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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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02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C916.1
页数: 2
页码: 2388-2389
摘要: 1949年5月抚州解放,7月1日成立江西省抚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内设建设科。1952年建设科撤销。1960年5月设立抚州行政公署基本建设委员会,1961年2月撤销,1975年11月恢复。1976年12月改称抚州地区专员公署基本建设委员会,1983年10月,与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合并,成立抚州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96年8月,抚州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改称抚州地区建设局(环保局)。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地区建设局(环保局)改为抚州市建设(环保)局,内设办公室、监察科、建筑业科、规划建设科、房地产业科、环境保护科等6个科(室),局属单位有市建筑设计院、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质量管理站、市房改办、市环境监理支队、市建筑综合管理站、市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建筑技术培训中心、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市赣东建筑工程公司、市赣东房地产开发公司、市建筑工程公司等。
关键词: 抚州 城乡建设

内容

一、地区(市)机构 1949年5月抚州解放,7月1日成立江西省抚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内设建设科。1952年建设科撤销。1960年5月设立抚州行政公署基本建设委员会,1961年2月撤销,1975年11月恢复。1976年12月改称抚州地区专员公署基本建设委员会,1983年10月,与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合并,成立抚州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96年8月,抚州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改称抚州地区建设局(环保局)。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地区建设局(环保局)改为抚州市建设(环保)局,内设办公室、监察科、建筑业科、规划建设科、房地产业科、环境保护科等6个科(室),局属单位有市建筑设计院、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质量管理站、市房改办、市环境监理支队、市建筑综合管理站、市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建筑技术培训中心、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市赣东建筑工程公司、市赣东房地产开发公司、市建筑工程公司等。
   2002年2月,环境保护有关职能从市建设局剥离,组建市环境保护局(正县级);2004年4月,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县级);2006年7月,划出规划设计、房地产管理等职能分别组建市城市规划局(正县级)、市房产管理局(正县级)。2011年,市建设局下辖市建筑综合管理站、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建筑技术培训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市供水公司等9个单位。
   二、县(市、区)机构 明、清两代,域内各县衙均设有“三班”(皂班、壮班、快班)“六房”(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其中工房主管建设事务,具体负责城池、道路、排水、堤坝、房屋营造等各项工程建设,即当时城乡建设管理机构。
   辛亥革命后,各县衙改称县公署。公署内设置实业科,取代明、清时“工房”职能,主管农林、水利、矿务、工商、交通和城镇建设。民国15年(1926)后,域内各县公署先后改称县政府,内置建设科,为主管建设行政管理机构。民国31年至37年(1942—1948),因战事,一些县政府实行机构紧缩,主管建设机构有所拆并,但一直保留至各地解放时止。
   新中国成立初期,域内各地主管城乡建设机构名称不一,抚州市为市政府生产建设股,乐安、资溪、广昌、黎川、东乡县为建设科,南城县为县工会负责,崇仁县为农林科主管,南丰县为财政科主管。“一五”时期到60年代,除抚州市1956年成立城市建设局外,其他各县建设工作仍为各部门分而管之。1958年至1962年,抚州市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资溪、广昌先后成立城镇规划委员会、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后期,成立各级“革命委员会”,大多数县的建设工作都由县革命委员会的“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负责。进入70年代后,域内各县(市)先后成立基本建设局或基本建设委员会,至1978年,各县(市)城镇建设主管机构全部成立,有关行业也开始逐步实行归口管理。此后,全区城乡建设工作日趋协调并得到加强。至1984年底,各县(市)统一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为各县(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不久,抚州市和崇仁、东乡县先后设立独立的环保机构,从建设局分离。
   1990年—1993年,各县先后成立房地产管理局(抚州市在80年代末成立)。1996年8月后,实施党政机构改革,各县(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统称建设局,临川市和东乡、崇仁县环保局不变。1996年后除广昌、南丰、宜黄3县房产管理局先后并入县建设局外,其他各县(市)仍保留房地产管理局,部分县称房产管理局。2000年10月撤地设市,临川市建设局更名为临川区建设局。
   截至2011年年底,全市共有11个县(区)建设局,8个县(区)房管局。
   三、专业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城乡规划、建设、房地产业管理机构都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域内在各县(市)建设和房地产主管机构相继建立后,城市规划、城市监察、市政工程、公用事业、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建设、房地产业等方面的专业性管理机构也先后设立和实施管理工作。80年代中期,全区建设系统基本上实行专业归口管理,并隶属于各县(市)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各专业性管理机构,有的属行政或事业性质,有的属企业或大集体性质,事业单位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普遍已实行企业化管理。2011年,全市建设部门的专业管理机构150个,其中市管12个,临川区24个,南城县10个,南丰县16个,东乡县13个,黎川县7个,金溪县11个,乐安县10个,资溪县14个,广昌县13个,宜黄县10个,崇仁县10个。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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