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069 |
颗粒名称: | 二、公用事业管理 |
分类号: | TU98 |
页数: | 1 |
页码: | 2405 |
摘要: | 公用事业管理由建设部门按城镇总体规划要求批准实施。但凡铺设电缆、地缆、供水管道、下水道、桥涵、牌标、绿地、消防栓、书报亭、电话亭及公厕等,均由有关专业性管理部门事先提出设计或设置方案向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项公用设施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维修、建设,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监察,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确保各项公用设施的完好、畅通。 |
关键词: | 抚州 公共事业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