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156 |
颗粒名称: | 七、物资材料管理 |
分类号: | TU2 |
页数: | 2 |
页码: | 2442-2443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初期,物资均由私营商业供应。随着工商业公私合营和国家设立物资、林业、商业等主管部门以后,钢材、木材和水泥三大材料都由国家调拨。工程项目所需的钢材、木材和水泥由建设单位向计划部门申请指标,交施工企业购置,钢材、水泥由物资局供应,木材、毛竹由林业局供应,其他玻璃、油毛毡、沥青等统一配给材料,由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编制计划向物资局购买。1979年后,国家逐步实行双轨制价格,有计划内平价,也有计划外议价。 |
关键词: | 抚州 物资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