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136 |
颗粒名称: | (三)施工程序及现场管理 |
分类号: | F2 |
页数: | 1 |
页码: | 2436 |
摘要: | 施工合同签订后,由建设局主管科室下达开工通知书方可开工。开工前建设单位负责“三通”(路、电、水)“一平”(场地),施工单位做好材料采购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会同设计、质量监督和施工单位对图纸进行会审,然后根据施工图纸主体结构相关联的工序顺序进行施工,一般情况是先基础再主体,后装饰。主体从下而上,装饰从上而下。也有在基础砌好一部分时,一边再砌基础,一边砌主体工程,主体完成一层后,同时粉刷墙面底子,交叉流水作业,以加快进度。现场设有临时材料库,保管材料及设备。 |
关键词: | 抚州 施工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