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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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191
颗粒名称: 一、住宅建设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3
页码: 2460-2462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至70年代中期,域内城镇私人建房发展缓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房地产市场逐渐开放,允许和提倡在城镇规划指导下,经过审批自行建房,各地私房建设日趋活跃。抚州市1987年至1988年,私人建房125户,相当于50年代私人建房总面积的125.57倍、60年代的55.01倍、70年代的15.81倍。东乡县城1978年至1985年私房建设累计建筑面积为4.01万平方米,较1975年增长51%。黎川县城1980年至1985年,新建私房面积5.06万平方米,等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私房总面积的65%,占县城房屋建筑面积总量的22.41%。
关键词: 抚州 房地产

内容

(一)私人自建 新中国成立后至70年代中期,域内城镇私人建房发展缓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房地产市场逐渐开放,允许和提倡在城镇规划指导下,经过审批自行建房,各地私房建设日趋活跃。抚州市1987年至1988年,私人建房125户,相当于50年代私人建房总面积的125.57倍、60年代的55.01倍、70年代的15.81倍。东乡县城1978年至1985年私房建设累计建筑面积为4.01万平方米,较1975年增长51%。黎川县城1980年至1985年,新建私房面积5.06万平方米,等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私房总面积的65%,占县城房屋建筑面积总量的22.41%。乐安县城至1985年有私房建筑面积14.19万平方米,1986年至1990年新建10.67万平方米,5年建房占1985年前私房面积的75.19%。崇仁县城1980年至1990年建私房24.41万平方米,是1949年私房总面积8.5万平方米的2.87倍。
   进入90年代后,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改政策的实施及商品住宅的推行,私人住宅建设发展更加迅速。同时,从单纯追求面积、层数发展到和功能、质量、环境并重。1991年至1994年,抚州市私人建房共有253户,面积5.57万平方米。临川县私人建房共有177户,面积3.89万平方米。1995年至1997年,临川市私人建房共有272户、面积7.43万平方米。乐安县城在1991年至1997年的7年间,私人建房15.85万平方米。同期宜黄县私人建房5.88万平方米。1993年至1997年,南城县私人建房473户,面积9.82万平方米。截至2000年年底,全市城镇私房建筑面积总计947.12万平方米。
   (二)单位自建 新中国成立初期,域内城镇单位自建住房较少。“一五”时期各县(市)城镇厂矿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兴建一批职工宿舍。“二五”时期,城镇人均居住水平下降。60年代末,全区城镇单位建房总量为241.73万平方米。70年代至80年代,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发展住宅建设的政策,域内各县(市)城镇单位建房迅速进行。1989年全区城镇住宅竣工总建筑面积17.36万平方米,比1978年的14.16万平方米增长22.6%,更新改造住宅面积9.37万平方米,比1980年增长172.2%。1990年,域内全民所有制单位住宅建设投资额为934万元,比1978年的277.64万元增长236.4%;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建住宅投资额为236万元,比1980年的21万元增长1023.81%。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进行,1992年后单位自建房停止,实行集资建房。
   (三)集资合作建房 集资合作建房是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也是解决城镇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1992年始,全区各地深入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各级政府相继出台按集资合作建房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对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职工建房标准面积控制等作出有关政策性规定。1992年,抚州市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单位有185个,集资建房面积34.9万平方米。同期,临川县有52个单位参加集资建房,建房面积8万平方米。南城县有11个单位参加集资建房,面积1.59万平方米。随后,全区集资合作建房全面开展。
   1992年至1997年,各地大力组织实施集资与合作建房,突破长期形成的住房福利型、等级制供给旧观念,“多住房、住好房多拿钱”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同时,加快解危解困的步伐,缓解社会住房供需矛盾。2000年,全区竣工集资合作建房建筑面积总计74万平方米。是年底,全面停止集资建房。
   (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安居工程)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在深化房改进程中,结合解危解困、以建设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为主组织实施的重要举措。1993年各县(市)先后成立解危解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解危解困具体工作。同年10月地区下达各县(市)解危解困住宅小区建设计划,要求分年实施,分工完成。第一阶段截至1994年,全区建成和在建住宅小区20个,竣工面积12.69万平方米,占该阶段解危解困小区建设计划的125%。第二阶段截至1996年,建成和在建小区25个,竣工面积17万平方米,占该阶段解危解困小区建设计划的130%。1996年,地区行署下发抚行发[1996]31号文件,执行省政府决定,对20余项税、费的减免作出明确的政策界定,加速全区各地解危解困住宅小区建设的实施。
   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是党和政府为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加速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促进住房新体制建立而推行的房改示范工程,也是房地产业的中心任务。安居工程住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域内安居工程按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抚州地区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从1996年10月开始组织实施。地委、行署将此作为十件实事之一来抓,全区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集资合作建房及经济适用房63.7万平方米,重点解决城镇无房户、困难户,尤其是中小学教师的住房问题。为实现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地、县(市)成立以城建、房改为主体的安居工程办公室和“解危解困”办公室,切合实际制定“九五”期间的“解危解困”计划和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建设计划,出台土地、税费等多方面优惠政策。同时对各县(市)的住宅小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000年,全区竣工集资合作建房9250套,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690套,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人均新增住宅面积0.4平方米;住宅小区开工14个,各县(市)均开工建设试点小区,总占地面积53.9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9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8076.24万元,试点小区建设进展顺利,有的基本形成规模。同年,安居工程竣工面积31.59万平方米、3510套,解危解困5550户,面积40.4万平方米。
   2007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目标总任务为19.7万平方米,其中,各县(区)任务为11.7万平方米,市中心城区为8万平方米;全市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任务数为1642户,其中,各县(区)任务为1042户,市中心城区为600户。
   2008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为16.19万平方米,受益户数为2230户(其中市中心城区为6.68万平方米、869户),全市各县(区)计划总投资1.45亿元,完成投资7220万元。中心城区、上顿渡、资溪、南城、崇仁、东乡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销售工作,产生中签户1120户。全市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为1820户(其中市中心城区为1100户),全市开工廉租住房建设4.54万平方米(其中市中心城区约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800万元,完成投资2100万元;以“两房”建设为切入点,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争项目、争资金战略,是年市中心城区“两房”建设共向中央和省争取到资金3120多万元;此外,还获得省财政经济适用住房奖励资金74万元。
   2009年全市新建廉租住房项目20个,开工20个,实际开工套数为5595套,占计划的106.1%;开工面积为28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66亿元,完成投资2.2亿元,占总投资的82.7%。其中市中心城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4个,开工4个,实际开工套数为2072套,开工面积为10.6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1.24亿元,完成投资1亿元,占总投资的80%。全市大部分新建廉租住房2010年3月底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全市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2个,开工12个,实际开工套数为1962套,开工面积为14.2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1.42亿元,完成投资0.66亿元,占总投资的46.5%。其中市中心城区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个,开工2个,实际开工套数1018套,开工面积为7.11万平方米,总投资为8324万元,完成投资1926万元,占总投资的23.1%。全市发放租赁补贴16555户,完成任务的113.9%,发放金额约2403万元,其中市中心城区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为4780户,发放金额902万元。
   2010年全市新建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6990套,其中市本级3360套16.8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完成投资2.41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投资1.25亿元。
   2011年全市新建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为5390套,其中市本级1294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为814套,其中市本级382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为1270套,其中市本级700套。全市完成总投资3.8亿元,占总投资的78%。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总投资0.5亿元,占总投资的72%,廉租住房完成总投资2.3亿元,占总投资的75%,公共租赁住房完成总投资0.9亿元,占总投资的80%。全市发放租赁补贴24296户,其中市本级发放4751户;市本级举办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仪式,1417户低保家庭摇中廉租住房。
   同年,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5682户40.29万平方米,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4656户40.5万平方米,其中,货币补偿2168户,实物安置2488户。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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