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149 |
颗粒名称: | 五、劳动工资与培训管理 |
分类号: | C93-0 |
页数: | 2 |
页码: | 2440-2441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初期,域内泥木工匠刚成立组织,工资以计时为主。1951年冬,抚州人民建筑公司成立,采用派工制。1953年成立专员公署建筑工程处,工人分固定和临时两种。固定工的雨雪工工资有保障,临时工仍由建筑工会派遣,做一天工拿一天工资。1954年起执行劳动定额,实行计件工资制。大的企业设有劳动工资科,小的企业则在生产科(股)内委托专人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并由其办理职工调动、转正、定级、晋级和调资等工作。 |
关键词: | 抚州 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