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房屋建设与维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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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19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房屋建设与维护
分类号: F293
页数: 6
页码: 2460-2465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至70年代中期,域内城镇私人建房发展缓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房地产市场逐渐开放,允许和提倡在城镇规划指导下,经过审批自行建房,各地私房建设日趋活跃。抚州市1987年至1988年,私人建房125户,相当于50年代私人建房总面积的125.57倍、60年代的55.01倍、70年代的15.81倍。
关键词: 抚州 房地产

内容

一、住宅建设 (一)私人自建 新中国成立后至70年代中期,域内城镇私人建房发展缓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房地产市场逐渐开放,允许和提倡在城镇规划指导下,经过审批自行建房,各地私房建设日趋活跃。抚州市1987年至1988年,私人建房125户,相当于50年代私人建房总面积的125.57倍、60年代的55.01倍、70年代的15.81倍。东乡县城1978年至1985年私房建设累计建筑面积为4.01万平方米,较1975年增长51%。黎川县城1980年至1985年,新建私房面积5.06万平方米,等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私房总面积的65%,占县城房屋建筑面积总量的22.41%。乐安县城至1985年有私房建筑面积14.19万平方米,1986年至1990年新建10.67万平方米,5年建房占1985年前私房面积的75.19%。崇仁县城1980年至1990年建私房24.41万平方米,是1949年私房总面积8.5万平方米的2.87倍。
   进入90年代后,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改政策的实施及商品住宅的推行,私人住宅建设发展更加迅速。同时,从单纯追求面积、层数发展到和功能、质量、环境并重。1991年至1994年,抚州市私人建房共有253户,面积5.57万平方米。临川县私人建房共有177户,面积3.89万平方米。1995年至1997年,临川市私人建房共有272户、面积7.43万平方米。乐安县城在1991年至1997年的7年间,私人建房15.85万平方米。同期宜黄县私人建房5.88万平方米。1993年至1997年,南城县私人建房473户,面积9.82万平方米。截至2000年年底,全市城镇私房建筑面积总计947.12万平方米。
   (二)单位自建 新中国成立初期,域内城镇单位自建住房较少。“一五”时期各县(市)城镇厂矿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兴建一批职工宿舍。“二五”时期,城镇人均居住水平下降。60年代末,全区城镇单位建房总量为241.73万平方米。70年代至80年代,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发展住宅建设的政策,域内各县(市)城镇单位建房迅速进行。1989年全区城镇住宅竣工总建筑面积17.36万平方米,比1978年的14.16万平方米增长22.6%,更新改造住宅面积9.37万平方米,比1980年增长172.2%。1990年,域内全民所有制单位住宅建设投资额为934万元,比1978年的277.64万元增长236.4%;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建住宅投资额为236万元,比1980年的21万元增长1023.81%。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进行,1992年后单位自建房停止,实行集资建房。
   (三)集资合作建房 集资合作建房是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也是解决城镇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1992年始,全区各地深入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各级政府相继出台按集资合作建房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对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职工建房标准面积控制等作出有关政策性规定。1992年,抚州市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单位有185个,集资建房面积34.9万平方米。同期,临川县有52个单位参加集资建房,建房面积8万平方米。南城县有11个单位参加集资建房,面积1.59万平方米。随后,全区集资合作建房全面开展。
   1992年至1997年,各地大力组织实施集资与合作建房,突破长期形成的住房福利型、等级制供给旧观念,“多住房、住好房多拿钱”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同时,加快解危解困的步伐,缓解社会住房供需矛盾。2000年,全区竣工集资合作建房建筑面积总计74万平方米。是年底,全面停止集资建房。
   (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安居工程)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在深化房改进程中,结合解危解困、以建设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为主组织实施的重要举措。1993年各县(市)先后成立解危解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解危解困具体工作。同年10月地区下达各县(市)解危解困住宅小区建设计划,要求分年实施,分工完成。第一阶段截至1994年,全区建成和在建住宅小区20个,竣工面积12.69万平方米,占该阶段解危解困小区建设计划的125%。第二阶段截至1996年,建成和在建小区25个,竣工面积17万平方米,占该阶段解危解困小区建设计划的130%。1996年,地区行署下发抚行发[1996]31号文件,执行省政府决定,对20余项税、费的减免作出明确的政策界定,加速全区各地解危解困住宅小区建设的实施。
   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是党和政府为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加速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促进住房新体制建立而推行的房改示范工程,也是房地产业的中心任务。安居工程住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域内安居工程按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抚州地区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从1996年10月开始组织实施。地委、行署将此作为十件实事之一来抓,全区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集资合作建房及经济适用房63.7万平方米,重点解决城镇无房户、困难户,尤其是中小学教师的住房问题。为实现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地、县(市)成立以城建、房改为主体的安居工程办公室和“解危解困”办公室,切合实际制定“九五”期间的“解危解困”计划和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建设计划,出台土地、税费等多方面优惠政策。同时对各县(市)的住宅小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000年,全区竣工集资合作建房9250套,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690套,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人均新增住宅面积0.4平方米;住宅小区开工14个,各县(市)均开工建设试点小区,总占地面积53.9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9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8076.24万元,试点小区建设进展顺利,有的基本形成规模。同年,安居工程竣工面积31.59万平方米、3510套,解危解困5550户,面积40.4万平方米。
   2007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目标总任务为19.7万平方米,其中,各县(区)任务为11.7万平方米,市中心城区为8万平方米;全市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任务数为1642户,其中,各县(区)任务为1042户,市中心城区为600户。
   2008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为16.19万平方米,受益户数为2230户(其中市中心城区为6.68万平方米、869户),全市各县(区)计划总投资1.45亿元,完成投资7220万元。中心城区、上顿渡、资溪、南城、崇仁、东乡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销售工作,产生中签户1120户。全市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为1820户(其中市中心城区为1100户),全市开工廉租住房建设4.54万平方米(其中市中心城区约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800万元,完成投资2100万元;以“两房”建设为切入点,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争项目、争资金战略,是年市中心城区“两房”建设共向中央和省争取到资金3120多万元;此外,还获得省财政经济适用住房奖励资金74万元。
   2009年全市新建廉租住房项目20个,开工20个,实际开工套数为5595套,占计划的106.1%;开工面积为28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66亿元,完成投资2.2亿元,占总投资的82.7%。其中市中心城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4个,开工4个,实际开工套数为2072套,开工面积为10.6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1.24亿元,完成投资1亿元,占总投资的80%。全市大部分新建廉租住房2010年3月底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全市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2个,开工12个,实际开工套数为1962套,开工面积为14.2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1.42亿元,完成投资0.66亿元,占总投资的46.5%。其中市中心城区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个,开工2个,实际开工套数1018套,开工面积为7.11万平方米,总投资为8324万元,完成投资1926万元,占总投资的23.1%。全市发放租赁补贴16555户,完成任务的113.9%,发放金额约2403万元,其中市中心城区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为4780户,发放金额902万元。
   2010年全市新建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6990套,其中市本级3360套16.8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完成投资2.41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投资1.25亿元。
   2011年全市新建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为5390套,其中市本级1294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为814套,其中市本级382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为1270套,其中市本级700套。全市完成总投资3.8亿元,占总投资的78%。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总投资0.5亿元,占总投资的72%,廉租住房完成总投资2.3亿元,占总投资的75%,公共租赁住房完成总投资0.9亿元,占总投资的80%。全市发放租赁补贴24296户,其中市本级发放4751户;市本级举办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仪式,1417户低保家庭摇中廉租住房。
   同年,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5682户40.29万平方米,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4656户40.5万平方米,其中,货币补偿2168户,实物安置2488户。
   二、非住宅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域内城镇中的机关、学校、宗祠、会馆、店铺、作坊、仓库等非住宅房屋量少且结构简陋,功能单一。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发展,工矿企业的兴起,城镇中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增加,非住宅建设发展很快。1985年年末,全区城镇中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82.77万平方米,占全部房屋总量的55.32%。其中:工交仓库用房占34.85%,商业服务用房占9.6%,教育医疗科研用房占4.6%,文化体育用房占0.81%,办公用房占4.31%,其他用房占0.99%。80年代以后,城镇非住宅用房结构向钢筋砼结构发展,多数采用框架结构和预制结构,外部造型和内部装修设计日渐新颖。
   1991年后,全区城镇中非住宅建设,在数量、质量、结构和建筑形式上都有大发展。资溪县截至1997年年末,非住宅建设总面积41.18万平方米,其中工厂厂房、机关和企事业办公用房占非住宅建设总面积90%以上,外墙多贴陶瓷板,内部整体装修。宜黄县在此期间非住宅建设总面积为39.04万平方米。
   2000年年末,全市累计城镇非住宅用房建筑面积总量为1179.9万平方米。
   三、综合开发与小区建设 1985年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用经济办法管理城市建设的指示精神,域内先后成立以房地产、城建、建行部门及城郊乡镇为主体的各级城镇开发公司。各地以城市规划为“龙头”,以综合开发为途径,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坚持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并举的城市建设方向和社会、经济、环境3个效益统一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房地产纳入综合开发轨道。
   90年代后,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进行,进一步把房地产的综合开发推向一个新的起点。全区各地房地产综合开发,都按“六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拆迁、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配套)的要求,成片改造旧城,开发新的住宅小区、商业街、商品房。开发新区土地,实行有偿转让为主。在不断实践中,走出一条“以地建房、以房补路、路房结合、房地生财、聚财建城”的新路子,富有成效地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在促进房地产业在逐年取得业绩的同时,不断实现自我发展。
   2000年,各县(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投资完成21935万元,施工房屋面积42.77万平方米,当年竣工面积29.78万平方米。
   2004年,市本级开始收缴物业维修基金,使物业管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市本级商品房销售面积44.22万平方米。2006年,市本级房地产开发总投资4.5亿元。2007年,市中心城区共办理商品房交易4980户,总建筑面积59.62万平方米,总成交额11.05亿元。2008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共计完成42.98亿元;新开工面积246.45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89.8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6.02亿元。是年底,市中心城区维修资金归集累计5875万元。2009年全市房地产投资合计完成32.67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12.9亿元;全市商品房销售合计21014套,225.06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商品房销售合计6178套,68.23万平方米。201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商品房市场供销两旺,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48.41亿元;批准商品房预售18081套,228.7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17777套,199.42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5.54亿元;批准商品房预售9655套,106.5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9423套,105.14万平方米。市本级新建商品房价格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价格稳中有升,均价每平方米2836元。二手房交易活跃,市本级二手房交易办证合计1631户,面积23.44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3.26%和58.06%。是年,市本级累计归集维修资金1亿余元,拨付商品住房维修资金16.2万元。201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82.72亿元,批准商品房预售50586套、632.3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20224套、229.34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4.26亿元,批准商品房预售11964套、114.27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9534套,销售面积103.43万平方米。二手房交易下降,市本级二手房交易办证合计1316户、13.30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3.94%和76.24%。
   道路建设 抚州市1992年10月完成金巢大道建设工程;1993年,完成孑孔家街建设工程;1994年,完成玉茗大道建设工程;1995年,完成洋洲大道建设工程、青云峰路扩建工程。临川市1996年完成临川大道、大桥南路建设工程;1997年,完成黄泥岗路改建工程、洋洲立交桥建设工程;1999年完成南湖路建设工程。
   开发区建设 1992年抚州金巢开发区开始开发,至1997年,建成区用地面积达900亩;1996年临川市钟岭工业开发区开始开发,至1997年建成,建成区用地面积为49亩。(全市开发区建设情况详见本志工业卷) 居住区建设 1997年临川市上顿渡洲下居住区建成,用地面积为84.3亩,住宅建筑总面积为94655平方米;伍塘安居小区规划总用地为138.15亩,居住户数为1232户,居住人数为4312人,建筑总面积为13.06万平方米,1999年年初,完成第一期工程面积2.85万平方米,共306套。
   四、房屋维修及白蚁防治 (一)房屋维修 新中国成立初期,域内各县(市)城镇公房采取“以修为主”措施,对因自然、人为损坏的房屋大都通过住户申报,由房产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修理。对直管公房的维修费投入方式,各地均以地方财政拨款为主。60年代起,各县(市)先后建立专业性或由部门兼管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开始实行管修合一体制,执行“以租养房”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房屋维修。但三年困难时期,因各地财力不足,房屋疏于管理,直管公房完好率下降。1965年后,各地贯彻“充分利用,加强养护,逐步改造”的方针,公房养护步人正轨。但“文化大革命”前期各地房管机构瘫痪,房屋维修停顿,危房率普遍上升。70年代始,各地建立和健全房产专业机构,执行“以租养房,专款专用”原则,财政每年给予一定限额的城市维修费和住宅建设补助,对房屋维修采取内部成立修膳队伍或外部聘请维修人员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公房管养。1978年后,各地房管部门采取因地制宜、翻修建新、拆低建高的办法,改造大批住宅。同时,对直管公房的维修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以保证住户安全和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抚州市1982年制定《直管公房维修办法》,规定:房屋自然损坏或天灾造成的损坏,由房管部门或产权单位负责修复;维修工程包括翻修、大修、中修、小修4类;一般新房交付使用后的3个月至5年内,不作维修安排。全市自1991年至1994年,共用去维修费用14.77万元。同期,临川县支出维修费用9.4万元。南丰县对公房维修,实行定点计时制,即按评估维修危、旧房的实际用工时间和材料,一次性承包给工人,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节约房屋的维修费用。宜黄县在此期间,每年对所有公房全面检查1次,分路逐幢建立公房档案,做到家底清楚,维修时做到上不漏下不湿,保证住户的居住安全。资溪县城直管公房实行以租养房,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自管公房,其维修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开支,私产则由房主自行处理。乐安县房管部门长期固定维修人员,随时为公房检修,1991年至1997年,共投入维修费用15.64万元。各县(市)公房维修费用,均在公房租金内支付。加强危旧直管公房维修,对危旧直管公房实行日常使用安全排查制度,确保直管公房用户居住安全,2010年直管公房大、中修27栋(次),维修面积6250平方米,小修855栋(次),维修面积3.18万平方米。
   (二)白蚁防治 域内白蚁防治工作起步较晚。1963年,南城县房产公司在全区首家成立白蚁防治所。尔后,各县(市)相继成立白蚁防治所(站),实施白蚁防治专业管理工作。各地在机构设立后,按建设部“凡在蚁害地区新建、改建、翻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进行白蚁预防处理”的统一要求,坚持“以防为主,治理为辅”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各地普遍建立经培训和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管理队伍。南城县率先在治灭白蚁药物方面进行专题研制工作,1972年试制成功“磷化钙”,使用效果良好,其经验在1973年全国白蚁防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介绍。该县于1990年荣获中国白蚁防治科技中心江西省分中心授予的白蚁防治先进单位称号。
   90年代后,各地白蚁防治的规模和力度持续加大,预防措施更趋完善,防治技术手段更加先进,防治专业队伍更为充实。防治办法、政策性收费、技术培训、建立档案制度等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抚州市从1991年至1994年,防治面积97.34万平方米,防治费收入为8.05万元。同期,临川县防治面积为10.38万平方米,收防治费10.88万元。宜黄县多次组织人员赴外地学习防治专业技术,实行持证上岗,1991年至1997年为所建231栋、1.37万平方米的建筑实施白蚁防治工作。1995年至1997年,南城县白蚁防治面积总计为13.87万平方米。同期临川市防治白蚁危害面积84.58万平方米,防治收费99.69万元。南丰县在开展白蚁防治工作中,每次落实预防或治理任务后,均将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存档。2000年6月,省建设厅发布《江西省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白蚁防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2005年全市完成白蚁预防施药面积80余万平方米,完成白蚁灭治面积4万余平方米,灭治有效率为98%。2007年,共完成白蚁防治预防面积106.95万平方米,灭治面积7.8万平方米,白蚁预防覆盖率为90%以上,实现总收入237万元。市白蚁防治所因此被省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2008年,市中心城区共办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审批面积54.7万平方米,完成施药面积47.7万平方米,灭治面积10万平方米。2009年市本级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面积45万平方米,灭治面积10万平方米,白蚁防治费合计110多万元。2010年市本级完成8座水库堤坝和房屋建筑、园林白蚁灭治面积2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0%;为35个新建项目房屋实行白蚁预防,完成预防面积89.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0%。2011年,全市白蚁防治在认真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堤坝白蚁灭治业务;运用新技术,在工程地下安装监控装置,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施工质量无投诉;积极开展白蚁防治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白蚁防治宣传报道,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白蚁危害的认识。全年共完成新建房屋预防施工面积100万平方米,灭治面积7万平方米,回访面积1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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