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202 |
颗粒名称: | (一)房屋维修 |
分类号: | TU98 |
页数: | 1 |
页码: | 2464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初期,域内各县(市)城镇公房采取“以修为主”措施,对因自然、人为损坏的房屋大都通过住户申报,由房产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修理。对直管公房的维修费投入方式,各地均以地方财政拨款为主。60年代起,各县(市)先后建立专业性或由部门兼管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开始实行管修合一体制,执行“以租养房”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房屋维修。但三年困难时期,因各地财力不足,房屋疏于管理,直管公房完好率下降。 |
关键词: | 抚州 房屋维修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