房租收取后,先作预算外收入存入县财政局,使用时,再由县财政局拨付;租金的使用,主要用于房屋维修及管理人员工资等。其他县公房租金管理办法与管理情况,与前述几县类似。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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