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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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022
颗粒名称: 卷二十一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分类号: TU98
页数: 175
页码: 2387-2561
摘要: 抚州区域开发较早,城乡建设历史较长。西汉初年所建南城县为江西境内较早设置的18县之一。魏晋南北朝时,江西境内宫、观、寺、庙建筑,大多分布在30多个县境内,其中包括崇仁县。隋唐两朝,抚州、南丰、南城先后筑城,渐成规模;与城镇安全和居民生产、生活直接攸关的城镇防洪、排涝、饮水工程,于唐代始被引起重视,临川冷泉陂即为该时期所建,发挥较大作用;同时代宗教建筑兴盛,抚州境内兴建正觉寺、宝方寺、金山寺、曹山寺、疎山寺等,其工程在建筑技术和造型工艺上,达到较高水平。宋“靖康”之后,北方人口大规模南迁,抚州得到进一步开发,宜黄、广昌、黎川、乐安等县修建城镇;白浒、白舍成为江西名窑;抚州津渡东浮桥改建石梁桥,后取名文昌桥,成为赣闽要道重要桥梁之一。明清时期,域内大部分城镇扩建增修,土城改石城,相继加固,商业和市镇经济有明显发展,各地小镇、圩场增多。据史料记载,江西省建昌等7府建有圩市402个。乐安县流坑村布局合理,成为民居建筑的突出代表。随着近代经济和交通运输业的兴起和发展,民国时期一些城镇拆除城墙,拓宽马路,改建临街建筑,进入近代城镇建设新阶段。抚州将谭公桥、小十字街等街巷改进贯通总称大公路,与城外公路衔接。
关键词: 抚州 政府

内容

卷二十一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抚州区域开发较早,城乡建设历史较长。西汉初年所建南城县为江西境内较早设置的18县之一。魏晋南北朝时,江西境内宫、观、寺、庙建筑,大多分布在30多个县境内,其中包括崇仁县。隋唐两朝,抚州、南丰、南城先后筑城,渐成规模;与城镇安全和居民生产、生活直接攸关的城镇防洪、排涝、饮水工程,于唐代始被引起重视,临川冷泉陂即为该时期所建,发挥较大作用;同时代宗教建筑兴盛,抚州境内兴建正觉寺、宝方寺、金山寺、曹山寺、疎山寺等,其工程在建筑技术和造型工艺上,达到较高水平。宋“靖康”之后,北方人口大规模南迁,抚州得到进一步开发,宜黄、广昌、黎川、乐安等县修建城镇;白浒、白舍成为江西名窑;抚州津渡东浮桥改建石梁桥,后取名文昌桥,成为赣闽要道重要桥梁之一。明清时期,域内大部分城镇扩建增修,土城改石城,相继加固,商业和市镇经济有明显发展,各地小镇、圩场增多。据史料记载,江西省建昌等7府建有圩市402个。乐安县流坑村布局合理,成为民居建筑的突出代表。随着近代经济和交通运输业的兴起和发展,民国时期一些城镇拆除城墙,拓宽马路,改建临街建筑,进入近代城镇建设新阶段。抚州将谭公桥、小十字街等街巷改进贯通总称大公路,与城外公路衔接。
   但是,清末至民国时期,社会动乱剧烈,百业凋敝,城乡残破。至1949年,抚州城区房屋建筑面积仅有38.7万平方米,其中危房占20%以上;城内外有街巷102条,总长28.30千米,其中宽3.5米以上的只有6.7千米;有12座小型桥梁,能通行汽车的只有3座;街头路灯仅5盏;城市建成区面积只有2.4平方千米。
   新中国成立后,抚州地区“三建五业”(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建设和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测绘业、环境保护事业)全面发展。
   城镇化水平大提高。2000年,全市城镇数量由新中国成立初的14个发展到73个,重点镇12个,形成不同层次、规模的城镇网络,城镇化水平22%,临川市城镇化水平为24.9%,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1年,全市城镇人口比重达42.3%,比2005年提高10.9个百分点。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逐步走上统一、科学、规范和法制化轨道。1996年始全区规划工作从构筑以城镇为依托的市场经济载体出发,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重点放到提高规划质量上。2000年,11个县(市)和16个建制镇全面完成第二轮跨世纪城市总体规划的编修和调整修编。2011年7月,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抚北片区及上顿渡片区)建成区面积51.7平方千米,51.9万人。其中主城区41.7平方千米,40万人;抚北片区4平方千米,1万人;上顿渡片区6平方千米,10.9万人。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跃上新水平。新中国成立后至80年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速度、规模稳步增长。其后,持续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建设的质与量、功能和水平不断提高。2000年,全区拥有城市道路全长467千米,面积454.02万平方米;路灯9063盏;排水管道全长299.05千米;有自来水厂18个,日供水能力56.15万立方米;拥有公交车155辆,开通营运线路218千米;有煤气公司1家,年供气总量117万立方米;有液化气储备站100个。2011年,全市排水管道全长1677.78千米;有自来水厂17个,日供水能力53.5万立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2座,规模为22.5万吨/日;有管道天然气公司3家,有液化气储备站88个。
   房地产业自改革开放后,按照“建房带路、以房补路、路房结合、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思路发展,坚持“消化、调整、提高”的工作方针稳步推进。房改后各地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建设全面启动。2000年,全区有房屋建筑面积2315.2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135.37万平方米。截至2011年年底,全市住宅建设总面积1549.6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宅1416.06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50.54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设面积32.0平方米,户均住房建设面积88.48平方米。
   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各地小城镇通过成片对旧镇拆迁改造、建成区道路扩建、水厂、通讯设施和市场建设,不断实现自我发展,投资环境和小城镇面貌得到明显改观。2000年末,全市村镇实有住宅建筑面积6111.3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11平方米;村镇道路全长10465千米;各类桥梁1115座;防洪堤557千米;90%村庄通电;农村建制镇26个水厂建成投产,日供水能力3.65万立方米,用水人口8.46万人,人均日生活用水100升。2011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95.34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全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8.08亿元,比上年增长32.3%,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7.7%。市中心城区累计开工建设119个城市重点项目,城区面积扩大到50.2平方千米,10个县城建成区面积由2005年的69.4平方千米扩大到103.5平方千米。
   建筑业发展从“量的扩大”向“质的提高”转化。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之后,建筑行业在竞争中发展。2000年,全市有建筑(含装饰)企业174家,建筑队伍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工程投标率逐步提高;建筑工程获多项省部级奖项。2011年,全市共有建筑企业196家(其中一级资质5家,二级资质56家),资质专业类别比较齐全。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有29万人,仅临川区就有13万人从事建筑业。全市建筑业增加值逐年递增,从2008年的42亿元增至2011年的66.28亿元。2011年全市建筑业缴纳地税达6.73亿元,占同年全市地税收入75.99亿元的8.86%。
   环境保护事业在抚州起步较晚,20世纪70年代中期始逐步实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各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环境管理”“谁污染谁治理”政策和执法监督制度,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可持续协调发展。尤其是90年代后,出台一系列环境保护和治理计划、规划,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使域内环境逐渐优化。2000年,完成污染治理项目23个,总投资7719万元。2011年,全年全市12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跨市监测断面水质达Ⅲ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市城区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划标准。
   第一章 城镇建设 域内古代城镇建设受历朝封建管理体制的影响和束缚,发展十分缓慢。民国时期,由于内战和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使各地城镇建设雪上加霜。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崇仁县城仅有居民7000余人;资溪县城民谚称“小小资溪县,三家豆腐店,东门喊一声,西门听得见”;东乡县城面积仅0.23平方千米的规模,且有“东乡东乡,又臭又脏”的贬称;乐安县城街道店房多属“前店后屋”,低矮狭窄,年久失修,城区污水四溢,市面冷落;抚州城区仅有路灯5盏,城区房屋建筑面积只有38.7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5.25平方米,城市人口3.20万人,城区面积2.4平方千米。各县城镇工业规模极小,商业凋敝,全属消费性城镇。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域内城镇建设高潮迭起,建设投入逐步加大,各项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水平不断跃升,城镇环境容量、环境质量发生根本变化,城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2000年,全市城镇数量由新中国成立初的14个发展到73个,重点镇12个,城镇化率22%。2011年,全市建制镇90个,城镇人口比重达42.3%,人口比重比2005年提高10.9个百分比;全市形成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城镇网络。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地区(市)机构 1949年5月抚州解放,7月1日成立江西省抚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内设建设科。1952年建设科撤销。1960年5月设立抚州行政公署基本建设委员会,1961年2月撤销,1975年11月恢复。1976年12月改称抚州地区专员公署基本建设委员会,1983年10月,与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合并,成立抚州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96年8月,抚州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改称抚州地区建设局(环保局)。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地区建设局(环保局)改为抚州市建设(环保)局,内设办公室、监察科、建筑业科、规划建设科、房地产业科、环境保护科等6个科(室),局属单位有市建筑设计院、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质量管理站、市房改办、市环境监理支队、市建筑综合管理站、市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建筑技术培训中心、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市赣东建筑工程公司、市赣东房地产开发公司、市建筑工程公司等。
   2002年2月,环境保护有关职能从市建设局剥离,组建市环境保护局(正县级);2004年4月,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县级);2006年7月,划出规划设计、房地产管理等职能分别组建市城市规划局(正县级)、市房产管理局(正县级)。2011年,市建设局下辖市建筑综合管理站、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建筑技术培训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市供水公司等9个单位。
   二、县(市、区)机构 明、清两代,域内各县衙均设有“三班”(皂班、壮班、快班)“六房”(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其中工房主管建设事务,具体负责城池、道路、排水、堤坝、房屋营造等各项工程建设,即当时城乡建设管理机构。
   辛亥革命后,各县衙改称县公署。公署内设置实业科,取代明、清时“工房”职能,主管农林、水利、矿务、工商、交通和城镇建设。民国15年(1926)后,域内各县公署先后改称县政府,内置建设科,为主管建设行政管理机构。民国31年至37年(1942—1948),因战事,一些县政府实行机构紧缩,主管建设机构有所拆并,但一直保留至各地解放时止。
   新中国成立初期,域内各地主管城乡建设机构名称不一,抚州市为市政府生产建设股,乐安、资溪、广昌、黎川、东乡县为建设科,南城县为县工会负责,崇仁县为农林科主管,南丰县为财政科主管。“一五”时期到60年代,除抚州市1956年成立城市建设局外,其他各县建设工作仍为各部门分而管之。1958年至1962年,抚州市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资溪、广昌先后成立城镇规划委员会、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后期,成立各级“革命委员会”,大多数县的建设工作都由县革命委员会的“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负责。进入70年代后,域内各县(市)先后成立基本建设局或基本建设委员会,至1978年,各县(市)城镇建设主管机构全部成立,有关行业也开始逐步实行归口管理。此后,全区城乡建设工作日趋协调并得到加强。至1984年底,各县(市)统一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为各县(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不久,抚州市和崇仁、东乡县先后设立独立的环保机构,从建设局分离。
   1990年—1993年,各县先后成立房地产管理局(抚州市在80年代末成立)。1996年8月后,实施党政机构改革,各县(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统称建设局,临川市和东乡、崇仁县环保局不变。1996年后除广昌、南丰、宜黄3县房产管理局先后并入县建设局外,其他各县(市)仍保留房地产管理局,部分县称房产管理局。2000年10月撤地设市,临川市建设局更名为临川区建设局。
   截至2011年年底,全市共有11个县(区)建设局,8个县(区)房管局。
   三、专业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城乡规划、建设、房地产业管理机构都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域内在各县(市)建设和房地产主管机构相继建立后,城市规划、城市监察、市政工程、公用事业、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建设、房地产业等方面的专业性管理机构也先后设立和实施管理工作。80年代中期,全区建设系统基本上实行专业归口管理,并隶属于各县(市)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各专业性管理机构,有的属行政或事业性质,有的属企业或大集体性质,事业单位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普遍已实行企业化管理。2011年,全市建设部门的专业管理机构150个,其中市管12个,临川区24个,南城县10个,南丰县16个,东乡县13个,黎川县7个,金溪县11个,乐安县10个,资溪县14个,广昌县13个,宜黄县10个,崇仁县10个。
   第二节 城镇布局 一、城镇分布 域内城镇的产生,源于夏商和春秋。古窑址、古遗址及众多的考古发掘表明,不少人口聚集地在长期发展中,逐渐由各自区域内相对固定的生产、生活中心演变为规模不等的大小城镇。秦汉至隋唐,在交通较便利、人口较密集、经济集中地带先后设置各种行政和军事机构。其中县以上机构治地成为当地政治中心,同时逐渐出现土、石构筑的城邑。
   自古至近代,域内各地城镇在建置选址时,多考虑陆路交通开发程度低、以水运为主,为满足城镇经济、社会活动需要而建在主要河流两岸,形成以水域为主的分布格局。临川、南城、南丰、广昌县城沿抚河设置,资溪县城沿信江支流泸溪河而建,崇仁、宜黄、乐安、黎川县城分别靠崇仁河、宜黄河、鳌溪河、黎滩河岸建城。根据古代勘舆学“左青龙、右白虎”(左边有长流水、右边有通衢大道)的择址原则,赣东各地临河而建的县城,如抚州(临川)、南城、南丰、广昌、乐安、崇仁、宜黄等县均建于河之西岸。集镇呈沿河串珠式分布,街市结构和建筑物的布置,一般沿河岸狭长布局。明清时期,域内各城镇趋于稳定,少数城镇性质具较明显的工商业特点,宜黄棠阴镇、临川李家渡(今属进贤县)为著名夏布经营市镇,金溪浒湾为木刻印书、销售之地,临川上顿渡为大米集散地。
   新中国成立后,城镇数量和性质有巨大变化,由初期以手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发展到农、轻、重并举,由商业和消费为主发展到以生产为主。数量迅速增加,尤以建制镇发展较快,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4个增至2011年的90个,初步形成层次、规模、性质不一的区域城镇网络。
   二、旧城筑迁 域内中心城市和各县县城均由旧城演变而来,其规模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由于政治、军事和经济原因,均发生过重大变化,但大体上与各时期政治、经济活动基本相适应。
   抚州是临川郡和抚州州、路、府及第七行政区、临川县治所在地。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建城于今抚州市城西街道办事处赤岗岭。周长1里170步,土筑为墙。其时为州治地。唐中和五年(公元885)迁建于羊角山即现抚州一中校址,称“羊城”。初建“羊城”分子城(内城)和罗城(外城)。其周长分别为1里225步和15里26步。城内修有东西、南北干道,街巷设有沟渠,路面用条石铺砌。东、南、北三面设有城门,各门设有街市。南唐昇元四年(公元940)外城周长加5里(扩大到约6.3平方千米),建成13门,各门有楼,城壕深3丈、宽6丈。元末明初,因遭战祸,城区缩小到1.83平方千米。至清同治九年(1870)城内分四隅,城外设五厢(仍约1.83平方千米)。抗日战争时期城墙毁于战事。
   南城 唐乾符三年(公元876)于旴水两岸筑土石结构罗城,东至天井源、西至门楼岭。周围13里,城墙厚1.6丈、高2丈,设敌楼32所,东西开门8处,南北开门2处。唐大顺二年(公元891)竣工,其时为县治地。宋元丰八年(1085)以罗城为基础,敛东展西修筑新城。东沿旴江垒以石,西城扩至磨盘山砌以砖,周长9里30步,仍开10门。元末王溥加固城墙,城墙高2丈5尺,厚1丈9尺,墙基宽2丈9尺,仅留4门。明弘治八年(1495)益端王封藩南城,建“王宫”“王城”。“宫城”用特别“王砖”垒砌。“王城”占地面积5万余平方米。城内建东、南、西、北四街,街巷交错,官宅、民房错落有致。抗日战争中后期因战事和建设需要渐被拆除。
   南丰 唐开元后始用灰土板构筑城墙。开元八年(公元720)城迁嘉禾驿,开成二年(公元837)迁至今县城西理坊,时为县治地。明正德九年(1514)改土筑城墙为石筑,周长891丈,高1.8丈,厚1.5丈,立4门。至嘉靖三十五年(1556)城周长增至1330.8丈,设月城楼、敌楼各1座,窝楼4所,窝铺69所,城垛2218个。北门外开壕沟0.7丈,为护城池。清康熙十四年(1675)至光绪年间(1875—1908)共修葺7次,现仅存城墙2段,城门2个,门高4.7米。
   宜黄 南宋年间始筑城池,周长2里100步。其时为县治地。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重修城垣,城东面临河,西至仙人石、环风山而抵岳岭,周长1300丈,厚、高1丈2尺。崇祯五年(1632年)向西扩展300丈。民国28年(1939)拆毁。
   乐安 梁武帝普通三年(公元522)于今公溪镇古城村土筑城墙,周围8里20步,无壕堑,4门。其时为郡治地。宋绍兴十九年(1149)迁城建于鳌溪,时为县治地。明正德七年(1512)增土筑城,城高1.5丈。城内宽3里,长4里,周围10里。嘉靖四十年(1561)改土城为石城,城高1.7丈,厚1.5丈,立9门,周长10余里,耗资巨万,历时2年竣工。抗日战争时期因战事被毁。
   金溪 北宋符祥年间(1008—1016)筑城,土筑结构,周围2里,高0.5丈,设南北2门。明洪武初年(1368)增设4门。弘治十一年(1498)重建4门。嘉靖三十七年(1553)尽夷土垣,以石构筑。城郭周围8里,高1.8丈。至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城墙加长150余丈。民国期间渐被拆除。
   广昌 南宋绍兴八年(1138)建城于今县城顺化坪(今县林业局所在地)。后迁至龙岗山下(今县农科所田垄)。其时为县治地。初筑以土为垣。自南宋端平中(1235)至清康熙十一年(1672)先后修建13次。其中明正德十年(1515)改土筑城墙为石砌。至崇祯六年(1633)城周长978丈,高2.5丈,厚1.6丈,4门建大石卷壅,内外城门各2座,箭楼9座,窝铺24所,垛头1736个。清咸丰四年(1854)被洪水冲毁。
   黎川 明正德七年(1512)始筑土城于黎滩镇,长938丈,高0.8丈,茅草盖顶,当年竣工。其时为县治地。次年,改筑石城。墙增0.2丈,宽1.5丈,设4门。嘉靖十四年(1535)、三十六(1557)、崇祯十一年(1638)及清嘉庆年间均有修建。明崇祯十一年重建环城时,其周长938丈,高2丈,厚1.2丈,内外整以石,上曼以砖。清光绪以后未大修,渐毁。
   东乡 明正德八年(1513)县治由长林迁孝岗兴建土城,嘉靖二年(1523)竣工。城墙高1丈6尺,顶宽0.8丈,铺以石板,周长657丈,设4门,城外四周护城壕宽2丈,深1丈。嘉靖四十二年(1563)削县城内侧土墙,筑石墙。万历九年(1581)后对城垣、城门历有重修加固。抗日战争时遭日军飞机轰炸,城墙塌毁。
   崇仁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于崇仁河两岸分筑南、北二城(民城、官城)城垣,其时为县治地。后经多次修葺。至清代县城内设东耆、西耆、北耆3里,有18街、27巷。城墙于民国22年(1933)因战事被拆除。
   资溪 明万历八年(1580)筑城于今鹤城镇。城墙周长500丈,顶宽0.8丈,高1.5丈,分设4门,外沿设有女墙,城墙内设马道,墙外护城河宽0.7丈。其时为县治地。万历三十七年(1609)至清同治六年(1768)被洪水冲毁。为加固城防,先后10次对城墙、马道、水门、城楼、女墙、城门等进行过修葺。城内修有秀水沟2条,宽0.4丈,深0.5丈,绕县治前后流向西城;城池内有衙前、十字、学前、田南、安仁、北门等街市。城墙于1952年因建设被拆除(详见本志卷九《军事》第五章《军事设施》)。
   第三节 城镇规划 古代,域内各地城镇建设以建、修城池为重点,各项公用、基础设施的布置不同程度体现出古代规划思想和方法。唐中和五年(公元885)抚州迁城于羊角山,建内城,东、南、北三面设有城门,各设街市;外城以内城为中心,建8门。城中修建有交通干道,路面多用条石铺砌,街巷修建有排水沟渠,以防内涝。整个内外城区既彼此贯通,又内外有别,设施功能分明,互为依存。至清同治九年(1870),抚州城内分4隅,城外设5厢。城内39条街道据地形自由式布置,在西隅占23条,城区中心大街为商业区,其余街巷为居住区。城区环境协调有序,体现出规划的整体效果。民国时,各地拆除城墙,拓宽道路,改建临街建筑,由新建、改建、扩建街道、学堂、墟场、码头、防洪堤坝、桥梁到兴建车站、市场、机关、学校、单位办公用房等。临川、南城、东乡、崇仁、乐安等县还分别设置公共体育场、小型公园等公共设施。但由于日军入侵和国民党发动内战,域内各地城镇渐被破坏。
   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加强对城镇规划的领导,规划工作逐步被纳入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内容。1958年抚州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县也都相继编制规划。1985年后,根据新时期城镇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各县(市)均依靠各自规划力量,先后完成各县(市)城镇总体规划及所属乡集镇、中心村和主要自然村的规划编制。至2000年,11个县(市)和16个建制镇基本完成第二轮跨世纪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2010年,《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一、设市城市规划 1958年,抚州市首次编制抚州市城市规划。该次规划线条较粗,但为促进城市发展,提高综合功能,服务于生产和生活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1984年编制的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布局比较合理,发展方向和建设方针比较明确,各项规划指标较切实际,可行性较好。1992年,经过调整编制出新的《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年完成新规划区标志界定,编制全市道路控制性规划、孝桥经济走廊控制性规划、桥东旧城改造规划。1995年4月,抚州市与临川县正式合并,着手《临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1996年10月《临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1997年9月,临川市建设局完成《羊城路旧城改造规划》。该规划设计参加当年江西省城市详细规划优秀设计评选,获得三等奖。2000年后,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和各级领导重视,各项规划设计出现良好态势。
   (一)总体规划 1996年起实施《临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临川市拟抓住市、县合并城市综合实力增强的历史性契机,充分发挥临川市固有的历史、文化优势,重点围绕加快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两大任务,按照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把临川市建设成为赣东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以轻型工业为主的具有浓郁的历史文化传统特色,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的现代化城市。
   2005年,抚州市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年纲要获省政府批准。2008年8月由市政府委托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2010年6月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至2011年7月,抚州市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抚北片区及上顿渡片区)建成区面积51.7平方千米,51.9万人。其中主城区41.7平方千米,40万人;抚北片区4平方千米,1万人;上顿渡片区6平方千米,10.9万人。
   规划区范围 东至抚州市临川区湖南乡的行政边界,南至抚州市临川区崇岗镇上邓村的行政边界,西至抚州市临川区温泉风景区、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的行政边界,北至抚州市临川区展坪乡的行政边界,规划区面积为434.32平方千米。
   城市规模 至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为74.6平方千米,75万人。其中:主城区51平方千米,54万人;抚北片区9平方千米,3万人;上顿渡片区14.6平方千米,18万人。
   城市性质 抚州市中心城区为南昌经济圈的副中心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的现代工业新城和文化生态名城。
   空间结构——“两河三带联四区” “两河”指环绕城区的宜黄河和抚河。“三带”指沿宜黄河和抚河、凤岗河、福银高速公路和向莆铁路两侧形成的3条城市绿化景观带。“四区”指老城区、新城区、抚北片区、上顿渡片区。
   功能分区 老城区——位于中心城区北部,迎宾大道以北、福银高速公路以东,以商业金融、居住、旅游为主的片区,用地面积为23.35平方千米,其中桥东片区为旅游文化生活区。新城区——位于中心城区的南部,迎宾大道以南,以行政办公、工业、商贸物流、文教、居住为主的综合功能区。用地面积为27.65平方千米。抚北片区——规划依托抚北货运站,在向莆铁路和福银高速公路之间形成带状的工业用地,发展成以二、三类工业为主的工业片区。该片区用地面积为9平方千米。上顿渡片区——规划依托临川文化、教育优势,形成以文化教育、商贸、居住为主的综合区,用地面积14.6平方千米。
   (二)详细规划 伍塘安居工程住宅小区详细规划 伍塘安居工程住宅是临川市人民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缺房户的住房困难,创造适合20世纪末小康生活水平的居住环境而实施的一项举措。小区用地位于临川市城西乡伍塘村,东有伍塘小路,南临商业大道,西近伍塘路,用地呈三角形,规划总面积为138.15亩。规划设计于1996年由临川市建设局会同南昌大学设计研究院共同完成,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羊城路旧城改造详细规划 根据《临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并逐步改善居住和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的要求,临川市建设局于1997年9月组织编制《羊城路旧城改造详细规划》,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目标是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使城市的集聚结构和空间布置科学合理,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以合理组织道路交通,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服务功能为目标,力求将羊城路设计成为具有一定特色的商住一条街。
   若士路详细规划 临川市规划处于1998年组织编制《若士路详细规划》,并报经临川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着重于若士路旧房改造、用地布局、道路结构调整,解决脏、乱、差状况,创造一条宁静、优美、顺畅的生活性干道。规划以各类用地权属的界线为规划范围,总用地96亩。
   兴鲁坊路详细规划 临川市规划处于1999年组织编制《兴鲁坊路详细规划》,并经临川市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以创造优美居住环境为目标,着重于改善旧城区的基础设施不配套、建筑简陋、绿地缺乏状况,规划区占地100多亩。
   除上述详规之外,2000年临川市还编制文化广场(400亩)、环城路、上顿渡旧城效益、五皇殿路改造、上顿渡老庵居住小区、瑶坪路、教育园区、多个中学校园、行政中心控规等详细规划。这些详细规划的实施,指导各项建设,对建设行为起主动引导和被动的控制、导引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7年以后,抚州市组织编制完成人工湖及其周边用地控规、向莆铁路抚州客运站站前新区控规、抚北路以北地区控规、城市新区中心区控规、文昌大道以东(抚河大桥、东临大桥之间)控规、金巢工业开发区(一、二、三、四、五期)控规、凤岗河以西地区控规、抚北片区控规等10个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积为43平方千米,城市规划近期建设用地的控规覆盖率为95.1%。教育园区控规、上顿渡新城区控规、桥东片区控规、梦湖西侧用地控规及崇岗片区控规已编制完成。
   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2007年以后,编制完成商业网点、人防、消防、综合交通、环卫、绿地系统、燃气、电力、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中小学布点、公交等12个专项规划。
   城市设计包括行政新区(政府周边地区除外)城市设计;抚河大道城市设计;迎宾大道沿线城市设计;站前大道城市设计;安石大道沿线城市设计;火车站周边地区(5平方千米)城市设计;西二路城市设计;老城区重要地段、节点绿化提升改造城市设计。
   二、抚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抚州位于江西省东部,辖10县1区和1个经济开发区,面积1.88万平方千米,2011年末总人口393万人(抽样调查数)。
   规划区范围 规划范围为抚州市行政区范围,覆盖抚州市的10县1区:抚州市区(临川)、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乐安县、宜黄县、金溪县、广昌县、东乡县、资溪县。
   战略定位 按照“融入南昌大都市圈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联结长三角经济区和珠三角经济区”的发展取向,努力把抚州建设成为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承接区、优质农产品加工集散区、新型能源开发试验区、临川文化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区。
   规模结构规划 2020年全市建成1个大城市,2个中等城市,7个1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1个1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73个建制镇。全市城镇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与全市经济发展相协调。
   空间结构“一主三副”指抚州市中心城区和南城、东乡、崇仁。“三带”三条城镇发展轴指沪昆城镇发展主轴;市域城镇发展主轴即福银、济广城镇发展轴;市域城镇发展次轴即抚八城镇发展轴。“三区”指北部城镇发展区、南部城镇发展区、西部城镇发展区。
   三、县城规划 (一)总体规划 20世纪80年代中期,各县陆续编制第一轮总体规划。1994年始,按照省建设厅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全区各县全面开展第二轮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强调4点共性,即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求为出发点,以强化县城功能,增大环境容量,提高环境质量,改善区位条件为目的;立足当代实际,放眼21世纪目标,为城镇建设跨世纪滚动推进提供翔实蓝图;切合各地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围绕政府增强经济实力的决策要求与地方生产力发展布局同步谋划;规划调整要求高起点、高标准,体现突出超前性,提高科学性,树立权威性,坚持层次性和严格论证报批工作程序,确保规划调整的法律效应。
  由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地区、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谨的工作和不懈努力,且得到同济大学、南昌大学、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专业部门的指导,调整修编工作进展顺利。此轮修编,是新中国成立后具有较大力度、深度和广度的调整,也是规划成果得到较充分体现的调整。大部分县有所侧重:宜黄县按“突破中心,发展西线,开发东线,对接南北”发展区域经济战略,对县城建设发展进行了整体布局规划,新增规划区面积2.4平方千米;黎川县对增扩6.31平方千米区域面积的县城规划作全面调整,体现出边际山区新型城镇格调;金溪县把调整总体规划纳入发展县域经济总体目标,规划区由5.6平方千米扩大到6.5平方千米;东乡、崇仁、南城、南丰等县,根据地区“一心三带”经济发展战略构想,从实现城市建设的大跨越,为撤县建市创造条件出发,大手笔进行规划调整。其他各县也都以城市建设发展跨世纪要求的高度和致力改善区位条件的角度,组织实施对各自城镇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全区各县第二轮总体规划调整修编,面积达125.56平方千米。调整后的规划包含住宅小区,工业开发区,新扩建道路、市场、广场、公园、绿地等详细专业规划,总面积达6000多亩。
   第二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和调整主要工作特点是,基础资料比以前更完整,重大问题都经过多次全面分析研究,初步方案完成后,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并反复进行修改,因而县城布局都比较合理,城市规模和各项规划指标基本符合定额要求,是较为切合实际的新县城总体规划,其深度一般都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编制总体规划的要求,加上参与规划的单位级格高,技术力量雄厚,经验丰富,规划起点高,突出了规划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指导建设实践的“龙头”作用。同时在手法上突破了传统的规划模式,充分体现出以道路和新区开发拉开城市框架,以外延性发展为主体内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特色和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针的贯彻。2000年,各县第二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和调整均完成。
   2005年以后,各县根据城市发展情况,适时启动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
   至2011年,广昌县、乐安县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完成待评审;崇仁县总体规划纲要评审通过;宜黄县总体规划纲要及成果评审通过,上报市政府;金溪县、南城县、南丰县、黎川县总体规划获市政府批复;东乡县、资溪县新一轮总体规划正在编修中。
   2011年抚州市各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 表21—1—1 (二)详细规划 1993年以后,各县以县城总体规划为指导,陆续制定相应阶段的详细规划或部分近期规划。
   资溪县在1993年定好县城总体规划远景期限,扩大县城规划区总面积,并对县城各项建设用地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然后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生活居住区分别编制详细规划,把商业网点集中设在规划区的中心,确定小商品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森林公园、城东经济开发区的具体地址及建设时序。
   南城县从1995年起,即按照新出台的《南城县县城总体规划》提出的近期2000年和远期2015年规划目标编制详细规划,对县城居住用地面积、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等作出城市中心区、城市道路等12项详细规划,其中建昌大道、城西小区、城北新区3个详细规划占地分别为306亩、88.95亩和3821.4亩,避免盲目与分散建设。
   崇仁县在1996年《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后,作出县城工业与仓储用地、县城生活居住用地、县城园林绿地等详细规划,按照县城工业布局原则、特点和需要,分别采用集中、成片的布局体系划区定点并合理配置各类仓储设施及完成安全防护设施;集中紧凑组织生活居住用地,坚持居住区规划建设的高标准、高起点,为县城居民创造优美、舒适、安全、方便的现代化居住环境;以县城的自然条件和绿化建设的现状为依据,结合总体规划结构布局进行县城绿地的规划布局,以崇仁河两岸沿河绿化带作为绿化线的主线部分进行处理,使其成为整个绿地系统的大动脉,引导并组织沿河两岸的视线,形成联系桥头景观的视线通道,以充分体现县城景观风貌特色。
   金溪县1997年后编制周家山住宅小区、209亩新商贸城和宝山路小商品市场(42亩)等修建性详细规划,还编制新城区1500亩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昌县1997年后编制建设西路、莲乡大道、沿河路别墅小区、昌厦公路县城段、莲花广场等详细规划。
   宜黄县1997年后编制河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河西沿江路、车站广场(210亩)等详细规划。
   南丰县1997年后编制桔都大道(37.5亩)和仓山路(72亩)详细规划。
   东乡县1998年编制东门桔子山住宅小区(18.45亩)和凤凰别墅住宅区(20亩)详细规划。1999年编制北港住宅区(80亩)和红星技校住宅区(22.5亩)详细规划。2000年编制赣东商贸城(58.05亩)和佛山旅游开发区(360亩)详细规划。
   乐安县、黎川县于1997年前后制定相应阶段的详细规划。
   2000年后,各县区调整规划编制。
   临川区 2003年由深圳城市规划研究院编制《上顿渡城区3.88平方公里新区控规》;2004年由深圳城市规划研究院编制《罗家港旧城改造控制及修建性详规》;2005年由临川区城市规划设计室编制《上顿渡河西新区1.15平方公里控规》;2007年由临川区城市规划设计室编制《临川大道北侧1.0平方公里新区控规》。
   乐安县 2007年—2011年,对规划区内4个片区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2008年3月8日县政府批复乐安县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年2月27日县政府批复乐安县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年3月10日县政府批复乐安县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年5月20日县政府批复乐安县城南部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城县 2006年编制金山口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面积2.73平方千米;2007年编制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面积2.63平方千米;同年编制建昌大道北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面积1.55平方千米;2010年编制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面积5.38平方千米;2009年编制秋水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面积0.85平方千米;同年编制第四工业园区控规,控规面积6.2平方千米;2011年编制南城县滨水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面积15.7平方千米。
   宜黄县 2011年12月前完成编制宜黄县水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宜黄县抚吉高速挂线控制性详细规划。
   广昌县 2006年完成广昌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6—2020);2008年完成广昌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2020)和广昌县住宅建设专项规划(2008—2020);2011年12月前完成广昌县顺化渡开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06—2020)和广昌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2020)。
   南丰县 2006年12月由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编制《南丰县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控制范围为旴江以西4.55平方千米范围;2011年5月由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编制《南丰河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控制范围为河东7.06平方千米,同年11月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复通过。
   资溪县 2001年12月聘请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资溪县城西大道及一河两岸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面积约1692.45亩;2007年12月聘请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资溪县城北景观大道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总面积约3138.9亩;2008年5月聘请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资溪县一河两岸改造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面积约585亩;2010年7月聘请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对县城城北及城东区域编制《资溪县鹤城生态经济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面积约3373.95亩;2011年,与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洽谈编制城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事宜,规划用地面积5700亩,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总面积5415亩。
   四、规划管理 城镇规划管理由城镇规划和城市监察两个专业性管理机构负责,主要负责对城乡规划的编制、调整、审查和实施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行后,抚州地区严格执行,认真办理城市建房手续,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口,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任何人不准开口子,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确保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1996年,全区审批办理建设项106宗,其中,公房60宗,私房46宗,总建筑面积257104平方米,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30宗。1997年审批办理建设项166宗,其中,公房115宗、私房51宗,总建筑面积314909平方米,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20宗。1998年审批办理建设项1350宗,其中,公房395宗,私房955宗,总建筑面积90.29万平方米。1999年审批办理建设项1261宗,其中,公房355宗,私房906宗,总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2000年审批办理建设项898宗,其中,公房286宗,私房612宗,总建筑面积73.3万平方米。1996年—2000年“两证一书”发放率均为100%。
   2001年后,全市城镇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城市规划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项目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建设工程等规划手续的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由7项精简为5项,精简后的行政审批时效提速3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严格建设项目审批,“一书二证”发放准确率为100%,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坚持对已审批项目实行建设工程规划查验制度。严把放、验线关,对经放、验线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坚持执行“规划公示”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将已审定的详规平面图和建筑方案图制作成“规划公示牌”在施工现场进行批前、批后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007年12月1日,抚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正式挂牌成立。市规划监察支队在规后监管方面发挥职能作用。2007年12月和2008年,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40处,拆除面积为19800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28起计未遂违法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依法查结重大违法建设行为40件,并给予行政处罚。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人上访146件计600余人次。承办上级领导部门和市长热线转办(督办)件20件。全部按时保质办结,信访人满意率为92%,基本满意率为8%。2009年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46处,拆除面积达24394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30起,未遂违法建筑面积5250平方米。接受来信来访461件计1009人次,其中立案286件,查结282件,占全部信访量的98%以上。承办省、市长手机信箱办、市长热线电话督办(转办)件46件,全部按时办结。信访人满意率94%,基本满意率为6%。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360件、《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108件。2010年,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52处,拆除面积达25305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31起,未遂违法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接受来信来访486件计1026人次;立案292件,查结288件,占信访总件数的98%以上;承办省、市长手机信箱、市信访局效能办、市长热线、抚州市城市规划局督办件(转办件)73件,全部按时保质办结,信访人满意率为96%,基本满意率为4%,息访率达100%。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326件、《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261件,妥善调处历史遗留问题及其纠纷66件。立案查处重大违法建设案件52件并实施行政处罚。2011年,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106处、面积8812平方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68起,未遂违法建筑面积23400平方米;接受来信来访494件,计1098人次,其中,立案251件,查结247件。承办省、市长手机信箱办、效能办、市长热线46件,全部办结。来访人满意率为96%,基本满意率为4%,基本上全部息访。依法查处28处重大违法建设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442份、《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142份。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12次。调处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纠纷106件。
   第四节 城市排水与防洪 一、城市排水 古代,域内城镇排水设施随街巷建设陆续出现,缓慢发展。唐代抚州城街(巷)道两侧有利用其地势天然高差形成、或用人工开挖而成的合流制排水沟渠。其他各县县城初建时,其排水沟渠亦如此出现,长期发展缓慢。至民国时期,各地城镇建成区渐次扩大,排水设施随之增加,但因无专门管理机构及固定经费来源,前代遗留和新增的一些明渠暗沟,年久失修,倒塌淤塞严重,每遇暴雨或至汛期,污水横溢,造成内涝。新中国成立前夕,抚州城区新、旧排水渠道仅28条,其中宋代以前和宋代修建的5条,元代至清代修成的13条,民国时期修成的10条,总长度为12.7千米,且大都零乱淤塞,无人疏理。
   新中国成立初,临川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排水设施的改造与建设,主要领导亲自带领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疏通下水道和城区排水沟渠排污义务劳动,排水能力随之增强,受水面积扩大。1958年,市政府拨专款4.3万元,兴建第一条排水干道,总长1050米,东起大十字街口(今荆公路、慎斋路、穆堂路交汇处),西至兵马巷,贯穿城区中心,使长年渍水、积污现象开始得到治理。各县县城的排水设施,经过历年不断地修建、改建,得到很大发展,初步形成功能比较完善的排水系统。1990年年末,全区城镇排水管道总长为189.28千米。
   90年代,全区城镇除对原有排水沟渠进行修补、翻建和拓宽外,陆续新建一批排水主干渠道。抚州市1991年排水沟渠增长9千米,1994年增长10.2千米;1995年与临川县合并为临川市后,至1997年末,再增长14.96千米。1991年—1997年,抚州市共增长排水沟渠34.16千米,加上临川县合并的29.8千米,总共增长63.96千米。东乡县城在新建和改造7条主要街道的同时,铺设混凝土和浆砌片石涵管17.1千米,其孔径一般为50厘米~80厘米。金溪县城在新建和改造5条主街道的同时,铺设和改造下水道8千米,使县城排水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其余各县县城排水设施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2000年,全市排水管道全长299.05千米,为1990年的1.58倍。2011年,全市排水管道全长1677.78千米,为1990年的8.86倍。
   二、城市防洪 域内各县建县城选址时,出于生产、生活、交通、军事等需要,大都建于濒水临河的平原,以受舟楫之便,但却极易遭受水灾之害。因此,除在城区四周修筑城墙防御以减轻水灾侵害外,还在城外沿河一带修堤筑坝、种草植树保持水土不致流失,以适应防洪需要。临川31.5千米的中洲堤,始建于唐代,后经历代延伸而形成防洪大堤,为保护城区及农田作出贡献。南城县修筑于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的城墙,沿旴江西岸而筑,城外旴江成天然护城河,城墙发挥军事兼防洪的双重作用。民国初期,国民政府为稳定人心,在抚州境内各地陆续修筑一些河堤,堤身低矮,堤顶狭窄,多是泥土结构,防洪能力低于5年一遇水位。限于当时政治制度和经济、技术条件,这些设施原本结构简陋、标准甚低,加上长期失修与缺乏保养,一遇较大洪水,多数溃决成灾。
   新中国成立后,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极其重视城市防洪,每年组织群众对原有圩堤进行培修加固,以提高防洪能力,并先后新建一批防洪工程,虽遇数次历史罕见洪水,但均把损失减至最低限度。抚州市从50年代起,每年冬季组织群众对城区周围原有堤坝进行加高加固,同时兴建提水、护岸护坡工程。1990年,抚州市能抵御洪水的圩堤累计52.8千米,其中瑶坪、城西两堤和中洲堤千金陂段,抗洪能力为20年一遇标准,可保护面积56.9平方千米,保护农田52790亩,保护人口11.76万人。
   50年代至80年代末,乐安县防洪建设逐年加强,先后修建总长3940米的长堤和修筑浆砌片石的护坡堤,基本上杜绝洪水倒灌的险情发生;崇仁县城除对旧堤加固加高外,新建土质巴山堤总长1.5千米,保护面积0.35万亩,保护人口1万人;东乡县城按500年一遇特大洪水系数,持续加强对各水库工程的抗洪能力建设,加宽顶坝防浪墙;南城县城区先后建成总长6千米的3条防洪堤,抗御多次大洪水侵袭。据统计:1990年,全区各县(市)城镇防洪堤共有27条,总长107.2千米,还建有各级电力排灌站和涵闸、防洪坝等。
   90年代,域内各城镇除对现有防洪堤加高加固外,还新建改建一批防洪工程。1992年11月,抚州市动工兴建桥东防洪墙。该防洪墙位于文昌桥头抚河东岸,墙体与沿河街道平行,南自山前庙与沿河大堤相连,北至河东湾和中洲堤衔接,总长1713.64米。挡水墙高2.15米~2.45米,顶宽0.25米,建游览通道于其上,通道下空间建有临街店铺,临河一面安装有扶栏,临街一面则有坐凳,通道中建有小亭,可供游人远眺或憩息。该工程由抚州地区水电设计院设计,抚州市防洪墙建设工程指挥部组织施工,墙体为重力式挡土墙和钢筋混凝土扶壁式挡水墙结构,历时4年,于1996年10月竣工,共投资1496.2万元,完成土、砂方13.65万立方米,石方3.33万立方米,砼0.69万立方米(其中:钢材计265吨、水泥4018吨),工程规模之大,投资数额之多,建设工期之长,居当时全市建设工程之首。防洪墙建成后,其抗洪水位为41.43米,达20年一遇标准,对加速桥东旧城区改造,对发展经济、繁荣市场、优化城市环境,均有深远影响。
   1993年,广昌县对县城旴江防洪堤进行改造,加宽至25米,加高至6米,改成全长4.52千米的河堤公路,加强县城防洪抗灾能力。
   1994年10月,乐安县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治理鳌河的决定,成立治理鳌河工程指挥部,经过一年的治理,清理河床障碍物3000米,挖除沉积淤泥沙石等1.49万立方米,新砌防洪墙183.3米,计718.3立方米,新砌微型拦河坝1座,共投资20余万元,既疏通河道,还改善鳌河水质,提高防洪能力,起到防洪排涝作用。同年,宜黄县政府组织各乡(镇)民工计1000余人,投资300万元,新筑一段防洪堤,使县城规划区内的防洪堤总长达3.5千米。2000年,全市城镇防洪堤总长110.33千米,其中抚州市城区70.7千米,各县城39.63千米。
   2000年、2011年全市城市排水、防洪设施情况 表21—1—2 单位:千米 第五节 城镇供水 古代域内城镇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取自江、河、湖、塘和井水,取水方式主要靠人力肩挑手提。清末,抚州城内仅有水井29口,沿河居民饮用河水,城东门口码头为挑夫每日挑水处。民间对水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水质很差,导致由水媒介的肠道传染病经常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域内各城镇民国时期共有水井700多口,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提倡改良水井,实行井(河)水消毒。但全区城镇统一供水设施尚未建立,各单位用水靠自备水源供给。1958年8月,抚州市土法上马,由市建设部门组织力量,在城区抚河西岸杨打渔码头建立简易供水设施,铺设竹管800米输水,每日供水量40立方米,供水人数1000人,为域内实施城市统一供水之始。1960年10月,抚州市自来水厂建成,供水能力为5000立方米/日,初步解决城区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及部分工厂的生产用水问题。1964年,广昌县建立1座简易水厂。1971年,宜黄县兴建县自来水厂,至1973年4月竣工投产,供水能力为1000立方米/日。1977年2月,抚州市南区水厂建成,供水能力为1万立方米/日;1979年9月,抚州市自来水厂改为抚州市自来水公司,次年对荆公路水厂(即最早建立的水厂)进行更新改造,供水能力扩大到2万立方米/日,使全市供水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缓解了供水矛盾;市内一些较大的用水企业,均分别自备水源。1980年,南丰县城水厂建成投产。1981年,东乡、广昌两县县城水厂相继建成。1983年,资溪、临川、黎川、乐安等4县县城水厂先后建成。1985年,金溪县城水厂、抚州市桥东水厂竣工。1986年,崇仁县城水厂竣工。至此,全区各县(市)城镇水厂均全部建成供水,结束全区各县(市)城镇居民饮用不洁生活用水的历史。1990年年末,各县(市)城镇共建有不同规模正规水厂16个(含临川县唱凯镇水厂),日生产能力为17.2万立方米,年供水总量3984.44万立方米(其中:生产用水1630.30万立方米,生活用水2272.14万立方米),人均日用生活水量,抚州市为150升、县镇为120升,抚州市用水普及率为96.7%,跨入全省城市供水系统的先进行列。
   90年代,域内各县(市)城镇水厂改造与扩建,供水规模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2000年末,全市城镇自来水生产能力为56.15万立方米/日,年供水总量11015万立方米,分别为1990年的3.26倍和2.76倍。
   2000年全市城镇供水情况表21—1—3 2011年末,全市城镇自来水生产能力为50.8万立方米/日,年供水总量12212.32万立方米,分别为1990年的3.11倍和3.04倍。
   2011年市、县(区)城镇供水情况表21—1—4 第六节 公共交通与燃气 一、公共交通 域内城镇公共交通建设起步较晚。1964年,向(塘)乐(安)铁路由抚州市西郊过境,建有火车站,城区与火车站相距较远,抚州市于当年购置全区第一辆公共汽车,开辟城区至火车站的第一条公共交通营运线路,次年初正式营运。1977年,东乡县城设立公交公司,开始城区与近郊的公共交通营运。1982年,临川县成立公交公司。80年代末,一市二县的公共交通线路实现长短并行。1990年末,全区城镇公共交通营运车辆共有40辆,营运线路总长度15千米,年客运总量543.6万人次。
   进入90年代后,由于运输市场逐步放开,原有经营格局被打破,个体运输异军突起,竞争激烈。1994年12月,东乡县城出现私营企业组织的市内公交公司,购有营运车辆中巴4辆,从事县境内的公交营运业务。1996年6月,东乡县公交公司筹办城市公交,并购置公交营运车辆34辆。由于改变经营方式,实行承包责任制和优质服务,经济效益逐年上升。1997年7月,崇仁县城成立市内公交公司,有营运车辆10辆,至年末,客运总量为4万人次。临川市公交公司致力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加大班次密度,1997年投资324万元购置公交车辆23辆,扩大公交队伍,增开3条专线车,使城市公交跃上一个新台阶。2000年年末,全市拥有公交车辆155辆(含临川区112辆),开通营运线路218千米(含临川区180千米),全年客运量1204万人次,分别为1990年的3.88倍、14.53倍和2.21倍。尤其是出租车行业发展较快,达到422辆(含临川区392辆)的公交车规模,方便城镇居民生活。
   至2011年年底,抚州市城区共开通20条公交线路。
   1路:金巢管委会—未来城(市实验学校)—鸿河山水人家,2路:新剪子口—上顿渡,3路:市公交公司—抚州北站,4路:市公交公司—展坪,6路:学府世家—临川十中,7路:公交三场—瀚海龙蟠,9路:洪客隆—创业嘉园,10路:洪客隆一龙湾,11路:新剪子口一金安小区,13路:洪客隆一畲塘,16路:洪客隆—流坊,18路:洪客隆一黄远山,19路:洪客隆—灵谷峰,20路:洪客隆一梅岗,21路:老底盘厂一崇岗,22路:长岭一上顿渡,31路:鸿河山水人家一未来城(市实验学校),33路:羊城广场一工业园区一中医药高专新校区,行政中心专线:上顿渡一市行政中心(上行),行政中心专线:市行政中心一上顿渡(下行),至2011年年底,抚州市城区共开通20路公交线路。
   二、燃气 (一)液化石油气 20世纪80年代初期,抚州市少数居民使用液化石油气。1985年后,普及率逐年增长。1988年,抚州市成立液化气公司。1989年,崇仁县液化石油气站和资溪县生资液化气站相继开业,供应液化石油气。1991年,黎川、乐安、南城先后设立液化石油气供应站。1992年,宜黄、金溪等县陆续建立液化石油气储供站或液化石油气公司。1995年,东乡县液化石油气公司成立;广昌县城建立石油气储供站。各县(市)城镇主要气源初由九江炼油厂和安徽省安庆厂家供给,后供气点扩展到广东、湖南、湖北、南京等省市。各县(市)供气单位直接与省内外供气生产厂家联系和签订供气计划合同,或采取集资办法,实行定期定量供气。2000年年末,各县(区)均建立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共计100个,其中,临川区36个,各县64个,城镇居民普遍用上液化石油气。
   2000年市、县(区)液化石油气使用情况 表21—1—5 单位:立方米 注:抚州市(含临川区)用气户数28310户,用气人口8.7万人 2011年年末,全市共有燃气企业91家,其中管道天然气3家,城镇居民普遍使用燃气。
   (二)人工煤气(管道天然气) 域内使用煤气始于1992年。是年6月,东乡铜矿煤气供应站竣工投产,有用户1200多户,供气量约35.7万立方米。同年,抚州棉纺织厂实现内部管道煤气供应,年供气量为93万立方米。
   1994年4月,抚州市通过各方集资筹建城市煤气建设工程,10月动工,年末气源厂扩建、安装,管道施工初具规模。1995年5月,一期工程基本结束,二期工程随即铺开,并在同年8月23日,首次点火通气成功开始供气。是年末,已安装用户户内管道1600多户,其中已用气947户。1997年,全年共安装管道26.71千米,新增供气规模4400户,因3万立方米储气柜尚未竣工,实际用气2012户。全年供气总量133万立方米。2000年年末,全市煤气管道长度40千米,用气户3703户,供气总量117万立方米。
   2005年1月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北京新华联燃气有限公司到抚州投资,并注册成立抚州市新华联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从此,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代替原有管道煤气。至2011年,市中心城区敷设天然气管道196千米,签约用户58368户,通气15900户。
   2011年市、县(区)燃气使用情况 表21—1—6 单位:个、立方米 (三)工业余气 1982年,东乡县化肥厂建立工业余气供应站,将生产合成氨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余气,供给厂内500余户作为生活用燃气,年供气量2000万立方米。
   第七节 重点建设与示范工程 一、重点建设项目 为加快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硬件环境建设,1995年4月在全区建设工作会议期间,抚州行署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两年内按规范要求和量化指标,完成“六个一”硬件设施建设任务目标管理责任书。“六个一”硬件设施建设项目为:一个“四高”住宅小区,一个公园,一座生态公厕,一座垃圾中转站,一条水泥路,一条农民街。会后,地区建设局组织各县(市)建设部门认真加以组织实施和督察。在资金缺少的情况下,各县(市)政府和建设部门多方筹资,经过两年的实施,至1996年年末,各县(市)都建有1座至2座水冲式公厕(少数生态公厕),都建有垃圾中转站或转运场,全区开工12个住宅小区或住宅建筑群,有3个县(市)4座公园建成,其余县都对公园进行规划、设计、选址和征地。2000年,抚州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29项,总投资92084.8万元。
   2000年全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表21—1—7 单位:个、万元 2007年,市委、市政府确立“以适度超前的城市化带动相对滞后的工业化”的城市建设基本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现代工业新城、创文化生态名城”的城市定位和“产业兴城、文化立城、治水秀城、生态绿城”的基本思路,按照“改造旧城区,开发城南新区,建设一河两岸,对接上顿渡片区,逐步打造三河六岸(抚河、凤岗河、宜黄河)的大城市格局”的总体要求以及“大产业、大文化、大绿化、大水面、大空间”、“引森林进城市、变园林为森林”的发展理念,以扩大城市规模为突破口,以提高城市品位为主线,展开一场声势浩大的城市建设攻坚战,2007年至2011年12月,市中心城区先后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110个,累计完成投资约220亿元(含国家重点项目),其中市财政投入资金约100亿元,已竣工项目90个。
   有序推进老城区改造。2007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及27个市直单位(部门)搬迁至新城区办公后,将老城区体育馆拆除,原地修建体育休闲广场,实施文昌里旧城改造、抚纺生活区改造以及经济适用房、农贸市场等民心工程,进行文化广场、马家山广场改造等项目,满足市民休闲需求。实施水域面积2006亩的梦湖建设、9.1千米长的凤岗河改造,凤岗河湿地公园、10.5千米的抚河大道、一河两岸改造工程以及橡胶坝等项目,形成环绕全城的城区水面和河道景观。对城市道路、公园、休闲广场、水系景观实行全面亮化改造,通过改造和整治,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和亮灯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绿化的“三大指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从2001年的24.14%、27.5%、3.67平方米增至2011年的38.11%、44.34%、13.04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9平方米/人)。钟岭水厂和供水管网的建设使城市供水能力提高到19.5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市污水处理管网一期、二期工程)及各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建成最高日处理量为650吨/日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中心,实现全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
   大力开展新城区建设。新建道路12条,包括西津大道(贤仕园一印染厂)建设工程、西津大道(印染厂一抚北大桥)建设工程、汤显祖大道、南门大道东延伸段、赣东大道北延伸段、赣东大道南延伸段、玉茗大道南延伸段、陆象山大道、曾巩大道、赣东大桥、梦湖环湖道路;改建道路8条,包括迎宾大道东延伸段、抚河大道西段改造、上下沿河路改造、抚河大道及两路、抚北路改造、王安石大道改造工程、文昌大道改造,按照“双向六车道、进口沥青柔性路面、人行道和路沿石全部用花岗岩”的标准建设,总长度约60千米,城区道路面积从33.8平方千米扩大为47.8平方千米,城区道路及交通环境进一步优化。建成新区行政中心、市直机关办公楼、体育中心、新区医院、荣誉国际酒店、城市展览馆等一批现代化建筑,提升城市品位;建成汤显祖大剧院、梦湖文化长廊、文化休闲广场群雕,名人雕塑园、梦园、拟岘台等一批极富临川文化特色的建筑,彰显临川文化;建设临川一中新校区、临川二中新校区、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金巢新区学校以及一批中小学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拓展临川教育的发展空间;新区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站前广场人防工程、公交枢纽站、长途汽车站等向莆铁路抚州客运站配套设施项目的实施,为发展铁路沿线经济产业,服务海西经济区打下扎实基础,展示现代都市形象。
   2008年9月28日,全省城市建设现场会在抚州召开;2009年,省委、省政府授予抚州市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先进市称号;2010年度,抚州市先后被评为江西省园林城市、全省城市绿化先进市、全国绿色生态城市、中国低碳经济示范城市和中国最具历史风味城市。至2011年,抚州市初步建设成为一个环境优美的现代文化园林城市。
   2007年—2011年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表21—1—8 单位:个、万元 续表21—1—8 二、“六个一”示范工程 1997年,抚州地区按照省建设厅统一部署,结合全省开展“精品年”活动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六个一”示范工程活动。“六个一”示范工程为:一个市容环境示范县——崇仁县;一个小康示范镇——东乡县圩上桥镇;一个小康示范住宅区——临川市玉茗花园住宅小区;一个综合开发示范路一广昌县建设东路;一个示范工程——抚州供电局8号、9号集资楼宿舍;一个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临川市文昌桥自来水公司。
   在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县(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六个一”示范工程视为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树立现代化城市形象的高度来抓,确定由县(市)长全面抓,分管县(市)长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和明确部门责任制,把任务落实到规划、建筑、环卫、园林、开发、市政、城管单位,保证力量到位,运作配套,当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黎川县城东方红大道、广昌县城建设东路、东乡县圩上桥镇、地区供电局8号和9号集资楼宿舍、临川市文昌桥自来水公司及作为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的崇仁县,各自体现出环境美化、净化程度较高、设施较全、功能较强、质量领先、管理有序、精神文明氛围浓厚等特色。特别是临川市玉茗花园住宅小区,在省建设厅支持下,列入国家安居工程计划,成为全国新增41个城市安居工程之一,137亩土地完成“三通一平”,总体工程开工启动。省建设厅要求将玉茗花园小区建成金牌小区(全省2个),成为一项有代表性、多功能、环境优美的示范住宅小区。
   第八节 城镇专业管理 城镇专业管理包括规划管理、村镇建设管理、房地产业管理、建设资金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和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管理、市容路貌管理等。前5项管理内容在相关章节中记述,本节从略。
   一、市政设施管理 1991年起,各县(市)建设局先后设有市政设施管理专业机构,其名称为:市政管理处(市政管理所、市政工程管理所、市政工程公司),其中资溪、宜黄、南丰3县分别由业务股、规划建设股、建管股管理,广昌县由城建管理监察队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道路、下水道、路灯照明以及防洪、排涝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护。市政设施管理人员依据国家颁发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城市市政设施和工程管理的道路管理条例》以及省政府、省建设厅及地区和各县(市)制定的有关规定、办法等实施管理。
   1991年3月,各县(市)根据省建设厅、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市政公共设施普查的通知》精神,开展市政公共设施普查工作。抚州市在普查工作结束后,将普查成果汇编为《抚州市市政公共(公用)设施普查资料汇编》。1995年6月,根据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县(市)均同步开展全国首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工作,于年底圆满完成。
   1996年10月,国家颁布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此后,市政设施管理人员按照新的条例对城市市政设施实施管理。
   二、公用事业管理 公用事业管理由建设部门按城镇总体规划要求批准实施。但凡铺设电缆、地缆、供水管道、下水道、桥涵、牌标、绿地、消防栓、书报亭、电话亭及公厕等,均由有关专业性管理部门事先提出设计或设置方案向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项公用设施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维修、建设,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监察,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确保各项公用设施的完好、畅通。
   1995年后,临川市设有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隶属于临川市建设局,负责对城市客运进行管理。其实施管理的主要政策、法规、办法有:公安部、建设部制发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制定我省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费标准的通知》,以及临川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客运交通统一管理暂定规定》。
   三、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管理 20世纪80年代,抚州市、临川县设有水资源办公室。宜黄、乐安、崇仁县随后设置水资源与节约用水专业管理机构。1995年4月抚州市与临川县合并为临川市以后,设临川市文昌桥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和上顿渡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均隶属于临川市建设局。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省政府、省建设厅以及各县(市)制定的有关办法、细则,对城市规划区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用水进行管理,征收水费,扩大和改造城市供水设施,改善供水环境。
   1999年起,水资源管理职能归口水利部门。
   四、市容路貌管理 2000年,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均设有市容路貌专业管理机构,除城管监察机构外,还设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所)和园林管理处(所),隶属于各县(市)建设局。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地区和各县(市)制定的有关规定、办法,履行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职能,具体负责城市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和余土的清运、街道洒水降尘、垃圾无害化处理、公共厕所清扫管护、环卫设施管护工作。
   园林专业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和省、地、县(市)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管理公园、城市人行道行道树的栽培与管理、花草和苗木的培植、盆景艺术的制作等。
   第九节 城市建设投融资 抚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投资公司,下同)是2002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抚州市人民政府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是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组建抚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方案的通知》,投资公司为正县级事业单位,设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2部1室,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5名。2007年12月增设工程管理部和综合协调部,增加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
   一、融资 市投资公司作为市政府的融资平台,2002年—2011年,共完成融资29.99亿元,其中农发行3.2亿元,信托公司4.56亿元,国开行12.55亿元,农信社1.43亿元,九江银行2500万元,并发行债券8亿元。具体情况: 农发行贷款3.2亿元。为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问题,市投资公司向市农发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3.2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抚州城西堤防洪工程建设,1.2亿元用于赣东大桥工程建设。
   信托公司融资4.56亿元。市投资公司分别以经济适用房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向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融资4.56亿元。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2.55亿元。为解决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困难,市投资公司向省开行申请11.55亿元项目贷款和1亿元抗洪救灾应急贷款。其中,5000万元用于市新区中心医院建设工程,2900万元用于市职业技术学院建设,1.6亿元用于抚州市外环西路项目建设,1.5亿元用于市文化名人园项目建设,7000万元用于新区学校工程建设,1.46亿元用于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1.5亿元用于抚州市行政新区主干道改造工程,1.4亿元用于抚河大道中段改造工程,1.1亿元用于文昌大道拓宽及路面改造工程,1.5亿元用于抚州市中洲堤除险加固工程,1亿元用于2010年抗洪救灾。
   向抚州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1.43亿元。其中,6000万元用于市白岭村综合开发建设项目,1300万元用于承接赣东国际大酒店债务,7000万元用于新区二期拆迁安置工程建设。
   向九江银行申请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发行8亿元公司债券。2011年3月,市投资公司成功发行7年期8亿元公司债券用于抚州市污水管网二期工程、抚州市经济适用房(含廉租房)三期建设工程、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四期基础设施工程、抚州市新城核心区路网工程和抚州市城西堤防洪工程等5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投资建设 2002年—2011年,市投资公司共完成工程额6.57亿余元,参与并完成工程项目10余个,并有2个项目获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1个项目成功申报“江西省十佳建筑”的评选。
   抚州市行政大楼工程该工程包括四套班子办公楼、会议中心和人大政协办公楼。
   四套班子办公楼。整体为框架结构共13层(含底层车库层),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大楼东部为市委办公区,西部为市政府办公区。整个中心大厅在一层、六层、九层将东西两部联通,每侧设1台消防电梯、2台客梯、2间疏散楼梯间。大楼于2005年8月8日开工,2006年12月30日竣工。
   会议中心。整体为框架结构,地面5层,地下1层(人防工程,战时为人员隐蔽所,平时为车库),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211平方米。有1部客梯、1部消防电梯、2部自动扶梯及7间疏散楼梯间,以满足垂直交通使用要求。该大楼于2005年11月26日开工,2006年12月30日竣工。
   人大政协办公大楼。大楼为框架结构,占地面积2306平方米,建筑面积14169平方米,地面6层,地下1层(停车场),大楼南部1层至3层为人大办公区域,4层至6层为政协办公区域,大楼北部1层至6层为市档案局(馆)办公及档案仓库。大楼内设有3部电梯(消防电梯)及4间疏散楼梯间。该大楼2005年11月26日开工,2006年12月30日竣工。
   市直单位集中办公大楼工程该工程为1#楼、2#楼两幢框架9+1层(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包含建筑、装修、室外景观及亮化等,工程造价1.2亿元。工程于2008年4月开工,至2009年4月全面竣工,占地面积5024平方米,建筑面积50775平方米,工程造价1.14亿元;室外景观工程为两幢大楼室外沥青道路、停车场、人行道硬质铺装及绿化工程,占地面积20650平方米,工程造价464万元,2009年3月2日开工,5月完工;亮化工程为两幢大楼立面及庭院景观照明工程,工程造价161万元,2009年6月9日开工,7月上旬竣工。
   白岭村农民拆迁安置点工程 该工程位于抚八线以南,东起伍塘路,西至赣东大道南延伸段,总用地面积373亩,工程内容为804户房屋基础工程及安置区内道路排水及给水工程,工程造价4087万元。该工程于2008年10月15日开工,于2009年5月底全部竣工。
   文化生态名人园工程该工程位于市行政中心南面,占地1000亩,工程总投资3.5亿元。工程建设内容有:5个湖面、4个休闲广场、8座景观桥、66座名人雕塑、园内道路、园林小品、绿化景观、喷泉、亮化等。该项目采用BT模式融资建设。2009年6月28日正式开工,完成土石方128万立方米,占总量96%,湖底驳岸完成5700米,栽种105株树木,绿化整形5万平方米,于2010年10月竣工。
   2003年—2011年抚州市中心城区其他工程建设情况 表21—1—9 第二章 村镇建设 宋、元时期,域内村镇建设缓慢发展。明、清时期,各地村镇建有大量宫观寺院、碑塔桥亭,尤以书院建筑较多。仅在清代,域内各地即有知名书院74所;乐安、临川、南城、崇仁等县所建书院居全省前列,其院址多坐落在环境幽雅、依山傍水的茂林修竹处,祠堂、寺庙、道观、学堂、戏台、桥梁、凉亭等,广布各地村镇。鸦片战争至清末,战事频繁,天灾人祸,使村镇日见萧疏。民国时期,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使大批古建筑毁坏,至解放前夕,农村住宅多破旧简陋,公共设施几近空白。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农村建设,不断扩大投资比重,实行政策扶持,使村镇建房、修路、造桥、开发农贸市场、各种公共事业都得到很大发展。进入90年代,域内各地村镇建设速度更快。1994年地区行署先后颁发《批转地区建设局关于加快区内小城镇建设的工作意见》《抚州开展明星村(镇)建设标准》和《关于开展区内国道沿线及沿边小城镇建设竞赛活动方案》,并把小城镇建设列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县(市)把抓小城镇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加强对国道沿线、部分省道及沿边33个小城镇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形成全区小城镇建设大气候。1995年,各县(市)乡(镇)党委和政府积极发挥地方资源、交通优势,通过成片对旧镇区拆迁改造、建成区道路的扩建、水厂与通讯设施建设、市场开发等实现自我发展。1996年,全区村镇房屋建设投资34333.5万元,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3164.24万元。地区在小城镇建设方面继续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强化管理为重点,抓点带面,制定优惠政策,吸收资金投入,从而涌现出一批先进集镇。1县(宜黄县)5镇(宜黄县黄陂镇、临川市唱凯镇、南城县上塘镇、东乡县圩上桥镇、金溪县浒湾镇)和17个村被评为全省村镇建设先进单位。1997年—2000年,各县(市)以开展国道、省道沿线小城镇建设竞赛活动为手段,以“试点先行、规划完善、政策落实、机构健全、培训到位”为基本要求,整体推进村镇建设。
   进入21世纪,抚州市村镇建设加快发展速度。2009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全省28个省级示范镇,用3年时间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加以重点扶持,临川区云山镇、唱凯镇被列入其中。市委、市政府在抓好两个省级示范镇的基础上,下发《关于加快示范镇(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全市10个县及金巢经济开发区确定崇仁县六家桥乡、相山镇,宜黄县桃陂乡、棠阴镇,乐安县公溪镇、牛田镇,南丰县白舍镇、市山镇,黎川县熊村镇、德胜镇,南城县万坊镇、上唐镇,金溪县浒湾镇、对桥镇,广昌县驿前镇、头陂镇,东乡县岗上积镇、詹圩镇,资溪县鹤城镇、嵩市镇,金巢经济开发区崇岗镇等21个示范镇和23个示范村,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村镇公用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
   第一节 村镇规划 一、建制镇规划 域内建制镇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一样,经过第一轮编制、实施和第二轮调整、实施。
   第一轮对32个建制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后与详细规划同步进行,主要依靠各县(市)建设部门自身力量完成,采取集中人员、驻地勘测、收集资料、区情历史与现状分析,结合需要与可能,在充分征求当地政府与群众意见基础上着手编制。规划的基本思路是统一要求,因地制宜,注重基础设施布局和改善投资环境,逐步提高其经济辐射功能,加快其发展和合理有效使用土地。规划原则是合理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点面结合、体现地方特色。各地对建制镇规划特别注意镇区现有的发展条件和在一定时期内实施规划的能力,避免盲目发展。对少数交通、资源和现状设施条件较好,规模较大,乡镇工业较发达,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建制镇,则以提高环境容量,改善环境质量和加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为规划重点。这批建制镇第一轮规划对各镇区规划期内的人口规模、工农业生产等社会、经济发展指标、旧镇区改造利用、新区开发建设等均提出分期建设和发展指导性意见。对镇区的住宅、公共建筑、生产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都进行定量、定位的平面布局,作远、中、近期用地安排,对部分当前乡镇工业污染严重的建制镇还提出环保综治措施。对实施规划提出“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的建设原则。第一轮建制镇规划完成率为100%。
   建制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着力协调和理顺部门多头管理关系,逐步扭转单位和个人各行其是、滥用土地等混乱局面,各项建设活动开始纳入按规划有序建设的轨道。乐安县公溪、戴坊、牛田、招携4个建制镇1985年实施规划,兴建51条镇区道路,3条防洪堤、4个农贸市场。资溪县饶桥、高阜、嵩市、乌石4个建制镇,辟建住宅、排水沟、中学、医院、电站、电视差转台等;南城县洪门、上唐两建制镇分别于1988年、1989年实施规划建农民街,1990年分别按规划要求实施8个建设项目和4项主要公共设施;宜黄县黄陂镇、棠阴镇积极实施规划,1990年分别建成占地15亩,主街有花圃、路灯等设施的农贸市场和自建简易水厂;临川县唱凯镇1987年建成农民新街后,1990年10月又建城域内建制镇第一个日供水能力2000吨的正规自来水厂;南丰县白舍镇1988年后根据规划要求对新区施行项目建设,拓宽道路铺设水泥路面,新挖排水沟,完成防洪堤建设工程,建成发电站1座,1989年按规划要求建房58栋。
   第二轮建制镇规划于90年代后进行。为适应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自身建设日趋加快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城镇在振兴区域经济中的纽带和“据点”作用,按照省建设厅统一部署,地区建设局组织各县(市)从1993年开始,对各地建制镇规划的调整工作分期分批进行布置和督导。1996年全面铺开建制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至1997年年末,有16个建制镇完成规划调整修编。2000年着重抓昌厦公路抚州路段沿线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和重点镇规划修编工作。至是年底,全市有乡镇188个,其中建制镇59个(各县城关镇11个,其他镇48个),乡129个,建制镇占乡镇总数的31%。第二轮规划修编完成“七图一书”规划的54个镇。
   各县(市)建制镇总体规划的修编调整,对各建制镇的经济发展指标、旧镇区的改造利用、新镇区的建设发展、人口规模、生产生活环境和功能布局,都按规划期限分别作出规划。对镇区的市场、住宅、公共建筑、生产建设、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等基础设施,包括乡镇工业的发展布局,都按照不同时期发展目标作出具体安排。调整后的规划从全方位上进一步体现出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利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各自的地方特色。乐安县招携镇每年雨季多遭水患,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中,规划沿河两岸按5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修建防洪堤;戴坊镇则规划修筑20年一遇洪水的防洪堤。东乡县所属建制镇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中,考虑原规划区面积切合实际,且有发展余地,因而规划不再扩大,重点发展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临川市唱凯镇总体规划经修编调整后,对镇区各项建设用地进行整体协调,进一步合理安排各项用地,明确各分区功能,以充分利用和发挥当地产业优势和潜力,逐步建立起功能完善的城镇服务体系,按《临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将唱凯镇逐步建设成为跨世纪、多功能的现代化工贸型中心城镇打下基础。该镇于1996年被评为全省规划先进镇。崇仁县相山镇在完成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后,按规划要求铺设供水管道、建成农民街、铺设水泥路面、兴建新型住宅以及农贸市场与其内部的各项配套设施,较快地改变镇容镇貌,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全区各县(市)所属建制镇完成和正在组织实施的第二轮总体规划调整修编,不仅适应深化改革开放的需要,而且进一步体现出对各地镇区各项建设实施的指导作用,为各镇社会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其作为纽带和区域经济聚集中心的功能作用由此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进入21世纪,第三轮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铺开,村镇规划质量和规划严肃性进一步加强,要求乡镇总体规划必须按规定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村镇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至2011年底,全市80个建制镇(非城关镇)中有70个乡镇完成乡镇总体规划(含镇域总体规划)修编,编制率87.5%,其他建制镇也在开展规划修编工作,部分乡镇根据实际,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着手编制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增加规划的可操作性。
   二、镇域规划 1989年,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文件精神进行镇域规划试点,广昌县甘竹镇、临川县唱凯镇分别于1989年和1990年编制镇域规划。该项规划编制,从现状调查、测绘、收集资料、分析论证、布局、立项直至规划蓝本、说明书成文与出图,分别由广昌县建设局和由地区建设局组织部分市、县专业规划人员集中时间完成。制定该类规划,涉及整个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镇区内集镇、村庄发展的方向、规模和性质,社会各项事业的综合协调,生活、生产环境的改造与治理。同时还需确立分期实施建设项目和有关技术指标,以及实施规划有关政策性措施。参与编制两镇镇域规划的人员面征意见,广纳善策,终于按上级制定镇域规划的时间、技术、效果要求分别完成规划任务。广昌甘竹镇的规划编制荣获全国十二省、市镇域规划评比鼓励奖和省评二等奖,经县政府审批付诸实施。临川县唱凯镇的镇域规划成果得到县、镇政府的通过和地区建设主管部门的认可。
   在编制该两镇镇域规划全过程中,其基本原则、目的、期限和方法相似,但因两地社会、经济、自然、历史和现状条件不同,规划重点、立项内容、实施时间、各项用地布局、发展条件、政策指导建设各有纵横之差,深浅之分。规划编制程序和主体内容是:调查现状(农业、工业用地、基础设施、人口规划及分布,社会经济和各项公共事业);分析区情(经济发展的优势和潜力,存在制约因素和薄弱环节,需要与可能及发展条件等);提出策略(立足现实,突出重点,展望未来,调整生产和生活用地布局,改、建基础和公用设施,明确分期立项内容和指标核定,合理利用资源,调整产业结构等);制定规划(经济、农业、乡镇工业、多种经营、水利、交通、公用事业、集镇建设、人口规模、环境治理、各项工程竖向设计等);政策指导(扬长避短,统筹安排,理顺关系,加强管理,规划弹性等)。
   1990年后,金溪、资溪、东乡、崇仁等县建制镇也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指标、技术要求,先后编制镇域规划。
   2000年年底,全市59个建制镇完成镇域规划编制任务。进入21世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相关规定,乡镇总体规划必须包含镇域规划相关内容。至2011年底,全市141个乡镇(非城关镇)中,120个乡镇完成镇(乡)域规划。
   三、村庄与集镇规划 晚清至民国时期,域内富裕户多选择靠水源,土地肥沃之地建造院落房舍。贫苦农民则在荒地或自己有限土地上择地而建。新中国成立后至50年代,农村基本无规划,靠自发性依山就势建造,整个农村建筑布局混乱。个别地方乡村建设有一定规划。1958年至1961年间,东乡县对因兴修水利搬迁的大批村庄,按“在低产畈建新村”的原则,对新建村庄的道路、住房、公共设施等提出具体要求:住宅建造要求行列式,生产建筑要求集中布置,排水沟要求按房屋顺序统一修建,水井一律要求建在村头等。
   至60年代,域内集体生产用房和农民建房由生产大队、生产队指定宅基。60年代末期,农村工业逐步兴起,社队的生产和公共建筑用房日益增多,其时建成大量食堂、会堂、广播室、仓库、代销店、医务室、学校与住宅,但缺乏统筹安排,各就所需交叉混建。
   70年代初期,根据外省经验,江西省对山、水、林、田、路、村庄实行过统一规划,要求拆民房建新村,按“八字头上一口塘,两边开渠靠山旁,中间一条机耕道,新村建在山坡上”的模式进行改造和建设,还印制彩色图画发至千家万户,广为宣传,并对少数村庄进行建设试点工作。但因规划强求千篇一律,脱离各村实际情况和管理不善,最后依然逐渐步入旧套。70年代中期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使农村集体经济得到空前发展,农民大增收,涌现大量的生产和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相竞而立,水、电、路、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甚快。
   进入80年代中期,根据国家对村镇建设“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方针和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抚州地区建设局组织各县(市)建设局对各地所属乡集镇、中心村以及20户以上自然村开展规划编制工作。1985年至1989年上半年,全区该级规划编制基本结束,先后取得当地(乡镇)政府的认可和通过地区建设局组织的统一规划质量检查验收。
   村镇规划相对建制镇规划较为粗略,主要内容是确定集镇性质、发展方向,提出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定用地规模。建设程序上采取长计划、短安排、边发展边完善的方式。对中心村、主要自然村则依照其实际情况着重于对生产、生活用地指标的核定,主要道路的划定,生活环境的治理,住宅用地安排及建筑形式等方面提出规划意见,起控制作用。规划的制定,对纠正和制止以往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布局零乱、浪费土地,甚至滥占耕地现象,转变农村长期传统、落后的建房方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村镇面貌都起到有效的监控和促进作用。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村镇建设的发展,各县(市)在对建制镇规划进行调整的同时,对各地村庄和集镇规划也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规划的调整工作。
   1992年,金溪县建设部门为陈坊积乡上张村、黄河乡关王村、双塘镇竹椅村、珊城乡冠峰村、浒湾镇疏山村作规划调整修编,并做到当年规划,当年实施建设。1993年,抚州市、临川县建设部门分别组织人员,为城西乡伍塘村、东馆乡五湖村、七里岗乡雷溪村、华溪乡王家村、罗针镇岭上徐家村、展坪乡古塘中心村,按规划程序和要求编制规划。1994年,崇仁县建设部门对部分集镇、村庄进行规划调整。东乡县为小璜镇西岗上村、邓家乡邓坊村、长林乡排上村、马圩镇黄塘村迁移的新址编制规划,当年规划,当年实施建设。
   1995年前后,结合规划调整工作,各县(市)先后分别颁发《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准则。1996年,各县(市)调整村镇规划工作陆续铺开。全区各地村庄1991年至2000年分期经调整制定的规划,总结历史经验,从适应城乡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的目的出发,编制内容更趋丰富和完善。乐安县流坑村编制的《村落保护规划》,将流坑村划分为4个区,并对4个区的范围、保护原则,分别作具体规定,对全村的道路、交通、电力、电讯、排水及消防等项设施建设,分别作出切合实际的具体规划。至2000年年底,全市完成20户以上村庄和中心村规划调整总计15354个,完成乡镇规划调整127个。
   2006年—2011年全市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累计4140个,均完成村庄建设规划。2011年,全市1823个行政村,其中不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区内的1532个行政村需编制村庄规划,已完成行政村规划1503个,完成率98%。
   全市有国家、省级重点镇22个:临川区唱凯镇、腾桥镇,东乡县孝岗镇、圩上桥镇,金溪县秀谷镇、双塘镇,资溪县鹤城镇、高阜镇,南城县建昌镇、株良镇,南丰县琴城镇、白舍镇,黎川县日峰镇、熊村镇,广昌县盱江镇、甘竹镇,崇仁县巴山镇、河上镇,宜黄县凤岗镇、棠阴镇,乐安县鳌溪镇、牛田镇。其中,腾桥镇、孝岗镇、秀谷镇、鹤城镇、建昌镇、巴山镇、鳌溪镇为国家重点镇。东乡县孝岗镇、金溪县秀谷镇、资溪县鹤城镇、南城县建昌镇、南丰县琴城镇、黎川县日峰镇、广昌县旴江镇、崇仁县巴山镇、宜黄县凤岗镇、乐安县鳌溪镇10个镇为城关镇,其总体规划纳入县城区总体规划统一编制。
   2011年全市重点镇(非城关镇)规划情况 表21—2—10 续表21—2—10 第二节 乡镇建设 宋代以前,域内乡镇建设缓慢发展。隋唐时期,今临川温泉镇区域有陶瓷生产窑群,名冠抚州;广昌的驿前镇,唐初已形成;南城的株良镇,北宋时已发展为较大的农副产品集散地;乐安公溪镇,南北朝时建成高州首府。宋朝至清朝,域内一批集镇发展到一定规模。资溪嵩市镇,明、清期间已是全县的商贸中心;崇仁礼陂镇明代起为县内外商贾云集之地。民国时期,域内各县有1个至2个历代沿袭下来的较大老乡镇,其他乡镇大部分规模较小,为乡镇附近方圆十几里的农副产品、小商品集散地,只有酒家饭店、小手工业作坊、杂货店铺、肉砧等十几户或几十户不等。宜黄棠阴、临川龙溪、金溪浒湾、资溪嵩市、南丰白舍、黎川宏村等在历史上有一定影响,多遭破坏摧残,无以复兴。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域内大小乡镇得以恢复、建设和发展,乡镇的地位、性质、经济水平、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都发生巨大变化。
   一、乡镇建房 1978年始,域内各乡镇先后辟建或扩建农贸市场,兴建商业网点,个体商店增多。80年代中期开始按规划要求实施乡镇建房。
   90年代后,各地乡镇的房屋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91年—1997年,临川市各乡镇的住宅建筑面积累计86.42万平方米,比1990年增长68.2%。房屋结构绝大多数是砖混结构,3层以上的楼房70%以上按规划要求施工,经过设计,采用通用设计或标准设计。其造型各具特色,有方形、长方形、椭圆形、前凹后凸形、前凸后凹形、组合形等,建筑风格有仿古式、现代式及古今结合式等。7年间,各乡镇的党、政、企、事业单位用房建设发展很快,全市乡镇所建房屋建筑面积为3.4万平方米,投资额1200万元。同期,金溪县各乡镇所建房屋面积计40.8万平方米,较1990年增长94%,其中,住宅面积26.3万平方米,增长44%,人均增加住房3.1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含党、政、企、事业单位用房面积7.07万平方米)。东乡县各乡镇房屋建设面积为46.46万平方米,比1990年增长73.6%,党、政、企、事业单位用房面积为15.04万平方米。资溪县各乡镇房屋建筑面积为12.39万平方米,比1990年增长67.7%,其中,住宅面积为6.7万平方米,增长33%,人均增加住房面积2.7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为5.6万平方米(含党、政、企、事业单位用房面积为4.1万平方米)。宜黄县各乡镇共建有新住宅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乐安县各乡镇新建住宅建筑面积115.7万平方米,比1990年增长16.77%,人均增加住宅面积3.86平方米;公共建筑的建筑面积为13万平方米(含党、政、企、事业单位建房面积1.1万平方米)。崇仁县各乡镇先后新建新颖住宅180幢。
   1998年—2000年,各地乡镇住宅、公共建筑及生产性建筑进一步发展。
   1999年、2000年全区乡镇公共建筑及生产性建筑情况 表21—2—11 单位:万平方米 2000年各县(区)乡镇住宅建设情况 表21—2—12 进入21世纪,乡镇房屋建设有新的进展和特点,一是住宅建设力度加强,人均住宅面积有较大增长,特别是2009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后,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改善;二是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医疗、农贸市场等公共建筑建设力度加大,公共建筑面积增幅明显;三是随着工业项目集中进园,乡镇生产性建筑的建设增速减缓;四是房屋建设中砖混结构以上建筑所占比例逐年增加。2011年年末全市141个乡镇(非城关镇)住宅建筑面积1895.9万平方米,比2000年年末增长190.74%,其中砖混结构以上的290.55万平方米,比2000年年末增长302.34%。公共建筑面积360.14万平方米,比2000年年末增长83.90%,其中砖混结构以上的290.55万平方米,比2000年年末增长154.78%。2011年年末全市141个乡镇(非城关镇)生产性建筑面积206.89万平方米,比2000年年末增长23.81%,其中砖混结构以上的125.61万平方米,比2000年年末增长73%。
   2011年各县(区)乡镇房屋建设情况 表21—2—13 二、基础设施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后,域内乡镇建设走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依托旧镇、开发新区的路子,各乡镇先后拓宽街道,改造路面,逐步加快水、电、道路等设施建设。
   水厂建设90年代中期,国家实行积极的扶持政策,并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乡镇水厂发展迅速。临川市抚北、唱凯、罗针等乡镇,均建有自来水厂,总规模1.5万立方米吨/口。资溪县高阜、乌石、饶桥等乡镇都设立简易供水设施。东乡县店前、詹圩两乡镇由省建设厅拨款援建水厂;1995年—1996年,省建设厅先后拨款8万元和9万元给金溪双塘、浒湾两镇建设自来水厂;乐安县到1997年年末,有4个乡乡镇建自来水厂。崇仁县相山镇实现自来水厂供水;河上镇也积极兴建自来水厂。宜黄县棠阴、黄陂等乡镇建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4500立方米。广昌县驿前镇于1995年筹建水厂,得到省建设厅支持拨给8万元,还得到技术服务和咨询,该镇水厂建设进度快、质量好,被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评为村镇自来水建设先进单位。南城县于1995年在龙湖、上塘、株良、洪门等乡镇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先后兴建自来水厂。2000年,全市有27个乡镇建成不同形式给水管网和不同规模的自来水厂。
   2000年后,乡镇自来水厂建设进度逐年加大。至2011年年底,全市有63个建制镇、36个乡建有自来水厂,用水人口38.56万人,年供水总量2522.01万立方米,供水管道876.52千米。
   电力建设90年代,域内乡镇电力建设加快。金溪县各乡镇都通电,并安装闭路电视和调频广播。
  东乡县岗上积、小璜、王桥3个乡镇,相继建立“三五”变电站。资溪县1993年扩建“红旗”水电站,还陆续扩建或改造其他电站、变电站。临川市各乡镇在1997年年末,通电率达100%。乐安县有4个乡镇建变电站。
   道路建设 90年代初至1997年,临川市各乡镇主要道路硬化率达98%,新修水泥路面长15.8千米,面积2.86万平方米,还修筑下水道,全长计24千米。广昌县各乡镇共建有农民街面积3.2万平方米。宜黄县各乡镇新建商业街3条;改造省道40千米,全部铺设沥青路面;改造县道25千米(其中4千米铺设水泥路面)。崇仁县各乡镇新建农民街3条,总长1.3千米,总面积10.1万平方米;铺设5条水泥路面,总长度3.8千米。金溪县各乡镇新铺水泥路面长13.4千米、总面积15.6万平方米。东乡县各乡镇新增水泥路面长8.82千米,总面积17.6万平方米。资溪县各乡镇增加水泥路面全长106.9千米,总面积4.6万平方米。乐安县各乡镇新修水泥路面10.1千米、总面积10.1万平方米。南城县新丰街乡在1995年至1996年先后新建商贸街、农贸街各1条,共长700米,还建造1座长500米、宽8.4米的新丰街大桥;与此同时,株良镇拓宽1条长1000米的街道,并铺设水泥路面。2000年年末,全市各乡镇新建道路总长265千米。临川区各乡镇主要道路硬化率达100%,实有道路长90千米,面积98.16万平方米,比1990年新增下水道27千米。2011年年底,乡镇道路总长927.56千米,面积599.57万平方米。
   电讯建设 1991年—1997年间,域内各乡镇先后安装路灯,增加电讯设施建设。至2000年年末,临川区各乡镇共增设路灯计288盏;所有乡镇都安装程控电话,累计2万门(其中公用电话460门),安装移动电话计500部。宜黄、乐安、金溪、东乡、资溪等县各乡镇都安装程控电话。
   农贸市场建设 1990年—2000年,临川市共建农贸市场26个,面积108.48万平方米;广昌县建7个,面积3.5万平方米;宜黄县建5个,面积4.73万平方米;崇仁县建7个,面积2.8万平方米;乐安县建37个,面积12.46万平方米;金溪县建9个,面积3.5万平方米;东乡县建15个,面积3万平方米;南城县龙湖镇新建农贸市场1个,面积1.11万平方米。
   三、文化福利设施建设 20世纪70年代起,域内农村兴建一批文化教育和福利设施。至1990年,全区共建乡镇文化中心36个,乡镇电影院34个,乡镇级文化站219个、图书馆12个。
   20世纪90年代后,各级人民政府对乡镇文化福利设施建设倍加重视。临川市1991年—1997年,在各乡镇共投资1000万元,兴建中学教学楼40幢,建筑面积为3.8万平方米;投资900万元,兴建中学综合楼、教师和学生宿舍楼等68幢,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投资900万元;兴建小学教学楼45幢,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还兴建辅导站综合楼46幢,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文化站8幢,建筑面积0.36万平方米;幼儿园、托儿所等36幢,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投资380万元,兴建敬老院37幢,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7年间,金溪县、东乡县、资溪县在乡镇兴建文教卫生房屋分别为3.8万平方米、3.17万平方米和0.78万平方米。2000年年末,临川区各乡镇都建有有线电视发射台;金溪、东乡、资溪、乐安等县各乡镇安装闭路电视和调频广播。
   四、卫生设施建设 1991年—1997年,临川县(市)在乡镇兴建卫生院大楼26幢,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新增病床312张;投资320万元,新建公厕68座,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崇仁县在乡镇新建医院用房建筑面积2.49万平方米。同期,其他各县乡镇的卫生设施日趋完善。南城县上塘镇于1996年在大街人员密乡场地,兴建全区乡镇第一座水冲式公厕。宜黄县在7年间,新建乡镇公厕10座。1991年—2000年,广昌县乡镇共建卫生大楼11幢,建筑面积7875平方米,病床110张;新建公厕34座,建筑面积1708平方米,投资计48.5万元。至2000年,全市有33个乡镇设立环卫专业队伍,各乡镇都建有卫生医疗机构。
   五、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 进入21世纪,市建设局会同市文化局积极组织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抚州市通过申报有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分别是2003年10月公布的乐安县牛田镇流坑村和2010年7月公布的金溪县双塘镇竹桥村;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分别是2003年7月公布的广昌县驿前镇、宜黄县棠阴镇;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分别是2007年7月公布的东乡县黎圩镇浯溪村、2009年7月公布的乐安县牛田镇水南村,金溪县琉璃乡东源曾家村为江西省第四批公布历史文化名村。
   第三节 村庄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域内农村自然村落零乱简陋,多为人畜混居,垃圾、露天堆放,秽水横流,生活环境差。村庄道路大都自然形成。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村庄卫生、教育、文化设施不断得到改观。
   一、农房建设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域内农村建房速度与数量呈逐年上升之势。1990年,全区农房使用面积人均24.40平方米,为1985年的1.78倍。人均生活用房面积20.70平方米,为1985年的1.33倍。
   90年代,各地各级政府进一步重视农民建房问题,实行政策引导和建设指导,按照“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工作方针,狠抓管理,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管理一个法”的原则,使农村建房基本杜绝盲目性、随意性现象,房屋结构也逐步由砖木结构转为砖混结构,临川市各村庄新建农房砖混结构占建房总数75%。长期“堡垒式”“火柴盒式”传统建房形式得到改变,不断向整体有序、设计新颖、造型美观、各具特色的现代建筑风格方向发展。比较典型的民房建设有:临川市七里岗乡雷溪村、华溪乡王家村、抚北镇排头村、唱凯镇刘路寺村,东乡县长林乡排上村,广昌县甘竹镇罗家堡村,南城县徐家乡湖东村,资溪县乌石镇畲族自然村。这些村庄新建房屋,无论建筑风格或建设风貌,都别具一格,充分体现现代农房特色。2000年,全区农民建房投资29991万元,人均使用面积达15.17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1.32平方米。
   2009年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这是中央改善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家庭、贫困户等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该年,广昌县和乐安县列入试点范围,改造任务1068户,补助资金534万元;2010年,广昌县、乐安县、黎川县、资溪县、南丰县、宜黄县6个县列入试点范围,改造任务5069户,补助资金5795.9万元;2011年,全市11个县(区)列入试点范围,改造任务7045户,补助资金6747.7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域内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很快。至1990年,全区建成村以下小水电站515个,绝大部分村庄已解决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宜黄县成为全国农村首批100个初期电气化试点县之一。域内村村通公路。村庄用水逐步向集中供水方向发展。
   村级道路建设 1991年—1997年,临川市新建、改建村级砂石路222.6千米,面积为49.42万平方米;修筑水泥路面长16.3千米,面积9.46万平方米,修筑沥青路面长68.2千米,面积38.46万平方米;修造、改造混凝土平板大小桥梁22座;修建下水道长度累计1080千米,面积86万平方米(其中七里岗乡雷溪村修建的下水道2.8千米,面积为0.2万平方米);加固防洪堤总长度30.05千米,填筑砂土方40万立方米,新修渠道8.68千米。同期,乐安县新建、改建村级街道总长10.1千米,面积10.2万平方米。东乡县新建、改建村级道路71.5千米,修造混凝土平板大小桥梁16座,总长195米,有6个自然村修建水泥路面,总长1350米;该县长林乡长林村、马圩乡董塘村、愉怡乡万家村等村委会自筹资金建街道和集贸市场。资溪县新建、改建村级道路106.9千米,修造混凝土平板大小桥梁21座,总长265米,有18个村修建水泥路面,总长1613米,饶桥镇彭坊村自筹资金建街道和集贸市场。广昌县10年间新建改建村级砂石路326.9千米,面积71.8万平方米,修筑水泥路45.69千米,面积9.1万平方米;旴江镇沙子岭自然村按规划建设,形成小街道;甘竹镇罗家堡修村建长500米,宽4米的环村公路。金溪县新建、改建村级道路131.5千米,修造桥梁34座,总长1844米。南城县株良镇路东村在1996年新丰街桥建成之后,从该桥东头扩建并铺设一条长200米、宽20米的水泥路,路两旁建商店,形成一个比较活跃的农村经贸市场;徐家乡湖东村按规划设计,逐步展开村庄道路、公用设施等各项建设。崇仁县各村都有公路可通县城和乡、镇。宜黄县各村庄新建公路共计40千米,新铺水泥路面7千米。
   1998年后,全区各县继续加大村级道路建设力度。至2000年,域内188个乡镇全部通公路,其中,104个乡镇通油路,1996个行政村通车,通车率达99%,村镇道路总长达10052千米,有规模不一的村镇桥梁1060座,村镇防洪堤693.3千米。
   水电设施建设1990年,抚州市有32个村庄通自来水;南城县20%的村庄自筹资金办简易水厂;东乡县93%的村庄修建公用水井或压水井;乐安县7个村庄自建简易水厂,实现自来水供给。90年代,各地村庄用水日渐走向统一供给和卫生标准化。至2000年,宜黄县各村庄用上符合卫生标准水的有95%以上。乐安县通自来水的村委会24个,计2840户、12765人用上自来水。东乡县有66%以上的村庄农户一户一水井,有20%以上的农户采用压水井和小型机泵抽井水。资溪县嵩市镇于1994年建成水厂,其他村镇50%以上农户一户一水井,还有的村庄集体采用压水井或小型机泵抽井水。广昌县平原地带大多数农户采用压水井或小型机泵抽井水,山区农户多为一户一井或饮用山泉水;苦竹镇严坊村集资购买镀锌管,接山泉当做自来水流入家家户户饮用。金溪县大部分农户各自打井或几户合用一井,小部分农户采用压水井或小型机泵抽井水饮用。临川市40%以上农户一户一井,其中有15%以上农户使用压水井,少量利用小型水泵抽井水饮用。
   2000年,域内各村庄用电普及率日趋上升,临川市2000多个村庄均已通电,家家使用电灯照明;并安装路灯2000余盏。金溪、东乡两县各村庄用电户达99%;资溪县各村庄有98%用电照明;乐安县210个村委会,已有204个用上电灯,占97%以上;崇仁县各村庄基本普及电灯照明。
   2000年全市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表21—2—14 2000年后,农民建房进一步加强,农村居住条件得到一定改善。2011年年末村庄住宅建筑实有建筑面积7971.67万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以上的建筑面积5364万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0.3平方米。2011年当年建房户10143户,当年竣工建筑面积142.78万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以上的建筑面积138.32万平方米。
   2000年、2011年各县(区)村庄住宅建设情况 表21—2—15 2011年各县(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表21—2—16 续表21—2—16 2000年后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以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2011年末,集中供水的行政村691个,供水管道长1313.31千米,用水人口64.66万人,用水普及率24.29%;村庄内道路长度5985.7千米,道路面积4170万平方米,排水管道沟渠长1542千米。
   三、文化福利设施建设 20世纪70年代起,域内农村在各级政府关心支持下,各方出力兴建文化教育和福利设施。至1990年,全区共建村文化室1700个、文化户1300个、农村放映队239个。
   90年代,各地通过政策扶持和集资统建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快农村文教福利事业发展。崇仁县199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建有完全小学、幼儿园各1所,其中多数村新建教学楼和教师宿舍;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都建有1所初级中学,普及9年义务教育。金溪县52%的自然村安装闭路电视和调频广播。
   1991年—1997年,广昌县共改建、新建小学教学楼28幢,分布在28个村委会所在地。同期临川市共新建村级小学教学楼54幢,修缮小学教学楼18幢;新建村级幼儿园42所,总建筑面积5.08万平方米。乐安县至1997年末,设有文化站20个、广播站21个。
   2000年末,全市共有农村放映队158个;农村广播站188个、广播喇叭57260个、村庄普及率92%;农村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52台,收录机56台。
   四、卫生设施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域内农村环境卫生和医疗条件日益改善。至1990年,全区已建乡级卫生院84所、村级卫生所、合作医疗站2300多个,已形成县(市)、乡、村三级医疗网。
   90年代,域内农村的卫生设施进一步完善。1997年,临川市建村级卫生所189个,配有卫生员近400人;每个卫生所均配有医疗器械设备,有的设有临时或简易病床;新建卫生所的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全市80%的村委会设有卫生所,村庄农民可就近看病。金溪县建有村级卫生所113个,全县70%的自然村建有公共厕所。广昌县建有村级卫生所129个,配有卫生人员233人,新建无害化公厕、卫生公厕各200座,改建厕所30座;头陂、赤水、甘竹、高虎脑等乡(镇)的村庄,新建高标准、规范化三格式卫生厕所166座。资溪县有村级卫生所68个,各村庄改厕改水工作使农村厕所及排水设施得到改观。东乡县建有村级卫生所135个,并以董塘、排上等村为试点,进行改水、改厕及卫生讲美活动。乐安县各村庄共建有村级卫生所165个,采用“农户出大头,乡、村出小头”的办法,鼓励农民打出压水井1053眼,有效地改善农民的饮水质量。宜黄、崇仁等县都设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实现村村有医疗站,并配有医务人员。
   2000年,全区有188个农村卫生院,有乡村医生3684人,按集体办医、一村一室的原则,全区1630个行政村实行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第三章 建筑业 抚州素以“建筑之乡”著称,泥木工匠涉足于湖北、福建等省。人隋唐,建筑物从简单造型向实用、美观发展。唐朝临川金山寺、抚州正觉寺、宜黄曹山寺等采取砖石结构承重宫殿式屋顶。宋代抚州文昌桥、乐安县流坑村的状元楼,采用打木桩砌石拱和木结构梁方式。明朝临川县的黄作牌坊、南城县的万年桥、宜黄县的八府君祠、棠阴民居建筑群、乐安流坑村的翰林楼、广昌县的龙凤岩庙宇建筑都用龙凤花鸟图案,雕刻精细。明代中叶,建造房屋采用雇佣方式,少数能工巧匠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揽民间房舍。清代开始形成专以技艺谋生的建筑工匠队伍和专业泥木作坊。后来出现少数人创办营造厂。泥木作坊为分散、独立的手工业户。作坊主既是工匠,也是承包房屋的匠首,凭承揽契约上门揽活包工。包工形式一是包工不包料,二是按日计价的点工制又称散工制。作坊主一般无固定工匠,大都招收学徒,期限3年,无酬金,只管伙食,并签订师徒契约。营造厂以承建木结构、砖木结构和砖石结构的房屋为主,施工技术则多为手工操作,肩挑人抬。对官署、学院、庙宇、祠堂、桥梁和其他公共建筑等,均由官府主修,资金来自捐、赋税或化缘赞助等形式。明至清末,官府设工房主管建设事务。进入民国时期,官方设有专门建设机构,县公署(政府)内设置实业科(建设科),主管建设事宜。临川、金溪、东乡、乐安等县还成立过建设局,管理建筑业。临川区域人多田少,农民外出南昌、景德镇等地做泥木工。其中能力较强者逐步成为营造厂的老板。据民国24年(1935)统计,南昌市95家营造厂就有54家是临川县唱凯和罗针人开办。最大的营造厂老板之一张坤珍就是临川县唱凯灵山村人。泥木工匠还临时邀集师徒亲友以团伙形式进入福建、湖南、九江、南昌、景德镇等地承包建筑工程。新中国成立前夕,抚州城区内共有泥木工300多名,来自城郊和临川县内各乡村;老板多半是技艺精湛的工匠;共有大小建筑工厂40多家,其中较大的约20家,但拥有工匠人数最多的也不过20人左右。除城区少数为职业泥木工匠外,大多没有固定组织,只是帮建筑工厂的老板做点工或包工。工兴则聚,工完则散。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抚州建筑业迅速发展。该行业50年代至60年代先后归口工交、工会、计划、农水或手工业部门管理。70年代中后期,地区和少数县设置专门的建筑工程(管理)局,多数时间由地、县(市)建设部门主管。1985年,全区持证施工企业157家,从业人员4万余人,施工队伍遍及北京、上海、陕西、湖北、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河南、内蒙古、甘肃等10多个省市,长期跨省跨地区施工人数在2万人以上。还陆续派人到赞比亚、阿尔及利亚、科威特等国参加援外工程建设。1989年国务院批准临川县为全国首批建筑劳务基地。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域内一批较大建筑相继建成,21层80米高的抚州驻南昌办事处——富洲大厦、17层65米高的地区农业银行大楼、16层63米高的地区工商银行大楼、16层59米高的地区邮政枢纽大楼、全长5059米的抚河大桥(主桥577米)、洋洲立交桥等建筑具代表性。同期,在开发、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也取得重大进展。抚州地区建筑业逐步形成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机械化安装为主要内容的多元综合生产部门。1995年,建设部颁布《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抚州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按此标准资质就位后,共有施工企业175家。工民建施工企业160家,其中一级2家,二级2家,三级39家,四级31家,准四级29家,五级57家;建筑装饰施工企业11家,其中二级1家,三级5家,四级5家;水利水电施工企业1家;防腐保温施工企业1家;设备安装企业1家;地基基础施工企业1家。施工企业中,国有28家,集体138家,私营2家,股份制5家;外商及港澳台企业各1家,联营企业1家。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筑施工企业随着市场需要调节与发展。到2000年,全区共有建筑施工企业174家,其中工民建企业144家,公路施工企业2家,建筑装饰施工企业19家,地基基础施工企业2家,其他专业施工企业7家;施工企业中国有企业29家,集体企业130家,私营企业2家,股份制企业11家,外商、中国港澳台各1家。
   抚州撤地设市后,国有企业大部分改制。2011年,全市共有建筑企业196家(含一级资质5家,二级资质56家),资质专业类别比较齐全。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有29万人,其中临川区有13万人从事建筑业。全市建筑业增加值逐年递增,从2008年的42亿元增至2011年的66.28亿元。全市建筑业缴纳地税6.73亿元,占同年全市地税收入75.99亿元的8.86%。
   第一节 建筑企业 抚州建筑业从业人员众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有建筑工会组织。在政府的组织下,建筑工会成为实体企业,逐步形成国营建筑企业。50年代后期,域内各县陆续组建建筑公司,属县办大集体,一般有固定职工、办公场所、施工机械等。70年代初,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大批建筑工匠由个体走向联合,各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工、矿、场相继成立建筑公司或建筑队。改革开放之后,绝大部分国营和集体建设企业都改制为股份公司。
   一、主要建筑施工企业 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中阳建设集团) 该公司技术资质为国营二级,其前身为1951年成立的抚州人民建筑工程公司和1952年3月成立的抚州专员公署建筑工程处,先后易名为抚州专区建筑工程公司、江西省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抚州专区建筑工程处、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团和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局。1984年撤销工程局改为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至2000年,有正式职工1866人,离退休职工295人,有专业技术人员391(其中高级工程师22人,高级经济师4人,工程师66人,经济师8人),在职管理人员280人,具有大中专学历380人,固定资产净值5300万元,施工机械480余台。
   1959年5月起该公司成立设计室。1972年赣东饭店基础工程在全省设计和施工中首次引进燥扩桩技术。1977年首次在全省设计和施工中应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技术获1982年江西省政府科技成果三等奖。1981年设计施工建成年产3万立方米混凝土中承式搅拌站,获1986年抚州地区科技进步三等奖。1987年竣工的抚州体育馆屋盖工程采用当时国内外跨度最大的平板组合网架,获1988年建设部和江西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该公司承建的主要工程有:国营永胜机械厂,国营利群机械厂,国营惠民机械厂,江西万年水泥厂,国营洪都机械厂,抚州棉纺织厂,抚州第二棉纺织厂,抚州第三棉纺织厂,抚州丙纶厂,抚州车辆开关厂,抚州汽车底盘厂,抚州富奇汽车厂,抚州针织厂生产车间(9层),抚州地区物资大楼(7层),抚州体育馆,抚州师范专科学校图书馆和综合楼,华东地质学院教学楼、办公楼和实验室等,抚州电信大楼(7层),省委部长楼,南昌青山湖住宅区,地区五交化大楼(7层),抚州市五交化大楼(8层),抚州电信大楼(9层),江西赣东化工厂,抚州饭店综合楼等。至2000年年底,获省、地优良工程96个,其中省级优良工程奖72个,地级优良工程奖24个。1999年施工的上海昌里花苑工程获上海市最高优质工程奖——白玉兰奖;2000年1月通过国家IS09002质量体系认证。
   1980年—1997年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表21—3—17 续表21—3—17 注:职工总人数未包括离退休职工和民工,指在岗职工 2003年国企改制后,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先后更名为江西省抚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抚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建筑装修装饰、钢结构、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7个一级资质,并具有公路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技术人员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50余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占85%以上,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400多人,全国优秀项目经理5人,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60人。公司下辖的5个子公司和10多个不同专业的建设类施工分公司遍及全国各地,固定资产净值3.2亿元。承建一批规模大、工艺复杂、技术先进、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工程中获省优质工程50多项(含省“杜鹃花”工程10项、上海“白玉兰”工程2项),50多个项目被授予省、市质量安全标准化工程;多项工程荣获全国用户满意工程、全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江西省优秀QC成果奖。被评为江西省建筑业50强企业,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用户满意工程、中国优秀诚信企业、中国资信AAA级企业;连续多年获省先进施工企业、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连续5年获省、市重合同、守信用AAA企业、劳动保障诚信AAA级企业及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省政府授予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完善“一个平台(网络平台),两大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经营管理系统)”建设,具备现代化企业管理水平。现已将产业延伸至房地产开发、新能源利用、新型建材制造、预拌混凝土、预拌干粉砂浆等项目。全资子公司江西省德昌投资有限公司已开发总建筑面积约为36万平方米的“铂金水岸”项目,江西德维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抚州市金巢经济开发区征地222亩,投资3.5亿元的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系列产品项目,将太阳能应用在建筑上,实现绿色环保、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
   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该公司前身为临川县房管局维修队,后组建成临川县住宅建筑工程公司。1990年12月,与临川县建筑装璜水电设备安装公司合并,组成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属全民企业。1995年7月更名为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同年12月经建设部审批,晋升为一级施工企业。至2000年底,公司职工总数4386人;有职称人员463人,其中高中级职称86人;固定资产4200万元;机械设备1200台。经营范围涉及土建、水电、道路、涵洞、桥梁、装饰装修等领域,施工队伍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1991年—2000年获优良工程202个,其中省优良工程42个(含上海最高质量奖——“白玉兰”工程奖6个,“群体白玉兰”工程奖2个,高层白玉兰工程奖1个,上海“宝山杯”奖3个,“宝盾杯”奖2个,“东方杯”工程奖5个,在上海市施工队伍质量考评中名列第11位)、地优工程68个。还获部优安全工程1个。多次被评为江西省、上海市优秀施工企业、质量先进单位、质量优胜单位、先进集体、质量信得过企业、施工安全先进企业、现场安全达标先进单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997年被建设部授予“八五”期间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1999年12月率先通过国家IS0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建筑施工企业。2001年—2008年获优良工程116个,其中省优良工程62个(含省“杜鹃花”工程奖6个)。2008年、2011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建筑业企业。
   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隶属于抚州市公路局的一家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金为3亿元。公司于1955年成立,由一个单纯的路桥施工的工程队逐步发展成为下设5家子公司和在11个省、市、自治区设立分公司的集团企业,是抚州市路桥建设的龙头企业。2005年,公司实施三大战略,走出一条以公路建设为主业、多元化、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现代化企业集团之路。公司有固定职工921人,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27名、工程师职称人员106名,持证建造师42人(其中一级建造师17人,二级建造师25人),持检测证24人,持园林项目经理证11人等一大批适应现代化施工企业发展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拥有经受各大建设项目锤炼的优秀管理团队。公司拥有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等企业资质,并通过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3个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连年被省、市公路局评为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获得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诚信等级“A级单位”称号。
   抚州玉茗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前身为抚州地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1993年改制后更名,2010年属国家一级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GB/T50430—2007建筑施工规范),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国际体系认证。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拥有整套先进的机械设备,有工程质量检测各类仪器,2011有工程管理系列人员489人,其中,技术职称各类人员308人,高级工程师20多人,中级工程师89人,一级、二级建造师96人。有上海、东莞、海南、徐州、重庆、泉州、云南、合肥、江门、南昌、九江、赣州、萍乡、景德镇、新余、吉安等10多家分公司,还有佛山、威海及抚州等多个项目部。公司先后获全国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关注安全,快乐工作,健康生活”和谐企业,全省先进建筑业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施工安全达标样板工地。承建的天庆园、香逸园、栖贤园、书香门庭等多项工程先后荣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和省、市级优质工程等众多奖项。公司建筑施工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68%,安全生产达标率100%,并多次被工商部门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江西永兴恒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为抚州市一家新兴的民营企业,成立于2004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5032万元。系全市首家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公司有职工1615人,其中,工程类高中级工程师98人,助理工程师156人,经济管理类职称人员10人;建造师60人,其中一级建造师16人。公司2006年顺利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8年—2010年连续3年被评为抚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2010年、2011年被授予诚信承诺先进单位。主要承建的工程项目:南康市迎宾大道拓宽改造工程、莲花县广兴路道路工程、乐安县东环路改造工程、临川区建设路东延伸段道路工程、临川区学府路东延伸段道路工程、临川区公园东路南延伸段道路工程、兴国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3标段、抚州市城西排涝站周边配套管网工程2标段、南丰县高速入口公共绿地景观工程、新干县龙山森林公园A标段南大门及广场工程、南城县外环线管网工程、贵溪市东门路道路工程、樟树市中心城区路网工程B标段、宜黄县职教中心实训大楼工程、抚州市星河丹堤小区工程、南城县益顺尚都小区工程、进贤县滨湖华城小区工程、抚州市怡景花园工程等。
   江西省临川安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前身为临川腾桥镇建筑工程公司,2007年改制,2008年晋升房建等资质。公司在江西、海南、四川、广东等地拥有分支机构。注册资金5019万元,拥有各种大中型机械设备。有从业人员1821人,其中,一级建造师15人、二级建造师42人、高级职称人员14人、中级职称人员122人,初级职称人员241人。公司拥有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司通过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1年被评为江西省重合同守信用AA单位。先后承建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学生公寓5#、6#楼、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南城县移动通信综合楼、抚州市环城路贤仕园至安石大道、临川区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临川大道及龙津路道路改造工程、南城县2011年—2012年公共租赁房工程(1标段)、抚州市2011年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2标段)、临川区2011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工程、广昌青少年活动中心工程、丰城市新城区人才教育小区19标段、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园区江联移沙造地B标段、修水县良塘新区宁江大道西延线工程、奉新县城南小学教学楼及综合楼工程、丰城市新城区丰水湖文化公园扩建工程、余干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大楼工程、赣州市中心城区2011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土石方工程、九江市城西港区官湖污水处理厂工程、九江市兴中学校中学教学楼等工程、瑞昌市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九江县港口街镇朝阳家园安置房工程(2标段)、九江冶金总厂棚区改造工程职工搬迁安置小区(1标段)工程、景德镇市弘和尊品住宅小区等项目。还在省外市场先后承建海南省东方泰隆酒店(1#楼)工程、海南省五指山市翡翠花园福安大厦酒店及福德莱酒店工程等项目。
   江西省临川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组建于1965年,企业改制后于2007年晋升为国家建筑施工二级企业,注册资金5060万元,拥有机械设备180余台(套);一级建造师14人,二级建造师60人;有职称人员316人,其中: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122人,聘用退休技术人员12人;“五大员”242人。公司承建过一大批省内外重大工程,其中有公司申报房建一级资质、市政一级资质重点代表性工程,包括:信州区三江水系改造配套(一期)工程、平顶山时代广场、南康家具交易市场A区1#—7#和9#—12#及会展中心1栋工程、九江市城市之光住宅小区工程、南康家具交易市场市政道路工程、九江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等。2009年、2010年先后被评为抚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还被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评为2010年至2011年地税A级纳税信用单位。
   江西环球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创办于1998年8月,前身为江西临川市政工程总公司,2003年改制为股份制合作民营企业,注册资金6000万元。截至2011年年底,净资产为7381万元,固定资产3362万元,3年公司结算收入为4.6亿元,实现利税近3000万元,拥有各种大中型机械设备近300余件/台,各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近300余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12人、二级注册建造师40余人、高级工程师12人、工程师70余人、高级经济师10余人、高中级财会人员8人。公司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饰装修、土石方、机电设备、体育场地、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承包二级。公司于2004年6月在同行业率先通过ISO9001、ISO14001、OHS18001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省内外承接的主要市政工程有:抚州市迎宾大道建设和排水管网工程、抚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崇仁县迎宾大道拓宽改造工程、临川区新城道路工程、临川区学府路排水项目、抚州烟草大厦、抚州金水湾工程、共青城茂林生物发展有限公司1#、2#、3#、4#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浙江省平阳市石塘坑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防渗墙成墙工程、诸暨市青山堤防工程、浙江省平阳市洋坪水电站隧洞工程、抚州市金临渠倒虹工程、临川区湖南乡五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公司先后获2009年度江西省安全文明样板工程,2010年度市建筑业先进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文明集体,先进单位,江西省先进市政施工企业等荣誉称号。
   抚州市顺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9年2月,注册资金5219万元,拥有机械设备及各种仪器设备共341(台)件。公司有职工627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156人(高级工程师7人,工程师83人),财务、经济系列34人,建造师31人(园林项目经理8人)。公司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专业承包二级、土石方专业承包二级、金属门窗二级、环保三级、矿山工程三级、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公司通过质量管理体系(GB/19001—2008/ISO9001:2008标准要求)认证,覆盖资质范围的所有产品及其过程。是江西省建筑业诚信企业,抚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江西省工商管理局评定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江西洪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于1950年6月,属集体企业,于2008年4月改制。主营土木工程建筑、装璜,兼营水电安装、水泥预制构件制造。公司主项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注册资金5080万元,有正式员工520人,其中,管理人员253人,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52人,会计师9人,经济师13人,一级、二级建造师41人,其他持证上岗的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统计员等147人。施工机械有各种类型的挖掘机、压路机、铲运机、推土机、装载机、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发电机、升降机、卷扬机等,施工机械净值1484万元。
   抚州市临川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创建于1958年,是一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中型施工企业。公司隶属于临川区建设局,是临川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集体所有制企业,有职工52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162人,注册建造师二级资质59人。有固定资产2174万元,各类机械设备总价值500万元。每年承接工程能力造价约3亿至6亿元,面积36万平方米,工程遍布上海、广州、济南、南昌、吉安、鹰潭、景德镇等地。先后承接抚州市实验小学逸夫教学楼工程、抚州市社会福利院搬迁工程、抚州市摩托车配件厂厂房建设、抚州市工业园区佳友纺织机械厂厂房建设、抚州市玉茗花园商住楼、山东省临沂市博浩盛世豪庭商住楼、景德镇景艺工业园厂房建筑、上海闵行区康庄华艺花园商住楼、长堤世家二期3栋商住楼、南昌蓝天学院4#实训楼和10#教学楼、临川区翰林府邸商住楼、抚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冠山管理处五联村还建房、临川一中新校区工作用房、抚州市凤凰城商住区等工程,其中山东省临沂市博浩盛世豪庭商住楼工程质量获市优奖。
   临川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该公司企业资质为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二级,其前身为温圳建筑工会、李渡建筑工会、上顿渡建筑社。1958年8月临川县政府将这3个建筑团体组建成临川县建筑工程队,1965年易名为临川县建筑工程公司。1980年为引进内部竞争机制,县政府将建筑公司划分出临川县第一和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995年开拓外地建筑市场,率先进入上海施工。为发展业务,又将第一、第二建筑公司合并为临川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至2000年底在册职工2010人,管理人员186人(高中级职称39人);注册资金1560万元;机械设备707台;职工平均技术等级5.5级。连年被评为省、地先进施工企业,2000年12月通过国家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承建的主要工程有:崇仁县星火机械,厂、崇仁木箱厂、临川县化肥厂、临川县麻纺厂、上海电工仪表厂装校试验楼、南昌日用化工厂草珊瑚大楼、铜鼓制药厂、南昌桑海制药厂、余干县麻纺厂、崇仁麻纺厂、上海吴径化工厂16万吨尿素车间、上海医用激光仪器厂车间、上海30万吨乙烯.工程综合楼、临川酒厂、华东地质学院图书馆、抚州地委办公楼、上海工艺美术公司、上海彭浦七期一街坊住宅小区、抚州王安石纪念馆、抚州玉茗堂影剧院、江西省邮电技工学校、江西职工大厦、新余市第四中学教学楼、临川图书馆、抚州科技馆、临川110指挥中心等工程。公司于1985年经上海市外省市建筑企业管理处批准为二级进沪施工企业,是江西省首家进入上海建筑市场的施工单位。同时还在武汉、海南、西安等地承接建筑工程项目。
   抚州市赣东建筑工程公司 成立于1992年8月,为国家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注册资金2114万元,拥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建筑装修装饰、土石方、玻璃幕墙、体育场地设施、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等施工资质。有员工863人,其中,管理人员180人,中、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50多人,各专业一级、二级建造师60多人。有各类建筑施工和质量检测设备260余台(套),其中推土机、挖掘机、塔吊、砼输送车、砼搅拌机等较大型机械设备110余台(套)。2000年公司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0年以后,连续多年被评为抚州市、江西省建设行业施工企业(总承包企业)先进单位、江西省用户满意企业、AAA守合同重信用单位,2009年度被评为全国先进施工企业、江西省安全先进管理施工企业。
   江西三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在抚州市临川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础上改制成立。改制后,企业资质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晋升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有固定职工1600余人,有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近30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1人,中级职称人员62人,注册建造师42人,中级上岗证书人员122人;公司注册资金7000万元,资产总额7502万元,固定资产3520万元(含机械设备271台,净值2700万元),流动资金4000万元。公司在上海、浙江、辽宁、福建等地成立办事机构并承接工程业务。2009年公司完成建筑总产值1.2亿元,2010年完成建安总产值1.6亿,2011年完成建安总产值2.3亿。
   东乡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成立于1955年6月,主项资质为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2011年有职工1420人,各类技术人员15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40人,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113人,项目经理39人,“五大员”特殊工种人员30人。公司注册资金2300万元。施工机械设备齐全。公司下辖3个分公司,即:建筑装璜公司;机械、钢构件出租公司;钢结构制作安装公司。5个驻外工程办事处:驻上海市工程办事处、驻南昌市工程办事处等。
   江西华城建设有限公司 原名东乡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011年,发展成为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多功能企业。注册资金5003万元,固定资产2841万元,流动资金2162万元。有机械设备466台。员工总数752人,其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69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2人,中级职称人员76人,公司下设5个科室,5个项目部和9个分公司。2008年通过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9年通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年获得抚州市先进建筑企业、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先进企业荣誉。先后承建规模较大的工程有:东永化工群体项目、回音必集团群体建筑、翰林轩住宅小区工程、世纪商城商住宅小区工程、翰林苑住宅小区工程、河滨城住宅小区工程、景泰凤凰城住宅小区工程、雨帆花园住宅小区工程、小天鹅金迪商贸工程、峡江廉租房工程等。其中,获得江西省优质工程奖1项,省样板工程1项,市优质工程2项,工程合格率100%。
   第二节 勘察设计 一、建筑勘察 20世纪70年代以前,抚州地区无专门建筑工程勘察人员和机构,各类建筑工程土质情况及地基承载能力均系人工挖坑观察土层,再进行基础设计和施工。1981年地区建筑工程公司为满足本单位施工需要,抽调1名干部和1名机械工人组成地质勘探小组(操作时雇用临时工),利用钢管和绞磨勘察地质情况,按每层土壤类别参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确定土壤承载能力。该小组由公司质量安全技术监督科领导。1986年购置地基钻机1台,并配有专职技术指导。1990年改名为地基勘察队,划归地区建设局领导,由省计委颁发资质证书,在域内进行地基勘察工作,曾先后赴资溪、金溪、南丰、广昌等县和在抚州市为建筑工程进行地基勘察,提出勘察报告、地质剖面图及各土层耐力情况,供设计部门参考。除该地基勘察队外,华东地质学院地基勘察队、地区水电勘察设计院和地区地质队也承接抚州市和临川县建筑工程地基勘察工作。建筑工程勘察按国家标准收取勘察费。1990年后,随着勘察设计业务的增加,各勘察设计工作部门均按国家规定由计划委员会发给勘察设计资质证书。1993年有37家单位领取证书,其中,建筑设计15家,水力电力勘察设计12家,林业调查设计6家,工程地质勘察3家,城镇给排水设计1家。1996年国务院决定勘察设计管理由计委移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0年6月建筑设计单位按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设计新标准进行资质换证(其他专业设计未换证)。2011年,全市共有勘察设计单位34家,其中,建筑勘察设计12家,其他专业勘察设计22家。
   二、建筑设计 (一)设计管理体制和标准 抚州建筑企业在无专门建筑设计部门之前,建筑设计由各级建筑工程公司或建设局兼管。1984年起,地区和县(市)先后成立独立的设计单位,属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实行设计项目按国家计划委员会1984年4月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分级别收取设计费,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业务上划归同级建设局指导,行政上划归同级计划委员会领导,并按年度向计划委员会上交管理费。为提高设计速度,积极推广先进设计技术,国家、省主管部门不定期颁布标准设计图集。90年代后颁布的标准主要有:《地下防水建筑构造》《铝合金玻璃幕墙》《钢筋砼单扇活动门槛防护密闭门选用图集》《高聚物改性沥青涂膜防水屋面图集》《现浇钢筋砼板式楼梯图集》《现浇钢筋砼梁式楼梯图集》《现浇钢筋砼矩形屋面水箱图集》《住宅厨房排油灶台图集》《砖砌排水检查井图集》《砼灌注桩图集》《硬聚氯乙烯排水管安装图集》《预应力空心板图集》等。
   (二)设计队伍管理 从20世纪50年代起,域内各建筑施工单位均有1名至2名设计技术人员,从事简单的单层砖木或简易结构设计工作。1958年后,由于中央和地方大工业同时并举,实行“两条腿”走路方针,部分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分配到建筑企业工作,增强全区建筑设计技术力量,工业建筑开始自行设计,民用建筑由砖木结构推进到砖混结构。建筑设计人员分属于各级建筑公司内的生产部门或单独成立设计室。70年代起,设计部门划归建设部门管理,但仍系附属机构,未能独立。1984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设计和施工单位分开,以便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和质量监督。自此,地、县(市)成立独立的设计单位,实行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按同年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收取设计费,并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上交管理费。是年下半年机构改革,设计部门划归计委统管。1992年7月,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对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作调整,此后按新标准收费。1996年,设计部门划归建设局统管。2011年,全市共有建筑设计单位12家(乙级1家、丙级8家、丁级3家),职工人数607人,有职称人数519人。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后,全区先后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人员1人,二级注册建筑师37人,一级结构师3人,二级结构师8人。
   (三)抚州地区(市)建筑设计院 1959年5月成立抚州专署建筑工程处建筑设计室,有职工10人。主要承担本处施工项目的设计任务。1984年5月成立抚州地区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所,属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8年4月更名为抚州地区建筑设计院。1993年7月经建设部核准,定为乙级建筑设计单位,能承担综合性工业、民用建筑设计。2000年,该院有职工25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10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2人。
   该院自1984年至2000年完成设计项目337个,设计项目主要有抚州体育馆、抚州电信大楼、赣东宾馆、富洲大厦、抚州农行大厦、抚州工行大厦、抚州丙纶厂烟嘴棒成型车间、地区五交化大楼、抚州印染厂车间、抚州天主堂1#、2#商业住宅楼、抚州师专图书馆、康达商业城等一大批工业与民用建筑。其中,抚州体育馆工程设计获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抚州丙纶厂烟嘴成型车间获省级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富洲大厦、抚州农行大厦工程设计获省城乡建设优秀设计三等奖,抚州师专图书馆和抚州市天主堂1#、2#商业住宅楼获省城乡建设优秀设计表扬奖。
   2000年10月,抚州地区建筑设计院更名为抚州市建筑设计院,同月获得由江西省建设厅批准核发的工程勘察丙级专项资质,并更名为抚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2002年10月,经江西省建设厅审核,建设部备案批准,将工程勘察专项丙级资质升为工程勘察专项乙级资质,是抚州市惟一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的单位,经营服务范围为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乙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及岩土专业工程勘察工作。该院坚持“精心设计、科学管理、诚信服务、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2011年有工作人员6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0人,工程师14人,助理工程师25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4人,二级注册建筑师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4人,给水排水、供配电注册师、空调暖通注册师各1人。
   自2001年至2011年年底,该院共完成建筑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近1200项,建筑面积近800万平方米,其中:《变形缝》标准图设计获2007年度江西省第十二次勘察设计四优三等奖;伟星·栖凤华都一期、抚州市鸿河山水人家一期、江南春晓住宅小区设计分别获2008年、2009年、2011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三等奖;抚州华洋大酒店设计获2002年抚州市优秀建筑勘察设计一等奖;抚州市工商银行大楼、临川区医院综合大楼、抚州贸易大厦、抚州新闻大楼等工程设计获2002年抚州市优秀建筑勘察设计二等奖;伟星·栖凤华都一期工程、抚州洪亮阳光城二期工程勘察分别获2008年、2009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三等奖。
   2011年,该院在设计方面主导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达到建设部甲级设计资质申报标准。
   第三节 技术与设备 自古至民国时期,抚州泥木工匠大都沿袭祖传师授的传统技艺进行营造活动。新中国成立后,建筑工程大体经历5个演变过程:传统木结构→砖木结构→ 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及高层、大跨度结构。与之相适应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手段亦由手工操作向半机械化、机械化方向发展,施工工艺由传统技术日趋向现代化发展。
   一、建筑结构技术 (一)工业建筑结构 新中国成立之初,域内仅有少数用简单机械生产的小厂,大多数行业为手工操作作坊或个体工匠带徒生产。生产车间由木柱或砖柱承重,木屋架,青瓦屋面。50年代末,由于实行中央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发展方针,建筑结构有所发展,抚州农业机械厂(现江西汽车底盘厂)和抚州电机厂(现江西车辆开关厂)的三跨生产车间,开始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屋架和圈梁。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出现抚州棉纺织厂的锯齿形屋面、预制钢筋混凝土T形柱、风道梁和大型屋面板。抚州电机厂铸工车间,采用钢筋混凝土12米~15米跨度的薄腹梁,15米~18米跨度的三角形屋架和矩形截止面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吊车梁和地梁,而吊装为木独脚扒杆或角钢焊接制成的扒杆。80年代后,东乡化肥厂的煤库采用18米跨度的芬克式钢屋架,抚州冷冻厂采用无梁楼盖冷库,后张法预应力屋架广泛应用,而砖柱仅作为承受自重的围护结构。此时基础则用钢筋混凝柱预制方形和三角形竹节的打入柱、混凝土灌注桩及人工控孔桩等。
   (二)高层、大跨、空间结构 进入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后,随着建筑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域内出现高层、大跨、空间结构。
   高层结构 1985年3月由上海市工业设计院设计,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9层框架、建筑面积为11820平方米的抚州针织厂针织大楼建成。同年9月由地区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所设计、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7层框架、建筑面积为4900平方米的地区物资大楼建成。同年10月由南丰县建筑设计室设计、浙江省诸暨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主体8层局部10层,混凝土空心、小型砌块承重,钢筋混凝土三角形竹节桩基础,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南丰宾馆建成。1987年6月由地区建筑设计院设计、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8层框架,建筑面积为4030平方米的抚州供电大楼建成。1989年11月由南丰县建筑设计室设计、南丰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主体6层局部7层,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三角形竹节桩基础,建筑面积为2100平方米的南丰县邮电大楼建成。1990年1月由地区建筑设计院设计、抚州市住宅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7层框架,建筑面积为5700平方米的住宅公司办公及宿舍大楼建成。同年4月,由地区建筑设计院设计、金溪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7层半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227平方米的金溪县建设银行办公楼建成。同年10月由地区建筑设计院设计、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主体8层局部10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6500平方米的抚州邮电局电信大楼建成。1991年,广昌县建筑设计室和地区建筑设计院联合设计的1层、2层为商场,3层至8层为住宅,建筑面积为21700平方米的广昌10层综合大楼建成。1994年竣工的地区农业银行综合大楼17层,总高度65米;地区工商银行16层,总高度63米。1997年竣工的地区邮政枢纽大楼16层高59米;由地区建筑公司承建的地区驻昌办事处——富洲大厦21层,总高度80米。
   大跨结构 1973年崇仁县建筑工程公司设计室和生产组,在崇仁县人民大会场设计和施工24米跨度木屋架。1979年临川县建筑工程公司在临川县电影院设计和施工26米跨度梯形钢屋架。1980年乐安县和东乡县的影剧院分别设计施工27米跨度的梯形钢屋架。1981年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局建工俱乐部设计和施工21米跨度的折线形后张法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1986年由地区建筑公司施工的抚州体育馆45米跨度。
   空间结构 1961年专区基本建设委员会设计室在地区计划委员会炸药仓库设计厚1/4砖厚砌无筋壳屋顶。1967年抚州专员公署建筑工程处在地区计划委员会物资仓库建筑群中,采用钢丝网水泥薄壳、2×14米×15米折板拱顶和10米×10米的扭壳顶盖。1968年专区建筑工程局在江西车辆开关厂总装车间的设计采用砌双曲拱顶屋(厚1.15米)。1972年地区林业局周渡贮木场起河机操作棚,设计中采用长100米,宽46米,中间主跨度36米的钢丝网水泥圆形折板薄壳。1986年12月地区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所设计,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抚州体育馆,屋盖工程为板合一的正交正放四角锥体空间网架结构,跨度达45米,是当时国内外跨度最大的空间平板组合网架,屋盖面积达2667平方米。1988年地区建筑设计院在江西汽车底盘厂金工车间屋面改造工程中,采用自行设计、制造和安装的螺栓球节点平板网架,屋盖面积达4244平方米。
   (三)工业化建筑结构体系 装配式框架体系 20世纪70年代末,域内工业建筑开始采用装配式框架体系,钢筋混凝土薄腹梁、三角形屋架、折线形屋架、矩形和鱼腹式吊车梁、基础梁、矩形柱、风道梁、大开型屋面板等均先后采用现场和预制厂制作,汽车运输到工地利用吊车进行安装,缩短工期,保证质量,而且节省施工费用和减少现场作业,利于文明施工。
   小砌块体系 1976年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局在广西参观学习的基础上,引进研究制作成功温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技术,自造制砖机,1977年首次将砌块应用抚州冷冻厂冷库的外围墙体建筑。1978年在地区环境监察站办公楼局部5层主体4层工程中取代黏土砖,作为承重墙。后在大量4层至5层住宅和办公建筑中广泛采用小砌块为墙体承重结构。框架结构的高层建筑也应用小砌块作为填充墙,承载自重,也有做围墙及其他临时设施之用。南丰县主体8层局部10层的宾馆于1985年10月由小砌块用作承重结构建成。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生产和应用几乎遍及全区各县(市)、乡镇。小砌块体系与其他体系相比所具有的新特点是:原材料为水泥和绿豆砂,不占农田;生产工艺简单,生产场地因地制宜可大可小,投资少,见效快,易于上写;砌块技术规格不大,适应性强,既有利于提高墙体的砌筑效率,又不需要大型的运输设备和吊装机械;墙体自重轻(一般仅为砖墙的一半),因此基础等相应构件承担荷载减轻,有利于节省投资,降低建造价;可便于实现预制构件工业化生产。
   二、建筑施工技术 (一)地基基础施工技术 传统地基基础施工 域内古代建筑多为木构架。此种结构一般在承重柱下端垫以石片或石础即可。后来发展到砖木结构,才在承重墙部位进行基础处理。
   砾石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黎川和宜黄等县多采用砾石砌筑墙基,其方法是:基槽控制至自然土(俗称老土),夯实后,用20厘米~30厘米直径的砾石,在基槽内砌好,人工用夯锤夯实,填上5~8厘米的黄土后又砌石,如此一层砾石一层黄土砌出土面,再在上面砌基础大放脚。此种基础适用于1层~2层的民用建筑。
   三合土基础。20世纪50年代盛行域内,其材料为石灰渣、黄泥和碎砖(粗径2厘米至6厘米)。施工方法是:先用石灰和黄泥放进船形拌板,加水拌和成糊状,再将碎砖加入灰浆拌板拌和,分层浇筑,分层用木夯夯实。如发现碎砖松散,则补浇灰浆至夯实为止。
   砂垫层基础。50年代盛行域内,抚州饭店主体3层两翼2层,1957年施工时就采用砂垫层基础。垫层顶宽较基础底面每边大40厘米,深度由设计决定,其材料采用粗砂或中粗砂,不得含有草根、垃圾等杂物,含泥量也不应超过5%。
   毛石基础。域内60年代—70年代初多用,多系干砌,方法是把毛石铺平基槽,再填粗砂分层夯实,要求咬口搭错,小块毛石找平。70年代末至90年代,多改为按设计要求规定的水泥砂浆砌筑,缝口要求砂浆饱满,咬口错缝。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挖好并夯实基槽后浇捣一层75标号至100标号的混凝土垫层,按设计图纸要求,做好钢筋翻墙制作绑扎、立模及混凝土配合比工作,然后浇捣成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
   独立基础。域内施工的独立基础有锥形和阶梯两种,用于柱下钢筋混凝土单独基础或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锥形基础边缘高度一般不小于20厘米,阶梯基础的每阶高度一般为30厘米~50厘米,混凝土及垫层的标号按设计要求,但插筋的数量与直径应与柱内向受力钢筋相同。
   筏形基础。域内施工的筏形基础有整板片筏和加基础梁的整板筏基础两种。1974年地区建筑工程局设计的3层(连地下共4层)地区人民医院门诊部和1980年江西省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抚州冷冻厂3层砖混结构的家属住宅,为无梁整板片筏基础。1990年竣工的抚州棉纺织厂物资仓库为加基础梁整板片筏基础。
   新型地基施工 爆扩桩。1971年由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局王景阳在全省首次引进设计和施工,在两翼4层中间5层的赣东饭店住宿部的基础工程中采用。由直径30厘米的桩身和直径100厘米的扩大头两部分组成,桩身长3.5米以内,用机械一次钻成按设计要求的直径和深度的柱孔,再利用炸药包爆扩成扩大头,共217个桩,桩间净大于1.5米,桩身为200号混凝土,配有4—Φ14构造钢筋,桩头加做承台以减少地梁断面,地梁按垫梁计算,主筋弧焊连接以增强基础的整体性。作用在每个桩顶的实际荷载为37吨~41吨,而计算结算为48.7吨。
   人工挖孔桩。进入20世纪80年代,域内大部分施工单位都实行人工挖孔桩。抚州市建筑设计院的《人工挖孔桩在多层建筑上的应用》获抚州市政府1987年科技成果推广四等奖。从1985年起全区先后有抚州地区人民银行综合楼(6层)、抚州地区副食品公司综合楼(5层)、抚州地区财政局办公楼(5层)、抚州市第一百货商场(5层)、黎川县人民银行宿舍(4层)、崇仁县的江西第二变压厂绕线车间和5层住宅,临川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南昌石油公司综合楼(11层框架)和南昌市出新巷公安局住宅(7层)都采用此类桩。该类桩直径为0.8米至1.5米,深6米至8米不等,采用竹片、铁皮圆筒、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圆井圈作护壁,人在桩圈内挖,边挖井圈逐步下沉,直至达设计要求的地层为止,桩底还要向四周扩大。
   打入桩。域内普遍采用的有杉(松)木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和钢筋混凝土三角形竹节桩3种。杉(松)木桩50年代—70年代在全区盛行,大部分用于民用建筑,桩数及断面、长度和间距均按施工图执行,采用装有150千克的穿心锤打入,贯入度以每10锤下2厘米~3厘米,发生反弹严重现象无法打下为止。钢筋混凝土预制方形桩有截面20×30厘米和截面30×30厘米两种,长度由施工图确定,视桩的截面大小和长度,采用筒式柴油打桩锤打入。钢筋混凝土三角形竹节桩,系抚州地区在全省首次设计和施工,长45米,截面30×30厘米,可接桩,用锤重1000千克的打桩机打入,边打边浇入卵石,贯入度最后10锤控制在设计要求范围内。
   钻孔灌注桩。1975年江西车辆开关厂4层砖混结构住宅,地区建筑工程局自行设计和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尔后逐步推广。多采用振动成孔和复打法,经过沉管、上料、拔管等工序,使灌注桩达到设计图要求。广昌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于1988年购置350型振动打桩机一台,承担全区灌注桩施工,还在赣州地区承接灌注桩施工任务。
   其他基础。抚州市建筑设计院设计对1988年竣工的地区粮食学校教学楼,首次采用无筋倒圆台混凝土基础,最大单桩荷载达165吨。南城县建筑设计室在南城粮食局加工厂圆形设计中采用倒锥形钢筋混凝土薄壳基础。
   深基础施工 沉井。崇仁县建筑工程公司1989年在江西第二变压器厂绕线车间的空罐设备基础和南城县影剧院都采用沉井法施工。
   箱型。80年代临川县建筑工程公司在上海浦东竹园新村7号房等施工中采用箱型基础。该基础由底板、顶板、侧墙和内隔墙组成。南城县建筑工程公司1984年在南城县的江西酒厂5000吨酒库施工中,采用钢筋混凝土箱型基础作地下酒库。
   (二)主体结构施工技术 土筑墙 始用于古代,黎川、乐安等古城即为土筑城墙。在近代建筑中,乡村民房、牛栏和厕所等,广为应用。1965年在“小三线”厂房建筑中,曾发扬“干打垒”精神,建造单层住宅。土筑墙的施工方法是用木夹板、木架夹好外模,将普通黏土倒入模内,分层次用木槌垂直筑实,转角及墙头用青砖夹角,从下至上筑成墙体。
   砖砌墙 自古至民国时期,为域内传统的挂灰眠砖和填空斗墙等。1949年后,因挂灰的饱程度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改用砂浆铺灰法砌筑眠砖墙,砌筑形式有全顺、一顺一丁和三顺一丁等。1959年起盛行空斗墙,砌筑形式有一斗一眠、二斗一眠、三斗一眠和无眠全斗等。空斗墙的转角、丁字交接处,室内地面以上的3皮至5皮砖以及楼梁、屋架和檩条的支承处都应实砖。
   砖木结构 域内20世纪70年代中期采用砖墙承重,木楼板,木檩条,木橡皮或木屋面板,小青瓦或机瓦屋面。
   混合结构 域内20世纪70年代后,民用建筑普遍采用砖横墙承重,承受由屋面和楼面传递的荷载,楼面和屋面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板或预应力空心板。
   框架与整体现浇 各县(市)工业生产车间和公共建筑及底层商店上部住宅的建筑,其框架中梁、柱、板3种钢筋混凝土基本构件,均采用整体现浇法施工,先浇捣立柱,次浇捣梁,再次浇捣板,分层施工或每层分段施工。
   (三)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施工技术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的使用,在抚州始于民国32年(1943),系抚州城十字街的杨正太商店建筑部分梁、柱构件,采用进口的斑马牌水泥和竹节钢筋施工。1954年专区人民医院两层的住院部梁、柱开始广泛使用。至1969年发展到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成为全区当代建筑结构的主要材料。
   混凝土生产 包括配料、搅拌、运输、养护等工序。配料按设计规定的配合比执行,早期为体积比,1957年以后,采用重量比。搅拌由50年代的人工铲拌逐步发展到机械搅拌。1981年年底,地区建筑工程局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建成年产3万立方米的中承式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先拌水和水泥、后投入砂石的“二次投料搅拌新工艺”,提高强度,节约水泥。振捣早期是人工用铁钎或竹杆振捣。进入60年代,因推广干硬性混凝土,普遍采用平板或捶入式振动器。80年代初,为改善和易性、早强、缓凝等性能,掺入三乙醇胺、木钙等减水剂及NC、NF早强剂。养护普遍采用稻草或草袋覆盖后人工不定期浇水,保持潮湿。
   钢筋处理 钢筋的除锈、调直、切断、焊接和弯曲成型及应力,钢筋的冷拉、时效、锚固头加工,均由早期手工操作发展到机械化、工厂代生产,绑扎大部分为22号镀锌铁丝,少量的钢丝网采用点焊。接头有人工用铁丝绑扎和焊接两种,到1989年,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在地区邮电局电信大楼和抚州市五交化大楼以及江西省图片社工程中,引进气压焊接技术于现场粗钢筋连接,提高接头质量,节省钢材,降低成本。
   制模 域内20世纪80年代前使用松木制模,模板支撑多用杂木或毛竹,上支横楞,铺设模板、梁柱模板用木枷或螺栓固定,支撑用板条拉结,以保证模板和支撑系统的固定,支撑下端垫木为对头木楔,可方便拆模板和调整支撑高度。1985年后地区建筑工程公司购置钢模板,其支撑和大楞多采用钢管。钢模可保证浇捣混凝土的质量,而且进度快。临川县建筑工程公司1986年开始在上海市承接彭浦新村七期一街坊住宅群施工任务时,购置2000平方米定期组合钢模替代木模,用以浇捣框架和梁、柱、板等构件。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 分为先张法和后张法两种。先张法是在浇注混凝土前将钢筋张拉到设计控制应力,并用夹具将其临时固定在两端的台座或钢模上,然后浇注混凝土,待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一般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后,放松预应力钢筋,钢筋回缩,通过混凝土和钢筋间的黏结力,使混凝土获得预压应力。此工艺常在预制构件厂的长线台上进行,它能集中成批生产中小型预应力构件,如空心楼板、屋面板等。地区建筑工程公司1969年开始在预制构件厂建造长线台,制作空心楼板等构件。
   后张法是先制作混凝土构件(块体),并在构件上预留预应力的孔道,待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穿预应力筋(束),用千斤顶或张拉机进行张拉,并利用锚具把预应力筋(束)锚固在构件的两端,然后在孔道内灌浆,使预应力筋不受锈蚀,并与构件速成整体,通过锚具传递应力,使混凝土受到预压应力。此工艺用于预制构件厂也可用于施工现场,能生产较大型构件,如屋架、屋面梁等。地区建筑工程公司1970年在江西车辆开关厂的总装车间中,生产18米跨度的预应力折线形钢筋混凝土屋架;1981年分别在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建工俱乐部和抚州第二棉纺织厂影剧院,生产21米跨度和24米跨度的预应力折线形钢筋混凝土屋架。到1990年年末,全区各县(市)建筑工程公司和机械设备、技术力量较强的乡、镇建筑工程公司均能利用长线台生产预应力空心楼板。
   (四)屋面施工技术 瓦屋面 分小青瓦(包括缸瓦)和机平瓦屋面,全区60年代以前盛行。小青瓦屋面有阴瓦阳瓦(俗称沟瓦和盖瓦),盖时先做边脊和屋脊,再铺盖屋面,最后做瓦头粉饰。做边脊时,先铺一楞阴瓦,再铺二楞阳瓦(即沟瓦小头朝下,盖瓦大头朝下),铺屋面瓦从檐口开始,自下而上,一楞一楞铺盖,搭接2/3,俗称一搭三。檐口挑出不小于50毫米。盖瓦要求整齐,疏密匀称,瓦片无翅角和张口现象。机瓦盖法是先在屋面板上平行屋脊自下而上铺钉油毡,檐口油毡应盖过封檐板上口10毫米~20毫米,搭接长边不少于70毫米,短边不少于150毫米,上下2层短边搭接缝要错开500毫米以上。油毡用压条垂直屋脊方向钉住,间距不大于500毫米。再在顺水条上钉截面为30×30毫米的挂瓦条。挂瓦从檐口由下到上,自左至右的方向进行。檐口瓦要挑出檐口50毫米~70毫米,瓦后爪均应挂在挂瓦条上,与左边、下面两块瓦落槽密合。
   平屋面(现浇屋面、预制板屋面)及防水域内平屋面从60年代开始广用,大部分是工厂内小型结构物的屋面,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再抹以掺5%防水粉的水泥砂浆粉刷制而成。70年代开始,域内普遍采用柔性钢筋混凝土屋面,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和普通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或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面上,通过水泥砂浆找平层,即刷冷底子油,其防水为铺“两毡三油”(即:2层油毛毡,3次涂淋沥青),也有在用煤渣保温层上面,经过水泥砂浆抹面再做“两毡三油”的,最后撒满绿豆砂。
   新型屋面(壳体、拱体、网架) 无筋砖薄壳屋面。1961年专区计划委员会炸药仓库在抚州市红石咀建成砖厚1/4的无筋壳屋面。
   双曲砖拱屋面 1970年江西车辆开关厂总装车间18米跨的两跨屋面,设计和施工中采用水泥砂浆砌筑厚11.5厘米的双曲砖拱屋面。
   钢丝网水泥薄壳屋面 1967年抚州北站物资仓库建筑群设计和施工26米跨50米长的落地圆拱折板薄壳,2×14×50米的折板拱顶和平10米×10米的扭壳屋面。1972年地区林业局周渡贮木场宽46米、中间主跨36米、长100米的竹木起河机操作棚,设计和施工钢丝水泥圆形折板薄壳屋面。
   小山竹条形拱屋面 1972年抚州市建筑工程公司两层办公楼用小山竹代替钢筋,黄泥代替混凝土浇捣屋面。
   平板组合网架 1986年12月,抚州体育馆屋盖工程在全省首次设计和施工采用板架合一的正放四角锥体空间网架。该网架平面为45.2米×59米,覆盖面积2667平方米,短向跨度45米,是当时国内外跨度最大的空间平板组合网架。采用单锥体制作、翻转和起吊、空中平板组装成网架滑移单元、水平顶推、滚动滑移使网架整体就位的新工艺,为国内同类型结构施工提供了经验。此结构的明显特点是,使屋面维护结构与承重结构合二为一,充分利用钢筋砼宜于受压受弯,钢杆件宜于受拉的特性,既增强网架的整体刚度,又减少结构层次,节约材料,每平方米用钢量仅23.53千克,与同类型的全钢网架比较,节省钢材20%,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1988年建设部科技进步三等奖,江西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螺栓球节点网架 1988年在江西汽车底盘厂金工车间屋面改造工程中,设计和施工螺栓球平板网架。该网架轴尺为18米×78米×3(跨),屋盖面积为4244平方米,是全省首次自己设计、制造和施工的螺栓球节点,覆盖面积最大的平板网架。
   立体桁架轻型屋面结构 1990年竣工的抚州丙纶厂烟嘴棒成型车间,建筑面积为3617平方米,其屋盖采用新型立体桁架轻屋盖体系,以普通角钢、圆钢和新型节点板组成立体桁架,用江西省“星火计划”产品——南城县竹丝板厂空产的加肋60毫米厚筋碎竹纤维板做屋面板。自重每平方米13.5千克。
   新型屋面防水材料 1987年6月,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在抚州体育馆屋面防水工程中,使用河北省生产的三元一丙橡胶卷材。该卷材抗拉强度高、延伸率大,耐化学腐蚀和绝缘性能好。1990年12月19日金溪县化工厂建材试验厂和省建筑科研所共同完成的省一级重点科研项目《改性塑料/焦油弹性防水涂料》,通过省科委组织的技术笙定。经查新检索和专家评议,该成果属于创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已应用于3万余平方米屋面防水,反映良好。1995年宜黄化工厂生产的防水隔热材料经省建科院鉴定,广泛用于屋面防水隔热工程。此后几年其他新型防水隔热材料先后投入域内市场。
   (五)装饰及装璜工程施工技术 传统装饰工程(粉刷、油漆、玻璃等) 域内建筑装饰的主要部位为内外墙,内墙多为砂灰底,纸筋灰抹面,石灰水刷白;外墙为砌体相同的砂浆缝或勾缝,天棚则以传统木吊龙骨钉灰板条居多。20世纪50年代以后,外墙出现水泥砂浆粉刷,内墙仍为白灰粉刷。至70年代,外墙发展到全水泥拉毛和水刷石,及绿豆砂粉刷。油漆均用普通调和漆。门窗用普通平板和压花玻璃镶嵌。
   贴面涂料、喷塑、墙布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建筑物的装饰日益进步,向贴面、涂料、喷塑和墙布方面发展。1982年玉茗堂影剧院用彩石瓷砖贴外墙面,钢筋混凝土柱贴黑色大理石,绿石弹涂饰内墙面。同年抚州地区保育院教学楼、地区建设银行营业部兼住宅楼和地区档案馆的外墙采用“干粘石”饰面。1987年,抚州体育馆以马赛克饰外墙,人造大理石贴红色柱面,轻钢龙骨吊天棚。1985年后,民用建筑中,住宅和办公楼内墙裙广泛采用无反射光、附着力强、干燥快和耐碱性好的涂料。1986年竣工的王安石纪念馆、1987年竣工的抚州供电大楼和抚州饭店荆公楼内墙均贴以墙布,其做法是先将要贴墙布的墙面处理得没有飞刺、砂粒、凸包和麻坑,先裁好墙布并在背面刷水,使墙布充分吸湿、伸胀,后刷薄而均匀一致的胶,静置5分钟后上墙。墙面需刮一层薄而均匀的胶,墙布贴上后,做到花纹对贴完整,布面清洁,无死折、不空鼓、无气泡,不离缝,不搭缝,阴阳角处不甩缝,在距离1.5米处看不出接缝,斜视无胶迹。1987年抚州宾馆和赣东饭店的住宿楼均采用喷塑饰内墙面,其做法先将需喷塑处的表面尘土和浮砂清扫干净,刮腻子时把局部残缺处补平压实找光,用砂纸轻磨慢打使线角分明,喷浆时,对房间按先天棚后墙面,先上后下的顺序进行,要求无掉粉、起皮、漏刷和透气现象发生。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油漆工还操作室内墙面滚花工艺,通过滚花器饰在已做好涂料底色的墙面上,使墙面形成墙布、壁纸的艺术效果。施工程序是先用胶腻处理好墙面的砂眼、麻面,然后涂刷底色(衬色),待底色涂料(乳胶漆)干透后进行滚花工艺,操作顺序是从墙角开始,由左至右,从上到下,一手套一手依次顺序进行滚饰。
   铝合金门窗、隔断、茶色玻璃、雕塑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域内铝合金门窗开始在公共建筑、商店应用。抚州体育馆、抚州供电局供电大楼、抚州地区和抚州市五交化大楼、抚州饭店荆公楼、抚州邮电局电信大楼、黎川宾馆、东乡县中国银行办公楼,玉茗堂影剧院,资溪宾馆等工程都先后使用铝合金门或窗、大块茶色玻璃,使建筑物增添新的色彩,雕塑技术也引进域内。90年代,玻璃幕墙、花岗岩逐渐用于工程建筑。
   (六)土石方挖掘和运输 域内土石方基本上是人工挖掘。1970年地区建筑工程公司购置有推土机,曾应用于江西富奇汽车厂和抚州第三棉纺织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方工程中,后改装为打桩机。土石方运输多为人力板车、农用机车或翻斗汽车。
   (七)建筑工业化施工技术 预制构件加工 预制构件包括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铁件、金属结构。域内自1958年起在抚州市红石咀建立预制厂,起初以木作业为主,仅少量的钢筋加工。后陆续发展成为能生产各种非预应力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以及钢筋和铁件加工综合性预制厂。1981年发展建成一座3万立方米的中承式混凝土搅拌站,承担公司施工现场所需要的混凝土。到1990年年底,全区县办大集体的建筑工程公司都设有附属的预制厂或预制车间,能承担本公司所承接施工任务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和铁件制作。全区预制构件加工中的钢筋制作,备有调直、切断、弯勾和对焊机,形成半机械化生产线。
   木作加工域内建筑企业的木作加工到1990年年底,从锯料到半成品加工,基本形成机械化生产一条龙流水线,除使用传统的斧头、刨子、锯子和凿子外,从平刨、压刨、撕边、截榫和打眼都通过技术革新手段改为机械化操作。特别是木材锯料,由人工手拉锯改为圆盘锯进而发展为立式或卧式带锯,提高生产效率,减轻劳动强度。
   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制作 抚州建筑机械厂1987年起制作生产空腹钢门窗,且形成一条流水生产线,1989年起制作生产铝合金门窗,但材料均系外地采购。1990年起还制作金属安全防盗门。
   三、安装与工程检测技术 (一)土建安装施工技术 域内20世纪50至60年代,生产车间多为木屋架,而安装均采用人字木扒杆吊装。70年代改用角钢焊接的独脚金属扒杆。到1979年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在抚州第二棉纺厂施工中,购置起重量为5吨和15吨的汽车式起重机和履带式起重机。至1986年施工抚州体育馆平板组合网架起吊3.4米×3.4米的屋面板时,才购置和使用起重量为25吨的液压起重机。现场安装长4米以内的空心板时,大部分施工企业仍然是通过竹料道和竹脚手架人力扛抬安装到房屋的楼面或屋面上,也有用塔吊起吊到建筑物或构筑物所需要的部位上。
   (二)其他安装技术 1971年开始,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依靠省建筑公司留下的技术人员,组成水电安装队,开始承担水电施工任务,后逐步发展为设备安装处,扩大业务范围,不仅承担民用建筑的上下水和电力照明安装,而且1988年始能承担像抚州富奇汽车厂大型油漆车间的工业电力照明安装。其安装质量赢得省机械厅的赞誉。后又安装0.5吨的立式民用锅炉。1988年为抚州供电局8层供电大楼安装电梯。1990年为抚州宾馆1号楼2层的高级客房安装水暖和空调等。除地区建筑工程公司设备安装处外,地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临川县建筑工程公司、崇仁县建筑工程公司等施工企业都设有水电安装队(组),承担民用建筑的上下水和照明工程。1990年后,高层和现代建筑逐渐增多,专业的建筑装饰和设备安装队伍应运而生,外地专业队伍也进入到抚州。1994年地区农业银行大厦、地区工商银行大楼的电梯、空调及门脸由深圳建筑装璜公司安装。
   (三)建筑工程检测 1978年10月,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局成立材料试验室,开始用科学仪器对建筑材料的性能进行测试,与地区和抚州市建筑工程管理站实行联合经营,对内承接任务称公司建筑材料试验室,对外承接任务称抚州地区建筑材料检验中心。拥有100千牛万能试验机1台,2000千牛压力机1台,混凝土搅拌机1台,水泥物理性能试验设备1套,沥青检测仪1套,其他若干配套仪器等。共有检测人员4人,其中工程师3人。能进行混凝土和砂浆成分配合比设计试验,混凝土、砂浆试块试验,小型砌块和砖块强度试验,水泥物理性能试验,沥青标号检验,钢筋物理性能试验,混凝土构件物理性能检验以及混凝土非破损回弹检验等。地区建筑材料检测中心1986年经地区编委批准成为地区建设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跟地区建筑综合管理站合署办公,有工作人员4人,主要承担地直工程和地直施工企业的材料检测。至80年代,域内县(市)相继成立检测机构。1984年,资溪县在成立建筑综合管理站的同时,开展对建筑材料检测的监督工作,1989年购置1台YE-1000液压式压力试验机,承接砖块、砂浆和混凝土强度的测试工作。1990年购置百分表,对预制构件进行荷载测试。自1989年—1990年共收取检测费万余元。南丰县于1986年成立建筑检测中心,有WE—30型万能材料试验机1台,NDE—200型试验机1台及若干其他试验仪器和工具。黎川县于1987年9月建立建筑工程检测室,配备200吨万能压力机1台,混凝土钢模和砂浆钢模各1组,触探器1只,1988年—1990年累计检测机砖强度191组,混凝土强度291组,砂浆强度281组,收取检测费共16011元。广昌县1989年年初成立建筑材料检测组,有30吨万能抗压机1台,200吨电动油压机1台,能进行砖块的抗压和抗折、混凝土和砂浆强度及钢筋拉伸强度等检测工作。南城县1990年9月成立建筑工程检测站,拥有30吨万能压力机和200吨压力机各1台。
   至2000年年底,各县建筑质监部门都相继设立建筑材料检测站,配备专业人员,购置相应的检测仪器,一般检测均可在本县检测站进行。
   四、施工机具 (一)手工工具及机械 抚州泥木工匠的传统手工工具有泥刀、泥抹、斧头、刨子、凿子、锯子、墨子和木尺等。为减轻繁重的体力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各建筑企业自1958年以后,陆续成立技术革新小组,首先是人力锯改为圆盘锯,随后发展到立、卧式带锯;木工操作革新是制作刨板机、撕边机、打眼机、裁榫机;混凝土浇捣由人工搅拌改为使用搅拌机;砂浆也由人工搅拌改为使用灰浆搅拌机;特别是钢筋加工制作方面,革新程度更大,从调直、截断、弯曲等工序都可使用机械操作;在垂直运输方面不再是肩挑人抬,而是用井子架、双栏井子吊、塔式起重机或汽车吊。
   (二)脚手架 域内自古使用毛竹搭设脚手架,由竹篾或铁丝绑扎,建筑周期长,毛竹容易腐烂,常存在不安全生产隐患。为此各建筑企业自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纷纷筹集资金购置钢管和扣件,用来搭设脚手架。黎川县建筑工程公司从1975年开始就购置钢管和扣件搭设脚手架。崇仁县建筑工程公司于1982年—1983年两年共耗资6.2万元,购置55吨钢管脚手架。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1984年购置700吨钢管和扣件搭设脚手架,随后临川建安总公司多数工地使用钢管脚手架。到1990年年底,全区共用钢管39214.75米,扣件21659只。2000年全区各县除部分6层以下工程使用竹脚手架外,其余全部使用钢管脚手架,确保安全施工。
   2000年后,吊塔、升降机、混凝土输送机等新型施工机具陆续大规模投入使用。
   第四节 建筑管理与改革 一、生产经营管理 新中国成立前,域内建筑工人做工挣工钱,材料由建设单位自购。抚州专区从50年代中期,县(市)从60年代后期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施工建筑任务。
   (一)承发包制度和投资大包干 承发包制度是通过承包合同,规定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双方的经济责任、权力和义务,以平等的身份签订合同,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共同完成建设任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依照国家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编制预算,由建设单位(或建筑造价管理站、建设银行)审核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再对当地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其差价列入预算或决算时按实际发生款额进行补偿。20世纪70年代始,基本建设中推行投资大包干,其做法是根据国家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实行三包:包建设规模、包竣工日期、包工程质量。抚州专区建筑工程公司1970年对抚州印染厂生产车间建设实行包干,但由于图纸修改,材料价格变动,最后以工程竣工决算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总造价。乐安县建筑工程公司1980年承建房产公司住宅时曾以每平方米60元承包。同期其他多数县实行过按平方米包干。建筑承包主要以净包工和包工包料两种形式。进入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建筑市场开始走向竞争,实行按工程预算总造价进行招标和议标,承建单位按工程预算和甲方签证按实结算。企业内部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设部1995年1月下发《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各施工企业按规定报审核批准领取一级至五级项目经理证书,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负责管理。随着法制化建设,1998年3月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0年1月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1年12月1日起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市场步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工程承发包由甲、乙双方议标签订施工合同进行承包,此形式改为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工程代理,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公开招标,各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投标,按中标价进行承包。2009年引进BOT模式和BT模式。
   (二)取费标准及概预结算 1953年—1957年,建筑安装企业施工管理费、独立费,其收费标准分国营、私营两个系列,国营约为工程总造价的15%~16%,私营无一定标准,略高于国营3%~5%。1962年和1963年,江西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和计划委员会先后对建筑安装企业收费标准颁布规定,但各地执行不一。1977年和1980年,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先后颁发《江西省建筑安装施工管理费及独立费用取费标准》和《关于增加建筑安装施工管理费取费的通知》,各地照此执行。1985年省计划委员会、建设厅和省建设银行3家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建安施工企业取费等有关问题的规定》。1996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达《关于明确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明确规定施工管理费中含直接费6‰计算的行业管理费照收,施工企业按规定向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交纳,此项规定一直沿用到2000年年底。其取费标准分国营、大集体、乡镇3个档次计取,后改为按工程类别一、二、三、四类计取。2006年市政园林工程定额不分类别计取,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
   1985年前工程概预结算一般由承包方根据图纸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编制工程概预结算,送建设单位初审后再送建设银行审核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手续。1986年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工程概预结算管理更加规范,其工程概预结算先由承包方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内容,执行相应的工程定额和相配套的费率标准及有关计价文件规定,编制工程概预结算成果文件,送建设单位初审或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还需送有关审核部门终审。
   (三)施工程序及现场管理 施工合同签订后,由建设局主管科室下达开工通知书方可开工。开工前建设单位负责“三通”(路、电、水)“一平”(场地),施工单位做好材料采购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会同设计、质量监督和施工单位对图纸进行会审,然后根据施工图纸主体结构相关联的工序顺序进行施工,一般情况是先基础再主体,后装饰。主体从下而上,装饰从上而下。也有在基础砌好一部分时,一边再砌基础,一边砌主体工程,主体完成一层后,同时粉刷墙面底子,交叉流水作业,以加快进度。现场设有临时材料库,保管材料及设备。
   现场管理以栋号长或施工员为主,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质量和布置安全措施,填写并和建设单位签订隐蔽工程记录,收集各种材料试验及每次质检记录。
   (四)开拓建筑市场 国内市场开拓 在改革开放的方针指导下,抚州地区建筑队伍不断扩大并向区外开拓建筑市场。全区自1983年起至1990年,建筑企业先后向10多个省(市)承接施工任务,施工队伍遍及北京、上海、海口、西安、贵阳、武汉、黄石、荆门、郑州、兰州、衢州、淮南等地,承建的项目有:彭浦七期一街坊、郑州火车站货运站、黄石市职工大学、兰州空军飞行楼、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培训楼、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综合楼和上海中外合资假日别墅等,共计产值10671.08万元。1991年—1997年年底对外承接施工任务产值近9亿元,仅临川建安公司1997年在上海的竣工产值就超过7亿元。2008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1.44亿元;2009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0.96亿元,与2008年同比增长47.1%;2010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4.85亿元,与2009年同比增长55.59%;2011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4.70元,与2010年同比增长10.39%。2009年外省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为10.23亿元,2010年外省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为18.45亿元,与2009年同比增长80.34%;2011年外省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为27.40亿元,与2010年同比增长48.52亿元。
   国外市场开拓 至2000年,抚州在国外没有直接签订合同的施工项目,只是省外经办挑选委派部分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参加国外施工。地区建设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王景阳于1985年9月赴任阿尔及利亚多学科专家项目联络处副主任;工程师林自杨等42人承包利比亚拜尔达油漆货栈工程;工程师邵曾泽、高开前出国援外;另有集体建筑企业派出钢筋工18人到伊拉克参与施工。
   二、计划管理 (一)施工任务分配与下达 从20世纪50年代起,建筑施工企业执行指令性计划,即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专业归口、分别编制”的行政管理,建筑企业只能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上级主管部门计划指标,编制生产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指挥生产。70年代后,计划体制有所松动,除必保的重点工程由主管部门下达计划外,一般工程项目则实行指导性计划,由企业自行招工签订合同,安排生产,组织施工。80年代起,建筑业实行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为主的计划管理体制,国家和企业主管部门不再向施工企业下达统一的指令性计划,仅下达上缴利润指标,并结合考核几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可直接参与建筑市场投标,承包工程。
   (二)施工作业计划与经济技术指标 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时期,在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下,各建筑企业每年年终前1个月,必须根据企业人力、财力及市场情况制订下一年度的产值计划,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计划主要内容有:综合经济技术指标编制说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及施工进度和竣工计划;实物工程量和施工面积;建安工作量;降低成本计划;财务收支计划;劳动力需要计划和劳动生产用工;物资供应计划;机械设备购置计划;工程成本进度和合格产品计划等。工区或工程队则按照企业总年度计划安排季度、月度的施工计划,单项工程或工地则需安排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经济技术指标以完成建安工作量与计划工作量之比,工程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之比得出成本降低率。完成的利润以产值利润率计算。
   (三)施工企业统计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时期,专(地)区及各县(市)建筑企业均有统计数字按隶属关系及归口管理部门分级按期填报,分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统计报表的格式、内容及计算方法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企业内部一般都在生产(施工)科(股)设专人填报。1997年始,采用建筑行业和系统内两套报表,行业报表由国家统计局和建设部统一制订,系统内报表是建设部按系统内需要制订的一套报表,统计口径一致,统计到四级以上施工企业。系统内报表报纸表,行业报表除纸表外,还采用计算机汇总上报软盘。1999年省建设厅根据建筑业的特性,取消月报、季报、半年报,只报年报。每年3月15日前将上年度生产情况上报省建设厅。此后,建设系统报表是每个施工企业通过电子锁直接在网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系统向省住建厅报送季报和年报(省住建厅也在网上审查合格后点击报送建设部),无需报送纸质报表。统计部门的报表是施工企业通过网络直接报送国家统计局。
   三、技术管理 (一)管理体系、方法与基础工作 20世纪50年代中期,域内建筑企业设有技术负责人,管理技术工作,工区则一般为技术员(施工员)负责技术工作。1983年后,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企业。1985年5月起,地区建筑工程公司设置总工程师,成立生产技术科,工区或工程处设置技术负责人,形成技术管理网络,主要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各县(市)建筑企业的技术管理一般都由技术科(股)执行。图纸会审之后,紧接着进行技术交底。其主要内容有:施工工艺、技术安全措施、规范标准和质量要求等。对重点工程、特殊工程、推行新结构、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程,作详细的技术交底。一般是分级进行,凡技术复杂的都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向工区(工程处)负责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交底。明确指导关键部位的操作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制定保证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等。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建立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建立技术岗位责任制,建立材料检测试验室,组织技术性情报交流,开展科学试验,建立技术文件和工程档案管理,培训技术队伍和进行技术人员考核等。
   (二)技术管理法规制度 国家建设部《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各种技术规范、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还有《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各种《通用图集》。域内各建筑企业有较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并制定有总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岗位职责。
   (三)施工组织设计(含网络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是确定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正确的施工顺序、合理的进度安排以及资源、机械设备供应计划和施工平面图布置,根据国家规定的工期,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完成质量合格的建筑产品。域内一般只编制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它为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起促进作用。黎川县承建的黎川县卫生局住宅楼,建筑面积804平方米,5层砖混结构,合同工期4个月,由于组织施工设计严密,实际施工3个月,创造黎川县建筑史上前所未有的高速度。临川县建筑工程公司在上海彭浦七期一街坊住宅群,建筑面积66698.36平方米,有12个建筑公司协同施工,编制有较为详细和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全部工程如期竣工,赢得建设单位好评。进入21世纪前,域内使用网络计划的建筑施工企业还不多,地区建筑工程公司1986年在抚州体育馆组合网架施工中采用单代号搭接网络法编制《抚州地区体育馆组合网架单元集合网络图》,取得明显效果。
   (四)“双革”“四新”的开发与应用 自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全区建筑企业组织技艺高、革新观念强的工人,组成“双革”(技术革命、技术革新)小组,首先对行业内劳动强度大工效低的锯板工作进行革新。到60年代初基本上以圆锯代替手工锯板,70年代初期再改为带锯锯板。其次,在木工操作上进行革新。到60年代中期先后采用截料机、裁椎机、刨料机、打眼机等,使门窗制作形成机械配套作业的生产流水线。再次,在钢筋制作上革新。到60年代后期,已有钢筋截断机、电动冷拉机、钢筋弯曲机等,机械化程度木工80%,钢筋工27%(半机械化程度80%)。除工具革新外,50年代—80年代,对“四新”(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和新材料)进行开发应用,主要有:填砂基础(1957年)、1/4砖厚无筋薄壳屋面(1961年)、钢丝网水泥薄壳屋面(1967年)、砖砌双曲拱顶屋面(1968年)、爆扩桩(1972年)、“小山竹条拱顶”(1972年)、浅埋扳式基础(1974年)、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976年)、钢筋混凝土三角形竹节桩(1980年)、中承式混凝土搅拌站(1981年)、微沫剂(1981年)、干黏石饰面(1982年)、弹涂粉刷(1983年)、灰砂砖(1984年)、大跨度平板组合网架整体就位(1986年)、无筋倒圆台基础(1987年)、立体桁架轻型结构(1990年)、改性塑料焦油弹性防水涂料(1990年)等。进入90年代后,基础工程多采用人工挖孔砼灌注桩和机械沉管灌注桩;各类添加剂广泛应用于砼中,砼板普遍采用冷轧带肋钢筋;模板工艺应用定型竹编模板;墙体工程除砖结构仍大部分采用烧结砖外,框架结构的填充墙多数采用小型砌块;玻璃幕墙开始施用;屋盖工程,在城镇“人”字形屋盖逐渐减少,钢筋砼现浇平屋面、坡屋面不断增多;屋面防水工程,土瓦屋面在城镇渐被淘汰,绝大多数建筑采用钢筋砼平屋面、坡屋面,二毡三油改为三毡四油,后又被塑料油膏取代,高档建筑还采用橡胶油毡防水材料或铝箔防水材料;装饰工程,内墙装饰除采用钢化涂料外,较多采用塑料壁纸和墙布、钙塑泡沫板、合成石膏装饰板、矿棉吸音装饰板等多种新材料。楼地面装饰:采用大理石板、花岗岩板、仿柚木竹地板、席纹硬木地板、条型硬木地板等高级材料。外墙装饰用外墙面砖,正立面用大理石和花岗岩。机械化施工方面,铲土机、打桩机、龙门井架提升机普遍采用,高层建筑施工采用塔吊。滑模施工也已引进和采用。江西金海建设有限公司2009年10月完成国家二级工法《大容积预应力混凝土薄壁水池施工工法》〔GJEJGF028—2008(二级)〕。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完成3个江西省第一批工程建设工法,分别为《预制分支电缆施工工法》(主要完成人:吴阳春、严国斌、李志平、余英)、《西班牙瓦坡屋面施工工法》(主要完成人:陈志强、严国斌、吕枫、黄强、徐亚峰)和《钢管装饰柱施工工法》(主要完成人:黄松、严国斌、徐韩青、李志平、鄢成刚)。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0世纪50年代,域内施工企业都成立以领导、工人和技术人员“三结合”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60年代,工区或工程厂队设有“五大员”,即:政治宣传员、生活管理员、设备安全员、质量检验员和经济核算员,质量和安全管理列入企业的管理制度中。1964年起,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江西省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专职质量检验员巡回在工地检查;1978年单独成立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科(随后改为质量安全科),统一管理公司的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1981年始部分县成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于1983年成立综合科,配有专人负责全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宜。1986年,地区和各县市都成立建筑综合管理站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企业建立班组、工区(厂队)和公司三结合的检查制度,从质量安全管理专门监督机构到施工工人基本形成质量和安全生产网络管理体系,使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措施全面落实到基层。从1991年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当地政府批准,全区12县(市)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站列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1996年临川、抚州两个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站合并,全区共11个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站,地区建设局安全业务由综合科兼管。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站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在主管部门领导下,组织并参与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奖惩;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拟订加强安全生产和实施伤亡事故专项治理细则。施工企业(特别是三级以上企业)都设置相应安全机构,并逐渐形成安全网络。1995年始,明确单位一把手(法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每年跟当地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自60年代起至90年代,国家和省建设主管部门陆续颁发一系列关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查处质量低劣工程等方面的文件,抚州地区主管部门和各县(市)相应制定一系列实施意见。这些文件和意见的贯彻执行,推动施工企业生产的发展和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使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一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质量监督与管理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域内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先由施工单位自检自评,再由建设单位检查验收,以施工单位自检自评为主;也有的由建设单位派技术人员驻工地进行质量监督。此作法特点是:施工单位有专职检验人员,较稳定,可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但自检自评易产生弄虚作假和无原则迁就,降低质量标准,甚至为本单位经济利益,掩盖缺点和问题;由建设单位检验,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同时进行检查和监督,从实际要求出发,使工程质量符合生产和使用要求,为投产做好准备。但其检查机构一般是临时班子,缺乏专业人员,检查经验不足。甲乙双方各自站在不同的立场,时常产生意见分歧,互相扯皮,造成关系紧张,影响工程进度、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工程质量,国家决定在施工单位自检、建设单位复检的基础上,建立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监督机构,形成自检、互检和第三方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建设部与国家标准局联合颁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试行)》。1984年建设部颁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暂行规定》。1986年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建立省、地(市)、县三级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事业单位。1986年抚州地区建筑综合管理站(质检站前身)和12个县(市)综合管理站先后成立,并逐步执行实施细则: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质监站申请监督,并按规定预交监督费;建设单位申请工程质监时,必须向质监站提供质监申请书、全套施工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质监站对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如发现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或超过规定经营范围的则通知建设单位不能开工;县(市)配合地区每年组织1次~2次质量大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由质监部门的质监员执行,在工作中严格把好地基关、原材料关、钢筋绑扎关、混凝土和砂浆试压关、轴线及高度关、砌筑关,发现不合格者,及时通知纠正或返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后,域内成立第一家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抚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公司依法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主要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并对工程质量承担法律责任。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用户评价。工程质量监督站不再发给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1998年—2000年,各县相继成立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至2011年年底共有监理公司8家。
   附:抚州地区(市)建筑综合管理站 1986年9月,成立抚州地区建筑综合管理站,为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隶属于地区建设局。其职能是对工程质量监督、定额管理、标底测算和建筑工二程检测进行综合管理,代表政府行使行政职能。建站之初,仅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人,中级职称人员3人,初级职称人员4人。2000年10月,更名为抚州市建筑综合管理站,其职能是对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工程检测进行综合管理。2001年7月,抚州市建设局成立抚州市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与抚州市建筑综合管理站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11年,抚州市建筑综合管理站有正式职工3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7人(含教授级高工1人),工程师18人,助理工程师5人,绝大部分都是建筑专业技术人员。
   该站通过不断积累经验加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使抚州地区(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取得较大进步。2010年制定《抚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和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违规行为扣分实施细则》,将监督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更具针对性、实用性,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实行住宅工程分套验收制度。在保障房监督管理中全面推行3个“百分之百”,所有新建项目必须推行质量分户验收,百分之百设立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百分之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在线即时监控。制定《抚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促进全市建筑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抚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经费。随着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抚州市建筑综合管理站多次荣获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单位,抚州市建设局还荣获2003年度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并涌现出一批精品工程,如东华理工大学教学实验大楼荣获2004年度国家建筑业最高奖——鲁班奖、抚州市汤显祖大剧院工程荣获第一届江西省十佳建筑(按得分排第二),并有十余项工程荣获“杜鹃花”奖、百余项工程荣获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十余项工程荣获江西省标准化示范工地、百余项工程荣获江西省文明工地。
   (三)全面质量管理 1981年5月,国家建筑工程总局颁发《建筑安装企业全面质量管理试行办法》。为此,江西省建设厅举办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抚州地区各建筑企业都派员参加学习。此后,全区普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以临川县建筑工程公司为例,他们在承建上海彭浦七期一街坊建筑群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总要求是树立3个基本观点,即:全员关心质量的观点、“为下道工序服务好”的观点和“预防为主”的观点。具体做法:一是有健全的组织保证体系,制订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质量安全科岗位责任制,实行质量与结算超额工资和奖金挂钩。二是开展业务练兵,提高技术水平,包括举办技术交流会、聘请上海施工单位老师傅现场作技术表演、派员到先进施工单位参观学习取经、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经常性质量抽查和把好分项工程质量关等。三是保证管理人员技术素质,坚持上岗制度。四是建立回访制度,成立房屋维修服务小组。五是健全工程资料档案保管。六是开展群众性QC小组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质量动态分析会,解决和协调施工问题。1992年,抚州地区集体建筑企业协会转发省集体建筑企业协会文件,布置在全区集体建筑企业中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达标工作。地区集协先后为崇仁县建筑公司、南丰二建公司、广昌二建公司、南城县建筑公司、资溪县建筑公司等单位举办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并经省集协验收,发给达标合格证书。1997年崇仁县建筑公司参加省集协QC成果发布会,两项QC成果获三等奖;同年7月还参加全省质量协会举办的QC成果发布会,获二等奖。1998年后,为与国际接轨,建筑质量按国际标准执行,按建设部、省建设厅文件要求,域内一级、二级施工企业进行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2000年后,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临川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等多家企业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五、劳动工资与培训管理 (一)管理体系 新中国成立初期,域内泥木工匠刚成立组织,工资以计时为主。1951年冬,抚州人民建筑公司成立,采用派工制。1953年成立专员公署建筑工程处,工人分固定和临时两种。固定工的雨雪工工资有保障,临时工仍由建筑工会派遣,做一天工拿一天工资。1954年起执行劳动定额,实行计件工资制。大的企业设有劳动工资科,小的企业则在生产科(股)内委托专人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并由其办理职工调动、转正、定级、晋级和调资等工作。1985年后,建筑企业实行改革,逐步推行班组全额承包,生产工人的级别工资作为档案工资,按百元产值工资含量系数包干工资,实行班组、工程处(区)和公司三级管理体系。2000年后,各建筑企业自行建立各自的管理体系。
   (二)人员管理与培训 1950年冬,临川县城关区总工会成立,泥木工匠开始以工会名义找活干。1951年冬,抚州人民建筑公司成立后,工人做工采用派工制。1953年专区成立专员公署建筑工程处,有固定工人40名,1957年发展到300余人。各县(市)于1958年前后成立国营建筑工程公司,后于1962年改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这些职工的调动、转正、招收、调资等均由企业的劳动工资管理部门或生产科(股)室的专人负责管理。当基本建设工程量较大需要聘用临时工人时,则由企业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计划,获批准后进行招收,签订使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即行作废。2000年后,各建筑企业自行招聘并管理所需员工。
   在无专门培训机构之前,建筑业培训由建设局(建筑业科)或施工企业承担。1989年3月成立抚州地区建筑技术培训中心,隶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撤地设市后,更名为抚州市建筑技术培训中心,隶属抚州市建设局,属科级事业单位,定编3个,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主要职能是:受省建设(住建)厅人事教育处的委托,对全区(市)建筑行业项目经理上岗培训、中级岗位上岗培训及继续教育、中级岗位证书年检、建筑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培训、建筑施工特殊工种培训、三类人员C类初次培训及继续教育;按地区(市)建设局有关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各科室业务短期培训;省下达的有关其他培训项目等。
   培训中心在册外聘教师15人,一线操作考评员78人。根据培训班的课程需要,聘请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教,教师大部分都来自南昌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及省市企业有关专家。2001年后,共培训项目经理5000余人,中级岗位上岗人员1.2万余人,一线操作人员4000余人;市建设局各科室业务培训3500余人;中级岗位上岗人员继续教育2万余人;施工企业安全教育4000余人;建筑施工特殊工种800余人;三类人员初次培训2000余人。2007年年初市建设局与省建设厅签订“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协议书,此项目由市建筑技术培训中心承办,当年7月圆满完成该项培训任务,培训人数850人,全部结业。2008年与抚州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合作,承办建筑行业示范工程农民工培训,培训人数1000人,全部结业。
   (三)工资、奖金、津贴分配 工资 新中国成立之初,建筑工人工资沿用传统的劳动计件方法,以实物或货币计酬,按技术高低,以日工资1斗米至1斗5升或1元至1元5角支付。1954年中南地区编制统一劳动定额,抚州专区建筑工程公司以此为依据,开始推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按照劳动定额工资级别相应的标准工资进行结算。自1954年起执行省编的简化劳动定额结算工资。1955年全区普遍执行全国性的建筑工程劳动定额,共有5287个项目。1958年大部分建筑安装企业实行计件工资,1961年又恢复计件工资加奖金办法。1962年,全面执行建筑工程部编制的《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其中有18039个项目。1966年至1977年,取消计件制和奖金,一律改为计时工资,执行江西省建筑安装企业土木建筑八级工资制。1979年开始以计件和计时两种形式支付职工工资。1985年全区建筑安装企业全面实行百元产值工资系数包干,工人工资随产值浮动,而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则每月按档案工资支付。1986年实行工资制度改革,执行江西省国营企业二产业6序号(六类地区)的10级工资制,工人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内的计件工资,高不封顶,低不保底。
   奖金 自1961年开始,专区建筑工程公司在管理及工程技术和计月工资工人中实行发放季度奖,每季分甲、乙、丙3等。1966年到1978年停发奖金,1979年恢复奖金。企业在完成上级下达的产值、质量、利润和安全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前提下,按职工平均4个月工资数发放综合奖,并制定一线、二线的分数比例和按考勤工作表现及成绩的考核办法,以评定和发放季度奖金。1988年建筑企业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实行承包奖制度,企业内部中层副职以上的管理干部,年终都可获得数额不等承包奖金,每年年终时根据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和建设银行经考核审查批准后进行发放。
   津贴 1978年后,建筑企业职工开始享受粮价和副食品补贴。1985年增加生活补贴费6元。有的企业在管理人员中实行职务津贴。1988年黎川县建筑工程公司实行职务津贴,经理每月15元,副经理每月13元,科长(含工区、厂、队长)每月10元,办事员每月5元。
   2000年后,各建筑企业员工工资与津贴高低不一,属行业秘密。
   (四)劳保、福利 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对工人关怀和照顾,制订一系列劳保福利政策和条例。国营建筑企业职工享受公费医疗,工伤发全工资,病假按工龄长短发放工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发给退休费。不同的工种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职工因公和非因公死亡均可领取抚恤费。1985年企业职工参加人身意外伤亡保险。1987年退休工人参加养老保险。乡镇建筑企业只有少数经济效益较好的单位实行退休及医疗保健制度,一般治病各自付钱,工伤由工地按实报销。
   六、财务成本管理 建筑业财务成本管理,关系企业经济命脉,其成本高低直接影响投资者投资效果和企业经济效益。
  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时期,各建筑企业按规定实行财务成本管理。
   (一)财务管理体系 建筑企业的财务成本管理包括编制财务计划、财务指标分解和实行归口分级管理、预算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平衡财务收支及财务检查分析等一系列专门工作,互相配合,密切联系,构成完整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域内国营和集体建筑企业都是公司、工区(厂、队)二级核算,即公司核算总成本,工区(厂、队)核算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成本。
   (二)流动、固定及专用资金管理 流动资金是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用于购置材料、发放工资和支付其他生产费用的资金。其来源有二:一为银行贷款,二为建设单位的预付款。企业以公司财务主管部门为结算中心,各核算单位的往来结算,一律经过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报请有关经理批准,以加强定额控制,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
   固定资金是构成固定资产的资金。国营建筑企业的固定资金来源,一般是在企业成立时由主管部门无偿调入一部分和国家通过基本建设投资一部分。企业进入正常生产以后,主要由企业的营业收放和各项提成费用等来筹集。集体企业的固定资金主要靠自身筹集,少量的也可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专用资金是企业按照财政规定从成本和利润中提取而形成的,大致包括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利润留成基金以及企业其他资金等。国营企业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依靠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途径而建立,其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特点是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先存后用,专款专用。
   (三)工程成本构成、核算与降低途径 企业的成本管理一般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和“业务归口、权责结合”的要求,采用分级管理的办法,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等5个主要项目组成。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建筑企业逐步建立起经济核算体系和成本管理及核算办法,大部分企业实行公司、工区(厂、队)两级核算,成本管理责任明确,按月或按季度结算成本。1982年—1984年,企业经过全面整顿,改为按单位工程核算成本,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利润逐年有所增长。降低工程成本大致采取下列途径:实行幢号承包,企业内部签订奖罚合同;根据工程需要,适时采购优质廉价的材料,做到既不造成大量积压,又不使工程停工待料;搞好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尽可能缩短工期,使周转材料增加周转期;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以降低施工费用;健全材料管理制度,做到账物相符,施工现场加强保卫工作,减少材料丢失或被窃。
   (四)税利 建筑企业的利润总额,由经营利润、法定利润、营业外收入和收支差额所组成。新中国成立至1980年前后,抚州建筑企业只缴纳营业税。此后,企业利润如超计划,加征所得税,税后留成归企业自行支配。1985年起,在建筑工程中征收工商税及城建、教育附加税,这些税种按国家规定列入预、决算,由建设单位支付。90年代起,土管、城建、房管、计划、物价、税务部门陆续出台税费收取文件,其中大部分均摊入建筑成本,列入工程预、决算。1995年,国务院组织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至1997年止,保留约30种收费(税)内容。
   七、物资材料管理 新中国成立初期,物资均由私营商业供应。随着工商业公私合营和国家设立物资、林业、商业等主管部门以后,钢材、木材和水泥三大材料都由国家调拨。工程项目所需的钢材、木材和水泥由建设单位向计划部门申请指标,交施工企业购置,钢材、水泥由物资局供应,木材、毛竹由林业局供应,其他玻璃、油毛毡、沥青等统一配给材料,由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编制计划向物资局购买。1979年后,国家逐步实行双轨制价格,有计划内平价,也有计划外议价。随着生产的发展,物资逐渐丰富,钢材平价和议价差额逐步缩小,水泥的平价和议价到1990年基本相同,其他材料均在自由市场购买。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有超过国家规定预算价格的议价材料,其差额可列入工程决算中,由建设单位支付。随着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双轨制逐步被取消,1995年后,计划供应部分被市场供应所取代。
   全区国营和集体建筑企业均设有材料供应科(股),负责采购保管物资。乡镇办建筑企业由幢号承包人自行采购保管材料。国营及县办大集体建筑企业均设有材料采购员和保管员,有材料储备库,建立材料采购、保管及发放制度,领发材料须填写限额领(发)料三联单,仓库设有产台账,每季或半年进行盘点,切实做到账物相符,及时清理出滞用材料,减少积压,保证供应生产需用材料,以免窝工。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项目法施工的推行,多数企业除个别大宗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供应外,多数材料采购权均下放到项目部。
   八、工程定额管理 (一)预算定额编制与使用范围 预算定额分土木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房屋修缮、电气照明、采暖通风等专业分册,均由国家部委和省计划委员会以技术测定为主,统计资料经验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编制,地区遵照执行。预算定额可用于编制工程单位估价表、施工图预算、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也是建筑企业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备工备料进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还为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和编制建筑工程扩大定额等方面提供参考。
   (二)预算定额(工程造价)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域内各建筑企业均设有专职预决算人员,负责学习、运用、执行预算定额。国家和省建设主管部门从50年代起,陆续颁发统一预算定额及估价等,各建筑企业遵照执行。80年代始,各地建筑工程管理(或定额管理)单位及建设银行为相应的预算定额执行监督部门。
   1986年后,地、县(市)先后成立定额(造价)管理站,属科(股)级事业单位,有的与建管站或质监站合署办公。抚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1986年成立,是全区成立最早的工程造价管理站。1995年7月,抚州市建设工程标底编算站与临川县招投标定额站咨询部合并成立临川市建设工程标底编算站。经省建设厅批准,招标代理、标底编制为甲类,工程造价咨询为乙级。1996年4月,抚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与临川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定额站合并成立临川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全站正式职工14人。
   2001年10月成立抚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于抚州市建设局领导,业务上属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指导。工程造价管理由立法、执行、咨询、监督、解释和仲裁等方面构成。抚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代表政府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定额、费用、价格指数、价差等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具有管理、解释和仲裁权,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监管,对市中心城区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发承包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进行审查。负责全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和个人执业行为的管理。2001年至2011年年底,共回复定额解释及咨询1000余次,处理、调解、仲裁建筑经济纠纷10多起。指导全市造价人员正确、合理使用新版定额及新版工程套价软件新定额,及时处理解决定额中的疑难问题及经济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在《江西省造价信息》及网络上定期发布工程造价管理相关信息,协助完成《2010年江西省建筑工程定额》修编工作。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完善工程造价调价方法,为全市编制、审核工程预结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提供计价依据,维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有效控制和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按年度进行城市住宅和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分析、造价指数的测算工作,以反映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含仿古建筑)在不同年度的单方造价和造价指数涨幅的走势。2009年3月开始受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的审查,至2011年年底共审查项目33个。其中,建筑面积计631321.10平方米,送审招标控制价计40971.88万元,审核招标控制价计39815.61万元,核减金额计1156.27万元;受理施工合同审签项目61个(含BT模式合同),其中,建筑面积计826794平方米,合同价款计51254.77万元(不含费率招标工程);受理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备查项目26个,建筑面积计575528平方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计57546.43万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造价管理,共编审工程项目近121个(包括土建、安装、道路、绿化、亮化等项目)。送审造价计78996万元,审定造价66633.27万元,为国家节省投资12362.33万元。并且连续2年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外出调查《市城区建设工程项目苗木价格》,为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有关苗木栽种及办理结算提供计价依据。
   九、设备管理 (一)管理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建筑工程层数和质量要求的逐步提高,机械使用也日益增多。因此,机械化施工成为建筑企业施工中一项重要任务。临川、黎川、崇仁等县的建筑企业都设立机械设备科,负责建筑机械设备的购置、安排使用、维修和保管以及报废处理工作。未设置机械设备科(股)的公司也委派专人主管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建有机械设备台账,供使用时参考。
   (二)建筑机械的管理、使用与保养维修 新中国成立后,域内各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在购置进公司时,一律由保管员进库、登记、建立账卡,出库时须有调用单,回库时也有回库手续。出库后的机械设备由领用工程单位负责保养、维修,并按国家建筑预算定额有关规定收取机械台班费交公司。回收进库的机械设备完好率保持95%以上,能保持正常运转,对于零量小配件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否则不予验收进库。
   机械设备的保养按国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和各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保养细则》执行。机械设备坚持一般故障自行修理,大型故障指定修理单位或通知制造厂家维修。小型维修款列入工程成本,大型修理费列入大修资金中支出。建立机械设备报表制,主要统计机械设备的数量、完成的工作量及现有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大修、小修情况,要求报废的机械设备的损坏程度及原因,台班费收取情况等。
   自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内部改革的深化,企业设备管理体制进行一系列改革。企业的设备管理,由供给服务型转向经营价值型。1985年,地区建筑公司建筑机械厂成立设备租赁站,厂、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财务实行两级核算。开始时对内实行租赁有偿使用,为了充分提高设备利用率,后来在满足本公司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开始对外租赁。具体做法是:跟用户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确定双方责任人和收费标准(以机械台班定额为基础),在规定时间内向施工现场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
   至1995年,全区各县(市)建筑公司均成立设备租赁站,向外出租设备,还利用自身的技术力量,对外承接维修业务。财务上有的实行一级管理,有的实行二级管理,有的年初签订承包合同,定出上缴利润指标和设备完好率、设备增值率指标。临川市三建公司在市属企业中最早成立租赁站,并设有店面,承接对外租赁、维修、配件、现场安装一条龙服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租赁制的出现,使“公司购设备,工地用设备,工程完了没设备”的大锅饭管理弊端得以克服,能较好地解决企业资金短缺,无力更新添置设备,或因施工任务不足,设备闲置等一系列问题。
   十、建筑管理改革 (一)经营管理改革 工程招标承包 1983年6月,建设部颁发《建筑安装工程招标试行办法》,江西省建设厅随后颁发《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招标暂行规定》。按规定,凡经国家、省、地区及县(市)批准的建筑工程,持有营业执照的国营建筑企业和集体所有制施工单位,均可通过投标,承揽工程任务。自1985年开始,全区投标中标的方式有4种:第一种是甲乙双方议标,第二种是概算或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第三种是按平方米造价包干,第四种是施工预算代替竣工决算一次包死。此种招标投标的具体做法是:建设单位发出招标通知和文件,由授权单位编制标底,根据招标通知和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和地点,由招标单位将收到的投标单位的标函,按先后顺序当众启封,公开宣布每个投标单位的名称及其标价书中的报价,开标后由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逐个审查和评定,确定中标单位。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招投标管理办法日趋完善和规范,招标覆盖面逐渐扩大。90年代,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工程招投标管理文件,主要有:1992年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4年省政府《江西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先后转发《建设施工招投标百分制评标细则》,同年省建设厅下达《关于加强对建筑装修装饰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等,对促进、规范招投标工作起积极作用。至90年代后期,全区工程建设招标率为75%,地直单位招标率为90%。1999年8月颁布、2000年1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使工程招投标走向法制化。地区建设局按规定成立“抚州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市场,1999年12月正式开市,建筑工程招投标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至2000年年底,全市应招标工程招标率为80%,市直工程应招标工程招标率达100%。
   其他形式经济承包 包括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企业内部责任承包和金额承包等。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123文件和1984年4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装企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实施办法》,1985年开始,全区建筑企业先后推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把企业与职工收入同完成的产量、质量、工期、效益等挂钩,使工资总额随企业的生产和经济效益好坏上下浮动,从而改变过去对企业人头核定工资总额的分配制度,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其具体做法是,按企业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劳动部门、财政部门和建设银行根据企业前3年各项经济指标数量和工资开支范围,确定合理工资含量系数,一定2年至3年不变。1985年后,全区建筑企业还制定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办法,一是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逐项分解,层层落实到基层、部门和个人,明确责任权利,有奖有罚;二是对生产一线班组主要推行幢号承包,组建与幢号工程相适应的承包队,与工区或施工队签订经济合同,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包费用,对经济效果全面负责。地、县(市)施工企业对主管部门实行经济承包,包利润,包工程质量,包竣工面积,包全员劳动生产率,包安全生产等。利润包干基数由各级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商确定。经营承包实行“三保一挂”。“三保”即:保上交公司管理费,保固定资产和设备完好率,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一挂”即:职工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经营承包的方式越来越多,1995年以后相继出现招标承包、委任经营、租赁承包等。
   (二)用工制度改革 1984年后,域内所有进建筑企业的工人均属合同制工人,仍要经过同级劳动部门调配。为打破“铁饭碗”,使企业增强活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自1985年起,抚州地区建筑企业用工制度实行一系列改革,固定职工实行聘任制,即公司领导由主管局聘任,工区、厂、队和科(股)室负责人由公司经理聘任,期满根据表现和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班组工人实行自愿优化组合制。普通工、临时工、副业熟练工实行合同制,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时间、工种、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劳动纪律等,到期可以续订或解除。
   (三)横向经济联合与多种经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促进建筑业的进步和发展,拓宽经营渠道,域内各建筑企业加强横向经济联合,取得较好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地区建筑工程公司与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联营承包的工程获得好评;地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华深建筑工程公司联营承包武汉水产科研大楼,获文明单位称号;临川县建筑工程公司与江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联营进入海南省建筑市场,承建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综合楼;乐安县建筑工程公司中二工区和二五公司联营承建衢州市供销贸易大楼,获市优良工程称号;黎川县建筑工程公司与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联营承建南昌市青山湖小区商品住宅楼4幢;黎川县建筑工程公司与德胜关建筑工程公司联营承建九江柴油机厂办公楼、宿舍和车间等工程。
   进入90年代,为广开经营门路,提高经济效益,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建筑机械厂自行试制生产钢门钢窗和防盗门,形成钢窗生产流水线,还开拓建筑装璜业务,为公司增添经济效益。黎川县建筑工程公司开办砖瓦厂生产红砖,为解决部分富余人员生活问题开办建材综合门市部。南城县建筑工程公司开办建材门市部。临川县建筑工程公司开设商品门市部。地区建筑工程公司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问题,开办劳动服务公司,既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又把他们编入班组劳动并学技艺,为公司以后招工创造职前培训的机会和场所。南丰县二建公司创办6个多种经营部门安排劳动力100余人。广昌县二建公司以建筑业为主,先后创办PVC、铝合金、中纤板门窗加工厂、花岗岩桌面、腰鼓凳餐饮具、商品房开发等实体。
   (四)整顿建筑市场 1986年始,根据建设部城建字〔1986〕45号文件精神,抚州地区对建筑市场进行整顿,重点放在取缔无证设计、无照施工和越级承担工程任务,出卖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以及偷工减料、造成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方面。黎川、临川、资溪、崇仁和广昌等县成立整顿建筑市场领导小组,由同级建设局、计划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检察院和建设银行等单位组成。检查项目包括:项目审批手续、设计证书、施工企业执照、占地审批手续、施工队伍和承包情况、施工许可证书、质量安全规范实施情况等。经整顿,地区科学技术协会咨询服务部设计事务所申报停业,其证书和审核章交由地区建设局封存;黎川县查出无计划项目1个,无证设计9个,无照施工1个,清退外来施工队伍2个,清退外来民工30余人;资溪县查出无证设计9个,套用图纸和无设计图纸施工工程6个,无施工许可证施工工程23个,质量低劣工程2个;崇仁县查出无证设计工程2个,质量低劣工程5个;南城县取缔4个不合格的乡基建队;东乡县查出无审批计划项目2个,无证设计项目2个,无照施工项目3个;广昌县查出无证设计3个,无照施工项目5个,不合格施工队伍4个。各县(市)均制定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细则或暂行办法,施工队伍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为企业在建筑市场提供宽松的竞争环境。1996年根据建设部、监察部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监察检查,同年7月,成立抚州地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领导小组。至1997年12月重点抽查工程项目138个,总投资2.76亿元,建筑面积67.2万平方米,纠正处理73件次,行政罚款6起,罚没款7.51万元,追缴税费61.05万元。
   十一、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1987年3月,抚州市城乡建设局内设档案室,对外称抚州市城建档案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定编3人,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馆库面积156平方米。1989年1月市城乡建设局发布《抚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实行工程交付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制度。1996年,抚州市城建档案馆更名为临川市城建档案馆。1996年、1997年、1998年被建设部及省住建厅评为先进集体。
   2001年成立抚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核定编制为5个,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馆库面积416平方米。2007年经抚州市政府批准增加3个编制,总编制8个。2009年年底,抚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地点搬到市直机关办公大楼2号楼。2010年经省住建厅考核晋升为省一级城市建设档案馆。2011年年底,档案馆在编管理人员5人,退休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各1人,助理工程师2人,外聘2人。
   市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各类档案资料: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业、民用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以上档案报送期限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至2011年年底,馆藏档案13类,25属类,其中,综合类163卷,城市勘测类1卷,城市规划类3卷,城市建设管理类31卷,市政工程类547卷,公用设施类27卷,工业建筑类237卷,民用建筑类7562卷,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类14卷,环境保护类2卷,人防工程类3卷,地下管线类5卷,声像类34卷。
   2007年—2009年崇仁、南丰、金溪、东乡等县陆续成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崇仁、南丰、金溪县城建档案馆先后晋升为省三级城建档案规范化达标管理单位。2011年根据“一市一馆”的原则把工业园区的工程档案纳入管理程序化、制度化轨道。
   十二、竣工验收备案 2000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市建设局下发《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开展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200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000年的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统一和规范工程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工程资料全部按标准统一制式表格,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档案。要求建设单位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使工程资料能真实反映工程的实体质量。此后,不办产权证不备案的现象得到改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都能按照有关法规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2010年—2011年依法备案率为100%。
   自2005年起至2011年止,市直竣工验收备案共计724个单位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720个,建筑面积3680841.23平方米,市政工程4个。
   第五节 建筑工程选介 域内自古至今,建筑工程从单层发展到多层,从砖木、砖石发展到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从干砌或浆砌砖石发展到木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建筑材料从单一的砖木发展到钢筋、水泥、釉面砖、大理石、涂料、墙布等装饰装璜材料。进入21世纪,城乡建设高楼迭起,设计技术和施工工艺日益新颖。本节选介域内部分建筑工程。
   一、古代建筑 状元楼 坐落于乐安县西南牛田镇流坑村。始建于宋隆兴二年(1164)。楼高7米,面宽10.85米,进深10.36米,二层阁式,砖木结构,硬山二坡顶,底层前后有拱形门相通,两侧为厢房,正墙里侧角上有一窄楼直通上层,上层有回廊四面贯通。正中间用雕花格扇门围成一间敬神龛室。其建筑结构特点:穿底层明间开阔斗——抬梁相结合的构架解决高敞问题;上下不一致的柱网,方便楼下住人,作通道,楼上祭祀、供游览;前后不对称的出檐既解决登楼道路,又解决建筑中轴对称问题,使该楼的面貌似三重,显得气派轩昂;楼上的内外槽式布局,既加强建筑整体性,弥补上下柱网不一致带来的缺点,还便于登临观赏和造成室内的宁静气氛。
   万魁塔 坐落于临川区展坪乡抚河西岸。据清同治《临川县志》记载,该塔于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建,重修于清道光十九年(1839)。塔高42米,共7层,塔基周长31.80米,用麻石砌筑。塔基高2.10米,塔身为青砖叠垒,呈等边三角形,远看似圆柱体。全塔内空,每层都有用青石砌成能两人并行的石阶至5层。其上两层沿木梯而上可供人游览。塔顶呈圆形,嵌有铜片,在阳光下熠熠发光;顶端有6只兽形略带拱状的鹰嘴角。塔身分层之间有用青石垒成的飘檐。每层6个边均有略带模式的洞门,塔南面第二层镶有一块大麻石刻的“万魁塔”3个大字。
   南城聚星塔 聚星塔 坐落在南城县城郊外武岗山上。始建于明万历四十二年( 1614),由建昌知府胡明佐出资兴建,取名“启元”。崇祯十一年(1638)受雷击顶毁。清康熙元年(1662)易名“双江”。乾隆十九年(1754)知府姚文光出资重修,改名“聚星塔”。该塔既雄伟挺拔,又素雅玲珑,塔表上敷有一层淡黄色灰泥,塔门朝西偏南,行首嵌有一块长条青石板门额,书有“聚星塔”3字,字迹雄浑有力。塔檐7级,呈八角形,由下而上逐层内收,呈锯齿形,迭托而上。塔高30米,塔基为八角形,基部外径周围25.6米,内径周围6.8米,基础用红石、糯米浇浆成。塔梯夹在砖壁中,梯宽0.6米,分左右两个石梯转折而上,左梯可以上至7级,右梯上至5级,两人若从左右梯同时而上不致相遇。塔身各层高度不一,从下而上,逐层递减,每层都开有窗户。1972年12月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已收集该塔的文字资料和照片。1992年曾对该塔进行维修。
   八府君祠 坐落于宜黄县棠阴镇中街,为吴姓大宗祠。其开基祖吴竦(字敬之),排行第八,称八府君,宗祠称八府君祠。据《吴氏宗谱·八府君传》载:“明神宗万历八年(1580)七月,于人和市建造祠堂,中厅三门东西二开,二十八柱。祠外左右楼店,祠西厢房,祠前买地立人和神庙,规划井然”。现中厅保存完好。单檐歇山顶,面前3间,进深5间,有石磉木柱30根。4根中柱,周长为2.45米,石磉周长2.90米,为抬梁式构架,斗拱交叠。中厅两旁为腋门,门外各有大小天井,中厅前为一大天井,长19.67米,宽7.46米。中有古井2口。天井两旁,各有28根柱走廊,栏杆相连。1985年省文物部门拨款6000元修理该祠。
   杨氏宗祠 又名思竹公祠,坐落在崇仁县城小东门。清顺治十七年(1660)始建木祠,雍正元年(1723)重修,易木为石,改称石祠。咸丰九年(1859)重修至同治元年(1862)竣工。全祠除桁条、瓦楞为木料外,其他梁、柱、槛枋等均用巨石雕琢而成。四周墙壁瓷粉涂刷,大门上为长条石牌坊,横刻“杨氏宗祠”4字,周围布满人物、山水、鸟兽的浮雕和花纹,浮雕于龙口内的石珠无法取出,风吹即动。祠堂纵分3格,横切3幢,前幢为门,筑戏台,两廊上方有走楼;中幢为正厅,厅后建一宽大的天井池,四周筑石围,正中架一单孔桥,称作状元桥。上下桥均有台阶,桥旁护右栏,两边各竖4支短柱,柱头雕坐狮像,中间镶石板,镌有各种花纹,池内养鱼供人观赏;后幢为寝殿。石祠长40米,宽15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流坑村明清古建筑群流坑村位于乐安县西南牛田镇恩江上游、乌江河畔的金鼓峰山脚下,距县城38千米。该村有21处古建筑经核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建筑整齐划一,大街小巷纵横,形似棋盘。屋宇祠庙,高大华丽,多为明清建筑。牌坊与门额仿宫殿模式,用木雕、石雕或泥塑,缀有龙凤、人物、花鸟等图案。特别是壁画,用数百块浮雕方砖拼合,造型别致,工艺精湛,实不多见。俗称村中村的“金石钱”,由多栋房屋墙并墙,构成一个整体建筑,青石铺道,两门出入,独具特色。全村现保存明代建筑19处,清代建筑250余处。其中牌坊楼阁26座,祠堂50多座。较典型的建筑有: 敬吉堂宅。为清代早期建筑,位于流坑村贤伯巷中段北侧,坐北朝南,两进半天井。其建筑特点是:平面布置左右不对称,次间稍间连成下正房,左侧宽3.42米,右侧宽4.68米,上正房亦相类;立面构架异于后代单进式建筑的常制。由于前后堂明间尺寸不一,故明间梁架前后错位。住宅平面近似两进式,但实为前有双步梁后带拖步的单进穿斗式构架,只有一个中脊。又由于前后檐部有天井折水,故进深尺寸虽大,而前后墙不至太低,且改善室内通风照明,明式建筑遗风甚浓。整个建筑布置以前堂为主,是明代早期建筑的特点。此外,二穿枋作成月梁式,枋、柱间隔断为编竹造,一些房门低矮,青砖尺寸偏大,装饰以砖雕为主,不见人物造型的图案,一切为有别于后代建筑之处;该宅建筑用砖,特别是铺地砖尺寸不一,铺排方式各异。
   大宾第建筑群。一组7栋,为清式建筑,占地近2000平方米。整个结构浑然一体,装饰讲究,构成村中一景观。纵观整个建筑群,特点甚为明显:在主体建筑的两侧或一侧附建单被水廊屋,既护卫主体建筑,又方便佃户、佣工居住和杂物堆放;附属建筑廊屋以墙代柱,主体建筑除明间外,也多以墙代柱,既加强建筑物整体性和坚固度,又于防火尤为优势;平面布局既遵守传统对称原则,又不墨守成规,因地制宜地安排次间和稍间;隔扇和漏窗装修图案,纹样丰富,手法多样。
   乐安流坑文馆 文馆(含藏书楼)。属清代建筑,位于流坑村大宗祠西侧,坐北向南,是一栋前带庭院,有上、中、下三堂一天井的建筑,院内设水池、拱桥,靠西建有带前院的“藏书楼”。整个建筑,用料相当粗壮,明间构架采用抬梁与穿斗相结合的手法,特别是以粗硕的金柱和柁梁、额枋构成梁架,扩大明间高度和平面空间。考虑到后金柱较小,中部立两棵宝壁树,实际是减柱造的变通。加之前后檐柱和两侧山柱均予以省略,一切都达到经济实用目的,体现工艺上的先进。配以色彩对比强烈的彩画,精美的雕刻,使其古香古色中不失华美绚丽。
   式好居 坐落在宜黄县棠阴镇政府后面,是清代早期建筑,因其门额题有“式好居”而得名。正门为八字形,门墙是半圆形。沿门墙两侧各有一排厢房。厢房间为“U”字形天井,中有3间房舍,明间为穿堂,左右两间为不规则形居室,室各有六边形串花窗户,顶部构架为抬梁穿斗式,丰拱承托。整屋结构精致,别具风格。
   谙源戏台坐落在崇仁县许坊乡谙源村东端,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村人李滨(官居辽东左卫屯经历)在同僚好友谭纶支持下兴建。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按北京圆明园舞台格式重修,至今保存比较完好。戏台坐南朝北,石木结构,石柱木瓦顶,台底用红石砌筑,木板铺盖台面,从台底至台面高1.5米,从台面至台顶4.5米,全台分前台与后台。前台面积为59.1平方米,为八面体,周长1.24米、高3.5米(台面以上)的石柱4根,各面宽狭不一(4个面为20厘米,4个为11厘米)。石狮一对,分别坐于台前东西两侧,台中央为八角形倒木顶,画有各种有关戏剧人物脸谱,体现戏台独特风格。后台面积为41.96平方米,有正八面体石柱两根(即前台后柱,后台前柱)高2.5米(台面以上)。戏台正前方和前台东西两侧空地是红石铺面,面积为652.74平方米的看戏场。看戏场东西两侧各有一堵高0.93米,长26.98米的围墙,前、后分界处的两侧有同样高度的围墙与看戏场两侧的围墙相连。看戏场东边围墙夹有20根高1.38米的石柱(原始围墙),西边是修复后的围墙(无石柱)。距戏台正面26.98米处的坡面上有东西两路,各为5级阶梯与看戏场相接,一对石狮分别坐于两路阶梯旁。两路阶梯既是观众入场的石阶,又是最好的观众席。坡上有大路与村相通。路旁(戏台斜对面北角)有德辉公祠(已毁),祠旁是建于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的李公庙,庙前有一古樟,今犹存,树体不高形如盘结,无主干,下部腰间周长12.7米,谓之盘樟。
   真君庙戏台 坐落于宜黄县新丰乡护竹村河街中段,四周外墙长40米,宽20米,殿内上首为华光神像(早毁)和礼厅,两壁有重修庙碑记;中为天井,两旁有走道;下为戏台,台高1.2米,顶部为八角形藻井,镶有图案;后台过道为演员化妆及过场用,后墙和穿枋上记有部分演出节目和戏班名称,其中有永福班演出的《闹沙河》等剧目。戏台两侧为雕楼,是乐队伴奏及演员住处。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腊月重修。碑文载:“惟故者相传,始于元代。由本都石马桥八堡殿移像于此,至今四百余岁”。戏台为重修时建,保存完好。
   南城万年桥 万年桥 位于南城县东北4千米的武岗山潭上,横跨旴江。始建于明崇祯八年(1635),于清顺治四年(1647)竣工,共花14年时间。1957年被列为江西省重点保护文物单位。桥长411米,宽6.3米,高10米,共23孔,24墩,拱圈跨度14米。拱圈采用纵联式垒砌法。古时分桥基、桥身、桥亭3部分。桥身自下而上均用青石发卷砌成。桥面中间原设一亭,两侧设有青石栏杆,彩绘画梁,优美雅致。每个桥墩均前尖而高仰,后低而矮,皆用麻条石,砂浆座砌,中间空隙加条石填心。第18墩建在武岗深潭,急流漩涡,舟楫难渡,费时数年建成。桥在雍正、乾隆和嘉庆年间都曾维修过。光绪十三年(1887)被洪水冲坏,费时5年修好。抗日战争时期,大桥东岸18墩至21墩被日军飞机炸毁。民国31年(1942),改用木架桥。1949年又炸毁木架桥,1953年国家拨款修复,1955年2月竣工通车。桥面浇捣混凝土,两旁改用水泥预制块花格栏杆。
   雯峰书院位于广昌县甘竹镇龙溪村饶家堡。明成化六年(1470),廉州知府、史学家饶秉鉴(号文峰)致仕后,在祖居建造。明代哲学家罗伦曾写有《文峰书院记》。该院占地面积约5032平方米,由住宅区、花园、庭院3部分组成。住宅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砖木结构平房。大厅分前、中、后3厅,厅之间有天井相连。大厅全长30.2米,宽6米,高7米。地势呈阶梯状,前厅至后厅,由低到高。双开大门,高3.5米,宽2米,两边嵌一块长条石。大门两侧共有卧室50间,左侧多于右侧,有走廊相通。房间砖体由青砖眠砌1米多高,其上为两眠一斗。墙、门和窗用砖砌成花纹或用木板雕刻,美观大方。瓦下面有挡尘板。厅内布置井然有序。花园面积500平方米,内有绣花楼、八角亭和一口半亩面积大的池塘。庭院面积约500平方米,长方形,用青砖筑成两层“马头墙”。墙高4米,上有瓦。院门设于右侧。现列为广昌县文物保护单位。
   大司马坊 坐落于明兵部尚书谭纶故居宜黄县凤冈镇桥下村王家场巷口,是明万历二年(1574)为表彰谭纶而建。石坊坐北朝南,前有“下马桥”,后为谭纶故宅。牌坊全系花岗石建筑,正面六柱三门,两侧呈鼎足三角形,实为五门。高10.4米,宽8.1米。两侧顶部仿木斗拱式,六柱长4.5米。三层额坊间均用浮雕龙凤云图案和宫廷戏曲人物。中间额坊仿“双龙戏珠”,侧门额为“百鸟朝凤”“鲤鱼跳龙门”“蟠桃上寿”等。三楼额坊间均嵌有石匾,上层竖刻“恩荣”二字,中横刻“大司马”3个大字。
   二、近现代建筑 鸦片战争以后百年间,建筑布局对称,平面以“进”为单位,多数为单层,沿中轴线由南向北排列,组成数量不等的“天井”,东西两侧多为高墙,木构架承重,花格门窗,室内空间分隔灵活多变,小青瓦坡屋顶。新建教堂等明显受到西方建筑艺术风格影响,尖屋顶,拱门窗,部分饰面等。临街商店一般为前店后居或下店上居的二层楼房建筑,大多数为木结构。抚州城内有经营金银首饰的杨正泰、杨启泰、杨恒泰等数户店屋采用五层建筑。民国31年(1942)前后开始改用进口的飞马牌水泥和竹节钢筋浇注部分梁、柱。农村住宅多为三开间布局,木檩条,木隔板墙,小青瓦盖面,构成悬山式大挑坡顶。
   抚州会馆 坐落于抚州市中心城区文昌桥东。据会馆主梁记载:该馆于清光绪八年(1882)秋季由民众集资重建。会馆原为抚州府行帮社团集会的场所。该馆分前中后三进:前进舞台为二层楼房,中进平房,后进大殿为三层楼房。全长80米,宽54米,建筑面积4320平方米。正殿两侧有“大神庙”和“文兴庵”,殿中设有各种菩萨数十尊。
   南城福音堂 位于南城县城天一山,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基督教牧师美国雷戴宾主持建造美以美福音堂,由教会自行设计和施工,雇请南昌和南城县石、木匠操作。该福音堂建筑包括:礼拜堂、牧师楼、传教人住宅、启秀幼儿园等,总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外墙清水勾缝,水磨石地面,造型美观。
   修复后的玉隆万寿宫(抚州会馆) 抚州天主教堂 原称圣约瑟天主教堂,位于抚州市文昌桥东头的灵芝山路。始建于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民国7年(1918)竣工。整个教堂占地面积3850平方米。教堂长73米,宽34米,高30米,建筑面积2482平方米。教堂为哥特式建筑,呈十字形。外形以尖拱、圆拱和尖顶为合成要素,并用青砖和经过精工细凿的红石、白麻石相嵌而成。轻灵的白线条统贯全身,色彩鲜明。正面两侧各有一座钟楼和一座塔楼,钟楼高28.4米,中间一大门、两小门。大门上首有尖顶高窗,还有大型的白玫瑰花,负荷着铜色十字架。大门上首和塔楼楼身上设有石刻神龛,神龛中分别挂有耶稣、圣母玛利亚、约瑟和天使五座塑像。教堂内矗立着58根红色科林斯柱,粗壮挺拔;空顶离地面15.3米,拱顶骨架筋从其顶部散射而出,犹如空顶覆盖着整个内部空间。四壁墙面窗用1.42万块红、黄、蓝、绿的异型玻璃镶嵌。最高窗为13.5米。1985年10月,国家拨款修葺,1987年11月全面竣工。
   抚州宏恩堂 坐落在抚州市城区州学岭24号,坐北朝南,于民国5年(1916)年由奥里沃筹建。堂长10米,宽6米,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东面墙内嵌有青石碑一块,长80厘米,宽42厘米,碑文:耶苏隆世一九一六年立,O(VERTALBOrTMEMR/ALBU/LD/MG1916)。
   温泉疗养院 坐落在临川区温泉镇。民国23年(1934)江西省建设厅厅长龚学遂勘察温泉,将原沼池改建成大小浴室5个,供人们休养沐浴。保留的“日泉”和“月泉”2块石碑,为近代书法家黄鸿图题写,竖立于泉水之旁。
   黎川商业大街 民国32年(1943),黎川县县长主持拆建商业老街,分两期拆建。首期工程从黄福巷对面至横街口;二期工程从磨市街至南门口,拆建房屋由各店主自行筹资,街道铺路由政府拨款,历时一年多。拆建成后,街道拓宽,卵石路面改为砂石路面,可通行汽车。路沿用条石砌,两边店铺仿南方格式建筑布局,二层砖木结构,楼层高3米,上有骑楼,下设木柱。通街商店前设人行道,宽1.5米,人流来往,晴天可避炽热太阳,雨天不必遮伞,从贤市街至磨市街形成一条长1.5千米的商业大街。
   三、当代建筑 1949年以后,域内新增建筑工程最多。随着国民经济的大发展,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新型建筑材料的应用,特别是1978年之后,国家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建筑业以更快的速度和最大的规模向前推进。期间最显著的建筑特点是:广泛应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建筑设计向大跨度、高层次发展;装饰工程由普通白灰砂浆和水泥砂浆粉刷向涂料、釉面砖和大理石、花岗岩、玻璃幕墙等推进,城市面貌大为改观。
   (一)工业建筑 江西汽车底盘厂 位于抚州市内,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抚州农业机械厂,1959年年底建成宽54米(3跨×18米)长78米的金工车间一栋,屋架下弦标高9.2米,行3吨和5吨吊车,由抚州专署建筑工程处设计室叶匡廷设计,专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18米的杉木豪氏屋架,采用杉木土扒杆吊装,钢筋混凝土现浇。该屋盖系统于1988年1月由地区建筑设计院黄茂田等改建螺栓球节点平板网架。该网架轴线平面为18米×78米×3(跨),覆盖面积为4244平方米,比钢筋混凝土预应力屋架、大型屋面板方案节省投资20多万元。系全省首次由地区设计、工厂制造和安装的螺栓球节点屋覆盖面积最大的平板网架。该厂1992年与江两五十铃汽车厂联合,兴建联合分厂,仍以生产汽车底盘为主,建筑面积21850平方米,排架、钢网架结构,投资1500万元,由机电部第五设计院设计,抚州地区建筑公司承建,于1992年开工,1998年竣工。
   抚州电机厂 位于抚州市内红石嘴。该厂电机车间平面为102米×36米(3×12跨),1959年年底由抚州专署建筑工程处设计室黄益曾等设计,专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屋盖采用跨度12米的豪氏木屋架,屋面板,机瓦盖顶,屋架下弦高度6米,无吊车。1968年修建铸工车间,由地区建筑工程局设计室王景阳等设计,采用12米跨度的薄腹梁,大型屋面板屋盖,杉木独脚扒杆吊装,后又陆续兴建生产车间。1977年为扩大业务,由江西省建筑设计院设计,地区建筑工程局、黎川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扩建。
   机制砖轮窑 坐落于临川区高桥。1959年10月动工,1960年年底竣工,抚州市砖瓦厂兴建,由抚州专署建筑工程处设计室叶匡廷设计,专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该轮窑为28门,与之配套的砖砌烟囱地面标高48米。1971年7月,地区建筑工程局砖瓦厂在临川县展坪乡辖区内,兴建机制轮窑一座,由地区建筑工程局设计室王景阳设计,地区建筑工程团施工,于1972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该窑有32门,与之配套的砖砌烟囱地面标高为60米,为抚州地区最高的烟囱建筑物。
   江西第二变压器厂 位于崇仁县巴山镇东门口竹山杨家5号和12号。1968年7月创建,其前身为崇仁县电机厂,1982年1月经江西省机械工业厅和崇仁县人民政府共同批准命名为江西第二变压器厂。后经历年扩建,从砖木平房到5层砖混及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共拥有厂房35幢(包括杨氏石祠一幢),总建筑面积19721.47平方米。其中,1989年兴建的建筑面积为2100平方米的排架结构27米双跨车间,系崇仁县建筑史上的创举。
   富奇汽车厂 位于抚州市内后湖田。1969年3月始建,占地面积29.6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66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面积60538平方米,生活建筑面积63118.2平方米。先后兴建的钣金车间、总装车间、铸工车间、油漆车间和联合车间,绝大部分采用装配式框架结构,由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1989年与江西汽车集团公司联合,于当年10月开工兴建联合厂房,1992年竣工。工程由机械工业部第九设计院设计,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为单层排架结构,建筑面积16061平方米,建筑层高15.7米,为当时全区层高最高的工业厂房。
   抚州第二棉纺织厂 位于抚州市南门赣东大道东侧。1980年4月开工,1981年10月试车投产,占地面积14.3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061平方米,其中生产区建筑面积为29023平方米。建厂时总投资1749万元。车间由江西省轻化设计院设计,生活区建筑由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局设计室设计,全部由地区建筑工程局第一和第二工程处施工。车间系T形钢筋混凝土排架,锯齿屋面,采用15吨的履带式起重机吊装,施工速度快,质量好,曾受到江西省轻工厅表彰,并给予10万元提前竣工奖励。
   临川酒厂 位于临川区上顿渡镇。1985年开工,1987年竣工。包括大曲车间、酒库和倒锥形水塔在内,总建筑面积7212平方米,总造价151万元,由江西省轻化设计院设计,临川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车间为装配式框架结构,预制工字型柱,钢筋混凝土三角式屋架和大型屋面板,由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机械修造厂吊装。
   抚州丙纶厂烟嘴棒成型车间 1989年由地区建筑设计院工程师车正华设计,1990年建成。其屋盖采用新型的轻型立体桁架,它以江西省“星火计划”产品南城碎竹纤维板加60毫米厚肋形做屋面板。该桁架经静载试验,其强度和刚度,均达到设计要求,具有重量轻,受力合理,耗钢量低(每平方米耗钢9.2千克),工厂化生产,施工安装方便等优点。
   抚州造纸厂 位于临川区抚北镇。该厂是国家计划委员会“六五”计划末立项的全国新开工的40个大中型项目之一,也是江西省“七五”计划的重点工程。1988年8月经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批准开工兴建,设计能力为年产3.4万吨强韧牛皮箱板纸,项目总投资为2.48亿元。占地面积66.7万平方米。主要关键设备分别从英国、美国和德国引进,是抚州地区规模最大、投资最大、引进项目最多的大型企业。由上海市轻工业设计院设计,冶金工业部第五冶金建设公司、江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和抚川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共同施工。设有制浆车间、造纸车间、碱回收车间、机修车间等,并自备有发电能力6000千瓦的热电站和日产4万吨的供水系统。
   (二)公共建筑 为适应抚州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建筑业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方针,当代公共建筑于1953年,以兴建二层砖木结构的地委和专员公署及专署建筑工程处办公楼为发端,尔后专区人民医院、八一大礼堂、各单位的办公楼相继兴建。1959年后,抚州地质学院教学楼、专员公署办公楼、赣东大学教学楼等层数增加到3层至5层,大部分外墙为水泥砂浆勾缝,少数用水泥砂浆粉刷。80年代开始,外墙饰面有所提高,地区档案馆、地区保育院教学楼、地区建设银行营业门市部兼住宅用干粘石,抚州供电大楼用马赛克,地区和市五交化大楼以及邮电局电信大楼采用釉面砖饰面,铝合金门窗等。各年代具代表性公共建筑有: 抚州艺术剧院 位于临川市赣东大道中段东侧,由抚州专署建筑工程处设计室黄益曾和王春水设计,专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1959年底动工,次年底竣工。砖混结构,前楼2层,观众厅与舞台为2层,座位1100多个,适合戏剧、音乐演出和放电影等。2000年改建为商住楼,内有放映厅。
   华东地质学院办公楼 位于抚州市环城路中段后湖田。1960年9月动工,1962年6月竣工。主体5层,两翼4层,砖混平屋顶结构,楼层预制空心板,地面及走廊水磨石,普通水泥砂浆外墙粉刷,建筑面积6500多平方米,由抚州专署建筑工程处设计室黄益曾和裘厚基设计,抚州专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
   赣东饭店 坐落于抚州市赣东大道中段西侧。1971年10月动工,1972年年底竣工。主体4层,部分5层,墙身除五层底层厚为1.SB青砖外,其余均为1B眠砌青砖墙。除五层大厅及卫生和盥洗间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外,其余均为空心板,砖墙承重,五层外墙为水泥砂浆粉刷,各层走廊为水磨石楼地面,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由地区建筑工程局设计室王景阳设计,在全省首次引进爆扩短桩新技术于基础工程。减少地基不均匀沉降,将爆扩桩大头支承在比较坚实的砂质黏土层中,桩基埋深3.5米左右。作用在每个桩顶的实际荷载为37吨~41吨,共217个桩。地梁按垫层计,桩身强度按中心受压柱计算,混凝土为200号,桩身直径30厘米,大头直径100厘米。考虑施工中桩身可能偏中、偏斜,使荷载偏心而产生附加弯矩,在桩身中配有4根直径为14毫米钢筋。该工程由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团施工,90年代末城市改造时拆除。
   乐安影剧院 坐落于乐安县鳌溪镇,1978年9月动工,1980年1月竣工,总造价48万元。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占地面积2000余平方米。该院有前、中、后三段。前段为休息厅,3层框架结构,第二层为放映室,第三层为电视差转台,屋顶装有电视差转塔,从塔顶至地面高35米;中段为观众厅,长30米,宽27米,由前段框架挑出悬臂梁,梁上浇注钢筋混凝土板成为弧形楼座,楼上和楼下共有1986个座位。采用钢筋混凝土柱结构,眠砌砖墙,钢屋架,大型屋面板,二毡三油屋面,地面至天棚高10.2米,钙塑板天棚,内墙面设有木条做成的吸音栅格;后段为舞台及化妆室,木屋架,木檩条,石棉瓦屋面。由乐安县建筑设计室设计,乐安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
   玉茗堂影剧院 坐落于抚州市赣东大道玉茗堂沙井旧址上。1980年10月动工,1982年10月竣工。建筑面积3701.04平方米,由临川县建筑设计室周文发设计,临川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工程框架结构,前厅4层,门厅使用大型钢窗,彩色瓷砖贴面,钢筋混凝土柱面贴黑色大理石。屋顶采用宫殿式,盖碧绿色琉璃瓦。是一座综合性建筑,设计布局紧凑,充分利用空间,放电影、展览、举办学术报告及集会等均适用。前厅楼上还设有汤显祖纪念馆,内陈列有关汤显祖生平介绍及其著作或遗物复制品等。该院建筑施工被评为地区优良工程。90年代末改建为商住、放映综合利用建筑。
   南丰宾馆 坐落于县城,1984年10月竣工。由南丰县建筑设计室设计,浙江诸暨县建筑公司施工。主楼8层,局部10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该宾馆采用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为墙体承重,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三角形竹节桩新技术。设计造型新颖,色调清新,美观大方,折线走廊,平面紧凑,底层门厅明快开朗。该设计获1986年度抚州地区优秀建筑设计一等奖。
   抚州地区物资大楼 坐落于临川市大公路西段南侧,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由地区建筑设计院程发盛和高开前设计,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系7层框架,装有电梯,水泥砂浆外墙粉刷,楼层和地面均为水磨石,大门及橱窗皆为钢推拉门。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基础。1985年9月竣工。
   王安石纪念馆 位于抚州市赣东大道南段。占地面积1.33万平方米,由南京市园林设计研究所设计,临川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于1985年9月动工,1986年11月落成。馆内设楼台亭阁,水榭和碑廊以及王安石全身塑像,总建筑面积为1560平方米,绿化面积为占地面积的65%。设计布局具有“江南守式,府第门楣,楼阁实体,曲径通幽,二览(展览、游览)俱兼”的特点,为江西省对外开放游览点之一。
   抚州体育馆 坐落在抚州市赣东大道中段的西侧,1987年年底竣工。建筑外形为矩形,长76.6米,宽59米,高18.7米,建筑面积为5565平方米,比赛大厅面积为2646平方米,设有观众席4000座,装有灯光和记分自控等设备,天棚设计有轻型龙骨吸音吊顶,可进行篮球、手球、排球、羽毛球等球类和体操比赛,也可用于文艺演出和集会。整个布局合理,走道及门厅为预制大理石预制铺砌,外立面为小型马赛克饰面,铝合金门配置茶色玻璃,美观大方,堪称抚州地区当时第一流公共建筑。在江西省第四次(1989年)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中,被评为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该馆由抚州地区建筑设计院建筑师王春水,工程师陈文辉、黄茂田,助理工程师魏红等设计。21世纪初城市改造时拆除。
   抚州邮电局电信大楼 坐落于抚州市赣东大道与体育路的交叉口,1990年10月竣工。局部10层,主体8层,且有两层高的裙楼,内设电梯,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由地区建筑设计院高级建筑师王春水、陈文辉和工程师车正华等设计,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施工。该楼为框架结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白色釉面砖饰面,立面明快清晰,造型雅致,临赣东大道街面有在全区首次采用的玻璃幕墙,使设计新颖别致。屋顶设有电视塔架。
   黎川建设大厦 坐落于黎川县城日峰路42号,1994年10月开工,1996年9月竣工。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8层框架,投资130万元,是当时黎川最高的办公楼。东侧底层设圆弧进出过道,二层雨篷贴映山红花岗岩,过道上方3至8层设半月形凸出圆柱造型,上有瓷板装饰;通道上方和7层正面安装倒乙形隐形铝合金蓝玻幕墙,每层走廊安装铝合金蓝玻统窗,外墙立面贴白色面砖;西墙立面嵌着“建设大厦”精制铜字。建筑物北面为大厅和楼梯口,进门为三级台阶,两侧安放一对形象逼真的石麒麟,正面上方设半猪腰形雨篷,贴映山红花岗岩,下为铝合金门,两边为不锈钢包柱和包楣,两侧为古铜色茶玻固定窗,大厅正面和沿墙周边带贴映山红花岗石,中间镶贴黑色花岗石,四周墙裙贴芝麻红花岗岩,上为仿瓷涂料,天棚为二级吊顶,正中安装大圆灯,四周配有彩灯,整个大厅富丽堂皇。工程由黎川县设计室设计,黎川县建筑公司施工。
   东乡县委办公楼 8层框架结构,总高度30米,总面积4462平方米,投资296万元,1996年竣工投入使用。工程由南昌大学设计院设计,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承建。该建筑临街背水,且受座西朝东及地形迂回曲折制约,有其特点:平面为S形布局,造成内部空间的内角颇多,使建筑立面丰富,从朝至暮,建筑阴影多变,室内光彩柔和、舒适;大楼中段设有电梯,东南两端各设跑梯,上下左右人员分流通畅;立面借助南、北两端楼梯间,设计为弧形休息平台,配套妥帖,造成旋转楼道景观;外墙面设白色铝合金推拉窗,绿色隔热反射玻璃,外贴白色装饰瓷板,营造出一种宁静安逸的和谐气氛。
   汤显祖大剧院 坐落于抚州市赣东大道南延伸段,用地面积11.5亩,建设总投资约1.4亿元,建筑面积1706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31.8米,共1228个座位,剧院内分设排练厅、接待厅等,配有专业舞台音响系统、电脑程控灯光系统、移动式舞台。2007年5月开工,2008年6月竣工。
   博物馆、图书馆 坐落于抚州市玉茗大道南,两者为联体建筑,用地面积9亩。博物馆投资为4400万元,建筑面积为12663.18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3.1米,共4层,包括主展厅、辅助展厅、文物库房、报告厅、办公及工作用房等。图书馆投资为4200万元,建筑面积为9610.07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3.1米,共4层,可藏书60万册。2007年6月开工,2009年4月竣工。
   市体育中心 坐落于抚州市梦湖西侧,建设内容包括一场二馆,总投资2亿元,占地463亩,建筑面积5.65万平方米,其中田径运动场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可容纳观众2万人;体育馆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可容纳观众5000人;游泳(跳水)馆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可容纳观众近1000人。绿化面积达10万平方米。2007年7月开工,2008年8月底竣工。
   新区中心医院 位于抚州市新城区福银高速公路下线以东,西二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北,临川大道以南,总用地面积296亩,项目总投资1.2亿元,总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含急诊、门诊、医技及住院综合楼。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设开放病床700张,日最大门急诊接诊量3000人次,另附设肿瘤中心,终养康复中心,行政、后勤服务中心。2007年8月开工,2009年竣工。
   市行政中心 位于抚州市赣东大道南延伸段,占地面积约2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政主楼、两栋辅楼、南集会休闲广场和北后院,总建筑面积6.7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7亿元,其中主楼建筑面积3.72万平方米,框架13层(含车库),两栋辅楼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框架6层。南集会休闲广场总占地面积89亩,北后院建设内容包括绿化、道路、景观等,总占地面积95.61亩。2005年8月开工,2006年12月竣工。
   市直机关办公楼 位于市行政中心北面,占地面积35.86亩,以中轴绿化带为轴线左右对称布局,2#楼东临赣东大道,1#楼西靠玉茗大道,地上9层、半地下1层,建筑高度37.5米,总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投资1亿元,为市发改委等27家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2008年2月开工,同年12月竣工。
   抚州名人雕塑园北门 抚州名人雕塑园 位于行政中心南面,东临赣东大道,南至安石大道,西靠玉茗大道,北接钟岭大道。总占地面积1000余亩,绿地面积400亩,湖面面积300亩。南北为两个礼仪性主人口广场,北广场设有4组阵列式的音乐旱喷泉。从北广场通过文曲桥进入南北向的主轴线,主轴线周边为5个大小不同的湖泊相互连接,形成内部环通的主水景,以最南端的牡丹湖为最大,北面两个湖次之,湖中央设音乐喷泉,湖内可通游船。主轴中央设置天圆地方广场,向南以富贵牡丹湖过渡,设置莲花亲水平台,园内遍布绿色生态走廊,相互连通的林下休闲空间,8米宽的景观道路,66个神采飞扬的抚州不同时期的名人雕塑错落有致的分布于绿化景观中。项目总投资3.5亿元,采取BT模式,由九江市九鼎园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2009年3月开工,2010年10月主体工程竣工。
   汝水森林公园位于临川大道与文昌大道交汇处东南角,一期用地面积315亩,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人工湖、仿木桥、园内道路、观景亭、珍稀树木园、林业博物馆等,绿化面积19万平方米,树种有70多种,包括银杏、紫薇、樟树、桂花、木荷、赤楠、竹柏、红枫、樱花、含笑等。2007年2月开工,2008年5月竣工。二期建设范围东至抚河河畔、北至拟岘台,总用地面积630亩,总投资6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3个生态人工湖,使园内水面达到150亩,新建1座高18米的观湖楼,1条6600米长的环湖步游道及4座桥梁。新增绿化面积6万平方米,打造生态环保式亮化工程等。项目2009年9月开工,2010年12月竣工。
   汝水森林宾馆坐落于汝水森林公园内,是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宾馆。周围环境十分优美,绿树掩映,波光粼粼,风景秀丽。建筑总面积4万余平方米,总投资2亿元,由4栋独立楼体组成。其中迎宾楼装修为三星级标准,贵宾楼为四星级标准。2008年2月开工,2009年12月竣工。
   临川一中新校区 位于临川区上顿渡镇喻坊熊家村,按照省级优质高中建设标准,占地面积为336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左右,项目总投资1.6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4栋、综合楼1栋、行政楼1栋、阶梯教室1栋、学生公寓8栋、教工宿舍1栋、青少年活动中心1栋、食堂1栋、图书馆1栋、风雨操场等。可容纳在校学生1万名,教学班200个。2006年11月开工,2008年8月竣工。
   临川二中新校区 位于临川区上顿渡镇斯塘章家村南面,见贤路南延伸段与龙津路南延伸段之间,以原校址为基础,向校园南面就地扩建,列入江西省第一批优质高中建设工程项目。新校区占地293.127亩,总建筑面积62344平方米,总投资1.263亿元,分二期建设,第一期建设教学大楼4栋、实验大楼1栋、办公楼1栋,投资5200多万元;第二期建设图书馆1栋、科技大楼1栋、文艺馆1栋、室内体育馆1栋、400米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1个、校园广场及相关附属设施,投资7300多万元。可容纳学生6000名,教学班120个。2007年4月开工,2009年12月竣工。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 坐落于抚州市文昌大道东,占地面积500亩,计划总投资约2亿元,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分3年~5年分期实施,建成后可容纳1万名全日制学生。一期工程投资5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训(验)楼、行政办公楼、学生宿舍、后勤综合服务(含食堂)、室外简易运动场等,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2009年12月开工,2010年9月竣工。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坐落于抚州市文昌大道东,迎宾大道南,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校园总面积938亩,可容纳约1万名在校生。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包括学生公寓4栋,食堂1栋,教学楼1栋,艺术楼1栋,实训楼1栋,专家楼1栋,篮球场1.2万平方米,北校门1个,道路2.4千米,2009年建成交付使用。二期工程建设信息综合大楼1栋,绿化面积约25万平方米,2006年12月开工,2011年12月竣工。
   新区实验学校 位于行政中心东南面,钟岭大道以南,赣东大道东侧,是一所新建的高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占地面积150亩,总投资1.2亿元。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共17栋建筑,办学规模为4500人(小学部60个班2700人;中学部33个班1800人),可容纳1500名学生寄宿。2009年3月开工,2010年9月竣工。
   (三)住宅建筑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私人建房逐步由木质、砖木结构向砖混结构发展,层数由平房向2层以上带阳台发展,木楼面、素土地面、瓦屋面向现浇钢筋混凝土楼面、平顶屋面发展,内外装修由普通石灰砂浆粉刷、糊贴墙布、外墙立面水刷石或镶贴釉面砖发展,内部平面布置也突破单一居住模式,向容有客厅、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组合的单元成套式发展。50年代平房为直冲二室户,厨房在卧室后,无室内厕所;二层为一字形一室户,中间公共走廊,走廊两旁布置卧室,无阳台,合用厨房,无室内厕所,均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60年代发展到2层至3层砖木结构,平面布置变化不大。70年代,极少数单位建造3层砖木结构单元成套住宅。80年代住宅建筑标准逐步提高,层数增为4层至5层,楼面和屋面均为预压力空心板,外墙面增加粉刷,厅堂为水磨石或花地砖,有搁板,少数有壁橱,厕所和厨房白瓷砖台度,马赛克面层。户型以三室户为主,少数二室户和四室户,南面阳台,少数有北阳台,建筑面积四室户超过100平方米,三室户80平方米,二室户有65平方米。此外还由国家财政拨款,为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兴建独户独院住宅,层数一般为2层。各年代具代表性住宅建筑群有: 抚州棉纺织厂职工住宅群 坐落于抚州市红卫岭。1965年动工,1967年竣工,由江西省轻工业设计院设计,江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施工。2层砖木结构,层高2.8米,斗×斗砖墙,普通石灰砂浆粉刷,木楼梯、木楼面,机瓦屋面,有厨房,无独户厕所。
   抚州地区建筑工程公司职工住宅群 坐落于抚州市红石咀,2层砖木结构,一梯二户,无厕所,有独户厨房,屋高30米,由该单位自行设计和施工,机瓦屋面,木楼梯,木楼板,三合土地面,清水斗×斗砖墙,共8幢。1971年动工,1972年竣工。
   抚州地委干部住宅群 坐落于抚州市临川大道,大部分为三室一户,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至90平方米,7栋5层楼组成建筑群,由临川县建筑设计室魏汉元等设计,临川县黄巢西路工程指挥部施工,1987年动工,1988年竣工。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空心板楼、屋面,平屋顶上有1/2的长砖墩隔热层,上铺钢筋混凝土厚3.5厘米的50厘米×50厘米平板,厅堂和卧室均为氧化铁红抹面,1.5米高油漆台度,卫生间和厨房1.5米高瓷板台度,纱门纱窗,南阳台,外墙清水,卫生间地面为马赛克。
   资溪沙苑别墅 20世纪90年代建筑,位于资溪县城郊沙苑村316国道旁20米外山脚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参照建设部小康住宅标准进行设计。该设计充分利用地形,风格独特:基础土质好,地耐力强,采用浆砌片石基础;3层砖混结构,敞开式阳台;墙面平开铝合金窗贴白色瓷板,蓝色瓷板分格条,远观小巧玲珑;檐口为钢筋砼斜板,面贴琉璃瓦,屋顶设置花园,形成第五立面;室内装修豪华,装饰板吊顶,大理石地面和墙裙;院内室外空间开阔,建有花坛、绿地、凉亭,人在期间与自然成一体。
   经济适用(廉租)房 2007年全市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9.7万平方米,投资总额7200万元。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3.2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有278套,建筑面积为21088.64平方米;廉租住房有126套,建筑面积为7138.2平方米。2007年3月开工,2007年12月竣工。2008年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8.6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93亩。按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示范小区要求建设,容积率为1.73,建筑密度为22.05%,绿地率为30.6%,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80.32亩,总建筑面积9.25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7.75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共27栋,户型结构主要为二房二厅和二房一厅,按建筑面积分为50平方米、75平方米和83平方米3种,可安置1098户。2007年12月开工,2008年12月竣工。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位于抚北东路以北、经九路东、西侧。用地面积196.34亩,总建筑面积21.27万平方米。其中,利民嘉苑一期工程经济适用住房6.48万平方米、804套,廉租住房1.47万平方米、347套,利民嘉苑二期工程经济适用住房2.1万平方米、312套;廉租住房工程4.68万平方米、938套;二仙桥花园工程廉租住房4.35万平方米、862套;配套工程建筑面积2.19万平方米。小区建筑容积率为1.73,建筑密度为30.6%,绿地率为30.6%。2009年1月开工,2010年5月竣工。
   (四)特种构筑物 江西七○八电视台电视铁塔 坐落在南城县麻姑山王仙峰,是抚州地区海拔最高的电视发射塔,海拔1028米。1986年7月开工,1987年10月竣工。由南城县建筑设计室设计,南城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该塔高76米。
   东乡招商引资标志塔 建于1995年,坐落在320国道与东临公路交叉口的金三角地段,是商贾云集,内外沟通咽喉之地。塔高23.5米,其中,塔身19米,塔基3.5米,主体为钢筋砼结构,外用大理石饰面。造型自下而上由大缩小为塔尖。外形为三面透视的砼板立体,运用三角之内角组合为三角形外角,在形态体量以及色彩上强化视角完美效果。塔身也由三角形基础上下融为一体,基础用钢管焊接为三角形维护带,因系空敞式的封闭,塔下基础空间宽畅,人流可穿越无阻。塔的造型具有地域和时代风格:塔身为三角形,建造于三角地域,塔形与地形有机的结合;塔形外观如矗立在导弹发射架上的导弹,刚劲、雄伟,意寓东乡经济似发射的导弹,凌空腾飞,造型切题。
   洪门水库拦河大坝 坐落于南城县洪门镇,为黏土芯墙沙壳坝,长261米,高35.8米,顶宽8米。溢洪道在坝址北面2千米处。混凝土重力式闸门3扇,电动卷扬机3台,堰顶宽36米,最大泄流量2894立方米/秒。1958年7月1日动工,1962年年初停工,1964年复工,1969年7月1日竣工。1977年电力部为提高防洪标准,由华东水电设计院设计,于1980年动工加固增高大坝,加固后坝长281米,高38.4米,坝顶宽5米。
   乐安七二一矿矿井架 坐落于乐安七二一矿内,1972年南城县建筑工程公司承建,高28米,宽8米,系钢筋混凝土巴泉井架。1974年又在该矿部家山建高32米、宽8米的钢筋混凝土井架1座。
   东乡县革命烈士纪念塔 坐落于东乡县珀王干乡弄里艾家村,1956年为纪念土地革命时期革命先烈而建造,塔体为石块、水泥结构,高20米,占地面积40平方米。塔身为三角形平面,分别镌刻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的题词。
   广昌县高虎脑红军烈士纪念碑 坐落于广昌县高虎脑山脚下集镇中心,为纪念1934年8月红军在高虎脑战斗中以少胜多,英勇抗击而牺牲的1415名革命烈士而兴建。1985年筹建,1988年竣工。碑高12米,钢筋混凝土结构,花岗岩石贴面,占地面积约290平方米。碑座内设陈列室,展出有关高虎脑战斗的文物。
   抚河橡胶坝工程 位于抚州市城西堤付家自排闸下游300米处,距抚河文昌桥约3500米,横跨抚河,与对岸中洲堤相连,全长500米,投资总额3500万元,由橡胶坝段、30T级船闸(闸室净宽8米,设有上下游引航道)、充水泵房、左右两岸连接坝段等主要建筑物及坝袋充排水设备系统组成。其中橡胶坝长408米,分6跨,单跨长(单袋长)68米,坝袋充胀后右岸3跨坝袋高3.5米,左岸3跨坝袋高3米。2007年2月始建,2008年1月竣工。
   抚河橡胶坝配套工程(翻板坝) 翻板坝位于市主城区东面、抚河千金陂干港河口下游约900米处。总长约270米,设闸门37扇,单扇闸门宽7米、高3米,溢流底板高程为34米,闸门正常蓄水位36.88米,总投资约1600万元。2008年10月开工,2009年5月竣工。
   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中心 位于临川区展坪乡前坊孔家村,占地15亩,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相邻。为环境保护部规划的300家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之一,采用热解汽化焚烧工艺,焚烧灰渣运至指定地点稳定固化后再安全填埋,总投资1347.28万元,总建筑面积2147.03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具备集中处置全市各县(区)医疗废物的能力,彻底解决医疗废弃物对城市污染问题,为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发挥重要作用。2006年11月开工,2008年3月底正式投入使用。
   城市污水处理厂 位于抚州市抚北路与石抚路交叉口东南角的西津渡处,一期工程用地67亩,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6万吨。项目总投资54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2908平方米。2005年7月开工,2007年7月竣工。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南面,占地40亩,设计规模为6万吨/日(先期建设3万吨/日),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处理工艺(改良型)。由抚州市绿色环保有限公司以BOT模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总投资5200余万元。2009年4月开工,2009年11月竣工。
   钟岭水厂 厂址建在金巢经济开发区钟岭街道办事处李家居委会卢家村,占地面积为125.1亩,建设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远期预留20万立方米/日,总投资1亿元,建设内容主要有取水工程、净水工程、供配电、自动化仪表及输配水管网。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6700万元,于2006年7月竣工。二期工程主要建设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吸水井、综合办公楼、输水管网、供配电、自动化仪表等,建成后日供水能力达10万立方米/日。2006年7月开工,2007年12月竣工。
   第四章 城市房地产 清代以前,域内各地城镇的房地产,官署、学堂、团体以及宗教组织所建房屋属于公有性质,居民自建居住的房屋及其基地为私人所有。对城区建有住房的居民征收契税或摊派房地产捐款,由县衙所设的粮房经收,民国时期则由县政府所设的稽征处经收。其时,少数官僚、政客、地主、资本家和“二房东”(利用自己承租的住宅转租给缺房人转手谋利者),以拥有的房地产为资本,向无房人盘剥牟利。民间有“官地民宅”一说,但实际上,建有房屋的居民,对其居住地范围内的土地视为已有,宁可闲置不出让。公家建房随意择地而立。有权有势者,有房居住仍不断兴建、扩建。贫苦居民无力建房,只好租房居住,甚至无栖身之地。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县(市)人民政府由民政、财政或工商部门办理房地产管理业务。随后,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房地产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行使政府职能,接管和没收各地国民党政府机关、团体和反动分子的房地产,对宗教团体的房产、国民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的房产以及一些逃亡地主、产权不明或无合法继承人的房产和众产,则实行代管。这些房屋除调拨分配给党、政、军、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使用外,其余统归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作为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公有房屋,以低价租给缺房群众。
   20世纪60年代,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当地城镇房产事业的发展和改善人民居住条件十分关注,除先后制定颁布一系列专项政策外,并将住宅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50年代至60年代贯彻“充分利用,加强养护,逐步改造”的方针,70年代“分散整治,局部改造”,80年代“向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并举”,发展到90年代“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开拓城市房地产业的新领域。同时,各级管理机构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条例、细则从建立到健全,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90年代后,全区房地产业坚持“消化、调整、提高”的工作方针,各级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作用,不断改善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控制投资规模、调整产业结构、突出产业重点,加快房地产流通,加强行业管理,房地产业持续保持平稳发展态势。2000年,全区房屋竣工面积102.0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74.14万平方米,集资合作建房30.71万平方米,房地产交易4821起,商品房建设工程量21935万元;全区11个县(市)分别开工建设一个住宅小区,占地总面积53.3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9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8076.24万元;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31.59万平方米,解危解困5550户,充分体现出全区房地产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2000年末,全市城镇实有房屋面积2315.27万平方米,为1949年36.68万平方米的63倍。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35.37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9.27平方米。
   截至2011年底,全市住宅建筑总面积1549.6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宅1416.06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50.54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38平方米,以小家庭单元居住为主要居住方式;户均住房建筑面积95.53平方米。市区居住中、小户型住房的家庭占大部分,居民整体居住水平较低。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专(地)区建设部门内设有房地产业管理机构(详见本卷第一章第一节),各县(市)设立的专门机构在不同年代有不同名称,隶属关系亦略有变化。
   1949年冬,东乡县率先成立县房地产管理委员会,此后各地陆续成立房地产管理机构,其机构名称不一,有称市房产管理公司的,有称县财政科公产股的,有称县房管所的,有称房产登记处的。隶属关系也不一,有直属县政府的,有属财政局的,有属民政局的。60年代大都称房管所或房产管理公司。70年代除抚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隶属于市政府外,其他县的房管所、房产管理公司均属县基建局。80年代,各县(市)房地产管理机构,除抚州市仍称房地产管理局,临川县、金溪县称房地产管理所外,其他县均称房地产管理公司。隶属关系上,除抚州市隶属市政府外,其他均隶属于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95年抚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与临川县房地产管理局合并成立临川市房地产管理局。1996年机构改革,南丰、宜黄、广昌3个县房地产管理局并入县建设局,其他县(市)均隶属于县(市)人民政府,直至2011年机构名称、隶属关系无变化。
   第二节 房产管理 一、私产房 1949年,域内城镇私产房在房屋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大,抚州市占92.12%,东乡县占95.45%,乐安县占84.22%,广昌县占73.7%,宜黄县占98.33%(建筑面积)。新中国成立后,各地接管和没收国民党驻地党、政、军、警、宪以及其他团体和反动罪犯的公、私房地产,成为人民政府管理的公房。抚州(临川)市区1949年年底住宅建筑面积计26.15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5.25平方米。此后,国家在各时期对私房的建设、租赁、管理等制定适时具体政策,并进行私房社会主义改造,落实私房政策,使私房总量日趋增加。80年代中期始,各地城镇中私人建房渐起热潮。尤其是90年代后,随着城镇房改政策的施行,大力发展商品住宅,私产房面积增加较快。截至1997年年底,全区城镇私产房建筑面积总计为605.24平方米。1998年后城镇私产房快速增加。
   二、公产房 新中国成立前,域内城镇中的县衙、县署机关、学校等单位的自管房,由乡会、宗族主管的会馆、祠堂、众产以及宗教团体的庙宇、寺院、教堂等均属公产房之列。由于旧中国的私有制性质,公房占房屋比重很小。1949年统计,抚州市公房占7.88%,宜黄县仅占1.67%。全区城镇中公产房面积仅约占全部房屋面积10%左右。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公产房的构成逐步发展为以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全民、集体单位自管公房为主体。至1985年年末,全区属房管部门直管公房计72.28万平方米,全民单位自管公房804.79万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408.5万平方米,这3种形式的公产房占全区城镇房屋总量的85.91%(未包括军产)。这已完全不同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及之前域内90%左右为私人所有的状况,反映域内公产房建设发展与社会、经济建设发展同步取得重大进展。90年代后,发挥国家、地方、单位3个积极性,进一步加快城镇公产房建设步伐。至2000年,全区公产房面积总计1368万平方米。
   三、其他房产 城镇房屋除各地房产管理部门直管公房,全民、集体单位自管公房和私产房外,尚有军产和其他两个房屋产别。1985年,域内有军产房面积46743平方米,其他产10171平方米。
   四、产权产籍管理 各县(市)城镇1951年至1954年,根据中央指示和有关规定,先后颁发地方政府《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简称《土地证》)、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房地产契证》。至1987年,少数县(市)房管部门为加强城市房地产管理,对私有房屋进行过复查、登记、换发产权证。多数地方未进行。
   1988年根据国务院要求和江西省人民政府〔1987〕21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先后开展城镇(含建制镇)公、私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换证)工作,成立领导机构,设置产权登记发证办公室,培训业务人员,分片分组开展工作。至1990年年末工作基本结束,转入建档和常规工作。全区城镇房屋产权登记发证52108件,占应发证的81.93%。90年代中,全区各地房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产权户籍管理机构和档案制度,加强对房地产籍的管理,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小区建设、直管公房管理、维修、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地产交易、产权确权发证、司法机关取证等工作,提供翔实可靠资料。做到每证必备图、档、卡、册,真实无误记录房地产权属及变动情况和“确定一户,发证一户、建档一户”。1996年7月,根据省建设厅要求,全区用一年多时间开展房屋所有权证的审验工作,进一步规范产权产籍的管理。1991年至1997年,全区各地在做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同时,还结合房改,逐步开展房屋抵押、典当权登记、产权验证、发证和办理其他项权登记工作。根据建设部规定,1998年1月1日起使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全区从1998年年底开始更换房屋权属证书,2000年年底完成换证工作的65%。2004年,在加强产权产籍档案管理方面,对44636卷产权档案进行梳理和修整,统一纳入微机管理。是年,市房管局档案管理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并被评为省档案管理一级单位。2007年,市中心城区房屋所有权发证率达93%以上,共办理商品房交易4980户,总建筑面积59.62万平方米,总成交额11.05亿元。2009年市本级房屋登记办证合计7611户,面积154.0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0.2%和4.6%;其中新建商品房交易办证合计4733户,面积57.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7.7%和20.1%。二手房(含房改房)交易办证1440户,面积14.8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23.6%和33.8%。2009年抚州市出台《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农房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共测量房屋1.1万余栋,办理确权登记8687栋,占总数的72.39%。
   第三节 地产管理 民国时期,域内各地城镇房屋建设,包括房地基、庭院地基的产权、产籍,除政府机关、宗教团体、学校以及房族的房基地属公产外,其余均为私人所有,可自由买卖,以契约形式转让土地所有权。1949年解放时,根据中共中央政策法令,接管、没收国民党机关、团体、学校及官僚、地主等房屋和地基。
   新中国成立后,域内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土地的管理,各时期均有明确规定。初期,按政务院1953年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和中南区军政委员会1952年颁发的《中南城市房地产交易所试行办法》实施。1958年后,明确地产的产权、产籍为国家所有,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需兴建房屋,必须办理用地手续。1982年,国家颁布《建设征用土地条例》,随后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0年,根据国务院和江西省委的文件精神,城镇房屋与土地按职能实行分工管理,房屋权属管理由建设部门主管,土地权属管理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此后,各县(市)对征用土地和建房管理制定具体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细则及办法,普遍规定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应根据上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核定面积,提出征地申请计划报当地建设和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取得“土地使用证”和“建筑许可证”,并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征用。私人需建房用地,须先向城建部门提出申请用地报告,经审批后,再经土管部门审批用地,发给“土地使用证”方可实施建房(详见本志卷七《政务》第六章《土地管理》)。
   第四节 房屋建设与维护 一、住宅建设 (一)私人自建 新中国成立后至70年代中期,域内城镇私人建房发展缓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房地产市场逐渐开放,允许和提倡在城镇规划指导下,经过审批自行建房,各地私房建设日趋活跃。抚州市1987年至1988年,私人建房125户,相当于50年代私人建房总面积的125.57倍、60年代的55.01倍、70年代的15.81倍。东乡县城1978年至1985年私房建设累计建筑面积为4.01万平方米,较1975年增长51%。黎川县城1980年至1985年,新建私房面积5.06万平方米,等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私房总面积的65%,占县城房屋建筑面积总量的22.41%。乐安县城至1985年有私房建筑面积14.19万平方米,1986年至1990年新建10.67万平方米,5年建房占1985年前私房面积的75.19%。崇仁县城1980年至1990年建私房24.41万平方米,是1949年私房总面积8.5万平方米的2.87倍。
   进入90年代后,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改政策的实施及商品住宅的推行,私人住宅建设发展更加迅速。同时,从单纯追求面积、层数发展到和功能、质量、环境并重。1991年至1994年,抚州市私人建房共有253户,面积5.57万平方米。临川县私人建房共有177户,面积3.89万平方米。1995年至1997年,临川市私人建房共有272户、面积7.43万平方米。乐安县城在1991年至1997年的7年间,私人建房15.85万平方米。同期宜黄县私人建房5.88万平方米。1993年至1997年,南城县私人建房473户,面积9.82万平方米。截至2000年年底,全市城镇私房建筑面积总计947.12万平方米。
   (二)单位自建 新中国成立初期,域内城镇单位自建住房较少。“一五”时期各县(市)城镇厂矿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兴建一批职工宿舍。“二五”时期,城镇人均居住水平下降。60年代末,全区城镇单位建房总量为241.73万平方米。70年代至80年代,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发展住宅建设的政策,域内各县(市)城镇单位建房迅速进行。1989年全区城镇住宅竣工总建筑面积17.36万平方米,比1978年的14.16万平方米增长22.6%,更新改造住宅面积9.37万平方米,比1980年增长172.2%。1990年,域内全民所有制单位住宅建设投资额为934万元,比1978年的277.64万元增长236.4%;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建住宅投资额为236万元,比1980年的21万元增长1023.81%。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进行,1992年后单位自建房停止,实行集资建房。
   (三)集资合作建房 集资合作建房是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也是解决城镇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1992年始,全区各地深入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各级政府相继出台按集资合作建房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对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职工建房标准面积控制等作出有关政策性规定。1992年,抚州市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单位有185个,集资建房面积34.9万平方米。同期,临川县有52个单位参加集资建房,建房面积8万平方米。南城县有11个单位参加集资建房,面积1.59万平方米。随后,全区集资合作建房全面开展。
   1992年至1997年,各地大力组织实施集资与合作建房,突破长期形成的住房福利型、等级制供给旧观念,“多住房、住好房多拿钱”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同时,加快解危解困的步伐,缓解社会住房供需矛盾。2000年,全区竣工集资合作建房建筑面积总计74万平方米。是年底,全面停止集资建房。
   (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安居工程)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在深化房改进程中,结合解危解困、以建设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为主组织实施的重要举措。1993年各县(市)先后成立解危解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解危解困具体工作。同年10月地区下达各县(市)解危解困住宅小区建设计划,要求分年实施,分工完成。第一阶段截至1994年,全区建成和在建住宅小区20个,竣工面积12.69万平方米,占该阶段解危解困小区建设计划的125%。第二阶段截至1996年,建成和在建小区25个,竣工面积17万平方米,占该阶段解危解困小区建设计划的130%。1996年,地区行署下发抚行发[1996]31号文件,执行省政府决定,对20余项税、费的减免作出明确的政策界定,加速全区各地解危解困住宅小区建设的实施。
   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是党和政府为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加速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促进住房新体制建立而推行的房改示范工程,也是房地产业的中心任务。安居工程住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域内安居工程按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抚州地区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从1996年10月开始组织实施。地委、行署将此作为十件实事之一来抓,全区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集资合作建房及经济适用房63.7万平方米,重点解决城镇无房户、困难户,尤其是中小学教师的住房问题。为实现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地、县(市)成立以城建、房改为主体的安居工程办公室和“解危解困”办公室,切合实际制定“九五”期间的“解危解困”计划和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建设计划,出台土地、税费等多方面优惠政策。同时对各县(市)的住宅小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000年,全区竣工集资合作建房9250套,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690套,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人均新增住宅面积0.4平方米;住宅小区开工14个,各县(市)均开工建设试点小区,总占地面积53.9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9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8076.24万元,试点小区建设进展顺利,有的基本形成规模。同年,安居工程竣工面积31.59万平方米、3510套,解危解困5550户,面积40.4万平方米。
   2007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目标总任务为19.7万平方米,其中,各县(区)任务为11.7万平方米,市中心城区为8万平方米;全市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任务数为1642户,其中,各县(区)任务为1042户,市中心城区为600户。
   2008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为16.19万平方米,受益户数为2230户(其中市中心城区为6.68万平方米、869户),全市各县(区)计划总投资1.45亿元,完成投资7220万元。中心城区、上顿渡、资溪、南城、崇仁、东乡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销售工作,产生中签户1120户。全市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为1820户(其中市中心城区为1100户),全市开工廉租住房建设4.54万平方米(其中市中心城区约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800万元,完成投资2100万元;以“两房”建设为切入点,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争项目、争资金战略,是年市中心城区“两房”建设共向中央和省争取到资金3120多万元;此外,还获得省财政经济适用住房奖励资金74万元。
   2009年全市新建廉租住房项目20个,开工20个,实际开工套数为5595套,占计划的106.1%;开工面积为28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66亿元,完成投资2.2亿元,占总投资的82.7%。其中市中心城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4个,开工4个,实际开工套数为2072套,开工面积为10.6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1.24亿元,完成投资1亿元,占总投资的80%。全市大部分新建廉租住房2010年3月底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全市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2个,开工12个,实际开工套数为1962套,开工面积为14.2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1.42亿元,完成投资0.66亿元,占总投资的46.5%。其中市中心城区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个,开工2个,实际开工套数1018套,开工面积为7.11万平方米,总投资为8324万元,完成投资1926万元,占总投资的23.1%。全市发放租赁补贴16555户,完成任务的113.9%,发放金额约2403万元,其中市中心城区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为4780户,发放金额902万元。
   2010年全市新建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6990套,其中市本级3360套16.8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完成投资2.41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投资1.25亿元。
   2011年全市新建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为5390套,其中市本级1294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为814套,其中市本级382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为1270套,其中市本级700套。全市完成总投资3.8亿元,占总投资的78%。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总投资0.5亿元,占总投资的72%,廉租住房完成总投资2.3亿元,占总投资的75%,公共租赁住房完成总投资0.9亿元,占总投资的80%。全市发放租赁补贴24296户,其中市本级发放4751户;市本级举办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仪式,1417户低保家庭摇中廉租住房。
   同年,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5682户40.29万平方米,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4656户40.5万平方米,其中,货币补偿2168户,实物安置2488户。
   二、非住宅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域内城镇中的机关、学校、宗祠、会馆、店铺、作坊、仓库等非住宅房屋量少且结构简陋,功能单一。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发展,工矿企业的兴起,城镇中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增加,非住宅建设发展很快。1985年年末,全区城镇中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82.77万平方米,占全部房屋总量的55.32%。其中:工交仓库用房占34.85%,商业服务用房占9.6%,教育医疗科研用房占4.6%,文化体育用房占0.81%,办公用房占4.31%,其他用房占0.99%。80年代以后,城镇非住宅用房结构向钢筋砼结构发展,多数采用框架结构和预制结构,外部造型和内部装修设计日渐新颖。
   1991年后,全区城镇中非住宅建设,在数量、质量、结构和建筑形式上都有大发展。资溪县截至1997年年末,非住宅建设总面积41.18万平方米,其中工厂厂房、机关和企事业办公用房占非住宅建设总面积90%以上,外墙多贴陶瓷板,内部整体装修。宜黄县在此期间非住宅建设总面积为39.04万平方米。
   2000年年末,全市累计城镇非住宅用房建筑面积总量为1179.9万平方米。
   三、综合开发与小区建设 1985年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用经济办法管理城市建设的指示精神,域内先后成立以房地产、城建、建行部门及城郊乡镇为主体的各级城镇开发公司。各地以城市规划为“龙头”,以综合开发为途径,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坚持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并举的城市建设方向和社会、经济、环境3个效益统一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房地产纳入综合开发轨道。
   90年代后,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进行,进一步把房地产的综合开发推向一个新的起点。全区各地房地产综合开发,都按“六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拆迁、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配套)的要求,成片改造旧城,开发新的住宅小区、商业街、商品房。开发新区土地,实行有偿转让为主。在不断实践中,走出一条“以地建房、以房补路、路房结合、房地生财、聚财建城”的新路子,富有成效地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在促进房地产业在逐年取得业绩的同时,不断实现自我发展。
   2000年,各县(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投资完成21935万元,施工房屋面积42.77万平方米,当年竣工面积29.78万平方米。
   2004年,市本级开始收缴物业维修基金,使物业管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市本级商品房销售面积44.22万平方米。2006年,市本级房地产开发总投资4.5亿元。2007年,市中心城区共办理商品房交易4980户,总建筑面积59.62万平方米,总成交额11.05亿元。2008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共计完成42.98亿元;新开工面积246.45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89.8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6.02亿元。是年底,市中心城区维修资金归集累计5875万元。2009年全市房地产投资合计完成32.67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12.9亿元;全市商品房销售合计21014套,225.06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商品房销售合计6178套,68.23万平方米。201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商品房市场供销两旺,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48.41亿元;批准商品房预售18081套,228.7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17777套,199.42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5.54亿元;批准商品房预售9655套,106.5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9423套,105.14万平方米。市本级新建商品房价格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价格稳中有升,均价每平方米2836元。二手房交易活跃,市本级二手房交易办证合计1631户,面积23.44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3.26%和58.06%。是年,市本级累计归集维修资金1亿余元,拨付商品住房维修资金16.2万元。201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82.72亿元,批准商品房预售50586套、632.3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20224套、229.34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4.26亿元,批准商品房预售11964套、114.27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9534套,销售面积103.43万平方米。二手房交易下降,市本级二手房交易办证合计1316户、13.30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3.94%和76.24%。
   道路建设 抚州市1992年10月完成金巢大道建设工程;1993年,完成孑孔家街建设工程;1994年,完成玉茗大道建设工程;1995年,完成洋洲大道建设工程、青云峰路扩建工程。临川市1996年完成临川大道、大桥南路建设工程;1997年,完成黄泥岗路改建工程、洋洲立交桥建设工程;1999年完成南湖路建设工程。
   开发区建设 1992年抚州金巢开发区开始开发,至1997年,建成区用地面积达900亩;1996年临川市钟岭工业开发区开始开发,至1997年建成,建成区用地面积为49亩。(全市开发区建设情况详见本志工业卷) 居住区建设 1997年临川市上顿渡洲下居住区建成,用地面积为84.3亩,住宅建筑总面积为94655平方米;伍塘安居小区规划总用地为138.15亩,居住户数为1232户,居住人数为4312人,建筑总面积为13.06万平方米,1999年年初,完成第一期工程面积2.85万平方米,共306套。
   1949年—2000年抚州(临川)城区房屋建筑及住宅情况 表21—4—18 单位:万平方米 2000年各县(区)城镇房屋建筑及住宅情况 表21—4—19 四、房屋维修及白蚁防治 (一)房屋维修 新中国成立初期,域内各县(市)城镇公房采取“以修为主”措施,对因自然、人为损坏的房屋大都通过住户申报,由房产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修理。对直管公房的维修费投入方式,各地均以地方财政拨款为主。60年代起,各县(市)先后建立专业性或由部门兼管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开始实行管修合一体制,执行“以租养房”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房屋维修。但三年困难时期,因各地财力不足,房屋疏于管理,直管公房完好率下降。1965年后,各地贯彻“充分利用,加强养护,逐步改造”的方针,公房养护步人正轨。但“文化大革命”前期各地房管机构瘫痪,房屋维修停顿,危房率普遍上升。70年代始,各地建立和健全房产专业机构,执行“以租养房,专款专用”原则,财政每年给予一定限额的城市维修费和住宅建设补助,对房屋维修采取内部成立修膳队伍或外部聘请维修人员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公房管养。1978年后,各地房管部门采取因地制宜、翻修建新、拆低建高的办法,改造大批住宅。同时,对直管公房的维修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以保证住户安全和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抚州市1982年制定《直管公房维修办法》,规定:房屋自然损坏或天灾造成的损坏,由房管部门或产权单位负责修复;维修工程包括翻修、大修、中修、小修4类;一般新房交付使用后的3个月至5年内,不作维修安排。全市自1991年至1994年,共用去维修费用14.77万元。同期,临川县支出维修费用9.4万元。南丰县对公房维修,实行定点计时制,即按评估维修危、旧房的实际用工时间和材料,一次性承包给工人,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节约房屋的维修费用。宜黄县在此期间,每年对所有公房全面检查1次,分路逐幢建立公房档案,做到家底清楚,维修时做到上不漏下不湿,保证住户的居住安全。资溪县城直管公房实行以租养房,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自管公房,其维修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开支,私产则由房主自行处理。乐安县房管部门长期固定维修人员,随时为公房检修,1991年至1997年,共投入维修费用15.64万元。各县(市)公房维修费用,均在公房租金内支付。加强危旧直管公房维修,对危旧直管公房实行日常使用安全排查制度,确保直管公房用户居住安全,2010年直管公房大、中修27栋(次),维修面积6250平方米,小修855栋(次),维修面积3.18万平方米。
   (二)白蚁防治 域内白蚁防治工作起步较晚。1963年,南城县房产公司在全区首家成立白蚁防治所。尔后,各县(市)相继成立白蚁防治所(站),实施白蚁防治专业管理工作。各地在机构设立后,按建设部“凡在蚁害地区新建、改建、翻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进行白蚁预防处理”的统一要求,坚持“以防为主,治理为辅”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各地普遍建立经培训和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管理队伍。南城县率先在治灭白蚁药物方面进行专题研制工作,1972年试制成功“磷化钙”,使用效果良好,其经验在1973年全国白蚁防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介绍。该县于1990年荣获中国白蚁防治科技中心江西省分中心授予的白蚁防治先进单位称号。
   90年代后,各地白蚁防治的规模和力度持续加大,预防措施更趋完善,防治技术手段更加先进,防治专业队伍更为充实。防治办法、政策性收费、技术培训、建立档案制度等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抚州市从1991年至1994年,防治面积97.34万平方米,防治费收入为8.05万元。同期,临川县防治面积为10.38万平方米,收防治费10.88万元。宜黄县多次组织人员赴外地学习防治专业技术,实行持证上岗,1991年至1997年为所建231栋、1.37万平方米的建筑实施白蚁防治工作。1995年至1997年,南城县白蚁防治面积总计为13.87万平方米。同期临川市防治白蚁危害面积84.58万平方米,防治收费99.69万元。南丰县在开展白蚁防治工作中,每次落实预防或治理任务后,均将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存档。2000年6月,省建设厅发布《江西省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白蚁防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2005年全市完成白蚁预防施药面积80余万平方米,完成白蚁灭治面积4万余平方米,灭治有效率为98%。2007年,共完成白蚁防治预防面积106.95万平方米,灭治面积7.8万平方米,白蚁预防覆盖率为90%以上,实现总收入237万元。市白蚁防治所因此被省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2008年,市中心城区共办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审批面积54.7万平方米,完成施药面积47.7万平方米,灭治面积10万平方米。2009年市本级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面积45万平方米,灭治面积10万平方米,白蚁防治费合计110多万元。2010年市本级完成8座水库堤坝和房屋建筑、园林白蚁灭治面积2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0%;为35个新建项目房屋实行白蚁预防,完成预防面积89.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0%。2011年,全市白蚁防治在认真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堤坝白蚁灭治业务;运用新技术,在工程地下安装监控装置,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施工质量无投诉;积极开展白蚁防治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白蚁防治宣传报道,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白蚁危害的认识。全年共完成新建房屋预防施工面积100万平方米,灭治面积7万平方米,回访面积1万平方米。
   第五节 房产经营 一、私房买卖与公房出售 新中国成立前,房产经营主要是通过契约形式转移所有权,房价由买卖双方协定,以典当和出卖两种方式进行房产交易。新中国成立后,私人房产仍允许买卖,国家承认私人房产所有权和保证产权所有人对房产的典卖、租赁权利,但交易纠纷较多。80年代后,大部分县(市)先后正式成立房地产交易委员会和交易市场管理所,公、私房产的交易活动逐步纳入依法管理轨道,但其时交易活动较少。房产交易机构负责办理公、私房屋交易中的评估、拍卖、交换、转让、分割、赠与、典押等监证、登记、立契、产权转移和发证手续。90年代后,国家相继颁发一系列关于房地产经营管理的法规性、政策性文件,地、县(市)也制定和颁发相应的管理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同时,各地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有力保证房地产各项经管工作的正常营运。
   1990年,抚州市、临川、宜黄、广昌、崇仁、黎川等县总计进行房产交易380起,成交面积3.43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8.34万元。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房改一系列政策的施行,公房出售全面展开,推进全区各地的房产经营,其经营规模、交易起数、成交面积与金额都迅速扩大和大幅度上升。
   1991年至1997年,全区各地城镇公、私房产市场交易活动随着房改的不断深化日趋活跃。东乡县1991年至1995年的房产交易收入为103.51万元。乐安县自1991至1997年,共办理公、私房产成交2748起,面积20.6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059.70万元。临川县1991年至1994年,房产交易成交面积27.3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151.01万元,收交易管理费69.4万元,契税7.23万元。
   抚州市1992年至1994年房产交易12825起,成交面积149.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7515.74万元,收交易管理费374.28万元,契税61.16万元。南丰县1992年至1997年间,出售处理的直管公房零破旧房屋面积7200平方米,成交金额60余万元;出售公房17幢,面积1.42万平方米。1993年广昌县成交公房共1616套、面积11.60万平方米,1997年城镇房产成交36起,面积0.5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02万元,收交易管理费5.1万元。宜黄县自1994年至1997年,共成交公私房产184起,面积2.51万平方米;抵押评估184起,面积13.57万平方米。1995年至1997年,临川市公、私房产成交1230起,面积14.27万平方米,成交金额5059.67万元,收交易管理费301.23万元,契税39万元。
   1997年,全区实施房改后累计出售公房3460套,建筑面积236.46万平方米,占原有住房总面积的62%,回收资金1.38亿元。1996年至1997年,各地房改机构和金融单位对全区3700户房屋产权进行界定和发放房屋产权证书,其中补充购房款后获全部产权的计1600户。
   2000年,全区房地产交易达4821起,成交面积55.10万平方米,分别为1990年的12.7倍和16倍。
   二、商品房 商品房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应运而生。20世纪80年代中期始,各地对旧城区使用价值不高的房屋采取按质论价、拍卖办法进行处理,作为集拢商品房建设资金渠道之一。抚州市1984年通过处理旧房收回资金50万元,用于开发商品房,同时对低层、旧式结构直管公房采取拆旧建新办法在原地建高层商品房。开发机构还通过综合开发对单体或开发新区组合体商品房屋的建设资金,采取预收卖房款、代买房单位向银行贷款的方式筹措。商品房价除按实际造价实行全价经营外,同时根据其坐落、区域位置、建筑结构的差异合理确定房价。
   80年代后期开始,域内城镇实施房改,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组织生产和通过市场交易销售商品房。1991年,宜黄县房管部门开始出售商品房,1997年出售面积1.38万平方米。1992年,南丰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商品房36套、面积17万平方米。同年,乐安县房地产公司开始经营商品房。1997年,乐安县共出售商品房面积2.28万平方米,销售收入951万余元。资溪县出售商品房500起。1993年,东乡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按随行就市价格推出商品房,截至1997年年底,出售商品房面积1.5万平方米。
   2000年,全市商品房建设工程量21935万元,竣工面积29.7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2.46万平方米,全年销售面积19.0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5.12万平方米,住宅平均销售价为638元/平方米。
   2004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44.22万平方米。2010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商品房市场供销两旺,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48.41亿元;批准商品房预售18081套、228.7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17777套、199.42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5.54亿元;批准商品房预售9655套、106.5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9423套、105.14万平方米。市本级新建商品房价格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价格稳中有升,均价每平方米2836元。截至2010年底二手房交易活跃,市本级二手房交易办证合计1631户,面积23.44万平方米。
   三、租金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各县(市)陆续新建住宅出租,初期租金结算无统一标准,多以房间数为计租单位。50年代各地逐步统一按面积以人民币结算房租。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域内各地城镇对住宅和非住宅租金先后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但计租标准长期处于福利型低租金状态。在直管公房中,租不养房情况普遍存在。抚州市公房住宅最高月租0.22元/平方米,最低为0.12元/平方米;各县最高0.10元/平方米(南城、东乡),最低为0.013元/平方米(黎川)。随着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各地执行新房租标准。
   域内各县(市)房管部门对公房租金管理均制订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南丰县房管部门将收到的公房租金总额除照章缴纳12%的房产税以外,其余以70%用于房屋修缮,专户存取、专款专用;其余30%留作管理费用,如有结余,按比例提取事业发展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南城县直管公房租金管理收缴办法是:属于住宅租金,由住户按月直接到县房地产经营管理公司交费;属于非住宅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时间按月、按季或按年到南城县房地产经营公司交费。乐安县公房租金(包括直管公房与各单位自管公房租金)管理的办法是:各单位自管公房的租金,参照直管公房的租金标准由各单位自行收取,自行支配,直管公房租金由县房管部门按乐安县人民政府审定的标准价收取;所收租金,由县房管部门支配;房租收取后,先作预算外收入存入县财政局,使用时,再由县财政局拨付;租金的使用,主要用于房屋维修及管理人员工资等。其他县公房租金管理办法与管理情况,与前述几县类似。
   第六节 住房制度改革 抚州地区住房制度改革从1988年1月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搞好我省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颁发后开始酝酿、准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三个单项暂行办法的通知》颁发后组织运行,历经4个发展阶段,即:准备与试点、单项改革、整体改革、深化改革。在内容上实施改革住房建设投资体制;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改革住房分配体制;建立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等7个方面的改革。
   一、改革试点 1988年至1990年,地区及各县(市)成立房改工作领导与办事机构,先后组织人员赴省参观学习,参加省、地组织的专业培训,编印房改通讯,全方位多媒介进行政策宣传咨询。作为全省房改试点县之一的东乡县和全区房改试点抚州市制定出改革方案,经论证后报上级审批。宜黄、广昌、临川县在单项改革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南城县对部分单位公房实行优惠出售,以售房促提租。其他各县先后从整体改革思路出发,开展前期调查测算工作。1990年10月召开全区房改工作会议,确定全区房改“坚定不移,坚持不懈,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工作方针,决定除东乡县、抚州市外,10个县从1990年11月起同步进行统一租金标准,超标加租,1991年1月起实行新房新制度3个单项改革,并确定富奇汽车厂、南丰县的白舍镇为房改试点,取得经验指导全区建制镇由单项改革向总体方案过渡。此后,全区房改工作全面铺开并转入实质性阶段。
   东乡县试点 东乡县被定为省房改6个综合改革先行县之一,是全区房改整体方案出台和组织运行最早的县。赣府发〔1988〕1号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在思想、组织和行动上积极策应,把房改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1988年6月成立县房改领导小组,7月成立县房改办,8月始部署和开展具体工作,先后组织宣传发动、培训骨干、调查测算、制定和优选方案、报批出台、模拟运转、正式实施各阶段性工作。至1990年10月,县房改领导小组先后制定5个房改方案,并对各方案进行论证优选后,确定按“提租补贴,建立基金,实转起步,一步到位,积极出售公有住房,实现住房商品化”模式实施房改。试行方案主体内容包括: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的基本原则;改革的模式;改革的范围;标准租金的构成与计租办法;计算住房补贴的工资基数;住房补贴多少和补贴的发放;实施办法和结算形式;住房基金制度;减免补助;公有住房出售;住房维修;私有住房出售出租管理等。主要配套政策包括: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公有住房出售暂行办法;公有住房租金减免补助办法;公房租金和住房补贴的会计处理办法;住房资金试行办法;公有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关于违反房改政策处罚的暂行规定。该方案经地区行署审定,于1991年5月经省房改领导小组批复,同年10月正式实施。
   抚州市试点抚州市被确定为全区房改先行试点单位后,1990年6月成立房改领导机构,经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调查测算、组建配套专业管理机构、研制相关政策、确定整体改革方案、论证报批等阶段性的工作。试点方案经省、地房改领导小组审批,于1992年4月正式实施。该市房改整体方案主体内容包括: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改革的范围和改革的具体办法等。有关配套政策法规包括: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住房补贴发放办法、公有住房租金和住房补贴结算办法、公有住房出售办法、公有住房出售后产权管理办法、公有住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集资合作建房实施细则、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住房维修管理实施细则、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住房解危解困实施办法、住房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违反房改政策的处罚暂行办法等。房改模式是:统一租金标准,实行补贴减免,卖房给予优惠,建立住房基金,改革建管体制。工作步骤是:实行售房、集资合作建房、提租补贴分步走。实施房改政策的主要做法是:采取收取职工个人40%的现金,单位为购房者贴息贷款20%,个人抵押贷款40%的措施。无房者在一定期限内集资7000元以上,此后购房按1992年新房优惠政策办理。
   1992年6月,抚州市六套班子成员率先交款购房,8月掀起购房高潮。全市498个有房单位,出售公房的单位446个,占有房单位的89.6%。共出售公房1.3万多套,建筑面积70.1万平方米,回笼资金5158.4万元。同年全市开展提租补贴的单位53个,收到租金2.9万元(不含直管公房),收到住房保证金和储蓄金94.1万元。1993年房改政策调整,出售公房单位110个,建筑面积17.12万平方米,提租单位53个,收到租金2.9万元。199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制止贱价卖房的通知》,全市停止出售公房,同年收到租金2.9万元。1995年抚州市、临川县合并成立临川市,全市收取公房提租租金2.9万元。1996年、1997年均为5.8万元。
   二、单项改革 1991年3月,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三个单项暂行办法的通知》。3个暂行办法即:《关于提高城镇公有住宅租金标准的暂行办法》《关于实行住公房超标准加收房租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实行新房新制度的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概括为“提高租金,超标加租,实行新房新制度”。“提高租金”即所有公有住宅按结构等级不同,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分别提高到0.10元~0.15元。县城、独立工矿区、农垦场可在上述标准上降低0.02元。对室内不同使用性质的空间计租面积和计租办法作相应规定。“超标加租”即所有干部、职工可享受政策范围内允许的住房面积,对于超面积部分,按超标加租办法处理。对两处以上住房的计租办法,以及不同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干部住房租金的政策性减免等作相应规定。“新房新制度”即以1991年7月1日后竣工交付使用的新建公房和腾空后重新分配的公有旧住房为“新房”。新房实行先卖后租,先卖给住房困难的职工,后卖给单位。新房实行新租金。交纳统一租金同时交纳租赁保证金,用于产权单位建房,利息用于补偿出租房屋维修和管理费不足。对不同结构房屋,不同类别城镇的售房价也相应作规定。
   1991年,抚州地区召开全区房改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赣府发〔1991〕19号文件作出部署,确定南城、资溪、广昌、南丰4个县先行实施3个暂行办法。随即,全区除东乡县、抚州市两个进行整体改革的试点单位外,均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活动。至是年6月,资溪、南城、广昌、南丰4个县均制定出关于城镇住房制度3个单项改革实施细则、规定或办法以及相应保证措施,并报经地区房改领导小组批复。上述4县在3个单项改革方案出台和进入各项实施工作阶段的同时,不失时机以此为过渡,着手制定整体改革方案。临川、崇仁、乐安、金溪、黎川、宜黄6县则从本地具体情况出发,结合3个单项改革要求,立足一步到位,采取直接研制整体改革方案的工作举措。
   三、整体改革 1991年6月《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1〕30号)下发后,抚州地区各县市加速出台整体改革方案。至1992年年底,临川、崇仁、乐安、宜黄、金溪,广昌、黎川等的房改整体方案分别经省、地房改领导小组审批先后出台并实施运转。资溪、南城县的房改整体改革方案分别于1993年2月和6月出台。至此,全区12个县(市)围绕既定的房改目标和任务,有组织、依程序、按政策全面铺开。各县(市)房改整体改革(试行)方案是在国家制定房改总原则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围绕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在一定时期内具体的组织实施内容和管理办法与相关政策。其在基本原则方面共性是:体现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坚持“多住房多拿钱”“住好房多拿钱”的原则;坚持租、售、建并举的原则;坚持在统一政策下因地制宜、分散决策的原则;坚持机制转换的原则;建立公正、权威的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决策、研究、管理和监督机构,保证住房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实行优惠政策、鼓励职工个人购房,推行集资建房,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
   实行租金改革 各地公房租金改革从执行国发〔1988〕11号文件始,经历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1年至1992年。该阶段公房提租主要在作为全省6个综合改革县之一的东乡县和实行3个单项改革的资溪、南城、广昌、南丰4县先行组织实施,实施内容详见本节上一目。第二阶段为1992年至1995年。各县(市)的房改整体改革(试行)方案把统一租金标准、分步提租作为整体推进房改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方案经批准出台后,房改范围内的所有公房户,全部进入实转,公房租金一步提高到标准租金或实行分步提租,同时按规定发给住房补贴,或小步提租不补贴。第三阶段是1996年,地区行署下达《关于深化我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各县(市)积极推进租金改革,采取措施,确保租金到位,杜绝少收、漏收现象。各县(市)在制定深化各地房改等方案中均充分体现出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的力度。1996年至1997年全区各地按照省审批的租金改革规划,合理提高房租,把握租金改革与职工收入的关系。
   1996年—2000年各县(市)公有住房平均租金占双职工平均工资比例 表21—4—21 单位:% 建立住房基金 1992年,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建设部联合颁发《关于住房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后,抚州地区财政部门会同房改及其主管部门逐一对各部门、各单位原有的住房资金进行核定,合理将原有住房投资和支出金额计入各级住房基金,并将其划为: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和个人住房基金等3级。
   城市住房基金包括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的住房基金(即房改前3年投入住房建设、维修等资金的平均值);上级拨款用于民房建设和修缮的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出售公房回收的资金中属城市住房的基金;各房改单位出租公房的租金收入的统筹部分;1992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止免征的所得税、调节税以及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房改后3年收缴的有关税费;当地房地产信贷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利润和房地产交易收入;城市住房基金的利息。其使用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全额预算)购建和维修住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困难职工租金的租、免、补;房地产开发及解危解困的建设及发放购、建房货款;经批准用于生产性短期融通;用于房改的其他支出。
   单位住房基金包括房改单位收到的职工购房款;房改单位公房出租的租金收入属单位住房基金部分;房改单位原用于职工住房建设、维修和房租补贴的资金;上级用于职工住房建设的资金;企业单位住房基金的存款利息。其使用范围包括建造、维修住房;发放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和公积金;职工购房差价补贴;售房交易手续费;用于房改的其他支出。
   个人住房基金包括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个人交缴的租赁储蓄金和租赁保证金。此基金主要用于职工个人购建住房和维修自有住房。
   1993年6月,地区房委会制定并下达《抚州地区住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全区建立住房基金工作的规范。1994年1月,地区行署下发《抚州地区住房基金筹集和房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截至2000年,全区筹集住房基金总金额约3亿元。
   推动公房出售 1992年,全区大部分县(市)房改整体方案先后出台并实施运转,开始出售公房。各地按赣房改办〔1991〕20号文《关于加强出售公有住房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先后确定公有住房出售的原则、范围、对象、出售形式、付款方式、出售价格(包括不同年限的旧房折成比例,不同地段与不同装饰住房售价增减因素)等具体操作办法。是年7月1日召开地直单位房改动员大会,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到会并作讲话。随后,地委、行署几套班子领导在购房仪式上率先购房,推动全区各地的公房出售。到11月底,全区共出售公房17157套、建筑面积127.3万平方米,回收售房款7909万元,收缴租赁保证金229万元。1993年,执行赣房改办〔1993〕5号文件《关于调整1993年度公有住房售价的通知》,各县(市)对当年公房售价进行测算、评估并确定新的公房售价标准报请当地政府审查,尔后逐级上报审批。售房价在1992年基础上全部提高10%以上,优惠减少50%以上,及时取消一次性售房补贴。1994年,执行赣房改办〔1993〕9号文件《关于房改中出售公有住房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优惠价出售公房的方案停止执行,凡未办理产权证发放手续的,一律暂停办理,已出售公房的收入立即冻结,对公房出售进行全面检查清理。1994年全区各地停止公房出售并开展自查工作。在检查清理基础上,各县(市)均建立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的分户台账,并制定出相应管理措施,维护房改政策的严肃性,对巩固和发展公房出售成果起到积极作用。
   1995年至1997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省政府、地区行署相应的《实施办法》与《通知》,公房出售政策更加统一明晰,全区着力做好完善新老房改政策衔接工作。各县(市)执行按成本价出售公房的政策规定,积极推行新的售房政策,同时开展对已售公房进行产权比例核定,补交购房款,发放产权证书,建立完善购房、分期付款和抵押贷款办法与制度等项工作,全区出售公房管理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详情本章第五节另有记述) 扶持集资建房 1991年起,各县(市)陆续出台的住房制度整体改革方案,均将集资合作建房列为主体内容之一,本着“国家扶持、单位资助、个人集资”的原则,对集资建房的程序和办法、施工管理、优惠政策、组织机构、住房管理等都作出明细规定。同时,各地集资合作建房活动均严格遵守城市规划,统一纳入“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轨道,以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效益。各县(市)对参加集资建房职工的建房标准面积均按总原则要求因地制宜作控制性规定。超出标准面积部分所需资金,由集资建房户全部负担,不享受优惠。对已住公房又申请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者,对单位与个人联建的集资房、个人合作建房的筹款方式、筹款额度、利率计算,产权核定等问题都作出相应具体规定。
   1994年抚办8号文件规定,1993年年底之前批准的集资建房按政策核定产权,鼓励个人按成本价补交房款;1994年1月1日后批准的集资建房个人集资款加上购房各种优惠低于成本价的补足成本价,个人获得全部产权;个人集资款加上购房款各项优惠高于成本价的不再退款,个人获得全部产权且住房进入市场不受时间限制。1996年按抚行发〔1996〕31号文件规定,集资合作建房由房改部门和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城建、土管、资管、计委等有关部门进行定期集中审批。政策到位使住房建设速度和规模都得到迅速增长,加快了城镇住房的有效供给。从1991年到2000年,全区集资合作建房户建筑总面积达190万平方米,吸收资金8亿多元。
   加强房改资金管理 1993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下达《关于加强房改资金管理的紧急通知》。按《通知》要求,抚州地委、行署专题研究房管资金问题,先后以明传电报和专员给各县(市)长信函的形式,强调决不允许直接挪用房改资金,还出台《抚州地区住房基金的筹集和房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区组织实施。同时成立抚州地区住房资金管理协调办公室。同年10月全区房改工作会议,对房改资金检查清理工作进行统一布置和提出具体要求。会后,根据赣房改〔1993〕10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房改资金检查清理工作的安排》,地区房委会组成3个调查组对各县(市)房改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在对资金有效管理上存在资金动用比重大,挪用情况严重;资金管理较乱,房改部门与配套机构关系未理顺;房改资金有出无人等问题。地区房委会及时向地委、行署汇报,并对加强房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引起地委、行署领导的高度重视。1994年8月4日,行署专员签发特急明传电报,要求各县(市)必须高度重视房改资金的管理工作,在地区房改资金管理办法未出台前暂停审批使用资金,对已挪用的资金要求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归还,对不能收回的资金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随即,地区通过建立新的房改资金管理制约机制,有效增强对全区房改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各地资管所(处)、信贷部配套运作,房改资金管理无序的状态基本得到扭转。至1994年,全区共筹集房改资金1.89亿元,有资金余额1.06亿元,用于住房建设和住房补贴等房改支出8149万元,占所用资金8300万元的98%。全区房改资金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深化房改 1996年3月10日,地区房改办下发《关于抓紧做好制定深化房改方案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3月至7月中旬,南城、金溪、崇仁、南丰、黎川5个县房改方案经地区房委会审核通过并报省房改领导小组批复。10月,地区行署根据国务院和江西省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实施办法,下达《深化我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全区深化房改的主要举措和要求是:及时制定深化房改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完善新老房改政策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工作;抓好安居工程,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对经济适用房及集资合作建房等建设项目在计划、信贷、土地、拆迁等方面实行有关政策扶持,以及在城市综合开发费、人防费、规划费、水电增容费等方面实行减免;加强房改工作领导,健全房改机构,加大房改宣传力度,严肃房改纪律等。11月中旬,临川、东乡、资溪、广昌、乐安、宜黄6个县(市)房改方案经地区审核报省批复。全区各地深化房改方案的主体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发展住宅建设,实施安居工程;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及制订相关优惠政策;加快住房社会化管理;完善新老房改政策的衔接;健全房改机构,严肃房改纪律;加强房改宣传与督查。
   同年12月上旬,地区举办全区房改业务骨干培训班,组织学习国务院、省房改办以及地区行署等有关文件,研讨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租金改革规划及计算办法》《公有住房出售计算办法》《新旧房改政策衔接办法》等。
   1998年7月,国务院为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加快住房建设,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2000年3月,江西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同年底,全市各县(区)都制订出深化房改实施方案,并报省房改领导小组审批通过。这次深化房改的主要内容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采取扶持政策,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住房金融;加强物业管理。
   房产权界定及购买全部产权工作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域内出售公房总量不断增大,未售公房存量逐渐缩小。为明晰产权、为房改房上市做好准备,1998年年初,域内全面开展房改房产权界定及购买全部产权工作。此项工作量大面广,尤其是购买全部产权工作既要考虑职工个人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调动其积极性,又要严格遵守政策、简化手续,便于操作。为此,地区房委会一方面采用原房改方案中的标准价除以省审批的成本价,得出个人产权比例,另一方面用原购房实付款加现购各种优惠除以成本价得出个人产权比例,两方面结合较好地维护各年龄层职工的利益,促使工作进展较为顺利。截至2000年底,全市共为34439户已售公房界定房产权属,其中24999户购买全部产权,归集住房资金8087.69万元。此后,公产房逐年减少。
   开放住房二级市场 为规范域内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活动,加快存量住房的流通,根据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2000年2月13日,地区行署印发《抚州地区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同年底,各县(区)均已出台相应的配套办法,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工作逐步展开。
   第七节 住房公积金 1996年2月,江西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在江西省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同年底,抚州地区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抚州单位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1997年年初至2004年年底的“建制兴而缓滞,市县各自运营”时期和2005年年初至2011年的“机构设置调整,统一实行管理”时期。
   2005年1月,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进入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新时期。在2008年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指导下,全市住房公积金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向住房困难户倾斜,促进贷款发放。此后,4年内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62亿元。
   2008年到2011年,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将做大做强全市住房公积金规模作为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扩覆建制向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拓展。2011年,全市缴存公积金人数有11.62万人。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在2008年后相继得到调整提高,市本级2011年起缴存比例达到12%,基数中统一津补贴全部进入,县区缴存比例也大部分从5%调整到7%~9%,全市年归集额逐步达到4个亿元。
   一、管理机构 1996年年底开始,抚州地区地直单位和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相继成立,从1996年年底至2004年年底期间,各自运作、归口不一、单位性质和级格不同,2005年进入全市统一管理阶段。
   1996年9月,成立抚州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自收自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5个,挂靠地区房改办。2000年10月,更名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挂靠市房改办,负责市直、中央和省属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2004年4月27日,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副县级,担负12条主要职责,内设人秘科、计划财务科、信贷科、归集科4个科(后增加监察审计科、网络信息管理科),下辖11个内部授权派出的副科级县(区)办事处,全市总编制64个,实行人员编制、资金资产、管理费用的统一管理。同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市政府报送《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资产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工作实施细则》。6月28日召开全市部署动员大会,组建由财政、审计、人事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下派到各县区,全面展开县区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上收工作。同年12月15日,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机构整体上收涉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经共同努力,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上收工作在年底除金溪县外基本结束。2005年后,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临川区(临川市) 1998年4月10日,临川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成立临川市房改机构的批复》,明确临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临川市资金管理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挂靠临川市财政局,其职责是以管理住房资金为主,住房公积金为辅。2000年10月,更名为临川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区资金管理处合署。2004年11月,根据抚府发〔2004〕19号文件精神,机构上收调整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川区办事处”,核定编制12个。
   崇仁县 1997年6月,成立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县房管局,核定事业编4个,实行财政差额拨款2年,之后经费自理。2004年12月,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经工作组审核验收,机构上收更名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仁县办事处,核定编制3个,上收管理3人。
   乐安县 1997年5月,成立乐安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定编4个,挂靠县房改办。2004年8月,市政府工作组开展资产、人事上收交接,12月2日正式挂牌,机构更名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安县办事处,核定编制4个,上收管理人员4人。
   宜黄县 1997年4月,成立宜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县政府,为独立核算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5个(实际工作人员2人)。2004年12月,机构调整上收,更名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黄县办事处。
   南城县 1997年2月,成立南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确定事业编制5个,与县房改办合署办公,归口县房管局。2004年12月,机构调整上收,机构更名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城县办事处。
   南丰县 1997年7月,成立南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定编5个。2002年4月,县房改资金管理所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署办公,增编2个。2004年8月,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上收,更名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丰县办事处,上收管理人员5人。
   广昌县 1997年4月,成立广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县建设局,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与县房改办合署办公。2004年12月,机构调整上收,更名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昌县办事处。
   黎川县 1996年12月,成立黎川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挂靠县房改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4个。2004年12月,机构调整上收,更名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黎川县办事处。
   资溪县 1997年3月,成立资溪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个,挂靠县房改办合署办公。2004年12月,机构调整上收,更名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溪县办事处,上收管理人员2人。
   东乡县 1997年4月,成立东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县房管局(房改办)内设股级机构,未定编制,与局房改股合署办公。2004年12月,机构调整上收,更名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乡县办事处,上收管理人员2人。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6年2月,江西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当前房改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下达后,全省住房公积金的建制工作全面启动,各地、市、县陆续开始推行。按照江西省建设厅提出的“先入轨、后规范,先行政、后企业,先大(单位)后小(单位),先易后难”的原则展开工作,由地区房委会牵头,地区建设局具体负责,在地直和中央、省属驻市单位带头先试先行。为有效地加快推进,还根据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的精神,采取公积金的建制归集与个人住房贷款、安居工程贷款挂钩,与公房、安居房出售挂钩,与单位使用售房款、集资建房款挂钩的“三挂钩”措施,较好地促进住房公积金初期阶段的建制工作。
   地直和中央、省属驻抚州单位 1997年1月正式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地委、行署机关的32个单位在当月职工工资发放时,按个人工资5%的比例,将1996年12月和1997年1月两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代扣代缴到位,起到率先垂范作用。华东地质学院(后为东华理工大学)对这项工作认识充分,态度积极,起步早、起点高,在建制缴存时将缴存时间定在1996年的1月份,比地区要求提前11个月,缴存比例提高到6%。1997年6月,地区财政局和房改办联合下文,对地直单位公积金的配套资金在原有的住房资金和财政预算中作出安排,地直和中央、省属驻抚州单位就此开始并逐步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
   临川区(临川市) 1998年4月10日,由临川市政府印发《临川市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推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从1997年12月起实行,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个人为5%,单位为3%,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于该市(区)的财政状况,经多次努力,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到2008年1月才建立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各5%;乡镇中小学校从2009年10月建制,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各2%。
   崇仁县 1997年2月26日崇仁县政府印发《崇仁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崇仁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从1997年1月起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月工资基数的各5%。当年县财政安排配套资金20万元,此后除少数非财政预算单位外,大部分单位中断缴存。2006年1月,县财政重新启动预算配套,但缴存比例降至各3%,2007年1月恢复至5%。2008年1月起,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按各5%比例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
   乐安县 乐安县政府1997年5月1日印发对县房改办《关于我县房改方案实施中需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决定从1997年1月起在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各5%,单位部分由县财政局从出售公房的住房资金中配套。1998年5月,县政府再次以乐府发〔1998〕19号文件,严肃要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08年1月,该县各乡镇机关和中小学校、卫生院等事业单位亦按单位、个人各5%的缴存比例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驻该县的核工业部部属企业国营七二一矿3600多名职工从2001年1月起按单位个人各5%比例开始建制,2005年1月该矿改制停缴,2006年1月,改制后的抚州金安铀业公司1212名职工续缴公积金。
   宜黄县 宜黄县政府1997年3月28日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及承办银行的通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当年7月,全县共有106个单位按单位、个人各5%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但随后即停缴。该县到2006年3月,县政府重新将县直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按5%比例的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于当年4月、5月分别补齐2005年度及往年欠配套的资金,在中断8年后重启制度的实施。该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教职员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于2009年1月开始建立,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5%。
   南城县 南城县政府于1997年3月2日印发《南城县贯彻国务院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并配套制定《南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公积金缴存支取转移的规定》。从1997年1月6日起,县直单位职工开始按单位和个人各5%的比例缴存公积金。到当年6月底,建制单位达到100个,参缴职工4000人,财政列入预算配套资金50万元,此后该县未出现中止暂停公积金缴存的情况。2008年9月,该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启动建制,2008年11月乡镇中小学校统一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并逐步开展了部分企业单位的动员建制工作。
   南丰县 南丰县政府1997年2月20日印发《南丰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决定从1997年1月起在全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按单位和职工各5%比例执行。2000年4月28日,县政府批转下发《关于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督促单位建立公积金制度;2005乡镇和民营企业开始部分建制,2006年在全市第一个实现公积金制度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
   广昌县 1996年8月,县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定实施意见》和《广昌县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规定》,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7年4月起,全县根据广府发〔1997〕8号文件规定,开始全面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于当年停缴,2006年1月重新陆续启动续缴,乡镇中小学校从2007年1月起先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黎川县 1997年4月,制定印发《黎川县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召开全县动员大会,要求从1997年1月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当年县财政安排配套资金35万元预算。但从1998年开始,县直大部分参缴单位中断了缴存,2007年1月恢复并在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资溪县 资溪县政府于1997年4月印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资溪县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建制从1997年4月1日开始,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二各5%。2007年1月部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建制缴存,2008年1月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建制完成,缴存比例均为单位和职工各5%。
   东乡县 1996年11月20日,县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1997年1月起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当年开始按单位和职工各5%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1997年下半年,大部分缴存单位因财政配套问题停止缴存。2006年10月,县直单位全面重新配套,乡镇机关事业单位2010年1月开始建立公积金制度。
   三、住房公积金的监督 在政府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十多年不断健全完善,国家形成对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较系统的监督体系。
   行政法律监督 设区市人民政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直接的行政领导,这种行政领导主要通过住建、财政、审计、监察和司法等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能体现出来。
   2004年3月,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制定印发的《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具体规定监督的主体、原则、内容、方式、程序和处罚措施。财政部门,主要是同级财政部门对管理中心在计划编制、年度预决算、管理经费、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审计部门通过全面、专项或调查等审计形式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开展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主要是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实行党风廉政监督,对违反党纪、政纪者予以纪律处分。司法监督主要由检察、公安部门负责实施,对住房公积金决策与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权力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时的诈骗行为予以依法制裁。
   社会群众监督 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群众监督形式与渠道有: 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中,工会职工代表和单位代表要占到2/3的比例,这既是参与决策,更是源头上的监督。职工和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舆论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每年归集、使用和增值收益计划的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布,一般都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网站等形式进行。同时广大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媒体的采访报道、读者栏目等舆论形式作出反应,还通过公积金服务场所的意见箱、咨询电话、举报电话和政府设立的来信来访渠道、组织进行的行风评议活动、问卷调查等方式来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督促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改进提高。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住房公积金决策与管理的建议、提案逐渐增多,内容也更加具体,充分说明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关注,体现人大、政协机关权力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履行。2006年4月,抚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形成调查报告。9月15日,抚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专门听取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形成督促市、县人民政府加大住房公积金建制扩覆工作力度的决议;各县区的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这项工作,对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发挥推进作用。2007年至201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办理市、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县政协委员提案6件,均获得满意的评价结果。
   行业业务监督 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银监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既是重大事项的决策部门,又是其决策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部门。省级住建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业务管理的上级监督指导部门,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权,对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管理实施监督,以预防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住建部等部门2008年以后连续几次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省住建厅每年开展工作督察和不定期的检查。银监会的监督针对承办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的商业银行,对其受托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业务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实际执行中经历一个缴存率从低到高,缴存额从少到多的逐步发展过程。
   缴存规定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比例为不低于5%,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提高,但未划定上限。2005年1月10日,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进一步明确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比例下限为5%,上限原则上不高于12%。抚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的缴存基数和比例逐步提高,市与县区不在同一水平线上。1996年底到2006年12月,地方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和职工,缴存基数为月工资的固定部分加保留的78元/月粮贴,工改后的统一津补贴(亦称“阳光工资”)没有计入。缴存比例为5%。2007年1月,市本级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提高到8%,2010年1月提高到9%,2011年1月提高到12%。其间,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幅度在2个~3个百分点之间。缴存基数上,市本级单位和职工在2010年1月,工资中统一津补贴的60%进入计算基数;2011年1月一次性将统一津补贴全部纳入计算基数,但县(区)大部分未达到市本级的标准。崇仁县2006年缴存比例以3%过渡1年,次年恢复到5%。临川区乡镇中小学2009年1月建制时缴存比例为2%,延续到2011年年底仍未达到下限规定标准。
   扩面促缴 抚州市地方财政承担能力较弱,1992年—1993年发行“赣东开发基金”造成影响,干部职工开始时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足,给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扩大覆盖面、促进缴存带来较多困难,特别是1997年全面推行建制后,从1998年至2004年,有6个县处于大部分县直单位停滞、小部分条管单位维持的局面。200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扩面促缴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通过在《抚州日报》、抚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在市、县城区举办专场宣介活动散发资料、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与印发加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专门文件,到县区政府去争取支持,下厂矿乡镇及单位做动员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让群众明了政策能带来的利益和好处,推动单位与职工参缴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逐年增长、缴存率也有提高。
   五、住房公积金使用 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为3个方面:缴存职工提取使用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职工购、建自住房的申请贷款,经批准购买国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在尚未达到一定支撑规模的阶段,主要集中在职工购、建自住房的贷款发放。
   个人账户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使用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分为两类,即销户类提取和住房消费类提取。销户类提取是缴存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缴存期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形之一的提取,提取后同时注销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消费类提取是缴存职工购建翻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情形之一的提取。抚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销户类提取从建制一开始就按规定开通,住房消费类提取由于制度起步晚、规模小和贷款使用率高等原因,测算保障能力不足,截至2011年年底,住房消费类提取尚未实行,基本是销户类的提取。2011年下半年着手研究、草拟还贷、还租提取方案。随着缴存职工人数和个人账户存储余额的增加,销户类提取呈逐年上升趋势。
   个人住房贷款 国家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低利率政策,利率标准由央行确定。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长年限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抵押担保,委托经办银行发放。
   1997年—2002年,抚州地区(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因缴存少、积累少、商品房购买者少等业务开展量小,除少数县(区)有少量放贷外,大部分县(区)未进行。200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后,市政府出台《抚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程序等,贷款额度和时限从初期每笔额度3万~5万元,还款期限3年~5年提高到最高额度每笔10万元,最长还款年限10年。2009年开始,再次调整为每笔最高额度20万元,最长还款年限20年。
  贷款抵押物2009年6月前基本实行现房抵押,2009年7月以后逐步过渡到全部以期房为抵押的按揭还贷方式。随着不同时段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国家调控政策的变化和央行公积金存贷利率的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呈现总体扩大趋势,缴存职工贷款户数、金额、住房公积金存贷比不断增多和提高。
   国债购买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目的是为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沉淀资金保值增值。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由于资金量较小和为保障个人住房贷款的需求,除广昌县在2000年4月购买3年期8万元的国债外,其他县(区)未购买国债。
   六、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 按照国办发〔1996〕35号、国发〔2002〕12号、赣府发〔2002〕15号、抚府发〔2005〕43号,建设部、财政部和央行的建金管〔2003〕70号等文件的规定,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成立后,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
   规章制度建设 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立之初,就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主要业务,以县(区)政府或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订相关规章制度,但各县(区)不够统一和完善。200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在明确职责、指定授权、规范业务、细化管理的指导思想下,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考核制度。截至2011年底,共制定包括“部门、岗位职责”“党建工作”“业务制度”3个大方面86项规章制度,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
   资金安全保障 2004年9月,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采取多项防范治理措施。2005年开始,省住建厅坚持每年组织专家督查组,对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政策规定和业务规范操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2006年、2007年,国家审计署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专项审计调查,2008年6月省审计厅对全省住房公积金进行审计,市审计局每年进行例行审计。2008年、2009年,中纪委和国务院纠风办连续部署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展加强管理的专项治理活动。2011年12月,住建部、财政部等7个部委联合下文,专项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除积极认真地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外,还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做好廉洁警示教育,成立内控监审机构(监察审计科或监察审计股),建立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个贷、提取等业务规范制度,保障资金安全运行。至2011年底,全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事故。
   加强改进服务 随着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增多,业务量的扩大,体现住房公积金本质特征的服务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针对抚州住房公积金底子薄、软、硬件基础差、人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的状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05年实行统一管理起,把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在业务办理上,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为出发点,优化缴存、提取、贷款、查询等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尽力提高服务效率。在2008年、2009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陆续建制后,县(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普遍为乡镇缴存职工的办事实行预约、延后或上门集中服务。在服务环境上,服务网点尽量与委托经办银行靠近,配备办事群众休息、填单、咨询的专区,提供宣传资料,整洁办公场地,努力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坚持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的意识,加强作风建设,保持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和方式,抓好业务培训,请进来、走出去,提高服务技能。201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机构按照国家住建部、财政部等4部委建金(2011〕9号文件的部署,集中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第五章 城市管理 为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抚州市于2004年3月28日成立市城市管理局。为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多而弱”等问题,2006 年9月9日挂牌成立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和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各县区也相继成立城市管理部门,全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逐步理顺,随着市容、市政、路灯和市场管理职能的充实,城市管理职能不断完善,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在完善城市功能、管理市容环境、规范城市秩序、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工作中的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在全省倒数第一,2006年居第七位,2007年第五位,2008年第三名,2009年继续获第三名并在全省设区市目标考评中排名第二,201 1年,抚州市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获全省第二名,并获国家住建部“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为抚州市创建全国最佳绿色生态城市、江西省园林城市、全省城市绿化先进市打下基础。
   第一节 机构与执法 一、机构 (一)市级机构 2004年3月,为实现城市建管分离,以市建设局部分干部为班底成立城市管理局,并下设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全额拨款)、市容处(差拨)、市政处(差拨)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2006年9月,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主要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和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市容广告管理科、市政管理科、法制科及监察室(市纪委派驻)等6个科室,下设4个执法分局和市容处、市政处、路灯所(2006年1月16日从市政处单列)等7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同时设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市公安局派驻,2011年下半年更名为治安警察支队第六大队)。2010年5月抚州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从市工信委划入市城管局管理,局属单位增至8个。2006年6月29日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抚州市人民政府颁发11号令《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定》,明确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集中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管理、民政管理、文化管理等10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和执法程序等事项。
   (二)县(区)机构 临川区2007年9月7日,临川区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更名为临川区城市管理局,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同时将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区城市监察大队、上顿渡环卫所、文昌桥环卫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调整为区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2010年,临川区政府机构改革时,临川区城市管理局被批准为临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年11月15日,《临川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出台,明确将临川区建设局承担的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职责划入临川区城市管理局,同时核定行政编制9个,工勤事业编制2个。2011年3月3日,区建设局下属市政管理处和园林管理处分别更名为市政管理局和园林管理局并划人区城市管理局管理。
   南城县2006年4月,经南城县政府批准,撤销县城管办,改设南城县城市管理局,为县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主管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下辖城管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园林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市政公司(企业)4个单位。2007年5月,成立城管警察大队,由县公安局派驻和城管大队抽调部分人员组成。2009年12月南城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自收自支副科级事业单位)划入南城县城管局管理。2010年5月,成立南城县路灯管理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南城县公园广场管理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局属单位增至8个。201 1年12月,将公园、广场管理所、园林所划归南城县园林局管理,局属单位减至6个。
   黎川县2008年根据县编委《关于县市容管理局有关职能和内设机构的批复》《关于县市容管理局改名为城市管理局的批复》《关于印发黎川县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关于县市管中心并入城管局的批复》《关于调整城市管理局机构的批复》《关于成立黎川县城市管理局规划监察大队的批复》和《关于黎川县拆迁办公室由县城管局划归县房管局管理的批复》精神,黎川县城市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南丰县2006年3月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正式成立,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行政审批股等3个股室,下属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县路灯管理所、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2007年5月,成立公安城管执法中队,由县公安局派驻干警组成。
   崇仁县2007年5月28日撤销崇仁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成立崇仁县城市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行使城市公共管理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同时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全部人员、编制整体划入县城市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法制督查股、公共事业股、市容管理股等4个职能股室,下辖县环卫所(全额拨款)、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全额拨款)、县园林管理所(差额拨款)、县城市管理局园区城管中队(全额拨款)、县城市规划监察大队(2008年9月10日挂牌成立)等5个正股级事业单位,同时设立县公安局城市警察中队(县公安局派驻)。
   乐安县乐安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10年12月6日,系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的城市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市政市容管理股、法制监察股3个职能股室。下属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大队、环卫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路灯管理所和园林(森林公园)管理所5个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宜黄县2008年8月29日,经宜黄县人民政府同意,宜黄县城市管理局核定为县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下属县城管监察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和市政管理所3个股级事业单位。2011年1月31日,县城市管理局升格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市容广告管理股、市政管理股;撤销市政管理所,成立路灯管理所,为城管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环卫所、城管监察大队仍为城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原由县政府管理的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归口城管局管理,仍为独立的法人事业单位。同年3月15日,环卫所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升格后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不变。
   金溪县金溪县城市管理局于2006年4月研定成立,为县政府正科级事业单位,于2007年1月26日,正式挂牌,内设办公室、市容管理股、综合管理股。下辖城管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加挂垃圾处理场牌子)、路灯管理所、市政管理所、象山公园管理所、锦绣广场管理中心、建筑垃圾和余土调剂站。2011年锦绣广场管理中心划归县园林绿化局。
   资溪县资溪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06年11月,为副科级单位,2009年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属县政府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管理股、市容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下辖城管队、环卫所、路灯管理所、市政管理所和园林管理所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广昌县广昌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06年8月,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升格为正科级单位,主要履行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和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维护职能。下属城管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管理所、市场开发管理中心和路灯管理所5个事业单位及市政公司1个国有企业。其中市场开发管理中心为副科级,其余为正股级。路灯管理所于2011年3月成立。
   东乡县东乡县城市管理局于2008年3月挂牌成立,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辖7个事业单位:市场管理中心(副科级自收自支)、环卫所(全额拨款)、城管监察大队(差额拨款)、城管规划监察大队(自收自支)、市政所(自收自支)、园林所(全额拨款)、路灯所(全额拨款)。
   金巢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执法大队于2007年4月11日成立,为开发区管委会办事机构。主要行使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城市垃圾、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城市广告、环境整治、城市监察工作、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执法的行政处罚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行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法律宣传工作。内设综合科、市容市貌执法中队、建设环保执法中队和综合管理执法中队。下属金巢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所(正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金巢经济开发区城区维护管理中心。
   二、城管队伍及执法依据 (一)执法机构具体职能和人员装备 抚州市城市管理局下辖4个执法分局,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在市中心城区以赣东大道和环城南路为横纵坐标划分4块区域进行分区管理。全面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房产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管理、民政管理、文化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核定人员编制数134人,配备执法车27辆,摩托车7辆,对讲机12部,执法数码相机22部,摄像机3部等。
   临川区城市管理局有行政编制9个,工勤事业编制2个,执法车3辆。
   南城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成立于1991年7月,为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准编制30人,隶属县建设局。2006年4月,成建制划入南城县城市管理局管理。主要负责对城区市容市貌、占道经营、违章建筑、车辆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有关城市管理职能。
   黎川县城市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个,市容管理监察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编制人员12个,自收自支编制人员28个。主要设备有数码照相机2部、执法车辆3辆。规划监察大队为股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个。
   南丰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为县城管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岗正式职工49名,协管员22名。主要职能为:负责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及工程建设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工作,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县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户外广告、道路占用、景点景区、停车场、重要公共场所设施、早点夜市等方面的管理及违章建筑的拆除;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店(招)牌设置及其他各类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核管理;负责机动车辆容貌管理;负责建筑物清洗作业经营单位资质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县城洗车场(点)设置的审批和管理。主要设备有执法车4部、摩托车2部,对讲机6部,摄像机2部,数码照相机4部等。
   崇仁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城市户外广告资源经营工作;负责审批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及城区空间等户外广告的审批、监督工作,全城区街道店牌和招牌的设置以及严重影响城市市容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大型户外广告和其他设施的强制拆除工作;负责县城区经营占道的审批、管理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停放的管理;负责城区人力三轮车(蹬士)、货运三轮车管理工作,协助打击非法载客三轮摩托车(拐的)行为。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7个。主要设备有城管执法车2辆、摄像机1部、照相机1部等。
   乐安县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大队有63人,其中,正式人员40人,临时人员23人。主要设备有执法车辆3辆,皮卡1辆,五十铃1辆。
   宜黄县1986年成立宜黄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隶属县建设局,主要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2008年8月成建制划入宜黄县城市管理局,为该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定编30个。2011年1月,县城市管理局升格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城管监察大队增加事业编制5个,主要负责县城的市容市貌管理、市政设施、城市规划、城区余土调剂清运等,行使行政处罚权。主要设备有江铃皮卡1辆、东风小康1辆、摩托车4辆。
   金溪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成立于2005年,主要职责是实施城市规划监察、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监察、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城市园林绿化监察;有执法人员36人。主要设备有执法车辆3辆、办公电脑4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3台等。
   资溪县城管队成立于1993年,隶属资溪县建设局,事业编制5个,2006年划归城管局,有执法人员15人。主要设备有执法车辆7辆,其中皮卡3辆,面包车2辆,电瓶汽车2辆等。
   广昌县城市管理监察队成立于1990年,为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属正股级事业单位,2007年12月划入县城市管理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1个,实有人员26名。职能是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城市管理和城建监察执法。主要设备有执法车3辆、数码摄像机1台、数码照相机2台等。
   东乡县城管监察大队成立于2008年,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东乡县城市管理局,职能是市容和环境卫生监察,市政、绿化监察,静态车辆管理,划行规市,违章搭建查处,城区砂石运输整治等,有工作人员23人。主要设备有小型面包车5辆,中型客车1辆、四轮电动执法车3辆等。
   金巢开发区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成立于2007年,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8名;主要设备有执法车2辆,分别为东风小康V27和福田皮卡。
   (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职权及法律依据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定》《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的执法规定》《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行为规则》《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协管员管理暂行规定》《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抚州市城管执法局首问责任制》《抚州市城管执法局限时办结制》《抚州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廉政监督制》等。
   第二节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一、街道清扫保洁与生活垃圾处理 清代以前,域内各地城镇环境卫生状况极差,设施简陋,无环境卫生机构。民国24年(1935年)抚州警察局雇用清道夫打扫街道,由外勤巡官管理;29年,改由卫生警与卫生院共同管理;32年,卫生院设有环境卫生员,并组织环境卫生联合稽查队,由警察局、卫生院、卫生联合稽查队共同管理。乐安、东乡、南城等县相继设置清道夫,由警察局和卫生院管理。当时公共卫生仅限于城区一二条街道的清扫和垃圾清运,均是手工操作,使用的工具为扫帚、扁担、箩筐等,因无专门堆积垃圾场所,垃圾多运往偏僻巷角或洼地,名为清运,实是垃圾“搬家”,长此以往,点多面广,垃圾腐烂发臭,成为城区环境污染源。各地城镇下水道设施极少,公共厕所多为露天旱厕,雨季粪缸满溢,污物横流,空气浑浊,蚊蝇孳生。35年,抚州城区仅有公厕3座,随后增加到13座,少数砖木结构,多数木结构,蹲位无隔板,外围篾、泥编壁。
   新中国成立初期,临川市人民政府组织市民参加义务劳动,疏通阴沟、下水道,安放垃圾箱。1951年,成立卫生清洁队,取消垃圾箱,改设垃圾窖。随后,乐安、南城县成立环卫专业队伍,负责管理环保工作。1953年,东乡县开展城乡水井改良工作。1959年,全区各县(市)城镇响应中央号召,在城乡广泛开展“除四害”灭病防病运动,清扫街道、清运垃圾、管理厕所、清运粪便逐渐专业化、规范化。此后,地方财政用于城镇环卫事业的投资比重逐年增加。1990年,抚州市的投资由50年代末的5000元增加到35.93万元。全区各县(市)城镇都建立环卫管理机构和环卫专业队伍,共有干部职工457人。
   按照省、地统一部署和要求,从1993年开始,以地、县(市)建设部门牵头,动员全社会力量,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市政公用设施全面进行维修,对主、次干道路面坑槽、卡口地段进行路肩、路基处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随之加强。抚州市城区主要街道清扫、保洁时间延长,卫生死角全部清除,同时对公厕一律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使整个城市脏、乱、差现象有明显改善,市容市貌焕然一新,1993年被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1995年度临川市被评为全国城市综合整治先进城市。
   1997年,全区各项环卫建设完成投资508.36万元。各县地方财政及省、地建设主管部门都从固定资产渠道中分年拨给各项经费用于扶持环卫事业发展,使全区各县(市)城镇环卫设施水平不断提高。是年末,全区城镇拥有环卫机械66辆,公厕160座(含水冲式58座)。各县(市)分别建成1个至2个垃圾中转站。全区街道清扫面积为234.8万平方米(临川市113.6万平方米、县镇121.2万平方米)。临川市主干道由环卫工人早晚各清扫1次;其余街道由各街办(或居委会)组织民办保洁员每天清扫1次。还坚持实行主干道全天保洁制,由负责保洁的环卫工人在责任区内进行保洁,清除零星垃圾,并要求临街店铺认真实行“门前三包”。一般街道除认真执行“门前三包”外,还组织环卫监察中队巡逻监察,其他各县城镇街道都有清扫和保洁。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3.33万吨(临川市9.42万吨、县镇13.91万吨)。城区范围内垃圾袋装率为42.4%;净菜上市市场21个,黎川、资溪等县普遍实行净菜上市。各县(市)城镇的排水沟渠,均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环卫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检修、疏通,并在大多数明渠上面加盖水泥制板,改成暗沟,减少污染,使其畅通。
   2000年,临川市城区增加一辆扫路车,全年清扫路面20万平方米。是年末,全市实际清扫街道面积265.57万平方米(抚州市城区120万平方米,各县城145.57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量为31.15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3座,无害化处理量7.34吨/日;公厕181座,其中水冲式公厕68座;环卫机械总数74台(抚州市城区36台,各县城38台);年末环卫工人863人(抚州市城区224人,各县城639人)。
   2000年市、县(区)城区环卫情况 表21—5—21 注:抚州市(含临川区)实际清扫面积中,有20万平方米为机械清扫 2002年,市中心城区延长清扫保洁时间,每天作业17小时以上。对城区主要街道洒水降尘每天5次,对城区的垃圾日产日清。大街小巷统一由市容处管理,并启动社区上门服务,实行垃圾袋装化。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加大清扫、保洁工作力度;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新设消毒灭菌,做到严防死守,取得“抗非”胜利。在巩固2002年创建赣东大道卫生“示范街”的基础上,又增加大公路为卫生“示范街”。2005年,市容处根据市主城区的范围划分作业片,主要路段实行16小时清扫保洁,重点突出早晚两头大扫和白天清扫保洁时间段。2006年,市城区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全面覆盖,城区主要街道实行16小时、次要街道实行13小时清扫保洁,严格按照生产管理标准,实行“定岗、定责、定人”,清扫保洁率、保洁员在岗率达到100%;21条主次干道的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确保16小时不间断保洁。市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加大对城区几个重点路段的卫生死角清除工作,成立机关清扫保洁应急组,下设5个应急分队,对市长热线、居民投诉的垃圾点进行及时清理。为解决街道晚间垃圾成堆现象,每晚安排人员及垃圾压缩车清理果壳箱垃圾及路段成堆的垃圾。
   2007年,市城区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全面覆盖,主次干道的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确保16小时不间断保洁。设专人清洗主干道果壳箱,设专门保洁员清掏果壳箱垃圾及临街成堆垃圾。重点时间段增加保洁员人数,加大保洁频率,加强保洁力度。改“二大扫”16小时保洁制度为“三大扫”16小时不间断巡回保洁。
   2008年,市城区主要街道实行17小时清扫保洁,严格做好街道清扫保洁交接班工作,严抓交接班时间段的街道卫生质量;加强对街道管理员的管理;抓好果壳箱清理及修理更换工作,全市果壳箱每日至少清理1次,全年共修理果壳箱1763只,更换果壳箱600只。2009年,积极清理卫生死角。出动环卫工人1万人次,清理死角2580余处,清理垃圾3660余吨。文昌大道南段、橡胶坝、抚北东路、临川大道周边至近郊城乡结合处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的管理。认真实行《抚州市主城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闭运输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告施工单位和司机书》6000余份,教育、警示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对路面污染行为100%查处。2010年,市容处清扫保洁面积近460万平方米,每天实行“三大扫”,早上7:00前、下午14:30前、晚上21:00前街道必须大扫。全年共修理果壳箱2600只,更换果壳箱800只。2011年,市容处清扫保洁面积近580万平方米,按省环卫劳动定额计算,一类清扫保洁道路37条,小街小巷106条。城区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全面覆盖,城区主要街道实行17小时、次要街道实行16小时清扫保洁,每日三大扫,早上7:00前、下午14:00——15:00、晚上20:00——21:00。严格按照生产管理标准,实行“定岗、定责、定人”。清扫保洁员近1100人,保洁员在岗率100%;市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清运率100%。
   2002年—2011年,各县区街道清扫保洁与生活垃圾处理情况都发生很大变化。
   二、户外广告牌匾设置与管理 2000年以前,域内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较少,设置不规范,管理不统一。2001年—2011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告越来越普遍,全市加强对户外广告牌匾的管理。市中心城区稳步实施广告(牌匾)专项整治。按照“上下一线、前后一面、左右一体、色彩协调”的设置原则,规范牌匾设置,有计划拆除和整改主城区范围内的违规设置广告、严重影响市容景观广告和牌匾、不符合规划要求广告和危险破旧广告。临川区根据抚州市政府文件和物价部门的规定,对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移动广告、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场地空间占用等实行收费管理。南城县城区垃圾广告清理承包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黎川县市容管理监察大队对户外广告牌匾的管理出台《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南丰县加强县城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实施店招提档升级工程,以桔都大道及其周边各主支路为店招店牌规范整治的范围和重点。要求店招店牌设施规范、整齐、美观,严格实行“一店一招”,体现统一而富有文化个性;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区内破旧、损坏等影响市容环境的广告招牌进行清理拆除,长期聘请专业清洁公司对县城内城市“牛皮癣”进行清洗。崇仁县聘请专业清理人员每天对县城区范围内“牛皮癣”进行清理和覆盖。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提高城市品位,县城管大队采取近色覆盖的方式,以避免清除“牛皮癣”,制造“白癜风”现象。通过这一措施“牛皮癣”现象明显减少,城区主要街道的乱涂写贴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宜黄县自城管局成立后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果断拆除非法设置和过期的广告。每年都要拆除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大型户外广告,特别是刮风吹倒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针对“牛皮癣”小广告,专门配备清洗机,定期上街全面清理。2011年度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沿街主干道有碍市容市貌的违章广告牌匾进行拆除,累计没收广告牌40多个、清理违章灯箱20余处、横幅300余条、小广告上千处,使城区的广告牌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同时加强郊区非法广告的整治力度,安排专人对全城区5条主要路段1万多处非法广告进行涂盖和清洗。资溪县根据《资溪县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户外广告牌匾设置与管理。广昌县政府2007年2月出台《广昌县县城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明确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的标准、规划、期限、设置程序、设置管理。县城市管理局依据“办法”,强化对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的管理,提升城市广告设置的品位。东乡县、乐安县、金溪县和金巢开发区也都加强户外广告整治,净化城市广告空间。
   三、环境卫生服务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 2002年—2004年,按照抚州市《关于制定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及《关于制定市区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先后开征市容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和垃圾处理费。根据江西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抚州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及收取卫生服务费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征抚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批复》等文件规定,2005年3月开征城区车辆卫生收费,4月开征城区居民卫生收费。6月1日,居民卫生费进行重新调整(开征3元/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停收居民卫生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自来水公司代收。2010年,出台“两费”征收目标及绩效管理办法。临川区2002年开始征收卫生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
   各县(区)收费时间前后不一。临川区2002年始征收卫生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南城县2011年征收卫生服务费征收、临街店面卫生费、垃圾处理费、居民卫生费、建筑余土垃圾处置费。黎川县2010年4月召开听证会,9月下发《黎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始收费。南丰县2011年开征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1元,由县自来水公司代收。崇仁县垃圾处理费的收缴,2001年到2009年主要通过社区和有关单位协助收取,但存在拒缴、漏收问题,2010年开始将垃圾处理费与各家各户居民用水费捆绑征收;环卫有偿服务费的收缴,主要针对建筑施工余土、餐饮商户废弃物以及居民户包装垃圾等,实行上门上户有偿服务。宜黄县县城范围内所有单位、企业、个人、门店、摊点环卫规费的执收工作,年均执收任务数约35万元。金溪县2005年—2011年对城区清扫范围内临街店面及小商品市场、象山花城和部分单位、小区垃圾代运点进行收费,店面卫生费每月征收10元,餐饮酒店每月征收20元,单位垃圾处理代运费每月征收100元~200元。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成立卫生服务费及垃圾处理费征收组,负责收费。2005年共收缴卫生服务费及垃圾处理费22万元,2006年共收缴26万元,2008年共收缴32万元,2009年共收缴40万元,2011年共收缴45万元。广昌县2011年征收临街店面卫生费、居民卫生费、建筑余土垃圾处置费,未开征垃圾处理费。东乡县自2005年至2011年一直收取环境卫生服务费,收费内容包括营业、单位、车辆、居民、建筑垃圾清扫保洁卫生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东价字〔2002〕15号文件规定收取。
   四、环卫设施 抚州市主城区2002年新建2座压缩式机械化的垃圾中转站和1座环保型多功能公厕,更新配置200个不锈钢果壳箱,购置8吨“东风”洒水车1台、“东风”翻斗车1台、“拉臂车”2台及10个大型密封式拉臂箱;2003年,新购“东风”牌“拉臂车”1辆,更新、配置(新购)果壳箱600余个;2005年,始建展坪垃圾填埋场,增设360只环保、经济、适用的果壳箱,方便市民垃圾的排放。2006年11月,市财政安排30万元用于购置果壳箱,共添置1695只果壳箱,基本覆盖城区主次干道。2007年,抚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工程主要包括进场专用道路工程、填埋区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和辅助设施等;起始规模为230吨/日,最高垃圾日处理量为65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400万立方米,占地面积633.15亩,服务年限19年,总计划投资7826.49万元。同年,抚州市主城区水冲公厕有11座;市城区垃圾中转站有14座;垃圾清运车辆8台,洒水车2部。2008年,垃圾场共填埋处理垃圾7.3万吨,处理垃圾渗滤液1.2万吨,做到逐步覆盖。完成生产用水工程和调节池覆盖新膜工程。2008年,市主城区有水冲公厕15座、垃圾中转站25座、果壳箱2245只、垃圾清运车辆9台、洒水车2部。2009年,进一步完善垃圾填埋场的运行功能,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修理、更换果壳箱3275只。2010年,市主城区有水冲公厕14座、环保公厕8座、垃圾中转站14座、果壳箱3500只、垃圾清运车辆14台、洒水车3部、扫路车1台。2011年,市主城区有垃圾中转站17座、公厕44座、果壳箱3000个、垃圾收集车(人力板车)600辆、垃圾运输车9辆、道路清扫车1辆、洒水车2辆、清洁冲洗车1辆、垃圾压缩车2辆。
   至2006年,崇仁县完成沿河堤4座垃圾中转站建设,宜黄县完成沿河路垃圾中转站建设。此后,各县(区)环卫设施相应得到较大改善。
   五、重点市容环境整治 2002年,抚州市主城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先后制发《关于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关于城区内统一实行垃圾袋装化的公告》和《关于创建卫生示范街的通告》,同时,每天派出市容监察队员,对城区各个街道进行巡逻,对不讲市容环境卫生的陋习,及时给予纠处。2003年5月,将赣东大道划为卫生示范街,实行专项管理。对随地乱扔瓜皮果壳、烟头等行为的市民进行穿“卫生宣传员”黄马夹学习宣传市容环境卫生知识或处5元罚款。7月,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形象工程”,抽调3名机关工作人员,身着市容监察服装,在赣东大道列队巡逻,及时检查、制止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2004年8月26日,对洪客隆投资发展(抚州)有限公司毁坏市城区承春阁公厕(水冲式)的行为予以查处。2005年,加强赣东大道和玉茗大道“卫生示范街”管理,对易形成卫生死角路段设立警示牌,加强监督管理。1月12日,抚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建筑余土管理的通告》,对抚州市第六医院不按规定运送建筑余土,污染城区街道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1万元,这是抚州市城区首次运用行政处罚手段惩戒“余土污染”的违法行为。8月15日,市环卫处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江西东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乱倾乱倒建筑余土给予行政处罚2600元,这是江西省城市管理史上行政处罚第一张最大罚单。2006年1月1日出台《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规定对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规范、作业程序及各项处罚标准,对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起到推动作用。2007年7月5日,为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闭的运输管理,市政府印发《抚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闭运输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制定《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整治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闭运输,有效治理超高、超载和扬、撒、漏等违法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未密闭运输问题,规范运输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野蛮拉运发生,城区内环境卫生明显好转。2008年4月,南城县分两个小组重点对旴江大道、建昌大道等路段市容市貌进行整治,内容包括整治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渣土清运、交通秩序、户外广告、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2009年,市城管局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为主,继续推进“建筑垃圾(材料)运输”“垃圾广告”“夜宵摊点”“油烟噪音”“占道经营”等一系列综合整治活动。严格按照“上下一线、前后一面、左右一体、色彩协调”的设置原则,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南城县以创建省文明城市为契机,开展“县城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活动。主要内容:规范石材加工和金属加工修理经营地点;规范汽车、摩托车修理和洗车行业经营地点;规范机动车辆和人力车停放地点;整治敞门饮食业,流动餐点业和早夜市排档;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规范亮化绿化工作;加强城区交通安全管理。是年8月,黎川县开展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县市容管理监察大队组织招聘14名城管协管员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坚持实施定人、定点、定岗责任制,将县城区划分为4个责任区,在每个责任区成立一个中队。各个片区中队长负责本责任区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路段责任制的工作要求,队员每天对街面的市容市貌进行巡查,积极做好宣传规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做好巡查日记,并在每天早晨大队交班会上对前一个工作日的工作进行汇报。1年中,共查处占道经营及乱摆摊点500余户、城市道理挖掘5户,为迎接各种检查、视察、考察、评比、评议活动,突击整治市容环境卫生20余次,处理行政处罚案件7起;根据《黎川县城市管理局城区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办法》,认真实施规划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审批。并按规划要求,对不符合规划的进行全面清理。2010年5月起,南城县为巩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城管局在县城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县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采取“班子成员包片区,责任单位包路段”的做法,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硬化亮化、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同年7月起,开展依法清理县城建成区三轮车(俗称“拐的、蹬士”)非法客运专项活动。到8月底,城区各三轮车车主已主动上缴三轮车286辆,有效改善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2011年,强化抚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秩序。由市建设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规划、房管等窗口,实行部门联办。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作为建筑施工许可、开工的前置条件,未取得市城管局审批核准的工程,建筑业管理部门、规划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并不予以开工。各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及散装材料运输工程,必须由市城管局审批的有资质的公司承接运输。为解决建筑工地开工后周边路面漏撒污染严重的现状,运输单位按城管局指定运输路线运输,并与市市容处签订责任环境卫生责任状。同时,市市容处作为监管单位,负责监督工地进出口地面硬化及冲洗水台(槽)建设工作,从而有效根治进出工地车辆对道路污染及雨天带泥上路的现象。市城管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污染源头及处置流向的监管,实行全程监督。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指定消纳场所倾倒。对违反《抚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闭运输管理暂行规定》条款的,由市城管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抚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闭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建设局执行停工整改。南城县开展对城区及城郊结合部“两违”现象进行调查和清理活动。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强力推动,打击“两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查处违章建筑112起,出动联合执法人员910余人次,对违章行为拆除或制止84起,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面积2490余平方米,有效遏制违章建筑泛滥势头。黎川县共拆除破旧、违规广告牌70多块,整改户外广告120多块,共拆除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4块,条幅广告清理200多条,“牛皮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同期,其他各县(区)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第三节 市政工程建设与管理 2001年4月,临川区市政管理处上划市管,称抚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归属临川区建设局管理,7月定为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为112个,年底编制增加到113个;2004年3月划归市城市管理局管理,主要职责是对城区道路、下水道、人行道、桥梁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及承担部分维修改造项目。2011年,初步测算市城区道路175条,长240千米、面积400万平方米,人行道175万平方米,桥梁12座、面积13550平方米,排水管道225千米,检查井12万座,雨水井24万座。
   一、城市道路日常管理与维护 古代,域内各地城镇从建城池始,为适应政治、军事、经济活动交通的需要,于城区内辟建不同规模和结构的道路,形成众多彼此相连的巷道和街市。受交通工具和经济、技术的限制,大多数路基狭窄,线型弯曲,路面结构简单,多数为卵石铺成,少数为条石和素土,供车、马和行人混行。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各地城镇道路网的布置及主要道路的路面,仍保持“井”字形和以卵石、砂土、条块石为主的结构。
   新中国成立后至70年代,各地对旧城区的主要街道进行拓宽和路面改造,是城镇建设的主要工作之一。进入80年代后,各县(市)城镇道路快速增长,规模和质量有重大改观。1990年,全区城镇实有铺装道路总长度为160.93千米,面积254.82万平方米,与1984年比分别增长121.1%和332.85%。
   90年代后,各县(市)城镇道路建设以深化建设行业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调整规划为指导,持续加快发展进程。通过加大投入,加大道路建设力度,先后新(扩、改)建主、次干道,拉开了城市框架。1991年6月,崇仁县城中山路、胜利路改建人行道,铺设水泥路面,全长106.6米;东乡县城交通路施工,全长1500米,宽26米;是年,抚州市瑶坪堤改建为融防洪、公路交通为一体的城市次干道,全长1000米,宽13米。
   1992年10月,抚州市城区金巢大道建成,全长4000米、宽50米;是年,崇仁县城的省道过境路段(临八线)铺设沥青路面,全长35.3千米,同城道南路扩宽改铺水泥路面工程竣工,全长805米、宽18米;东乡县城东抚北路进行改造,全长740米、宽30米;宜黄县城沿河大道铺设水泥路面工程竣工,全长1400米、宽7米;广昌县城动员广大群众参加义务劳动,经过4个多月奋战,终于建好集交通、防洪和县城扩容为一体的盱江堤公路,堤底宽60米、顶宽25米,高6米,长2.9千米。
   1993年,抚州市城东孔家街建成,全长1000米,宽26米。
   1994年2月,南城县城胜利西路铺设水泥路面工程竣工通车,全长380米、宽20米;4月—5月,东乡县城交通西路、东抚南路相继改建,全长分别为1500米和500米,宽分别为40米和42米;12月,东乡县为促县改市,对交通路(东段)、环城路、府前路、东抚北路等道路的改造、扩建工程相继铺开;年内,临川县城玉茗大道建成,全长1300米,宽52米;金溪县城金城、金鹰两路水泥路面铺设及胜利路修建工程先后竣工,竣工后胜利路全长1100米、宽14米;崇仁县城道南东、西路以及交通路拓宽工程、新建县府东路和西路等建设工程陆续告竣,其中,县府东路长540米,宽36米;县府西路长980米,宽36米;资溪县城城东经济发展区主干道水泥路面铺设工程竣工,全长700米,宽34米;乐安县城主干道乐安大道动工兴建,全长1700米,宽24米。
   1996年11月20日,临川市临川大道、大桥南路先后建成通车,其中临川大道在国内30年不落后,成为临川市主城区至上顿渡之间综合性商业干道,全长7628米、宽40米~60米;是年,金溪县城7号路铺设水泥路面工程竣工,全长350米,宽3米;崇仁县城青年路建成,全长1000米,宽18米;乐安县城外环路、站前南路改建工程陆续完成。
   1997年7月,乐安县城乐安大道水泥路面铺设工程竣工通车,全长1100米,宽27米;10月,南城县城凤凰山路工程全面竣工;11月,临川市城区金巢大道、大公路(大公东路路段)工程竣工,年内乐安县城长601米、路幅42.4米的商贸大道铺设水泥路面工程,崇仁县城长1.5千米的人民大道、1千米的西郊路和1.2千米街口里路先后竣工;临川市城区黄泥岗路改建工程以及环城南路延伸段兴建工程次第完成,全长分别为790米和330米,宽分别为12米和18米;金溪县城秀谷大道、浒疏线水泥路面铺设工程铺设完毕。
   截至2000年年底,全市各县(区)城镇实有铺装道路长度为467千米,其中,抚州市城区211千米,各县城256千米;实有铺装道路面积454.02万平方米,其中,抚州市城区154.7万平方米,各县299.32万平方米。
   2000年市、县(区)城区主要道路状况 表21—5—22 续表21—5—22 续表21—5—22 续表21—5—22 2001年,抚州市市政处成立养护所,养护人员50人,全年完成市城区路面维修面积1200平方米;完成赣东大道、大公路等主要街道人行道维修面积1600余平方米;清理疏通赣东大道、大公路、荆公路、若士路等路段1000多米下水道;全市清理城区下水道检查井70座、雨水井130座;维修下水道150余米;维修下水道检查井11座;维修下水道雨水井24座;更换下水道雨水井、检查井及明沟盖板100多块套;完成路灯地下电缆维修1020米,路灯维修1103盏次,更换路灯电源开关箱9套。2002年设立养护一所、养护二所,分片区负责各自养护任务。全年完成市城区路面维修面积1900平方米;完成金巢大道、清风巷、荆公路、瑶坪路等主要街道人行道维修面积2500余平方米;清理疏通抚河大道、临川大道、学府路、穆堂路等路段1200多米下水道;全市清理城区下水道检查井105座、雨水井162座;维修下水道180余米;维修下水道检查井20座;维修下水道雨水井31座;更换下水道雨水井、检查井及明沟盖板130多块套;完成路灯地下电缆维修1523米,路灯维修1348盏次,更换路灯电源开关箱15套。
   2003年,全年完成市城区路面维修面积2300平方米;完成赣东大道、城建路、大公路等主次要街道人行道维修面积3800余平方米;清理疏通大公路、荆公路、若士路、穆堂路等路段2200多米下水道;全市清理城区下水道检查井110座,雨水井201座;维修下水道300余米;维修下水道检查井23座;维修下水道雨水井32座;更换下水道雨水井、检查井及明沟盖板210多块套;完成路灯地下电缆维修3020米,路灯维修2100盏次,更换路灯电源开关箱17套。2004年,全年完成市城区路面维修面积2560平方米;完成赣东大道、南门大道、冷冻厂路、揭家山路等主次要街道人行道维修面积6800余平方米;清理疏通体育路、若士路、背山路、老抚临路等路段4200多米下水道;全市清理城区下水道检查井150座、雨水井241座;维修下水道450余米;维修下水道检查井46座;维修下水道雨水井61座;更换下水道雨水井、检查井及明沟盖板380多块套;完成路灯地下电缆维修3950米,路灯维修3835盏次,更换路灯电源开关箱25套。
   2005年,全年完成市城区路面维修面积3000平方米;完成赣东大道、玉茗大道、大公路、金巢大道等主要街道人行道维修面积8000余平方米;清理疏通赣东大道、大公路、荆公路、若士路、穆堂路、同淑路等路段7000多米下水道;清理市城区下水道检查井170座,雨水井310座;维修下水道700余米;维修下水道检查井50座;维修下水道雨水井95座;更换下水道雨水井、检查井及明沟盖板500多块套;完成路灯地下电缆维修4685米,路灯维修5062盏次,更换路灯电源开关箱32套。2006年,全年维修道路4000余平方米,清理疏通下水道4600米,清理下水道检查井380座,清理雨水井510座,维修下水道检查井352座,更换下水道雨水井盖620块,更换下水道明沟盖板591块,集中力量整治赣东大道、玉茗大道、伍塘路、瑶坪南路、河滨路违章占道现象,共拆除违章占道围墙1000余米,清理乱堆乱占的建筑材料1500余立方米,铲除建筑余土5000立方米,拆除主次干道的空杆200余根、空线30千米。
   2007年,全年维修道路4500余平方米,清理疏通下水道4900米,清理下水道检查井410座,清理雨水井520座,维修下水道检查井372座,更换下水道雨水井盖518块,更换下水道明沟盖板567块,集中力量整治赣东大道、玉茗大道、伍塘路、瑶坪南路、河滨路违章占道现象,共拆除违章占道围墙1200余米,清理乱堆乱占的建筑材料1300余立方米,铲除建筑余土4600立方米。2008年,全年维修道路6000平方米,清理疏通下水道5600米,清理下水道检查井680座,清理雨水井800座,维修下水道检查井620座,更换下水道雨水井盖1000块,更换下水道明沟盖板850块,集中力量整治赣东大道、玉茗大道、伍塘路、瑶坪南路、河滨路违章占道现象,共拆除违章占道围墙1000余米,清理乱堆乱占的建筑材料1500余立方米,铲除建筑余土5000立方米。2009年,抚州市市政处成立养护一所、二所、三所。全年维修道路9000余平方米;清理疏通下水道7200米;清理市城区下水道检查井486座;清理雨水井688座;维修下水道检查井765座;更换下水道雨水井盖866块;更换下水道明沟盖板560块;及时疏通下水道堵塞现象400余处,维修人行道4.2万平方米;清理路面、人行道杂草、蔬菜2200多平方米;清理余土、乱砖乱石1320立方米。全年共查处违章损坏人行道行为100余起。2010年,拆除违章占道围墙1300余米,清理乱堆乱占的建筑材料1230立方米,铲除建筑余土4200立方米。全年维修道路1.2万平方米;清理疏通下水道1.3万米;清理市城区下水道检查井650座;清理雨水井960座;维修下水道检查井1020余座;更换下水道雨水井盖930块;更换下水道明沟盖板700块;及时疏通下水道堵塞现象500余处,维修人行道5.2万平方米;清理路面、人行道杂草、蔬菜6500多平方米;清理余土、乱砖乱石1520立方米。全年共查处违章损坏人行道行为120余起,锁车50余辆。拆除违章占道围墙1500余米,清理乱堆乱占的建筑材料1200余立方米,铲除建筑余土7000立方米;全年拆除主、次干道的空杆300余根、空线40千米。2011年,抚州市市政处成立养护一所、二所、三所、四所及养护维修科。重点对文昌桥、赣东大道、金巢大道、临川大道、穆堂路、大公路、若士路等路段的沥青路面进行全面维修和修补,面积约为1万平方米;对赣东大道、大公路、临川大道、金巢大道、伍塘路、玉茗大道、若士路、穆堂路等路段的下水道进行清理疏通,长度1.2万米;清理市城区下水道检查井600座;清理雨水井950座;维修下水道检查井960座;更换下水道雨水井盖920块;更换下水道明沟盖板680块;及时疏通下水道堵塞现象500余处,保证市民日常下水的顺利排放,缓解汛期内涝现象;对市城区赣东大道、临川大道、大公路、玉茗大道、学府路人行道进行集中维修,维修人行道3.2万平方米;清理路面、人行道杂草、蔬菜3500多平方米;清理余土、乱砖乱石1520立方米。全年共投入养护维修资金160余万元。
   二、市政工程重点项目建设 2001年完成市中心城区赣东大道延伸段路面工程、南湖路工程绿化带工程、城建路改造、赣东大道人行道铺设工程、环城西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完成投资937967.66万元。2002年完成青云峰路排水工程、同叔路下水道改造工程、城建路水泥路铺设、赣东大道南侧人行道疏通、检察院下水道疏通、黄巢东路下水道疏通、汽车站路面改造、文昌桥维修、抚州宾馆下水道疏通、后湖田沥青路维修、抚临路沥青路面维修、金巢大道下水道疏通、邮电局下水道疏通。完成投资1506172.88万元。2003年完成上沿河路下水道工程、金巢大道人行道工程、二仙桥下水道疏通、后湖田下水道及路面工程、抚临路路面及下水道工程、瑶坪村水泥路路面维修、赣东大道水泥路面维修。完成投资1332778.74万元。2004年完成兵马巷、法院、九洲大厦、金巢大道、赣东大道南延伸段、上沿河路、玉祥宾馆、青云峰路下水道工程。完成投资3971913.86万元。2005年完成伍家巷下水道工程,瑶坪堤维修、立交桥维修工程,背山路人行道工程,水上乐园、华洋转盘、炉子厂下水道工程,三角地带路面维修工程,金巢大道下水道工程,玉茗大道、赣东大道、大公东路、大公西路人行道工程,轻纺城、金巢转盘、京福高速下水道工程,黄东良绿化带工程,赣东大道南延伸段、青云峰人行道工程,兵马巷、体育路清淤,赣东大道南延伸段加宽,临川大道、下水道工程,同叔路、金巢人行道工程,抚北路下水道疏通,中级法院下水道改造,赣东大道沥青路面维修,迎宾大道人行道工程,玉茗大道检查井维修,市审计局下水道改造。完成投资3552622.16万元。2006年建行转盘完成、炉子厂下水道工程,工业同区碎石路面工程,赣东大道加宽工程,羊城路拆迁工程,文昌桥维修,环城南路下水道工程,金巢人行道工程,市审计局下水道,赣东大道人行道,同叔路下水道改造,贸易广场人行道改造,瑶坪下水道疏通,提质工程,瑶坪下水道,州学岭人行道改造,城外下水道疏通,昌厦公路拆迁,二纺下水道疏通,北巷下水道改造。完成投资3842246.69万元。2007年完成文化园下水道改造,穆堂路沥青路面,贸易广场人行道工程,临川大道、市审计局下水道工程,振宇超市人行道维修,保险公司下水道疏通,财政局宿舍、金秋宾馆、检察院下水道工程,文化园、山水人家人行道工程,凤岗河下水道工程。完成投资3767596.11万元。2008年建设项目:体育休闲广场、金纬下水道工程,凤岗河污水管网工程,世纪长河山水人家、财政局宿舍下水道、东华理工学院、伍家巷、体育中心、西湖西岸临时排水工程,人行道整治,江南春晓,恒业人行道,丰华置业,二纺路、抚临路下水道,旧货市场,城外维修,城区下水道。完成投资4804106.11万元。2009年完成体育中心、瑞丰恒业、江南春晓、邮政、金纬下水道工程。完成投资2601804.22万元。2010年建设项目:邮政下水道工程,江南春晓下水道,体育中心下水道,印染厂留守处工程,污水管网抢修;玉茗大道、迎宾大道、抚北路、西湖小学、恒力电池下水道抢修工程,梦湖沥青路,公园路下水道。完成投资2291617.33万元。
   2011年完成一期污水管网建设,羊城拆迁,文化园维修,竹山路下水道抢修,纪检排水工程,傅家村临时排水工程,富奇社区排水工程,文昌大道水泥路面维修工程,荆公路取水口工程,北门傅家桥工程,公园路改造,体育休闲广场下水道工程,马家山下水道改造。全年完成投资4981921.23万元。
   三、城市桥梁 域内城市桥梁建设始于宋代,其建设方式为官办民助或民办官助,以及由当地名人志士出面募捐修建。最初所修建的桥梁单一简易。明清以后,城镇桥梁数量增多,修桥技术也有进步。始建于宋乾道元年(1165)的抚州文昌桥,嘉泰年间(1201—1204)为石梁桥,明代改修为石拱桥,清嘉庆八年(1803)重建时,首次采用“干修”新法。民国22年(1933)又首次将石拱桥面改修为混凝土桥面成为公路桥梁。同时还利用桥墩制作吊钩式木桥,行人来往于上,船只航行于下,人车分流。
   新中国成立后,域内各县(市)城镇桥梁建设快速发展,改建、新建多种类型的桥梁,且桥梁体量、荷载力、结构、造型等都发生重大变化。1990年年末,全区城镇桥梁总数有58座,其中永久性桥梁占90%。
   90年代,各县(市)进一步实施对城镇桥梁修复和新建的工程建设。1992年,乐安县城先后新建东英角桥、前坪路小桥各1座,桥长分别为48米和9.6米,桥宽分别为11.4米和6.4米,均为跨河公路桥梁;1994年5月,宜黄县修复县城渡东桥。同年,乐安县城站前南路新桥落成,长9米、宽3.6米。1997年7月,乐安县城新建跨河暗桥1座,桥长46米,宽5米。是年,东乡县城新建农民桥,桥长32米,宽30米。同年,临川市洋洲立交桥竣工通车。该桥位于临川市东郊南昌一临川、东乡一临川、临川一南城公路交叉处,是316国道过境与临川市东郊对外交通公路网络的重要枢纽,1995年经省计委批准立项兴建,由省冶金设计院设计,于1996年7月破土动工。其主桥及路标,分别由赣州公路工程公司、省建总公司承建,总投资为2400万元。主桥全长80.40米,宽20米,引桥从南到北(南城一南昌)方向总长660米,从东到西(东乡一临川)方向总长551.89米,采用3孔3跨的设计方案,桥型美观对称,荷载等级为汽一超20、挂—120。该桥集干线公路与城市交通双重功能,其建成既填补抚州地区无公路及城市立交桥的空白,也是当时全省各地区所在市惟一的立交桥,改善了临川市东部对外交通干线上长期存在的交通拥挤、堵塞状况,改善了临川市投资环境,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同年,东乡县城新建北门港四桥,位于会龙桥与北门港一桥、二桥之间,是连接东抚路与体育馆的过道桥梁,为混凝土平板桥结构,桥长38米、宽7米,荷载汽—20、挂—100;资溪县城新建飞鹤桥,全长90米、宽26米,为混凝土平板桥结构,跨于泸溪河两岸。
   截至2000年年底,全市总计城镇各类桥梁为87座(市城区18座,各县69座),比1990年增加29座。
   四、城市路灯 民国之前,域内临川城区最早于明清时期出现街道照明的路灯(称街灯)。每年冬防期间,即将路灯悬挂于城内闹市,其形状为一铁皮尖顶、四周嵌有玻璃的长方体灯盒,内置蜡烛,雇有灯夫专管,所需费用由官府拨款开支。随后,各县县城也陆续设置。民国时期,路灯由蜡烛改用煤油灯照明。新中国成立前夕,抚州仅剩残灯5盏。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域内各城镇先后使用电灯照明。70年代前后,路灯数量、光源发生较大变化。1968年,抚州市在赣东大道、荆公路首次安装第二代光源绿灯。1980年在赣东大道、大公路改装和新装外形美观、省电节能的第三代光源250瓦钠灯,临川、黎川等县新光源的应用也日趋广泛。1990年,各县(市)城镇路灯共有3242盏,其中,抚州市804盏,各县城镇2438盏。
   90年代,城市路灯功能已由单一照明发展成为装饰城镇道路、桥梁、公共建筑,美化城镇环境的重要方式之一。域内各县(市)城镇使用的路灯灯具,大都采用外形美观的单臂或双臂悬挂式、圆球或半圆球式彩色多头组合形灯具。1994年1月抚州市首次安装高杆路灯,各县(市)城镇主要街道都相继立起高杆灯,大部分城镇临街安装灯箱广告和霓虹灯。2000年年末,全市城镇路灯共有9063盏,其中,抚州市中心城区5585盏,各县城镇3478盏。
   2000年市、县(区)城镇路灯情况 表21—5—23 市中心城区路灯及程控指挥系统 2001年后,市中心城区所有亮化设施(含城区楼体亮化设施)逐步进入路灯节能防盗监控系统,该系统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50研究所中标承建(中标价为166万元),于2007年1月投入使用,系统经过多次升级,运行情况良好。截至2011年年底,共有监控箱140余套,开关灯时间按抚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抚州市中心城区夜景灯光亮化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根据季节变化合理地调整开灯时间,采用时控和光控相结合的控制方案实行3级控制:一级开灯,主要节假日、重大庆典、重大会议、重大接待活动及市委、市政府因特殊情况需要亮灯时,全市路灯、景观灯及楼体亮化灯全部开启;二级开灯,一般性检查,市区主要路段和人口密集区的路灯、景观灯及楼体亮化灯全部开启,其他路段根据情况按规定时间段间隔( 1/2、1/3、2/3)开灯;三级开灯,日常开启部分景观灯及楼体亮化灯,赣东大道、迎宾大道、临川大道、文昌大道、玉茗大道和人口密集区路灯全部开启,其他路段根据情况按规定时间段间隔( 1/2、1/3、2/3、1/6)开灯。至201 1年市中心城区共有148896盏路灯。
   抚州市新区夜景 市中心城区路灯照明管理 2010年市政府按照国家住建部《城市道路照明规定》,结合市城区路灯实际情况制定《抚州市中心城区夜景灯光亮化设施管理办法》《抚州市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等;其后,建立健全《巡修灯制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职工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水电、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20余个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
   市新城区楼盘等建筑物景观亮化 2006年—2011年,抚州市新城区先后建设全省最高的夜景亮化滚动变色高杆灯——赣东明珠(60米);象征着飞翔和筑巢引凤蕴意的凤凰雕塑灯(18米);象征抚州市繁荣昌盛和美好前景的“花开盛世、展望未来”雕塑灯等一系列体现临川文化内涵的景观灯。同时对赣东大道、迎宾大道、文昌大道、临川大道等主干道实施夜景亮化工程,临街200多家单位安装夜景亮化灯。
   2006年完成对文昌大道、同叔路的路灯改造;东岳观、文艺街、公园路、马家山巷、政协对面小巷的路灯改造和新装;金巢大道三角地带路灯新装;市城区15条小街小巷路灯安装;抚州宾馆路灯改造;玉茗休闲广场路灯安装。
   2007年完成福银高速公路下线段路灯新装;赣东大道5个十字交叉口新装景观灯和双面霓虹灯广告牌;赣东大道57家临街单位安装楼体亮化轮廓灯;市行政新区前安装景观灯;市行政新区中心广场新装赣东明珠高杆灯;马家山广场、南门路新装路灯;临川大道安装景观灯;赣东大道和迎宾大道交叉口安装两座凤凰灯光雕塑,LED电光源,投光灯。2008年完成玉茗大道南延伸段路灯工程(新政府至抚八线);福银高速公路下线段新装路灯;南门路东延伸段路灯工程;迎宾大道景观灯二程(文昌大道至京福高速下线);市行政新区中轴绿化带亮化工程;凤岗河安装庭院灯;梦湖(人工湖)安装路灯和景观灯;迎宾大道东延伸段、文昌大道、付家堤路、下沿河路、抚北路、东临大桥、西二路安装路灯;文化广场安装方顶灯;市体育局广场安装景观灯、中杆灯。2009年完成迎宾大道中间绿化带安装景观灯;迎宾大道各交叉路口安装景观灯;迎宾大道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安装中杆灯;赣东大道与玉茗大道南延伸段安装满天星;行政新区安装草坪灯;行政办公大楼前安装2座灯光雕塑,东边为“花开盛世”,西边为“展望未来”;文昌大道安装路灯、景观灯;“两馆一院”共安装夜景亮化灯LED点光源、LED护栏管、泛光灯;文昌大道、迎宾大道两旁建筑物全部实行楼体亮化。2010年完成迎宾大道人行道安装宝塔景观灯;迎宾大道路灯改造工程;赣东大道南延伸段景观灯、赣东大道南延伸段路灯改造和新装;玉茗大道南延伸段景观灯、玉茗大道南延伸段路灯改造;迎宾大道和文昌大道安装3块大型数码七彩屏(市财政局、荣誉国际酒店、汝水森林公园)、两旁建筑物全部实行楼体亮化;安装改造文昌大道路灯(中华灯);新城区区间路高压钠灯;花家巷安装路灯;王安石大道安装中华灯、景观灯、中杆灯。2011年完成抚河大道西段安装路灯、抚河大道西段安装景观灯;高速下线安装中华灯;学府路、老昌抚路、钟岭大道、金巢大道、临川大道、抚北东路等安装路灯;凤岗河安装景观灯,凤岗河5座桥、沿河安装LED灯带;凤岗河安装桃树景观灯;高速下线安装宝塔景观灯、中杆灯;曾巩大道安装路灯、中杆灯、景观灯;外环路安装路灯、景观灯;市内7个广场安装景观灯。
   2005年—2011年市中心城区路灯情况 表21—5—24 单位:盏、万元 注:西一路与外环路未移交 第四节 市场建设与管理 一、市场管理机构 地区(市)市场建设与管理职能先属地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机构隶属地区经贸委(市工信委),2010年5月,抚州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管中心”)从市工信委划人市城管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督查组、保卫组、市场监管大队、市场开发组、6个农贸市场管理所。2011年有正式在编人员27人,聘请人员41人。
   南城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6年,属南城县工商局管理,为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0年后按照国务院工商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单列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个,下设建昌市场物业管理站(编制10个)、新西门市场物业管理站(编制10个)两个正股级机构。2009年12月划归南城县城市管理局管理。主要负责管理所辖市场。依法对市场的摊位、店铺及其他资产对外租赁,收取摊位及店面租赁费用;负责市场经营秩序、卫生保洁、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资溪县市场服务中心成立于1995年,隶属县商业局,2011年划归城管局管理。2011年有员工21人。
   东乡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于1997年1月成立,为县直属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30个。2000年5月更名为东乡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2008年3月划入城市管理局,2011年有人员82人。主要负责经营管理市场资产、市场开发建设和改造维修等,按规定收取市场摊位费、设施租赁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有偿服务费。
   南丰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0年9月,为县城管局下属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1年有在岗正式职工17人。
   黎川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于2001年10月24日成立,为县直属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6个,2009年4月并入县城市管理局,2011年有在编在岗人员7人,另招聘协管员10人,保洁员3名。
   广昌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于2001年11月成立,有人员13人,2002年增至14人,2003年核定为县政府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旴江市场开发管理站、赤水市场开发管理站、头陂市场开发管理站。
  2006年8月划为县城管局二级单位,2011年在岗人员13人。
   临川、崇仁、宜黄、乐安、金溪等县(区)无专门市场建设与管理部门。
   二、农贸市场建设 2002年—2011年,市中心城区加大农贸市场建设力度,兴建5个上规模上档次的室内农贸市场。
   2002年—2011年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情况表21—6—25 单位:万元、平方米、个 南城县市场管理中心管辖3个室内农贸市场:建昌农贸市场建于1983年,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设有各类摊位100个;新西门农贸市场建于1993年,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有各类摊位160个;银三角农贸市场于2011年建成,占地面积约3400平方米,内设各类摊位119个,店铺31间。
   黎川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管辖县城4个农贸市场,分别是边贸市场、第二农贸市场、新大桥临时市场、冠建农贸市场。其中,边贸市场建于1989年,面积2900平方米,摊位数230个;第二农贸市场建于1986年,面积1700平方米,摊位数60个,2010年5月因黎河大桥建设而拆除;新大桥临时市场建于2002年,面积500平方米,摊位数80个;冠建农贸市场建于2009年,面积1800平方米,摊位数78个。
   南丰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管辖县城东门农贸市场。该市场于2003年通过招商引资金方式在东门菜市场基础上改建成大型综合农贸市场,2004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面积3700平方米,总共投入资金1000万元,有各类摊位248个。
   资溪县1996年建成鹤城农贸市场,建筑面积2740平方米,2003年为配合“一河两岸”工程建设而拆迁重建。新农贸市场于2011年建成,政府投资1000多万元,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摊位220余个。
   广昌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管理的县城农贸市场4个:白莲农贸市场顶棚面积1783平方米,固定摊位214个,店面8个,2003年关闭;大世界农贸市场于1998年投入使用,占地面积6460平方米,室内面积3800平方米,店面99间,固定摊位200个;顺化农贸市场2007年投入使用,占地面积776平方米,固定摊位39个,店面4个;学府农贸市场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于2007年投入使用,固定摊位72个,店面6个。
   东乡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管理县城5个市场:赣东农贸市场、宏鑫商贸城、汽贸城、建材市场、木竹市场。
   三、市场管理 抚州市市管中心根据抚府办抄字〔2008〕257号抄告单要求,与城区农贸市场业主协商一致,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管理制度,包括《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等,按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市管中心与分局密切配合,采取疏与堵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市管中心投入资金对市场硬件进行改造,在农贸市场内增设自产蔬菜区,不断改善市场环境,给占道的菜农提供良好的交易场所;另一方面与分局密切配合,集中整治,引导劝说菜农进入市场内经营,使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使新(改)建的农贸市场建设成硬件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越的上档次上规模的农贸市场,根据国家标准化菜市场要求和以往农贸市场管理经验,结合抚州实际情况,市管中心对农贸市场的建筑设计、设施设备、场内装修及布局等提出《农贸市场设计布局建议》,同时借鉴吸取外地好的做法和先进的管理模式,积极参与“156”惠民工程中的10个农贸(农超)市场选址、市场建设规模等。
   南城县市场管理中心科学制订并严格执行市场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等。
   黎川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参与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并负责市场设施的维修。出租、出售市场门店和摊位,提供代购、代储、代运等场内交易的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设计市场内部的布局,规范商品交易秩序。建立健全内部口常管理组织和制度,承担对市场日常管理及卫生、防火、治安等交易安全职能。招商引资,繁荣和发展市场。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入场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审查。配合市场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南丰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成立后,先后制定市场管理工作制度、考评办法、考评补充细则、市场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制、市场食品质量巡查制等相关制度,采取人员分组、责任到人的分段管理模式,加大对东门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努力为经营户和消费者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
   广昌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2000年起,先后在各集贸市场设置场牌、行业标志、宣传栏、价格行情栏、违章处理公告栏、市场示意图、咨询服务台和消费者投诉台,并备有公平秤,方便经营户和消费者。2000年—2011年,县城3个农贸市场聘请环卫管理人员每天打扫卫生,清洗肉案和摊位,净化市场环境。2007年县举办国际莲花节期间,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清理县城解放路、吁江一路的各类摊点168个,其中流动摊点95个,制止占道经营2430平方米,取缔不合规范影响市容雨篷73个。1999年12月起,开展评比“文明市场”活动。2006年大世界农贸市场获得市级“文明市场”称号。
   第六章 园林绿化 域内城镇园林绿化历史悠久。但历代园林,数量较少,且多为达官贵人私家建筑。新中国成立后,域内各县(市)城镇陆续兴建纪念性、游览性公园和街心花园、花坛。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全市园林绿化快速发展,市、县(区)均成立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负责各地城镇园林绿化工作。2011年,市城区实有绿化面积2500余公顷,人均公园绿化面积为18.12平方米,位列全省第一。抚州市先后荣获江西省园林城市、全省城市绿化先进市、全国最佳绿化生态城市等荣誉。
   第一节 机构与执法 一、市机构 2000年—2009年,城市园林绿化由市政府建设局负责,下设园林管理处,主管全市公园和路树业务。2009年,市委、市政府重视园林绿化事业,在市园林管理处基础上,组建抚州市园林绿化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管理。核定机关事业编制25个,下属单位核定编制25个。其内设5个职能科室:人事秘书科、计划财务科、绿化管理与园林建设科、绿化督查科、绿地管护科,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下属正科级机构共5个,分别为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园绿地管护中心、道路绿地管护中心、园林机械作业中心、梦湖公园和城市湿地管护中心。
   二、县(区)机构 广昌县园林管理所于1986年4月成立,为县建设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人,2007年12月划入县城市管理局管理。主要负责全县园林、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
   南丰县1987年7月成立县园林管理所,为县建设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7个,负责管理县城绿化工作。2006年4月划归县城管局。2010年7月成立县园林局,属县城管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个,负责县城公共绿化和城市绿化管护工作。2010年9月成立县园林管理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2个,全面接管县城所有财政投资建设公园绿化、道路绿化、景观绿化等绿化的管理养护。
   崇仁县园林所于1988年成立,隶属县建设局,2006年划归县城市管理局管理。
   南城县1990年6月成立县园林管理所,为县建设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个。2006年4月,园林管理所划归城市管理局。2010年5月成立县公园广场管理所,为县城市管理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个。2011年3月成立县园林绿化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个,园林管理所和公园广场管理所划归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东乡县1993年11月成立园林管理所,为县建设局下属独立核算的正股级全额拨款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个。园林所下设东乡县城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2008年3月,成立县城市管理局,县园林管理所划归该局,为该局下属独立核算的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1年12月,成立东乡县园林绿化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0个,将县园林管理所划归该局。下属单位有县园林管理所、县园林设计院及园林监察大队。
   资溪县园林所正式成立于2009年8月,前身为资溪县市政园林管理所,定编3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城管局下属单位。
   临川区2000年成立临川区园林管理处。2011年3月,将区园林管理处更名为区园林管理局。
   乐安县2000年—2005年在县建设局内设市政设施管理所;2006年—2008年更名为市政园林公共设施管理所;2008年更名为县园林(森林公园)管理所,划归县城市管理局管理。
   宜黄县园林管理所2001年至2010年隶属县建设局,2011年更名为园林管理局。
   金溪县园林绿化局成立于2010年12月,组建于2011年4月,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个;下设园林管理所、象山公园管理所、锦绣广场管理中心和象山园林绿化公司。
   金巢开发区未成立园林部门,由建设局负责园林绿化行政管理职能。
   第二节 城市园林绿化 一、城市园林 域内城镇园林绿化历史悠久。唐代,园林建筑有著名的金棍园,建在郡治西面,园内有亭,“上跨层城,如在天半;下隔一水,宛同方外,景物为一州之冠”。清同治五年(1866)曾改建,易名“惺园”,后毁。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临川代知县江召棠仰慕汤显祖文章品节,将几成荒丘的汤墓重新修复,墓地林木葱郁,山清水秀,风景优美,游人如织,后因兵祸被毁。
   民国时期,域内少数县城建有园林。民国20年(1931),乐安县城先后建有花园2处:一在城区小学前面,一在桥背曾家村,规模均较小,为达官显贵茶余饭后游览之处。23年,南城县城修建文庙公园。26年,抚州城区北建有城北公园,园内广植果木花卉以及风景林,后荒废。27年,崇仁县城建有公园,园内有抗日阵亡烈士纪念碑。34年,抚州城区曾家园南面建有中山公园,内有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碑旁有一小亭,颇古雅;园四隅有小花坛,植各种花卉,园四周有木栅栏围绕,并栽有垂柳;园北面即公共体育场。后因建礼堂碑被拆除,公园荒废,未再修复。此外,抚州城区还有私人住宅内建有小花园,其中以陈坤泰的赏心花园较有名。
   新中国成立后,域内各县(市)城镇陆续兴建纪念性、游览性公园和街心花园、花坛。1951年,资溪县城辟建烈士陵园,种植松、柏、广玉兰、女贞等树木3000余株。1957年秋,抚州市修复城区东门外的汤显祖墓,并将其改名为若士公园,墓旁建有牡丹亭,青砖红柱,古雅别致。墓地四周,环植圆柏,葱葱郁郁。圆柏外围,砌有深红色矮围墙。1959年,抚州市建成人民公园,位于老城区梁家巷,占地面积26公顷,新中国成立10周年正式开放,年接待游客10万余人次。园内栽有各种风景林、果木,建有花坛、亭台,设计新巧,别具一格。1964年5月,乐安县城辟建烈士纪念碑风景区,区内树木繁茂,方竹成林,绿草如茵。“文化大革命”期间,抚州市若士公园被毁,人民公园被少数单位分占。1978年10月,抚州市建成面积为23.28公顷的综合性人民公园(又称新人民公园)。公园绿化面积达97.3%,园内建有馆亭桥楼,辟有宽阔水面的西湖,置有游艇,可供游人遨游于湖光水色之间。1985年,抚州市城市园林事业发展较快,又在城区文昌桥西头建成一面积0.27公顷的小型文昌公园,园内栽有各种风景林木489株,建有廊亭,设计典雅,以植物造景为主。公园地处闹区一侧,闹中有静,繁简相对,为城市增添景观情趣,民间称之为小游园或桥头公园。1989年,抚州市城区南郊辟建森林公园,面积53.3公顷,划为6个不同功能的区域,共植树苗59554株、各种风景树44170株。80年代后期,各县县城陆续建有各种花园,各单位、学校、工厂区居民庭院建有花坛、花圃、园林景树,花卉草木、盆花、盆景等比比皆是,富有成效地美化城镇环境,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1990年,全区有8个单位获得“省绿化先进单位”和“省文明单位”称号,全区城镇园林绿地面积517.7公顷(抚州市180.8公顷、县镇336.9公顷),其中公共绿地占26.99%;有规模不等公园10个(抚州市3个、县镇7个),抚州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12.64%,县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74平方米。
   90年代后,域内各县(市)城镇园林建设快速发展。1995年,乐安县城动工兴建人民公园,面积10.35公顷,园内有湖,湖中可泛小舟,并建成公园大道。同年,资溪县在县城东沿江路北面、泸溪河畔建沿河公园,面积6263平方米,内建亭、廊,植有桂花、圆柏、海桐、广玉兰等20多种树木,并在园内全部铺上马尼拉草皮,建成开放式河湾公园。1996年,南城县城登高山公园建设动工,建公园苗圃。1997年,广昌县先后建成面积为11.67万平方米的河东森林公园和面积为5万平方米的河滨公园,并为面积近100万平方米的中坊水库游览区和面积14.68万平方米的滨河风貌区4个休闲工程编制详细规划。1997年末,各县(市)城镇已建有公园13个,年游人量83万人次(临川市73万人次、县镇10万人次),城镇园林绿地面积为613公顷(临川市322公顷、县镇291公顷)。
   2000年年底,全市城镇园林绿地面积有657公顷(市城区323公顷,各县城334公顷),为1990年的1.27倍;建有公园14个(市城区6个,各县城8个);年游人量90万人次(市城区81万人次,各县9万人次)。
   2000年后,抚州市着力恢复文昌里的历史文化遗址,修建仿古街,建民俗商业街,弘扬临川的历史文化特色,发掘临川的传统风味商品,促进临川的民间贸易。2001年以后,规划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并建成赣东公园(文化活动)、文昌公园(老年人活动)、竹岗公园(综合游览);在抚河临水取水口附近种植水源涵养林,建成凤岗河滨水绿化带和环城路以北的抚河下游段绿化带,重点建设凤岗河东岸绿化景观游览线,依托原有的水产养殖场,发展以水产为主,蔬菜基地与果园为辅的综合生态园地;在温泉地区建设康复健身疗养中心,在生态绿心中建设适量的别墅、度假设施。建设贯穿中央绿心,连接文昌桥与抚北、红桥地区的东西向林荫道路;进行历史文化遗产的修复建设,逐步开发、完善一批景点:白浒窑遗址、汤显祖纪念馆、王安石纪念馆、文昌阁、汉墓群等,已形成一定规模的文化旅游区。
   二、城镇绿化 古代,域内各地城镇街巷狭窄,绿化近于空白。民国时期,少数县城设有苗圃,但因管理不善,形同虚设。抚州城大公路种有行道树,至解放前夕,只剩30株;城外抚河两岸种植柳树,不上百株。省立临川中学校园内有少量古木,私人住宅前后栽有少数果木。其他县城绿化情况类似。
   新中国成立后,各县(市)城镇开展“人人动手,年年植树”的义务劳动,美化环境。抚州市自1949年冬开始,即在城区内外植树造林;1954年,城区大公路、十字街、荆公路,栽下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行道树,长5千米;1957年,全市冬季共植树12.47万株;1983年,在全市植树活动中,植树43万株,建花坛196个,铺草皮2350平方米。1990年年末,抚州市共有树木117.8万株,其中,分布在城区28条街道的行道,总长为15.8千米;绿化带总面积为4506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12.64公顷;园林绿化总面积为298.7公顷,其中,建成区绿化面积为28.5公顷。是年,各县城镇植树共5.91万株。1991年以后,城镇绿化向香化、美化、绿化的目标发展。1997年,全区园林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全年共植树33.18万株,绿地覆盖面积910公顷;城镇园林绿地面积613公顷(临川市322公顷、县镇291公顷);人均公共绿化面积,临川市4.87平方米、县镇3.19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临川市17.28%、县镇2.89%。黎川县城东方红大道的绿化、美化工作成为全区的榜样。
   2000年年末,全市绿化覆盖面积980公顷(市城区406公顷,各县城57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市城区为4.53平方米,各县城为3.38平方米;抚州市城区建成区绿地率13.23%,绿化覆盖率14.41%,各县城6.35%。
   2000年全市城区园林绿化情况 表21—6—26 2001年后,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城市建设的加快,人民政府对园林绿化事业也日趋重视,每年春冬季在公园、旷地、广场、街道及较大的庭院内植树绿化。2001年—2005年市城区共植树21万株,成活率仅40%;绿地面积从2001年的410.44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716.69公顷;市城区行道树从4060株增至20031株,绿地率从24.14%提高至26.54%,绿化覆盖率从27.5%增加到30.0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17.69平方米增加到26.84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有较大增加。
   2006年以后,市委、市政府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大绿化”“引森林进城市,变园林为森林”“生态抚州”的发展战略,以打造“宜居、宜商、宜业、宜游、宜学的生态文化名城”为城市定位,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加大投入,攻坚克难,强势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各项工作。
   2011年,以全力打造“生态幸福抚州”为绿化战略,紧扣“四做到”(做到“一路多景一园一特色”,呈现“乔、灌、花、草、篱”立体布局的规划设计;做到因地制宜、寸土不让、见缝插绿的绿化理念;做到四季有花、四季有景、层次分明、错落有致,呈现连线、连体、成景、多样化的立体绿化格局;做到树有高度、林有厚度、绿有浓度、草花适度的绿化效果)和一个“实现”(实现“城在林中、林环水绕、碧水蓝天、四季常青”宜居、宜商、宜业、宜游、宜学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工作思路,根据“突出生态优先,注重服务百姓,着力提升景观,构建和谐园林”的原则,使市城区城市绿化面积近6000公顷,绿地率38.3%、绿化覆盖率42.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13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42.3平方米;市中心建成区绿化面积达2526.67公顷、人均绿地面积44.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50.1%,绿地率达44.4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8.12平方米(全省第一),节点草花栽植280余万株。通过坚持3个理念(节约型、多功能、园林式)、突出4个重点(生态优先、服务百姓、美化城市、日常管护)、打造5个亮点(入口、公园、道路、广场、节点)、达到6个意境(绿化、生态、美感、艺术、文化、精品)。先后荣获江西省园林城市、全省城市绿化先进市、全国最佳绿色生态城市等荣誉,迎宾大道被省住建厅评为江西省林荫路。
   2001年—2009年抚州市中心城区绿化情况 表21-6-27 单位:公顷 三、城市雕塑 域内城市雕塑最早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83年,抚州市在赣东大道中段兴建喷水池花坛,用白水泥雕塑“仙鹤群体”1座(后废)。1989年,在王安石纪念馆内雕成王安石塑像1座。同年,抚州一中校园兴建“师生群”雕塑1座,系浙江美术学院雕塑系集体创作。随后,抚州中医学校大坪塑有芎代名医华佗雕塑1座;地区人民医院在公费医疗门诊郢院内建有护士雕塑1座;宜黄县在宜黄宾馆园内塑成覃纶像,其余各县城在城区公园或街心花园、广场等处,采取假山、喷池景观与花草人物相结合的艺术手法,陆续枣有一批雕塑。
   抚州城区赣东大道凤凰雕塑 进入90年代,有的县专门请规划设计部门在县城中心制作安装颇具内涵的城雕。1992年至1994年,东乡县城先后建有三角塔雕塑1座,驹雕塑1座,王安石塑像1座;宜黄县城于1994年10月,在县一中、实验小学等单位建成雕塑4座。1995年,东乡县红星企业集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副主席王震制作塑像1座。同年,汤显祖宅念馆一期工程竣工,建有汤翁塑像l座。1996年12月,临川市中医院制作的东汉名医张仲景塑像落成。同事,黎川县城“黎明山川”雕塑落成,由江西省环境艺术殳计研究所设计制作安装,高9米,基础3米,造价28万元。该雕塑材料采用日本进口不锈钢,雕塑部分由4个‘丰”字麦穗及两只凤凰组成的凤凰女,手托启明星科技杂志,基座为“工”字型下配五叶状圆形花圃。创意为:立足基础农业,发展支柱产业,依托高新科技,振兴黎川经济,团结拼搏奋进,共创美好明天。1997年9月,临川市赣东大道北端母子商场前人行道建成1座母子雕塑。2000年,华东地质学院校内新建一座不锈钢雕塑。
   抚州梦岛爱神雕塑:高15米,重50余吨,青铜锻造。铜像主体为杜丽娘与柳梦梅的艺术造型,二人相依相偎,彩带凌空,伴以浮雕祥云与牡丹花底座,既庄重又具有梦幻色彩。
   东乡大富大道景观石柱:石柱地上部分高10.8米,地下部分深1米,重近百吨;主体为1.6见方、9米长的整块芝麻白花岗岩,采自福建泉州深百余米的地下石矿。石柱正面阴刻楷书“社稷望熙宁,梦穿绮丽时空,应逢北宋二三子;黎元归正德,诗赋升平天地,恰是东乡五百年”。石柱背面阴刻行书“看眼前江山锦绣,愿荆公再起,春风更续一行诗;数史上岁月沧桑,自正德初营,沃土已铭千古业”。石柱两侧为野生稻、虚竹、樟树、茶花浮雕。主柱上方阳刻隶书“荆公故里、赣东门户、工业走廊、书法之乡”。石柱屹立在沪昆高速东乡路口。
   广昌红色雕塑:红色雕塑主题公园建于鹰瑞高速进入广昌县城北挂线公路交叉处三角地带山头上,占地面积103亩,项目主要包括主题公园及红色雕塑广场两部分。红色雕塑建设主旨是围绕毛泽东、朱德、彭德怀等老一辈革命家在广昌的革命实践和红军战士鏖战广昌这一主题,以毛泽东《减字木兰花·广昌路上》诗词彰显的内容为背景。雕塑主体由8.08米高的毛泽东骑马像和4.3米高的红军战士青铜组像、约18米高的不锈钢红旗雕塑两部分组成。
   南城石雕——鱼米之乡:雕塑立于济广高速206国道和省道南城一黎川的连接点,北面有徐家乡万亩良田,南面有洪门水库,西北面是廖坊水库。雕塑通高19.6米,雕塑的下部表现多种瓜果,中部表现水稻、莲花和在浪花上欢快蹦跳的鱼群,上部是打腰鼓庆丰收的女青年形象。石雕东北角省道旁边,还安排两块各50米长的线描画,一是“两岸姑山排笔架,一江旴水绣文章”,二是“武冈山商周文化遗址”。
   南城铜雕——有凤来仪:坐落在河东工业园入口处,通高18.6米,上为凤,下为凰,缠绕梧桐树,寓意筑巢引凤。两个金蛋金光闪闪,组成一座和谐向上的雕塑形象。凤凰上面的小红球是“凤凰胆”,它伴随火焰而生,寓意不断追求、提升自我的执着精神。
   华南虎文化广场名人雕像:该广场处县行政中心之前,雕塑有乐史、应重、侯叔献、谭纶、黄宫绣、谢阶树、黄爵滋、欧阳竟无、程孝刚、余瑞璜、洪涛、吴式枢12位宜黄县名人塑像。
   四、园林绿化执法 2001年—2011年,抚州市不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力度,逐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规范性文件,先后出台《抚州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抚州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公示制度》《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细则》等。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主要依据《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抚州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具体的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查→许可→发证。申报材料包括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申请书、提交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交费凭证、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承诺许可期限: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收费依据为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城市规划区集中绿化补偿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古树名木迁移、买卖和转让许可审批主要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具体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查→许可→发证。申报材料包括古树名木迁移、买卖和转让申请书;交费凭证;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承诺许可期限: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不收费。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主要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抚州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具体许可程序:申请一受理→审查→许可→发证。申报材料包括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的审批申请书;提交异地绿化补偿费交费凭证;规划用地红线图、土地证复印件;市计划部门的计划投资批文;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图(原件,3万平方米以上);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图;有资质的园林绿化设计单位设计的绿化方案一式3份,平面图需有方案电子文件(光盘)及图纸文本、彩色立面效果图;各功能区主要景点立面、剖面图;用地范围内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方案说明;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承诺许可期限:一般项目为3个工作日;大项目,绿化设计方案需专家论证会论证,为7个工作日。收费依据为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城市规划区集中绿化补偿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城市树木修剪、砍伐许可证审批 主要依据《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抚州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具体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查→许可→发证。申请材料包括城市树木修剪、砍伐申请书;提交树木赔偿费交费凭证;规划部门批准的出入口图纸文件;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承诺许可期限:3个工作日。收费依据为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城市规划区集中绿化补偿费收取标准的通知》《损坏园林植物、园林设施赔偿标准》。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主要依据《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抚州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具体许可程序:申请→受理→审查→许可→发证。申请材料包括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资质的园林绿化设计单位设计的绿化设计方案一式3份,平面图需要有方案电子文件(光盘)及图纸文本、彩色立面效果图;各功能区主要景点、立面、剖面图;用地范围内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方案说明;规划用地红线图、土地证复印件;规划用地红线图、土地证复印件;市计划部门的计划投资批文;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计划图;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详规图(原件,3万平方米以上);指标达不到须提交异地绿化补偿费交费凭证;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承诺许可期限:一般项目为3个工作日;大项目,绿化设计方案需专家论证会论证,为7个工作日。收费依据为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城市规划区集中绿化补偿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同期,各县(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园林绿化政策法规、政府规章、行业发展目标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东乡县出台《东乡县城市绿化管理规定》《东乡县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东乡县城市绿线管理规定》《东乡县城市规划区集中绿化补偿费收取标准的通知》《东乡县古树名木保护公约》。南城县出台《南城县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南城县城区公园管理办法》《南城县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和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审批及竣工验收的通知》。南丰县出台《南丰县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南丰县城区公园管理办法》《南丰县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和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审批及竣工验收的通知》。宜黄县出台《关于制定县城规划区集中绿化补偿费收取标准的批复》。资溪县出台《资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溪县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的通知》《资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溪县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通知》。广昌县出台《广昌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关于将建设工程中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纳入联审联批及开征城市异地绿化费问题的通知》。乐安县出台《乐安县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崇仁县出台《崇仁县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关于制定县城规划区集中绿化补偿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县人民广场管理办法》。
   第三节 园林景观选介 一、市区中心城区园林景观 (一)广场 马家山广场 位于环城南路、学府路交叉口,面积28243平方米。2002年,将原抚州地区运输局宿舍和知青旅社全部拆除,建成一座综合性的文化广场,广场上的4层欧式建筑面积有3万多平方米,绿地、广场占9000多平方米。刚建成时,由于没有停车位、经过的公交车太少、建筑设计不合理、不适合商业用途等多种原因,广场店铺闲置。后来,苏州旭龙集团收购马家山文化商贸广场,在广场中心东西两侧增加绿化停车场,既可停车又可休闲,并对广场内欧式建筑外墙面进行改造,使各类百货商店、电脑超市和餐饮店陆续进驻。可这些店铺开张不久便关门,民间传闻该广场“风水”不好。2007年11月,临川区文化局接管市城区文化市场,积极将娱乐场所引进马家山文化商贸广场。随后,茶楼、KTV、饭店纷纷扎根马家山文化商贸广场。广场主要种植香樟、红花继木、茶花、瓜子黄杨、草坪及各类时令花草,使广场景观丰富多彩,吸引不少市民。2011年底,针对马家山广场绿化受损、景观设施缺失的情况,市委、市政府拟实施“1236789”工程,对马家山广场进行小游园建设,重新规划设计、绿化提升。
   金巢广场 始建于2005年,位于南门路与金巢大道交汇处,属小型休闲娱乐广场,总建筑面积为860余平方米。广场一角有弧形雕塑长廊,长廊由8根圆柱支撑,间隔放置着5尊雕塑,形态各异。“金巢广场”4个镏金字分别刻在雕塑基座上。雕塑之中有米开朗琪罗名作《垂死的奴隶》,象征着渴望自由和解放的强壮青年;也有象征着母性温柔的女性雕塑,她们低头俯视,眼角带着无限温柔。广场主要绿化植物有香樟、紫薇、红花继木、小叶黄杨、海桐球等10余种,距该广场不到200米的金巢大道人行道空闲地前设有健身器材。
   玉茗休闲广场 始建于2006年,位于伍塘路一侧,由市政府投资300多万元建设。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占50%以上,是集健身、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城市园林广场,以大面积的冷季型草坪(高羊茅和旱熟禾混播)为底色,配置香樟、雪松、竹、桂花、茶花、茶梅、四季桂及色块灌木,形成四季有花、夏有浓荫、秋有香果、冬有绿色的景观广场。广场中心是一个巨大的圆形平台,地面由红、黄、灰三色大理石铺陈出不同的几何形状,凸显出广场的磅礴大气。在平台一侧,一段迂回的长廊是整个广场的点睛之处,它和周围景色交相辉映,营造出独特的中国风情。长廊上方铺陈的蔓藤绿意绵绵,是市民乘凉避暑的好去处。即便是严寒也依然是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
   市体育广场 在原市体育馆(赣东大道797号)基础上进行改建,投资总额2900万元,建有24365平方米的广场、景观、雕塑、绿化以及3000平方米半地下健身活动室。半地下健身室设置乒乓球、台球、健身、旱冰等体育活动项目,休闲广场上还建有风格多样的城市景观,成为市民休闲的好去处。广场主要种植香樟、广玉兰、雪松、桂花、含笑、火棘、海桐球、红花继木等花木品种,一年四季常青,色彩纷呈。
   羊城广场 始建于2004年,位于西湖东侧,学府路与若士路交汇处,系改善民生的大型工程之一,其中有262万元的建设资金是由市内28家企业赞助。广场约有一个足球场大,外围是绿色植物带。沿西湖湖岸的是摇曳的垂柳,让人领略“柳絮池塘淡淡风”的韵味。而沿学府路的绿化带则种着常绿灌木花圃,四季绿树成荫,景色优美。广场中央是一个大型地面喷泉,可喷出“孔雀开屏”“星光四射”“波浪翻滚”等各式造型。一侧还有“三羊开泰”雕塑,暗含着“羊城”由来的神话传说,寓意美丽的抚州是一块宝地。广场前侧是个大舞台,有4个立体环绕大音响。节庆时节,广场上摆放各式各样的盆花,盛开的花朵争奇斗艳,让人流连忘返。广场后方是6根又粗又高的罗马柱。两边的罗马柱上镌刻着气势磅礴咏叹抚州的对联:扬名土豪情临川之笔重抖擞,健荆公宏志羊城群英竞风流。中间4根罗马柱分别雕刻“临川四梦”的名段场景,彰显文化名城在历史上留下的杰出一笔。此外,市区还有市行政中心广场、江滨休闲广场等广场数十个。江滨休闲广场一般面积不大,主要分布在沿江绿化带和沿江公园中。同时,自撤地设市以来,抚州市各县区也加大了广场绿地的建设力度,规划、设计、建设一些具有本地绿化特色、彰显文化内涵的广场绿地,使全市的广场绿地建设取得空前发展,在2009年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的过程中极大地发挥城市景观效应。
   (二)公园 名人雕塑园 位于抚州市行政中心南面,占地100多公顷,总投资4.3亿元,于2009年6月开工,2010年10月主体工程竣工。园内主要通过王安石、汤显祖等66位名人神采飞扬、独具特色的人物雕塑来展现抚州“才子之乡,文化之邦”千百年气势恢宏、生动形象的历史画卷,集中抚州历史上文臣武将、诗文圣手、书画名家、宗教大师、艺术泰斗、外籍名宦及革命家和民族英雄中的杰出代表,分别坐落在宰相园、状元园、院士园、才子园、将军园内,由钱绍武等国内雕塑大师创作雕刻,个个栩栩如生,并撰有百余字的碑文简介。该园不仅以人文取胜,更兼山水之幽。园内有近27公顷绿化景观,种有银杏、古樟、桂花等70多种名贵花草树木,安插在樱花园、海棠园、紫薇园、茶花园、梅园、竹园、桂花园、桃园等传统名花园内,四季有花,时时有景。还有近20公顷湖面,形成一水连五湖的壮丽景观,湖内有高100米“擎天一柱”的喷泉,与北广场旱地音乐喷泉遥相互映,甚为壮观。总体规划从空中鸟瞰呈“如意玉佩”形状,寓意抚州人民富裕和谐,吉祥如意;布置有人物雕塑、园林绿化、水面喷泉、广场游步、娱乐码头、观景桥梁、假山瀑布、园林建筑、亲子游乐园等自然和人文景观,是一座综合型开放式的城市大型主题公园,成为抚州城市建设一张靓丽的“名片”和对外接待的重要场所。
   人民公园 市人民公园旧址位于梁家巷、营上街一带,1959年建成开放,面积26公顷。新址位于城区西面,1978年10月建成开放,面积23.28公顷。该公园西为湖滨大道和天庆园、香楠园等宁静、优雅的住宅社区,东临学府路,环湖有东华理工大学、羊城广场和湖滨广场。园内有湖,名曰西湖。湖域面积11.33公顷,湖水清澄,湖中岛屿4座,之间有画桥连接。2008年,新修建的人工梦湖已初具规模,西湖与梦湖两大景观之间,有宽约20米的水道相通。它同东华理工大学、羊城广场和湖滨街道联为一体,成为城市的亮点,人们休闲、游乐的胜地。公园沿河处均由石块驳砌而成,以艺术多变的态势绰立水边,供游人小憩。沿河的花草、树木、竹林、石块倒映在水中,配以桥、亭、台、榭的精妙布局,构成小巧玲珑的奇趣雅景,体现江南园林的韵味。同时园内花木繁茂,植物配置合理。东西大广场宽敞、优美,盆景园、消夏园、琴乐亭、竹园等景观园,风格迥异、造型别致,景色秀美。该园两面环水,一面临城,园内设有10多个娱乐中心。这里翠枝摇曳,鲜花斗艳,鸟雀鸣啼,波光溢彩。俯瞰整个湖景,远近错落有致的岛屿大小不一,且都枝繁叶茂,遮天蔽日,饱览湖光岛色,拾步石阶幽径,置身佳境胜景,令人心旷神怡,浮想联翩。
   汝水森林公园 始建于2008年,位于市主城区东南部,总用地945亩。其充分利用原有的丘陵林地、河滩、水塘、荒地资源,依河依城而建,是一座集城市生态保护、珍稀树木观赏、全民健身游乐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森林公园。该公园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在保留面积1.33公顷,拥有100多年树龄的野生苦槠林以及面积2公顷的马尾松林区基础上,建有湿地与水面、珍稀树木园、健身游乐园、林业博物馆等4大功能区,具体包括:入口通道、亲水游览区、山林游览区、草坪活动区、水中小岛活动区、安静休息区等,并种植种类繁多的植物。在公园中部,原有一片荒地和臭水塘早已荡然无存,成为碧水荡漾、如临画境、面积约3.11公顷的人工湖,一座宽3米、长56米的仿古桥横跨湖的东西,把人工湖一分为二,桥以北是一个深水区,供市民游船、钓鱼、观光用;桥南是浅水区,主要栽种芦苇、睡莲等水生植物作为人工湿地,以此吸引各种鸟类在此逗留繁衍,也是该公园一大亮点。
   河滨公园 始建于2004年,位于抚河西岸文昌桥头,总用地6.87公顷。其依河而建,是河岸与河滨路之间的绿化过渡带,为狭长带棿,是一河两岸工程的一部分。该公园是一个绿色的园林,虽无开阔地供人们嬉戏,却是绿化非常好的广场。几块大湖石错落有致地摆放成假山,依托亭亭净直的修竹,透出幽静的禅意。与假山相隔不远,是各式各样的亭子。亭子都以清雅的白色为主,在绿意之中带来些许清凉。有现代派的“六角亭”依在青柏之下,虽不像古代的六角亭古朴庄重,却简约灵巧;也有做成撑开的伞状,几顶小伞高高低低伫立在长廊之旁,与长廊相映成趣。坐在小亭之内,远可赏抚河,近可观青柏,别有一番意境。园内还有不少香樟树。它的常青和葱郁,让人感受不到时令的变化,仿佛春天永驻于此。在草地之中和葱郁的林木之间,隐约可见一条蜿蜒的小石子路。石子路通向抚河河堤的围栏。围栏外种植的垂柳随风摆动、婀娜多姿。整个河滨公园充满诗情画意。
   梦湖公园 2007年4月始建,2008年9月建成,总投资2.2亿元,环湖全长8.1千米,占地面积206.67公顷,湖面面积133.07公顷,湖身长3000米,湖面最宽处为1000多米,设计水位为41.12米(吴淞高程),总库容1416万立方米,是集防洪排涝、休闲娱乐、旅游商业、景观绿化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水利工程,是全省面积最大的城区“人工湖”。公园上接凤岗河,下通抚河,与凤岗河一道形成一湾清水,在城中环绕,呈现“水在城中、城在水中、城水相衬”和“清波荡漾拂人醉、一城人家半城碧”的美妙景色,令人流连忘返。之所以取名“梦湖”:一是取汤显祖《临川四梦》之誉,以梦抒情,以梦生景;二是抚州人都有修湖治水的梦想。为赋予梦湖风景区更多的历史和文化元素,根据《临川四梦》有关戏曲情节,修建梦石、梦亭、梦桥、梦岛等10多处景观,其中以梦岛又称“梦园”最有特色。该公园突出绿化生态,绿化面积170多公顷,植物种类650种,植物造型400多种,各类灌木和草地上穿插着香樟、石楠、桂花、梅花、银杏等名贵植物,不仅体现生态化、自然化,而且景观层次丰富,引来成群结队的白鹭在湖内嬉戏,处处绿树婆娑,鸟语花香。
   汤显祖公园 位于临川大道东,迎宾大道北侧,是一个集休闲、娱乐、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开放式纪念公园。占地面积6.98公顷,总投资5000万元,2011年9月竣工。公园主要由26米高汤显祖主题雕塑、纪念展览馆、戏台、湖泊和人文景观组成。
   抚河公园 为路堤结合的河岸整治工程,上起东临公路大桥,下至抚河大桥,全长3.6千米,总投资约1.5亿元,自2007年4月兴建,2008年年底建成。是紧靠抚河河岸的绿化面积10多万平方米的景水相连、绿树成荫、花团锦簇的绿色公园,并建有一个长1000多米的集休闲、观光、运动、娱乐为一体的大型的亲水平台,形成与抚河水面和汝水森林公园遥相呼应的格局,成为一座以滨河景观带为依托,具有靓丽都市风情和江南水乡魅力的抚州外滩。
   金巢迎凤公园 地处金巢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以南、钟岭大道与金柅大道东侧交汇处,占地约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000万元。建设项目有休闲公园(广场)和展示馆两部分,西部包括人文地雕、祥瑞柱、主题景墙、景观雕塑、弧形台阶、休闲步道、特色旱喷以及绿化亮化等工程;东部包括展示馆、阳光草坪、吉祥岛、休闲平台与步道、景观水系以及配套的公厕与管理用房等。该项目的设计与建设,依托抚州地域人文特色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形成以南北景观轴线为主和东西景观轴线为辅的空间布局,形成气势宏伟的现代休闲广场空间,以小品的形象艺术化设计凸现广场的文化特色,以高科技的应用体现快速发展的和谐理念,以特色小品的点缀展现抚州辉煌的历史。
   麻姑献寿 凤岗河湿地公园 始建于2008年,2011年底尚未竣工。位于新城区西部,东起凤岗河,西至陆象山大道(西一路),南至王安石大道,北至迎宾大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微地形丘陵生态林下空间、活动广场、游步道、亲水台等,以满足市民观赏水面景观、运动休闲的要求。公园建有麻姑献寿铜质雕塑、现代仿古黄河子母水车、砚池三大特色文化景观。麻姑献寿铜质雕塑由曾参与人民大会堂雕塑设计创作的著名雕塑家、中央美术学院尹刚教授设计,北京天地注目雕塑工作室进行雕塑创作,高12.6米,重10多吨,雕塑材质为锻铜,坐落于公园北部。该雕塑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充分表现抚州浓厚文化底蕴、人文气息。现代仿古黄河子母水车是风景水车,子母水车转轮直径为18米和16米,是仅次于山东淄博“天下第一水车”的全国第二大水车,运转采用电驱动系统,材质采用防腐木。水车由甘肃兰州宁象黄河水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纯木结构。大型水车成为公园内一道独具魅力的文化景观。南区建设的砚池,直径450米,是全国最大的砚池,从空中俯瞰,砚台上放着一支450米长的笔,这也是至今全国最长的笔。该公园不仅为市民提供一个旅游休闲的好去处,还将极大地改善市中心城区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
   (三)梦园和拟岘台 梦园 位于抚州梦湖的梦岛上,于2010年始建,2011年年底尚未竣工。该园以汤显祖代表作《牡丹亭》剧情为主线,以杜丽娘与柳梦梅雕像、杜府花园和牡丹亭为主景,梦幻般再现杜柳缠绵爱情的动人场景。占地面积5.3公顷,共有各类建筑10余处,总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投资总额约8000万元。梦园的入口为明代牌楼风格的门楼,中央为柳梦梅与杜丽娘雕塑广场,四周依次建有花台殿、曲桥、云霞翠轩、烟波画船、梅花庵、牡丹亭、杜府花园、亲水平台和假山(湖山石)等景观,并种植有大量的名贵花草树木,建成后的梦园是“梦幻之国,爱情之岛”。同时,也是研究梦文化和进行梦文化学术交流的殿堂。
   拟岘台 古拟岘台久负盛名,有“占断江西景,临川拟岘台”之说,与岳阳楼、黄鹤楼、滕王阁并称为“江南四名楼”。始建于北宋嘉祐二年(1057),历经千年岁月,期间6次修建,最后一次修建于清朝道光二年(1822)。原上下两层,共高3丈3尺。后毁于民国时期。2009年9月易地重建,2011年年底尚未竣工。主体高度为49.9米,建筑占地面积8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为明三暗四仿宋建筑,以恢复“江南第四大名楼”美称为目标,把拟岘台打造成为抚州城市标志性建筑,弘扬临川文化的重要载体,集旅游休闲、文化娱乐、生态园林为一体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规划总投资3亿元,规划占地面积12公顷。
   (四)道路景观 赣东大道景观为市区南北向主要交通干道、城市主轴线。路面宽为33米,总长约3950米,两侧香樟为行道树,共种植1528株,绿化覆盖面积为3.43公顷。该道路绿化建设为抚州撑起一片绿色天空,使市民享受到绿化带来的林荫效果。
   迎宾大道景观 是抚州市中心城区一条重要的景观大道。东接东临一级公路,西接福银高速公路,全长6.6千米,宽108米,四板五带式。道路横断面硬化宽度40米,绿化带宽度31米,两边人行道外侧加密种植杨树(20208株),种植带宽度10余米。2011年大道绿化提升,栽有各种乔木和灌木4万余株、色块苗木50余万株,栽植草花30余万株,移植苗木3000余株,已形成错落有致、层次分明、三季有花、四季有景的园林景观道路。
   抚河大道绿化景观 始建于2009年,起于抚北大桥至抚河大桥,全长3.5千米,为抚河“一河两岸”改造二期工程,2010年9月竣工,总投资规模约1.5亿元。主要包括堤防工程、道路景观工程及梦湖出口排水改造工程。其中道路景观工程总投资近3000万元,沿线种有落羽杉、水杉、栾树、樟树、杨树、国槐、金合欢、柚子树、苦楝、垂柳、桂花等乔木,并配置其他乔、灌、花,构建为终年常绿、四季有花的城市景观,整体绿化面积近4万平方米。
   汤显祖大道绿化景观 起于贤士园,终于王安石大道,是连接福银高速和新区向莆铁路火车站的主要通道,路线总长2.5千米,道路红线宽58米,占地面积15.1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绿化亮化工程以及交通附属工程,项目投资概算8600万元,采用BT模式建设,2011年底尚未竣工。
   福银下线绿化景观 该工程为外环路提升工程,地处高速收费站至临川大道,是抚州城市南大门。整体绿化设计坚持以“花海迎宾”为理念,以乔灌花草为主,并配置不同品种的时令花卉植物,让人仿佛置身于花的海洋,形成“绿树繁花、生机盎然、赏心悦目”的景观效果,让人一下高速公路,就能感觉抚州是一个大气、大美的城市。该工程于2011年3月开工,5月建成,绿化占地面积约6.3万平方米。
   梦湖东岸大道绿化景观 起于临川大道至抚北路,于2011年3月开工,同年6月竣工,总投资约2500万元,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沿路新增种杨树、四季桂花树、丛生木荷、果杨梅、紫薇、紫荆、木槿、海桐球等植物,并以鲜花、草坪和高档树木进行点缀,将人行道外的绿化带形成坡状,再以梯级挡墙形式营造连续性的绿化效果,形成四季有花、四季有景、层次分明、错落有致,呈现连线、连体、成景、多样化的立体绿化格局。
   二、县(区)园林景观 临川中洲公园 位于临川区上顿渡镇的西南侧,是由宜黄河冲积泥沙形成的一块孤岛。1976年开始筹建,1978年经上顿渡镇居民全民挑砂改造后,形成四面环水的水上公园。2008年12月,区政府筹资1600万对中洲公园进行全面改造,公园总面积在原基础上向东侧沙滩延扩1.66公顷,占地总面积4.99公顷,2011年11月竣工。新改建的中洲公园综合考虑文化、休闲、交通、防洪、水利、园林等因素,以新建的龙津大桥为界,将中洲公园分为南北两大区。北区有文塔景区、翠竹园、花卉苗圃、服务中心、中心活动区、疏密林自然景区、三望亭景区、亲水平台等;南区以文化娱乐和健身为重点组织景观,有广场活动区、健身场、王安石雕像、草坪活动区、儿童游乐场、疏密林自然景区、戏水码头、水景眺台等。公园内有大、小乔木6000余株,灌木31万余株,草坪2万余平方米,是市民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场所。
   临川河滨公园 坐落于上顿渡城区宜黄河畔,与中洲公园隔河相望,是一个市民休闲、健身的沿河带状公园。2004年4月区政府投资120万元对公园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1万平方米,主要种植罗汉松、铁树、红花继木、茶梅、瓜子黄杨、银杏、桂花、雪松等。2010年10月区政府投资80万元建设河滨公园二期绿化工程,增加绿化面积5800平方米,种植红花继木、茶梅、杜鹃、银杏、雪松、大桂花、大香樟等,提升河滨公园的景观效果。
   临川市民公园 坐落于临川区行政中心大楼前。2008年3月区政府投资190万元对公园B区进行绿化,绿化面积2.46万平方米,种植大桂花、大香樟、广玉兰、杜英、银杏、罗汉松、合欢等乔木近千株,雪松、铁树、老人葵、海藻、红花继木、红花石楠、杜鹃、美人蕉等40余万株,铺种草坪1.6万余平方米。2009年3月区政府投资90万元建设市民公园A区绿化工程,增加绿化面积1.8万平方米,种植红花继木、金叶女贞、红叶石楠、茶梅、月桂等灌木24万余株,马褂木、广玉兰、红叶李、樟树、樱花、桂花、乐昌含笑等乔木400余株。公园建成后,美化区行政中心大楼周边环境,提升绿化品位,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场所。
   临川河滨广场 始建于2005年5月,坐落于上顿渡城区中兴路和建设路交汇处,总投资800万元。主要工程有:音乐喷泉、景观墙、景观灯、绿化等,其中绿化面积1200平方米,种植罗汉松、铁树、红花继木、红叶石兰、桂花、四季鲜花等,是市民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场所。
   临川大道绿化景观 位于市中心城区与上顿渡城区之间临川大道两边。1996年,临川大道建设工程进行简单绿化,种有海桐球、丝兰、草坪等。2005年4月区政府投资150万元,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种植香樟、桂花、樱花等乔木及红花继木、金叶女贞、小叶女贞等灌木。2010年3月,投资300万元对临川大道绿化进行增加改造,共增加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种植红花继木、金叶女贞、海桐球等。同年12月,投资260万元增加种植大樟树,进一步提升该路段绿化品位。
   临川才都大道绿化景观 位于抚八线与临川大道之间,2008年9月,才都大道北路绿化共投资205万元,绿化面积2.6万平方米,种植香樟、桂花、银杏、杜英等乔木及红花继木、金叶女贞、美人蕉、茶梅、月季等灌木。2009年12月,才都大道南路绿化投资203万元,增加绿化面积1.6万平方米,主要种植香樟、桂花、银杏、杜英等乔木及红花继木、金叶女贞、美人蕉、茶梅、月季等灌木。2010年12月,投资380万元增加种植大桂花树、木荷、栾树等。
   临川金山大道绿化景观 位于玉茗路与才都大道之间,2008年3月开始金山大道绿化,共投资96万元,绿化面积1.08万平方米,种植香樟、火炬球、茶花、红叶李、红花继木、金叶女贞、龟甲冬青、茶梅、月季等。2010年12月,投资230万元建设金山大道延伸段绿化工程,增加绿化面积0.9万平方米,主要种植香樟、火棘球、茶花、红叶李、红花继木、金叶女贞、龟甲冬青、茶梅、月季等。另投资260万元增加种植桂花、柚子、风杨、香樟等大树。
   临川玉茗路绿化景观 位于抚八线与临川大道之间,2003年2月开始建设,共投资90万元,绿化面积4800平方米,种植广玉兰、乐昌含笑、红花继木、小叶女贞、杜鹃等。2009年12月,投资82万元建设玉茗路延伸段绿化工程,增加绿化面积4900平方米,主要种植广玉兰、乐昌含笑、红花继木、小叶女贞、杜鹃等。
   金溪象山公园 始建于2005年9月,建成于2007年6月,位于县城秀谷大道北侧,206国道以东;总投资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5.4公顷,其中水域面积3.5公顷,绿化面积9.33公顷,园路铺装2万平方米,景点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共栽种樟木、桂花、银杏、红枫等乔灌木及草本植物120余种;共分为人口广场区、综合活动区、湖光云景区、老年健身区、林荫散步区、儿童游乐区、自然山水区、古塔观景区等八大功能区,是集减灾避难、休闲娱乐和文化科普教育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城市公园。2008年被命名为江西省文明公园,是该县对外的一张重要名片。
   金溪波尔休闲度假山庄 位于县城西部,占地面积116公顷,山庄外部环境优雅,园林建筑造型美观,建有12公顷的西湖水面,栽种有百余种花卉、植被和名贵树种,面积有34公顷,形成一个生态优美的植物园。
   金溪锦绣广场 位于秀谷西大道行政中心前,总占地面积6.3万平方米,其中地面铺装4.3万平方米,可容纳5万至6万人集会,并设有1500平方米的同乐舞台可供大型演出活动。广场东西两侧各设置同乐园,有座凳,有绿荫广场、林荫小道,整形灌木,中央设有1600平方米的音乐喷泉,将金溪县的13个乡镇用旱喷的形式表现出来,旱喷中心可喷高68米。广场南入口以浮雕为起始点,以金溪书魂为源头,体现“临川才子金溪书”,蕴涵金溪的书乡文化和雕版文化;广场东面有10个体现金溪历史的著名人物,西面有10个反映金溪文化特色的文化元素。广场北侧东西两边和同乐舞台两侧有4块大型浮雕,反映金溪经济腾飞、社会和谐、文化璀璨和民风醇厚。广场四面均有入口,南面主入口为星光大道,北面为迎宾广场,东、西两边林荫树、休息凉亭。广场内种植各种乡土树种及外来引进树种80余种,有银杏、樟树、广玉兰、红枫、桂花等,初步形成“乔、灌、花、草”为格局的绿化景观。该工程于2008年8月中旬正式开工建设,12月底全面竣工投入使用。
   金溪县烈士陵园 建于1952年,1956年7月改建,原坐落于县成胜利路248号,后于2003年4月整体搬迁至距县城约3千米,206国道旁的疏山北路工业园C区,陵园占地面积2公顷,于2003年7月竣工。陵园内建有纪念碑1座,高12米,碑身为四方立柱形,碑顶为烫金五角星,碑身正面镌有“革命烈士纪念碑”烫金碑文。2006年5月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东乡人民公园 人民公园坐落在东乡县城市中心,位于龙山路与恒安路交汇处。公园于1993年启动建设,占地面积108亩,其中绿地面积82.29亩,水体面积14亩,建筑面积7.82亩,道路面积3.89亩,绿化覆盖率达90%。后几经改造升级,至2011年园区内硬化道路面积1.67万平方米,建设绿地5.4万平方米,种植各种风景树5000余株,安装公园路灯40余盏,各种景观灯100余盏、亭台3个、人工湖1处、喷泉1处、假山2处、雕塑2处,游廊、水榭各1处,安装休闲凳20组,增设体育活动场所200平方米,安装12件体育器材。形成园内有湖、湖中有岛、岛上有亭的景观。湖面1万平方米,建湖心岛1座,内设双亭及亲水平台各1座,九曲桥长80米,水榭面积60平方米,九曲桥与湖心岛相连,湖岸迂回曲折,垂柳婀娜多姿,绿草茵茵。
   东乡千子湖 位于行政新区行政中心西侧,面积约12.6万平方米,其中水体约9万平方米,绿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由一个小型水库改建而成。建有特色叠水景观、塑木栈道、防腐木亭廊、亲水平台、景观码头等园林小品,种有樟树、银杏、黄山栾、桂花、樱花等观赏性植物。
   东乡双湖广场 位于雄岚大道与恒安西路交汇处,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该广场以“世纪腾飞”城雕为主景,绿化以草坪为底色,以大面积种植灌木为衬托,其中配植樟树及雪松等大乔木,实现乔、灌、花、草等多种植物的合理搭配,形成丰富的园林植物景观。广场以东设置有典雅别致的磨菇亭、水榭等园林建筑小品。
   东乡荆公文化广场 位于县行政新区行政大楼正前方,面积8万平方米。广场中间建有主题雕塑“太阳”,周边以防腐木花架及浮雕墙烘托,反映出东乡的文化特色。荆公文化广场建有重大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浮雕墙、人物雕像。绿化以香樟、樟树、乐昌含笑、合欢等乔木为主景,再配置于花灌木及草坪为底色,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景观。
   东乡大富广场 位于东临一级公路和大富工业大道交汇处,面积2.1万平方米。广场以中部主题雕塑“飞越”为主景,雕塑背景为现代景墙及6根中国图腾柱相烘托,其中景墙以舒同字体和反映东乡县城的浮雕相间,突出本地独特文化内涵和时代气息。绿化以白玉兰、香樟、桂花等乔木为背景,以花灌木及草坪为底色,形成多层次的生态环境和随季节演变的色彩美。
   东乡新火车站广场 位于迎宾大道东端,面积3.3万平方米。广场以大面积花岗岩石铺张为主,绿化以花池为主,以香樟、桂花、乐昌含笑等大乔木为主景,再配植杜鹃、金森女贞等花灌木,形成富有特色的绿化景观。
   东乡街心花园 位于龙山路与恒安路的交汇处,占地面积5600平方米。分为前园和后园,前园有王安石雕塑、花池、景观灯;后园有置石、喷泉。植物配置有樟树、桂花、茶花、三角枫、银杏及大面积色块。广场以大面积铺装为主供市民休闲娱乐。
   广昌莲花广场 位于广昌县城北部,用地面积3.9万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广场集露天舞台、文化长廊、文化柱为一体。种植树种有樟树、杜英、桂花、杜鹃、红花继木、月季、小叶女贞、金叶女贞等10余种。
   广昌沿河公园 位于广昌县城旴江沿岸,全长4.3千米,总面积7万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6万平方米,共投资1500余万元,分三期建设,建成集防洪、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公园。
   广昌河东滨江公园 位于广昌县城河东新区,分为南西区和北区两部分。总投资700万元,总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2008年8月开工建设,2009年3月完工。公园有绿树红花、山石亭阁、华灯石栏、湖光水色交相辉映,与河对面的沿河公园互相响应,形成“一江两岸”独特亮丽景观。
   乐安县森林公园 位于县城区西北部,迎宾大道以东,环城北路以南,总面积59公顷,全园共为七大片区。公园把园林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地融为一体,形成以香樟、桂花、乐昌含笑、银杏、杜英、樱花、龟甲冬青、法国高羊毛草、杜鹃、红花继木、海桐、瓜子黄杨、火棘等品种的大面积森林群落。
   乐安县四九广场 又名人民广场,位于乐安县政府以南,总面积5万平米。其设计理念融入乐安经典的“红色、绿色、古色、蓝色”文化元素,具有园林绿化、园建、亮化排水、仿古、人防功能,植物造景和雕塑相结合做到刚柔相济。
   乐安小蓬莱旅游风景区 又名王家排公园,位于县城西乐安大道南侧,是集休闲娱乐、生态农业、特色餐饮为一体的绿色旅游胜地。600亩的生态园,四季常绿,一方人工湖泊,环湖修建的亲水游步道,依水傍路的杨柳,水上乐园、许愿树、湖心岛、情人地、儿童溜草场等众多景点,尤其是水上餐饮,设计独特,依水而建,湖光山色,胜景醉人。
   黎川烈士公园 黎川最早的公园,地处老城区中心地段,周围居住人口聚集。通过改造,完善布置各种园林设施,以亭、植物为造园元素,在空间组织上达到一步一景、景随步移的效果。通过增设大量的桌椅、场地铺装等,满足人们休闲、运动健身等户外活动的需要。
   黎川日峰山公园 位于黎滩河西岸,因公园内有日峰山而命名。公园占地约45.87公顷。日峰山苍青翠绿,山势峭拔,于滩地平丘中突兀而起,景象迷人。公园栽培有各类阔叶林、针叶林等植物,山上建有天峰寺及3处各具特色的仿古建筑,登临山巅,县城尽收眼底,整个公园通过对自然山体地形地貌的合理利用开发及各类空间的划分组合、氛围的营造,雅秀别致,是一所集休闲、游览、观赏及健身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园。
   黎川沿河公园 是沿黎滩河两岸而建的带状自然式开放性滨河公园,突出了硬、绿、石、水、光等五个空间,展示了石、园林、水文等三种文化,充分体现江城特色,具有南国风光。
   黎川五一公园 位于新城区内,由原来的五一湖改造而成,占地面积7.19公顷,沿湖做绿化景观,种植有桂花、杜英、海枣等名贵树木,并在沿湖摆放有“二十四”石雕等,具有郊外田园风光、浓郁乡村气息的现代绿色生态公园,集农业观光、休闲娱乐、旅游度假为一体,是黎川县精致的主题公园。
   黎川新城公园 位于黎川新城区中心地带,总面积6.34公顷。利用自然山体走势建成,与新城广场相衔接,游步道与景观相融合,植物品种丰富、生态多样性。
   黎川百福公园 位于黎川县新城开发区,主要以丘陵、坡地为主。公园周边为住宅小区,交通便捷,东临京川大道,连接福银高速黎川段出入口,西接永城路,南临新城大道。该公园占地约15.56公顷,栽植红枫、樟树、马褂木等树木约1.2万株。
   南城盱江滨水公园 位于县城的南端,旴江河的西岸,紧邻旴江南大道,是一座以“鲤鱼跳龙门”为主题,集防洪、生态休闲、景观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公园。2010年7月动工兴建,2011年3月竣工开放。滨水公园江岸线长3000米,最宽处110米,占地面积10.15万平方米,绿地率为67.82%,总投资约4000万元。“鲤鱼跳龙门”雕塑位于公园中心地带,跌水与其相连,广场周边建有4块宋、明时期不同文化背景的文化墙,临江建有长3000米,宽7米的亲水平台。公园结合地形地貌,分为广场活动区、滨水休憩区、文化娱乐区和运动游憩区。各区域有亭阁、景观廊架、喷泉、喷水池,小桥流水和游步道,分别连接各个景观节点。
   南城登高公园 位于县城建昌北大道,占地面积26.24平方米,其中水域面积约8万平方米,绿地面积占78.58%,总投资约1.6亿元。该公园以生态为主,体现麻姑文化内涵,建筑以建县之初的汉代风格为主。造景以植物为主,充分利用水系、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等构景要素,结合地形,营造宜游、宜观、宜玩的休闲公园。公园主要划分为休闲、文化娱乐、商业三大功能区。其中人文景观有:登高阁、月台、泰伯亭、望仙亭、仰高亭、曦光亭、茶室、旴江书院、公园门楼、公园广场、水上乐园、民俗商业街、特色商业街等;自然景观有攀崖壁、游步道、凉亭、森林草地等山体景观。
   南城丛姑山公园 坐落在南城县东南2.5千米的从姑山,占地面积73.42万平方米,绿地率为97.14%。公园把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融为一体。自然景观分东、西两峰,东峰为飞鳌峰,西峰为天柱峰,两峰对峙,蔚为奇观。两峰之间,有素称“从石天光”的一线天,岩壁陡峭,高耸数十丈。中间架一石拱天桥,长约2米,宽1米,沟通飞鳌、天柱两峰。人文景观主要表现为明代思想家罗汝芳曾在山麓建造的从姑山房,有南阳、宝光、长春、倚云4阁,还有见云堂、前峰书屋、潜光轩等接待四方来讲学的人。历代文人墨客在此挥毫题句者达43处。至今“飞鳌峰”“洗心池”“清翠崖”“玉立”“高山抑止”“振衣千”“蓬莱仙境”等,仍骏镌刻石崖之上。今日从姑山,旧景犹在,新景又添。山麓下筑起水库,清波荡漾,可灌良田千亩。凡能绿化之处植绿树,风景更显优美。
   南城圭峰公园 位于河东城区北段,旴江与黎滩河交汇处,因此地原为古圭峰渡口,有上千年的历史,故取名圭峰公园。公园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5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双江楼、亲水观景平台、中洲凤羽和吁江帆影文化墙、防护墙、拉幕亭广场、停车场以及景观绿化。公园广场绿化面积1.13万平方米,安装景观灯56盏,安装体育休闲设施10套。结合地域环境和历史特点,安排两面石浮雕文化墙和僧人释雪萍、北宋教育家李觏、清代文学家饶芝祥。
   宜黄县华南虎文化广场 位于县行政中心之前,占地面积37.5亩。广场采用“一心三轴”结构布置。中轴以一组七彩音乐喷泉由南向北延伸,以广场路划分为南北两个组图,南组图有18根石雕景观柱,南端4根雕有“宜黄十景”,北端2根刻有“山水宜黄”的风景名胜,中间12根柱子介绍宜黄12个乡镇的风土人情和基本情况。北组图为宜黄历代名人雕塑长廊,松柏丛中立有12尊宜黄历代名人雕像,配有生平简介,供游人瞻仰。
   第四节 园林绿化养护 2000年—2002年,随着城市扩建改造,抚州市绿化面积减少,管护的总面积只有3万平方米。2003年至2005年,全市开展“城市和县城绿化年”暨“创建花园城市、园林城市”活动,以此推进花园城市、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2003年主要构架主城区绿色廊道网络,做好临川大道、金巢大道、文昌大道、迎宾大道、“一河两岸”等工程的绿化工作。2004年主要依托主城区整体景观格局,开辟绿地斑块,包括城郊的风景公园、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及若干个居住区级公园、接头绿地广场、小游园等。3年中,增加公园绿地面积160万平方米。2006年至2009年,公园建设步伐逐步加快,推进城市公园改造,陆续建成汝水公园、梦湖公园、凤岗河湿地公园、抚河公园、名人文化园、体育公园等21个公园绿地以及体育休闲广场、玉茗花园广场、名人雕塑园、行政新区广场等绿地广场、小游园共12个。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59.64万平方米以上。2010年,城市绿化工程提升改造,全力打造景观优美、个性鲜明的绿色生态抚州,2011年,投入实施市重点城建项目——中心城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各项绿化指标大幅跃升,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面积达到456.9万平方米。
   2006年,市城区园林绿化改变以往无程序、无标准的状况,及时制定“六无四化两好”科学管养标准。“六无”即无乱占用绿线行为,无乱偷、移树行为,无死树枯枝,无垃圾,无杂草,无缺株断档;“四化”即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精细化;“两好”即园林景观设施好,树木花草长势好。此后,通过对“六无四化两好”管养标准的进一步细化,落实到具体的路段、具体的绿地管养面积,具体的管养步骤和程序,使城区园林绿地管养实现“精细化、无缝隙、全覆盖、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升园林绿地管养水平。同时,针对管养工作职责不明、管理混乱的现状,着力进行改革,形成较为成熟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实行分级管理,由原来的市园林绿化局管护科直接领导各片所转变为管护科指导各管护中心,划分管护区域,由各中心直接领导各片所,使机构设置与权责更加明晰,上传下达更通畅;在养护技术上实行“培训+实践+竞赛”模式,切实提高科学化的管养水平。投资60万元进行管养技术难题的科研攻坚,并聘请园林专家每年举办2期~3期管养技能培训,每季度组织管养工作人员技能大比拼,通过不断的培训、实践和技术竞赛,提高管养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从而切实提升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制定“五包”(包片、包苗、包栽、包活、包管理、包成林)绿化管护责任制,严格实行与岗位职责挂钩、奖罚分明的绩效考核,使“四个一”的考评机制(每月一考核、每季一评比、半年一小结、年终一表彰)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全体管养工的管护责任,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市城区2526.67公顷园林景观都达到“两好”标准。
   2009年,根据《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制定《抚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标准》。
   抚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标准 表21—6—28 第五节 技术措施与创建园林城市 一、园林技术措施 选用无病虫种苗及繁殖材料 选用种苗时,尽量选用无虫害、生长健壮的种苗,以减少病虫害危害。如果选用的种苗中带有某些病虫,用药剂预先进行处理,如桂花上的矢尖蚧,在种植前,先将有虫苗木浸入氧化乐果或甲胺磷500倍稀释液中5分钟~10分钟,然后再种。
   苗圃地的选择及处理 选择土质疏松、排水透气性好、腐殖质多的地段作为苗圃地。在栽植前进行深耕改土,耕翻后经过曝晒、土壤消毒后,杀灭部分病虫害。消毒剂用50倍的甲醛稀释液,均匀洒布在土壤内,再用塑料薄膜覆盖,约2周后取走覆盖物,将土壤翻动耙松后进行播种或移植。用硫酸亚铁消毒,可在播种或扦插前以2%~3%硫酸亚铁水溶液浇盆土或床土,有效抑制幼苗猝倒病的发生。
   采用合理的栽培措施 根据苗木的生长特点,在圃地内考虑合理轮作、合理密植以及合理配置花木等。从而避免或减轻某些病虫害的发生,增强苗木的抗病虫性能。有些花木种植过密,易引起某些病虫害的大发生,在花木的配置方面,除考虑观赏水平及经济效益外,还应避免种植病虫的中间寄主植物(桥梁寄主)。露根栽植落叶树时,栽前适度修剪,不使根部暴露时间过长;栽植常绿树时,带土球,土球不能散,不能晾晒时间过长,栽植深浅适度。
   合理配施肥料 有机肥与无机肥配施:有机肥用猪粪、鸡粪、人粪尿等,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使土壤疏松,透气性良好;无机肥用各种化肥,见效快,但长期使用对土壤的物理性状会产生不良影响,故两者以兼施为宜。大量元素与微量元素配施:氮、磷、钾是化肥中的3种主要元素,植物对其需要最多,称为大量元素;其他元素如钙、镁、铁、锰、锌等,称为微量元素。在施肥时,大量元素与微量元素配合施用。施用充分腐熟的有机肥,避免地下害虫的暴发危害。
   合理浇水 花木在灌溉中,准确把握浇水的方法、浇水量及时间等。
   球茎等器官的收获及收后管理 许多花卉是以球茎、鳞茎等器官越冬,为保障这些器官的健康贮存,在晴天收获;在挖掘过程中尽量减少伤口;挖出后剔除有病的器官,并在阳光下暴晒几天后入窖。贮窖时预先清扫消毒,通风晾晒;入窖后控制好温度和湿度,窖温一般控制在5℃左右,湿度控制在70%以下。球茎等器官最好单个装入尼龙网袋内悬挂在窖顶贮藏。
   加强园林管理 加强对园林植物的抚育管理,及时修剪。如防治危害悬铃木的日本龟蜡蚧,及时剪除虫枝,以有效地抑制该虫的危害;及时清除被害植株及树枝等,以减少病虫的来源。公园、苗圃的枯枝落叶、杂草,都是害虫的潜伏场所,清除病枝虫枝,清扫落叶,及时除草,可消灭大量的越冬病虫。尤其对温室栽培植物,经常通风透气,降低湿度,以减少花卉灰霉病等的发生发展。
   物理机械防治 人工捕杀。利用人力或简单器械,捕杀有群集性、假死性的害虫。如用竹竿打树枝振落金龟子,组织人工摘除袋蛾的越冬虫囊,摘除卵块,发动群众于清晨到苗圃捕捉地老虎以及利用简单器具钩杀天牛幼虫等。诱杀法。利用害虫的趋性设置诱虫器械或诱物诱杀害虫。阻隔法。人为设置各种障碍,切断病虫害的侵害途径。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2011年,抚州市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着重做到“五抓”:抓好绿地规划,不断完善城市生态布局;抓好项目带动,夯实创建硬件基础;抓好科技增绿,树立“见缝插绿、寸地不让”的绿化理念,大力实施“11234”生态绿化提升工程;抓好全民参与,形成全市“护绿、爱绿、创绿、增绿”行动;抓好人文并重,加大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等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力度。
   全面实施两个AAAA景区创建活动 抚州市围绕创建两个AAAA景区目标,做到“五个精心”:精心做大景区宣传。组织人员制作梦湖景区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宣传单,撰写景区宣传文章;精心做强景区管理。与省风景名胜中心衔接风景名胜资源的普查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精心做实景区营销。创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项目策划公司工作组对梦湖、名人雕塑园景区进行实地调查,并做好台账资料的前期准备工作;精心做美景区亮点。与AAAA景区策划公司签订《江西“抚州市梦湖旅游区AAAA级旅游提升规划”及“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台账资料制作”》编制委托合同书;精心做深景区文化。积极做好《发掘文化资源,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专题调研对接工作。
   抚州城区园林景观 规划先行创特色 抚州市遵循“生态优先,均衡布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编制《抚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为城市绿化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制度保障。从结构布局上提出建立“三绿、三园、三网”体系,“三绿”即地上绿化、水面绿化、特色绿化;“三园”即城市公园、绿色校园、生态家园;“三网”即“水系林网、道路景网、空间立网”,力求形成城区园林化、通道林荫化、园水林网化的城乡一体的生态城市规划格局。坚持“四个高”(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品质塑造),着力打造精品工程;践行“四个一”(即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高品质推进项目建设。发挥地理自然优势,根据“城中有水、绿绕水转,抚河、凤岗河穿城而过”特点,形成乔、灌、草、花、篱合理布局,带、网、片、点、景相互配套,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融为一体,实现“景随路走,绿随人移”的景观再造。
   栽植管护新突破 抚州市先后投入60万元,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克难攻坚,解决绿化种植、土壤改善、树种选择问题。对树坑保湿问题,采用在树坑内施用保水剂的方式,有效形成保水膜及含水层。对土壤改良问题,聘请植保专家对土壤土质、苗木生长及病害情况进行现场会诊,运用生物理念改良土壤,采取地埋生物肥、有机肥与保水剂等多种手段,为苗木创造良好生长环境。对树种选择问题,通过常绿与落叶,花灌木与色叶树种合理搭配,形成绿色通廊,根据不同性质、不同地段的绿地,选择不同的绿化植物做基调,使市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99.8%,达标率89.6%,林荫道推广率75.6%。投资160万元购买设备,使管养迈向机械化,彻底改变“只种不管养”的局面。
   第六节 城市古树名木 2010年,抚州市对市城区古树名木分布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树种、树龄、生长特点、保护单位等,共有古树名木一级2株,二级11株,三级119株。
   2010年抚州市城区古树名木分布情况 表21—6—29 单位:厘米、年 续表21—6—29 续表21—6—29 续表21—6—29 续表21—6—29 第七章 环境保护 新中国成立前,域内工业落后,工业污染轻微。随着工业发展,污染增加,环境质量下降甚至恶化引起重视。20世纪70年代中期成立环保机构,开始实施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环保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环保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第一节 机构 一、行政管理机构 地区(市)机构 1976年10月,抚州地区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为正县级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提出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平衡的对策。1983年10月机构改革,成立抚州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撤销抚州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1989年,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抚州行署成立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行署分管副专员担任,委员由地直相关单位的20名领导干部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1996年机构改革,成立抚州地区建设(环保)局,撤销抚州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2000年10月撤地设市,更名为抚州市建设(环保)局。2002年,抚州市环保局成立。2011年,市环保局内设6个科:人事秘书科、监督管理科、污染控制科(自然生态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直属单位6个: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宣教中心、辐射站、污染物总量办公室。
   县(市、区)机构 1981年抚州市在市建委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正股级机构。同年东乡、广昌两县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为正科级机构。1983年,乐安县在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1984年,抚州市环境保护办公室先并入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随后划出单列,为副科级机构。同年,崇仁县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为正科级机构;南丰、宜黄、资溪、金溪、南城、黎川等县,在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环境保护股(资溪称办公室);东乡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先与县基本建设局合并为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后恢复县环境保护办公室。1985年临川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1988年东乡县环境保护办公室更名为县环境保护局。1990年崇仁县环境保护办公室撤销,成立县环境保护局。1993年,东乡县环境保护局合并入县建设土地环保局。抚州市与临川县合并后,于1995年成立临川市环境保护局。同年东乡县恢复成立环境保护局。1996年,除临川市和东乡、崇仁县外,其余各县在县建设(环保)局内设环境保护股(乐安称办公室)。2000年10月临川市环境保护局更名为抚州市临川区环境保护局。2003年崇仁县环保局并入县建设局,2004年7月资溪县环保局成立;2006年1月南丰县环保局成立。同年3月崇仁县环保局成立、4月金溪县环保局成立、6月黎川县环保局成立、9月乐安县环保局成立、12月宜黄县环保局成立;2007年3月金巢经济开发区环保局成立;2010年4月广昌县环保局成立。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抚州区域自然保护区成立6个专门管理机构,分别为马头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宜黄华南虎省级自然保护区办公室、黎川县岩泉林场、老虎脑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抚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东乡野生稻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二、地区(市)局下属单位 环境监测机构 1977年4月成立抚州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监测组。1980年7月成立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隶属于抚州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1983年起隶属于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96年后隶属于地区建设(环保)局。2000年10月,撤地设市,更名为抚州市环境监测站,隶属于市建设(环保)局。2002年起,隶属于抚州市环境保护局。2001年至2009年,市环境监测站内设办公室、监测室、综合室,事业编制22个,2010年3月增设质量管理室。县(市)环境监测站,东乡县1984年成立;临川、崇仁、资溪县于1985年成立;宜黄县于1986年成立;抚州市,南丰、金溪、广昌县于1987年成立;南城县于1992年成立,资溪县于同年更改站名为环境监测室,设于县环境监理站内。1993年,广昌县环境监测站更名为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站。1994年金溪县环境监测站与县环境监理站合署。1995年抚州市与临川县合并后的临川市环境监测站成立;南丰县环境监测站与环境监理站合署。1996年南城县环境监测站与县环境监理站合署。1997年宜黄县环境监测站更名为县环境监理监测站。2000年10月,临川市环境监测站更名为抚州市临川区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察(理)机构 1989年抚州市环境监理所成立。1991年崇仁县排污监理站成立。1992年资溪县环境监理站成立。1993年东乡县环境监理站成立。1994年金溪县环境监理站成立。1995年,抚州地区环境监理站、南丰县环境监理站(与环境监测站合署)相继成立;临川县与抚州市合并后成立临川市环境监理所,并划分为5个监理所。同年,崇仁县排污监理站更名为县环境监理站。1996年南城县环境监理站成立,与县环境监测站合署。1997年宜黄、黎川分别成立县环境监理站。1999年12月,抚州地区环境监理站更名为抚州地区环境监理支队,各县(市)环境监理站(所)相继更名为环境监理大队。2000年10月撤地设市,抚州地区环境监理支队更名为抚州市环境监理支队,临川市环境监理大队更名为抚州市临川区环境监理大队。以上环境监理机构隶属于环境保护局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2003年2月,抚州市环境监理支队更名为抚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其他县(区)环境监理大队相继更名为环境监察大队;2010年,黎川县环境监察大队升格为副科级大队,截至2011年年底,抚州市11个县(区)都成立环境监察机构。
   环境宣传教育机构 抚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于2002年成立,为环保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时编制6个,后于2005年缩编为5个。截至2011年年底,各县(区)无独立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机构,只安排一名人员负责宣教工作。
   污染物总量控制机构 2009年9月,抚州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成立,为市环保局下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个,其后,大多数县(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机构相继成立。截至2011年年底,全市共批准设立9个污染物总量控制机构(市本级1个,县级8个),其中,3个为内设机构,其余6个为直属单位,在岗从业人员24人,100%为大专以上学历。
   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 2008年6月成立抚州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为市环境保护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辐射环境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放射性废物(源)的收贮,承担全市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污染物及事故应急的监测,负责辐射排污申报登记等工作。
   环境科学保护研究机构 1999年,抚州地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成立,2003年改名为抚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为市环保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开拓各项科研业务,积极为政府和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提供环保服务,为环境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企业环保机构 自1973年全国首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之后,抚州地区部分大中型企业逐步建立以治理“三废”和综合利用为职责的环保机构,最早设立的为东乡铜矿。1976年该矿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下设环境监测组。1981年该矿环保办改为环保科,下设环境监测站,配备专职人员。至1997年,全区成立环保科室或环境监测站的企业有:抚州棉纺织厂、抚州印染厂、抚州第二棉纺织厂、东乡铜矿、国营七二一矿、东乡糖厂、抚州造纸厂、利群机械厂、永胜机械厂、江西车辆开关厂、江西汽车底盘厂、赣东化工厂、东乡化肥厂、江西磷肥厂、资溪农药厂、江西重型机械厂、南昌飞机制造公司起落架制造厂、红星垦殖场。2001年—2011年,抚州市各大中型企业基本建立了以治理“三废”和综合利用为职责的环保机构,每个企业有1人~2人专职从事该项工作,设立污染物化学分析室的企业有:江西添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抚州市污水处理厂、东乡高信化工有限公司等,随时掌握企业自身污染物排放情况。
   四、乡镇环保机构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防止乡镇企业污染,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抚州区域部分县(市)陆续设立乡镇环境保护机构,配备乡镇环保员,并制定乡镇环保员工作职责。1989年东乡县通过考试,确定每个乡、镇、场配一名专职环保员。同年,该县各乡、镇、场相继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并由一名乡、镇、场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场长任办公室主任。至1997年年底,全县19个乡、镇、场配备环保员。1995年,宜黄县政府下发《关于乡(镇)建设助理员兼任乡(镇)环保员的通知》,确定了乡镇环保员;同期,临川市各乡、镇、场落实一名副乡、镇、场长分管环保工作,同时配备一名专兼职环保员,负责环保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市各县(区)乡镇未设独立的环境保护机构。
   1981年—2011年部分年份全区(市)环保人员变化情况 表21—7—30 单位:人 第二下 环境质量 新中国成立前,抚州工业生产落后,工业污染轻微。20世纪80年代起,随着现代工业的兴起和发展,工业“三废”排放量逐步增长,导致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环境质量恶化。2000年以后,全市各县区大力兴建工业园区,加强招商引资,鼓励全民创业,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和工业领域投资,全市工业经济稳步发展,经济实力持续增长,与此而来的是工业“三废”排放量和排放类型也在发生变化,新的污染行业悄然兴起。
   一、污染物排放 废气 包括工业废气和生活废气。工业废气主要来源于工业锅炉、窑炉燃料燃烧排放的废气、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生活废气主要来源于生活锅炉燃烧排放的废气以及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
   域内废气排放量大的行业依次为:造纸、非金属矿物制造、化工、纺织、食品等行业,其工业废气排放量占域内总量92%。废气排放量大的县(区)为临川区、东乡县、崇仁县、宜黄县和南城县,5个县(区)工业废气排放量占全市总量的92%。2001年—2011年,全市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701.85万吨,生活煤炭消费量263.8万吨。煤炭消费量较大的县区为东乡县、南城县、临川区。
   据1997年排放污染物全面申报登记,抚州地区共调查258个企、事业单位,申报废气单位161个、排放筒255个,排放工艺废气装置141个,锅炉、炉窑、茶炉和大灶268台。全年废气排放总量42.44亿标立方米,烟尘排放量为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225吨,工业粉尘8977吨。
   1981年—2000年抚州地区(市)废气排放情况 表21—7—31 续表21—7—31 至2000年,在全区各县(市)中,工业废气排放量自大而小依次为临川、东乡、崇仁、宜黄、广昌、南城、资溪、金溪、南丰、黎川、乐安。
   2002年—2011年全市生活、工业废气排放情况 表21—7—32 单位:万吨、吨 废水 主要来源于生活和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水。1981年全区工业总产值为0.6亿元,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为492吨;1985年全区工业总产值为0.8亿元,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52吨;1990年全区工业总产值为16.71亿元,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54吨;2000年全区工业总产值为115.12亿元,万元总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4.55吨。2010年,抚州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为4542.6万吨,废水达标量4446.7万吨;生活废水排放量为29812万吨,废水达标量4462万吨,生活污水是废水产生的主要来源。
   根据最新的国家行业统计分类,2009年—2010年抚州市工业废水排放量累计百分比达到70%的行业为造纸、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手工纸制造及其他纸制品制造、啤酒制造、化学药品原药制造、棉及化纤制品制造,以及化肥制造等14个行业,显示这14个行业是工业废水的主要排放源。
   1981年—2000年抚州地区废水排放情况 表21—7—33 注:1996、1997年度为国家重点筛选企业汇总数 从2000年情况看,在全区各县(市)中,工业废水排放量自大而小依次为临川、东乡、崇仁、宜黄、广昌、乐安、资溪、金溪、南城、南丰、黎川。
   2002年—2011年全市工业、生活废水排放情况 表21—7—34 域内废水排放量大的行业主要是:造纸、食品加工、纺织、化工、采掘。5个行业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市总量的97.69%。
   据1997年全区排污申报登记,申报废水单位180个,排污口总数为197个,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095.24万吨。工业废水中,六价铬排放量为0.04吨,总铅为0.3吨,悬浮物为6994.86吨,生化需氧量为437.21吨,化学需氧量为17529.49吨,石油类为1.99吨,挥发酚为6.06吨,氰化物为1.24吨,硫化物为108.66吨,氨氮为0.22吨,氟化物为13.73吨,铜为3.06吨,锌为0.36吨,有机磷为100.97吨。
   2001年以后,抚州市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大的县(区)依次为临川区、崇仁县、东乡县;工业废水达标率最高的县(区)依次为黎川县、广昌县、崇仁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最高的县(区)依次为东乡县、金广昌县、临川区。
   2002年—2011年抚州市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21—7 —35 单位:万吨 2006年—2010年抚州市工业企业主要污染行业情况 表21—7—36 单位:万吨、% 固体废物 主要来自工业区生产,同时也来自生活垃圾。
   1991年—2000年抚州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表21—7—37 二、大气环境质量 1978年后,国家陆续颁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指标、标准分级以及相关的等级标准。1980年抚州地区首次在抚州市开展降尘例行监测。1981年在抚州市进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项目大气监测。1982年在抚州市开展酸雨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抚州市酸雨频率为38%,酸雨最低pH值为4.25。1983年始开展总悬浮微粒监测。
   2002年—2011年,抚州市环境监测站对抚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例行监测。监测结果,抚州市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mg/Nm2)范围0.027~0.054,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mg/Nm2)范围0.021~0.032,PM10日平均浓度(mg/Nm2)范围0.021~0.032,降尘月平均浓度(吨/平方千米·月)范围3.65~8.66,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001年—2011年,对抚州市酸雨污染情况进行例行监测。监测结果,抚州市酸雨频率范围在72.6%~100%之间,各年度酸雨最低pH值范围在3.76~4.44之间,各年度酸雨pH平均值范围在4.50~5.08之间。
   1981年—2000年抚州(临川)城市大气质量情况 表21—7—38 1982年—2011年部分年份抚州(临川)城市酸雨污染情况 表21—7—39 三、水环境质量 按国家颁布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抚州地区先后对境内抚河水系、泸溪河、白塔河进行监测。
   抚河水系监测抚河纵贯全区,较大的支流有:黎滩河、临水、宜黄河、崇仁河、东乡河、芦河。1981年对抚河6个断面进行监测,数据表明,其以挥发酚、汞污染较为突出。6个监测断面的挥发酚浓度范围为0.025~0.16毫克/升,其中万年桥断面挥发酚浓度最高,为0.16毫克/升。汞浓度范围为0.010~0.052毫克/升,其中红石咀断面汞浓度最高,为0.052毫克/升。1985年抚河共监测断面13个,经测其水质除COD指标有6个断面超标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地面水三级标准。1990年对抚河13个断面监测表明,COD指标除李渡、塔城外,其余11个断面超过二级标准。氨氮指标有幸福水库、李渡和塔城3个断面超标,挥发酚指标有广昌、南丰、万年桥、浒湾、红石咀、文昌桥和崇仁7个断面超标。2000年,抚河设置11个监测断面,其中背景断面1个,对照断面1个,控制断面9个。全年监测6次,逢双月监测。监测数据表明,抚河水质超过国家GB3838—88Ⅱ类标准的主要污染物有溶解氧、石油类。
   2001年—2011年,抚州市环境监测站对抚河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例行监测。2001年—2007年监测的断面是抚河干流和主要一级支流临水及其二级支流宜黄河和崇仁河断面,分别是广昌水厂、南丰、万年桥、浒湾、红石咀、文昌桥、严家渡、黄江口、上顿渡、崇仁、西津渡,共11个断面。2008年—2010年根据经省环保厅批复的《抚州市地表水监测断面设置和调整技术报告》的规定,对抚河干流和全部一级支流入河口布设13个监测断面,分别是广昌水厂、罗家、超坊、万年桥、廖坊电站、钟岭水厂、文昌桥、黄江口、焦石坝、黎滩河河口、临水河口、东乡水河口。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抚河地表水质量状况在Ⅱ~Ⅳ类水质标准之间,2005年以前各断面水质差异较大,2010年各断面水质趋于一致。
   2001年—2005年抚河水系各断面水质类别情况 表21—7—40 续表21—7—40 2006年—2011年抚河水系各断面水质类别情况 表21—7—41 泸溪河监测 该河发源于福建光泽县的铁关河和曾坊河,在资溪县鹤城镇汇合而成,经流县城,往北经高阜、饶桥两镇流入鹰潭市贵溪的白塔河再汇入信江水系。1986年6月至8月,对泸溪河资溪县境3个断面设立监测点进行监测,结果表明:泸溪河水质除挥发酚和化学耗氧量个别断面浓度低于地面水Ⅲ类标准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地面水Ⅱ类标准。1998年8月再次对泸溪河4个断面进行监测,结果表明:泸溪河水质以石油类污染较突出,4个断面中有司前路桥、解放桥和安德桥断面水质石油类超过0.05毫克/升,司前路桥断面石油类达0.95毫克/升,属地面水V类标准,其他指标均达到国家Ⅱ类标准。
   白塔河监测 该河系金溪县内主要河流,属信江水系,为季节性河流。1998年8月,对白塔河流域内高坊水库水质进行监测,结果表明:高坊水库水质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GB3838—880—Ⅱ类标准。
   四、声环境质量 声源构成 噪声污染是与废水、废气、废渣并列的四大公害之一。环境噪声源可划分为工业噪音、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1981年全区在抚州市开始进行环境噪声监测。1982年抚州市监测数据统计,交通噪声占47.6%,工业噪声占10.5%,社会生活噪声占12.8%,施工噪声占9.5%,其他占19.6%。1986年至1989年对环境噪声监测统计表明,工业噪声占33.4%,社会生活噪声占33.3%,交通噪声占25%,其他占8.3%。1990年对环境噪声监测统计表明,社会生活噪声占34.4%,交通噪声占12.5%,工业噪声占8.3%,其他占44.8%。
   交通噪声 1981年抚州市开始对城市交通噪声进行监测。据监测,除1983年外,1981年至1990年城市交通噪声均超过国家GB3096—93中70DBA标准;除1996年、1998年、1999年外,1991年至2000年各年份城市交通噪声均达到国家GB3096—93标准。
   2001年—2005年城市交通噪声均超过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区4a类标准;2006年—2010年城市交通噪声均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区4a类标准。
   1981年—2011年抚州(临川)城市交通噪声情况 表21—7—42 单位:分贝 区域噪声 1990年抚州市开始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进行监测。1990年至2000年监测数据表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范围为51.2~60.2DBA,达到国家GB3096—93Ⅰ类标准。2001年至2010年监测数据表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范围为49.9~57.0DBA,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质量标准。
   1990年—2011年抚州中心城区噪声情况 表21—7—43 单位:分贝 功能区环境噪声 2009年至2010年期间,抚州市城市各功能区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达到所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2009年—2010年抚州中心城区各功能区昼夜噪声情况 表21—7—44 单位:分贝 第三节 环境污染防治 一、污染治理投资 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域内逐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新建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且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综合利用利润留成、环保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治理“三废”项目的资金,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以及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治理老污染源,控制新污染源。全区工业“三废”相应排放量的主要污染源指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经济与“三废”相应增长的局面得以改变。
   1981年—2000年抚州地区(市)污染治理资金投入情况 表21—7—45 单位:万元 续表21—7—45 二、水污染防治 采选矿废水治理 1963年东乡铜矿投资9.25万元,利用井下含铜酸性废水与刨花铁反应回收海绵铜,处理井下废水。1983年该矿兴建沸腾置换塔2座,扩大废水处理能力,使废水处理量每日2500吨~3000吨,全年可回收海绵铜30吨。1985年—1986年该矿又投资12万元,实施尾砂库酸性废水返库工程和井下归拢至尾矿库工程。1987年—1995年该矿再投资95万元,实施选矿废水明槽、酸性废水泵站改造及老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
   造纸废水治理 1985年资溪县造纸厂投资30万元,对造纸黑液进行治理,利用燃烧法回收黑液中的碱。由于燃烧法碱回收装置不能适应万吨以下小造纸厂,加之燃烧黑液费用太高,技术不成熟造成治理不理想。1989年资溪县化工原料厂与县环境监理站合作开发综合利用造纸黑液生产活性炭和硫化碱项目,项目进行中试在1991年9月通过省级鉴定,并经省专利所科技成果查新属国内首创。该项目运用到生产中需投资80万元,由于财力有限,未能实施。
   宜黄县造纸厂先后投入资金实施白水循环利用和浆料回收装置,每年不仅减少8吨废水排放量,还回收绝干浆料27吨,获纯利5440元。为了减轻造纸过程中废水周围环境的污染,1990年该厂采用蒽醌硫酸盐法制浆新工艺,使每吨纸硫化碱耗用量由101千克降为54千克,相应使废水中的硫化物含量下降近一半,有效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抚州造纸厂年产3.4万吨牛皮箱板纸项目的污水处理和碱回收工程由上海轻工设计院设计,1990年动工建设,1992年试生产,1995年通过验收,总投资2700万元,造纸黑液碱回收率为60%。由于设计和管理等原因,外排废水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印染废水治理 抚州印染厂1987年投资62万元对印染废水进行处理,采取射流曝气设施,日处理污水5000吨左右。
   医院污水处理 1987年地区人民医院投资11万元,采用“同步双虹吸液氯消毒处理”方法,对医疗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基本达到国家排放标准。2006年—2007年市五医院、市三医院、临川区中医院添置医疗废水处理设施。
   电镀废水处理 1984年9月,南昌飞机制造公司起落架制造厂投资14万元,建成电镀废水处理工程。设计能力为日处理电镀废水60吨,采用加药、混凝、沉淀二级处理。
   抚州减震器有限公司投资27万元,采用国内先进电镀废水处理设备处理电镀废水,经处理后废水全部达标排放。
   城市及区域污水综合治理 1987年7月成立抚州市人民公园西湖治理指挥部,治理变浊、变臭的西湖。西湖面积为0.15平方千米,汇集老城区0.72平方千米的雨水和生活污水。整个治理工程包括:对西湖13公顷水面淤泥进行清理;对主要污水来源的下水道出口增建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对湖岸增设护坡。治理工程于1988年1月全面竣工,共清理淤泥约7万立方米,护坡2340米。主要污水排放口公园一号门增设一级污水沉淀池,形成日处理污水5000吨的能力。工程总投资89万元,其中环保部门投资13万元。通过综合治理,水污染得到治理,西湖水质得到改善,西湖的养鱼、游园综合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对保护西湖的生态平衡起到积极作用。
   进入21世纪,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抚州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企业按“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建设废水治理设施,原有企业也积极开展废水治理,结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努力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
   2007年,全市开展饮用水基础状况调查,出台《饮用水源环境状况报告》,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并于2008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到2010年,抚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排污口全部取缔。
   1981年—2000年抚州地区废水排放及处理情况 表21—7—46 2000年各县(市)工业废水排放及处理情况 表21—7—47 单位:万吨、% 1981年—2000年抚州地区废水、废气、固废治理资金投入情况 表21—7—48 单位:万元 2000年—2010年全市水污染治理情况 表21—7—49 三、大气污染防治 炉窑烟尘及粉尘治理 1981年—1982年,江西磷肥厂投资64万元,对球磨机房进行改造,并加装脉冲除尘器,年处理废气2亿标立方米,除尘净化率达99%,年获经济效益1万元。1984年又投资100多万元,对焦炉和炼铁高炉进行改造,安装布袋除尘器,同时对3号、4号球磨烘干磨尾安装水膜除尘器,对焦炉煤气进行利用,取得较好经济和环境效益。该厂的炼焦炉一直是影响东乡县城大气环境质量的污染源。1988年该厂关闭“红旗三号”焦炉,同时投资36万元,对“七〇型”焦炉进行改造。1997年3月14日将“七0型”焦炉关闭,从而使东乡县城的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根本好转。
   1982年东乡化肥厂投资15万元,对煤气高炉安装旋风除尘器,并对供热锅炉安装水膜除尘器,年获经济效益72万元。
   工艺废气治理 1976年东乡化肥厂设计制造江西省第一套驰放气与再生气回收装置。驰放气经清洗氨后成分为NH3(0.074%)、H2(57.53%)、CH4(22.6%)、N2(19.9%),收集于小气柜,用作生活燃气。1982年开始正式供气利用。原来排空的再生废气经清洗氨后成分为NH3(1.9%)、C0(74.73%)、C02(13.92%)、N2(7.25%),循环送回生产系统用作原料气。
   粉尘治理 1984年,宜黄县水泥有限公司针对水泥粉尘污染问题,投入资金32万元,购买6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安装于各工段中。1990年,该厂对立窑卸料工段除尘器进行改造,投资10万元,安装GTX—100J型高压静电除尘器。设备使用后,除尘效果显著,弥补了脉冲袋式除尘器的缺陷。1993年,该厂对成品磨工段除尘系统进行更新,又购买一台高压静电除尘器代替原来的脉冲式除尘器,安装于出料粉磨系统。该厂累计投资180余万元用于购买除尘设备,每年可回收水泥粉尘4000多吨,全年新增效益40万元。
   区域烟尘综合治理 1987年,抚州市针织内衣厂、抚州第一制药厂、抚州棉纺织厂、抚州童袜厂4家合作,投资115万元,建成联片供热工程,实行联片供热。该工程将原来4厂的7台锅炉减少为2台,烟囱由5座减为1座,每年减少烟尘排放量382吨、二氧化硫30吨,年节约73.6万元。同时建起煤渣砖厂,使煤渣得到综合利用。该工程实施,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1995年,临川市投资2000多万元开始兴建日产5万立方米民用煤气工程。1996年底第一期工程完工,可供市区3000户居民供气。该工程的实施,减少原煤燃烧量3000吨,每年减少烟尘2447万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48吨。
   1981年—2000年抚州地区工业废气排放及治理情况 表21—7—50 单位:万标立方米、万吨 续表21—7—50 2000年各县(市)工业废气排放及治理情况 表21—7—51 2005年—2010年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情况 表21—7—52 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理 1981年后,全区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固体废物治理。对部分具有综合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积极做好综合利用工作,变废为宝,提高经济效益。
   煤渣、粉灰治理 1981年起,抚州棉纺织厂每年生产废渣近万吨,其中,粉煤灰1600多吨,炉渣8000多吨。为解决煤渣出路问题,1983年该厂投入资金建起一个煤渣砖厂,年产煤渣砖242万块,产值为12万元,利润4万元。同时该厂将烟道除尘下来的煤灰全部出售给钟岭机制砖厂用于制砖。
   尾矿处理 1966年,东乡铜矿利用小山修建尾矿库,尔后又修建大型尾矿库,将尾砂全部打入尾砂库内。1983年开始,该矿将产生的废石全部运入采矿区,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放射性废物治理 1984年11月,江西省计划委员会投资150万元,在域内乐安七二一矿尾矿坝附近建成江西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简称175库)。1986年12月,该库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主要用于全省放射性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2007年,抚州市嘉临化学助剂厂、江西恒通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获得省环保厅发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获准经营的废物为HW11—精蒸馏残渣。
   2008年,抚州海虹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建成,对全市医疗机构的废物进行统一收集、运输、处置,降低了医疗废物污染环境的风险。
   1981年—2010年部分年份全区(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表21—7—53 续表21—7—53 2000年各县(市)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及处理情况 表21—7—54 五、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增长较快,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污水及废气排放量大幅增长,尤其是汽车尾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增长。
   “十一五”期间,抚州市11个县(区)及市城区相继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实行生化处理,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010年,抚州市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开始实施,检测机构有抚州恒力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方法为双怠数法。
   2005年—2010年全市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表21—7—55 第四节 环境管理与监理 20世纪70年代初期,环境污染状况日渐严重。1973年8月,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同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指出:“一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企业,防治污染项目,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1979年后,国家陆续颁布有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排污申报登记、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抚州地区环境管理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和健全,从而使环境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一、限期治理 抚州地区实行限期治理始于1986年。截至2000年底,先后下达两批省限期治理项目,一批地区限期治理项目。各县市也根据当地情况,对辖区内污染严重企业实行限期治理。
   省限期治理项目 1993年,省政府对资溪造纸厂黑液治理下达限期治理通知。该厂首先采用燃烧法回收黑液中碱,但因燃烧黑液费用和技术原因治理未成功。随后又采用综合利用黑液生产活性炭和硫化碱项目,并中试通过省级鉴定。该项目实施需投资资金80万元,由于资金筹措困难,故项目未能开工。1996年9月,省政府下达《关于取缔关停一批污染严重和土法生产企业的通知》,该厂因列入取缔名单而被取缔。
   1995年8月,省环保委员会受省政府委托,下达东乡红星制药厂废水限期治理项目。该厂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完成废水治理设计方案,后因技改和资金等原因尚未完成。
   地区限期治理项目 1997年2月,抚州地区行署办公室下达对抚州造纸厂粉煤灰和白泥治理、抚州医学分院附属医院废水治理和抚州第二棉纺织厂生活锅炉废气治理项目。至年底,抚州医学分院附属医院废水治理项目通过地区环保部门的验收,废水经治理后达标排放;抚州第二棉纺织厂生活锅炉因污染治理无望而停止使用;抚州造纸厂粉煤灰和白泥治理项目,因该厂进行废纸生产线技术改造,拟在技改过程中一并实施,但因企业改制,未完成治理项目。
   县(市)限期治理项目 为解决老污染源污染治理问题,各县(市)政府陆续下达限期治理项目。东乡县政府1986年10月下达第一批限期治理项目,包括废水治理项目2个,废气治理项目1个;1988年2月下达第二批限期治理项目,包括废水治理项目1个,废气治理项目2个;1996年4月,下达第三批限期治理项目,包括废水和废气治理项目各1个。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 1984年12月,江西省环境保护科研所承担完成抚州造纸厂年产3.4万吨牛皮箱板纸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此为抚州地区首家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新建项目。此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抚州逐步实施,形成一套“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设计、施工、投产)环境管理制度。1988年3月,抚州地区环境科学学会咨询服务部获准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综合评价任务。1988年10月至11月,该服务部先后完成抚州地区木材厂年产7000吨纤维板工程项目、国营七二一矿年产8万吨硫酸工程项目和广昌造纸厂牛皮箱板纸生产线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990年2月,按国家新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该服务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被注销。至此,全区无环境影响评价单位。1999年,抚州地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成立,次年即获得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证书,可从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2002年10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此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全市全面开展。2003年6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抚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明确各县环保部门的审批权限。2004年12月,市人政府《关于印发强化市城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旧城改造、新区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先评价后建设的审批制度,否则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2005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全面展开,全市10个省级工业园区全部完成规划环评,并通过省环保厅的审批。2008年—2011年市环保局为方便群众办事,优化创业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先后印发《关于抚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实施意见的函》《抚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审办法》《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三同时验收工作程序意见的通知》《抚州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程序的修订意见》等文件,下放一批环评审批权限、简化环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制定《抚州市环保局机关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抚州市环保局首问责任制》《抚州市环保局限时办结制》《抚州市环保局行政审批超时默许制、缺席默认制实施办法》,积极为企业服务。自抚州市环科所成立至2011年,先后承担完成500多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三同时”执行 1992年,抚州丙纶厂年产1000吨短纤工程项目环保设施经地区环境监测站监测,外排“三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通过地区环保局验收并认定为合格。1993年东乡铜矿民用煤气工程项目环保设施经地区环保局验收,被认定为合格。1994年,江西德桦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明神纸项目环保设施经抚州地区环保局验收,被认定为合格。1995年,江西富奇汽车厂年产万辆轻型越野车技改项目环保设施,通过地区环保局验收。1996年,江西抚丰合成纤维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涤纶长丝和年产2000吨涤纶多孔细旦长丝项目环保设施经地区环境监测站监测,外排“三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通过地区环保局验收并认定为合格。1997年,江西利群机械厂异地技改工程项目环保设施,通过地区环保局验收并认定为合格。是年,全区“三同时”合格执行率为90%。据统计,1984年至1997年,抚州地区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新扩改项目共165项。1998年11月开始实施国务院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1年12月开始实施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单列后,抚州市2002年国家级验收的2个项目,尚未进入验收程序;省级验收的项目有1个,市本级验收的项目2个。2003年省级验收的项目有2个,市本级验收的项目8个。2004年省级验收的项目有3个,市本级验收的项目12个。2005年省级验收的项目有4个,市本级验收的项目16个。2006年省级验收的项目有4个,市本级验收的项目17个。2007年省级验收的项目有5个,市本级验收的项目19个。2008年省级验收的项目有6个,市本级验收的项目27个。2009年省级验收的项目有6个,市本级验收的项目36个。2010年省级验收的项目有7个,市本级验收的项目40个。2011年省级验收的项目有11个,市本级验收的项目47个,其中包括大亚木业、金弘实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2002年—2011年市本级共否决验收项目4个,验收合格率为98.2%。
   三、排污申报登记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的通知》及省环保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1997年6月,抚州地区全面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地区成立排污申报登记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各县(市)组建相应的机构,负责组织和领导此项工作。经过社会宣传动员、业务培训、清查单位个数、登记表的填报审核总结上报等一系列工作,历时10个多月,保质保量完成登记。通过登记,摸清辖区内污染源排污现状,掌握重点污染源名录。从而根据排污情况确定限期治理名录、提供限期治理计划;利用登记数据,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通过计算机转换,汇总生成环境统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值等。2006年,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进行认真地研究部署,全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加强对排污申报的核定和排污费报表工作。2008年6月,全市环保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应用培训班,积极推广软件的使用,全市所有排污申报数据基本完成人工录入,初步建成全市排污申报数据库,进一步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为污染源监管和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1996年各县(市)排污申报单位治理项目投资情况 表21—7—56 单位:个、万元 2000年各县(市)工业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21—7—57 续表21—7—57 2000年各县(市)废气及其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21—7—58 2000年各县(市)固体废物产生及主要去向情况 表21—7—59 单位:个、吨/年 续表21—7—59 注:东乡县另有外单位固体废物贮存量99285吨/年 2000年抚州地区省级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情况 表21—7—60 2005年抚州市国控企业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21—7—61 单位:吨 2006年各县(区)工业废水排放情况 表21—7—62 2006年各县(区)工业废气排放情况 表21—7—63 2006年各县(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表21—7—64 2006年—2011年全市排污申报基本情况 表21—7—65 四、排污收费 排污费征收 按规定对超过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政府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排污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对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酒茶楼、个体饮食业等服务行业的锅炉、炉灶以及其他行业的窑炉、采暖锅炉排放的烟尘,参照工业锅炉烟尘排放标准,向排放单位征收烟尘排污费;对产生噪声、放射性、汽车尾气以及其他流动污染源的,逐步开展收费。
   抚州地区征收排污费工作始于1981年,抚州市首先开征。是年征收2个单位,征收1.51万元。1982年征收26个单位,征收7.79万元。1983年后,广昌、崇仁、东乡、临川县相继开征。1985年全面铺开,收费面不断扩大,收费额逐年增加。1996年根据省环保局《关于执行江西省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对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工作,缴费单位激增。2000年后,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排污收费制度,积极宣传国家排污收费政策,排污收费理念深入人心,广泛得到社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接受和认可,排污收费工作效果显著。
   2003年国务院颁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国家计委、国家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联合颁布《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后,为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又一有力的法律保障,成为排污收费制度历史性发展和新排污收费制度建立的里程碑。2003年7月1日,抚州市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贯彻执行新的《条例》和《办法》,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多因子污染当量收费。
   1983年—2011年全区(市)排污费征收情况 表21—7—66 单位:万元 续表21—7—66 排污费管理和使用 按国务院1982年21号文件规定,征收排污费和提高征收标准收费、加倍收费、滞纳金、罚款,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专项资金管理,不参与体制分成,不用于与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无关的开支。抚州地区排污费的80%作为污染源治理补助资金和专项基金,20%及提高征收标准收费、加倍收费、滞纳金和罚款收入作为业务经费补助资金。2003年3月20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颁布《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按照《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该年7月1日起,抚州市排污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全市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排污费资金的收缴、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
   五、现场监督管理 抚州地区环境监理部门自建立后,经过探索和实践,不断积累经验,已形成一套有效管理方法,主要有: 对污染治理设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此为日常管理工作,在不预先通知被检单位情况下进行,先检查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其后到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再后找单位环保人员了解情况,指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之处,发现有擅停运行治理设施、排污超标情况,责令其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同时,监理人员做好现场监理记录,存档备案。
   对新扩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首先,向项目建设单位查阅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发现缺少,责令限期补办。其次,检查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设计,查阅扩初设计任务书有否环保章节及内容,如缺少要限期补上。再次,到施工现场检查建设项目中的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是否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发现环保设施建设滞后或与设计书不符情况,要求其立即改正,须通过环保验收合格后才同意投入使用。
   对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 主要由排污单位根据各自情况申报其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的排污量,监理部门认真核定。核定结果与单位申报不符时,则要求其重新据实申报。
   对污染事故处理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监理部门接到污染事故举报后,立即赴污染事故发生现场,观察事态发展情况,取样以备调查,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起因、发展,向周围群众询问事故发生的现象、时间,综合各方面反映的情况,会同有关专家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尽快拿出防止污染蔓延的应急方案,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方案获批之后,迅速组织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将污染危害降至最小。
   环境污染纠纷的调解 监理部门接到群众反映的污染纠纷后,赶到纠纷现场,向各方了解发生纠纷的原因和各自要求、意见,仔细察看现场,认真分析原因。如有任何一方要求监测,则通知监测部门取样监测,然后向群众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和义务,提出各方均能接受的解决纠纷的方案,最后结案。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 为加大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监管力度,抚州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于2009年3月开始启动。市重点污染源安装企业共计13家15个点位,其中:废气点位1个、废水点位14个(包括1个自建点),污染源监控中心机房、视频会议室及现场端的建设共耗资209万元。项目于2010年2月全部完成安装及验收工作,正式投入使用,为全市环保管理提供更加科学、高效的支撑。
   六、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烟尘控制 1985年全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之后,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重点逐步由点源治理转向区域性综合整治。抚州市加强各种炉、窑、灶治理,同时对用煤户强化消烟除尘措施,实施多级消烟除尘,达标排放。还淘汰一批热效低、污染大的旧式锅炉。全市0.2吨以上锅炉基本得到改造,98%的锅炉烟尘得到治理,烟尘控制区面积为5平方千米,大气质量稳定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以内。1987年3月,抚州棉纺织厂劳动服务公司和抚州市炉具厂研制的家庭用蜂窝煤炉经测试,达到国家民用炉灶标准。该炉灶比一般蜂窝煤炉节煤20%,烟尘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排放量可减少40%~60%。据统计,1990年抚州市民用型煤普及率64.4%,1996年为78.7%。1997年8月,临川市制订《民用炉灶停止使用原煤规划》,据该规划安排,临川市停止使用原煤最终时限为2002年。
   噪声控制 1989年2月,抚州市规定:市内工业生产噪声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对超标企业限期治理;不准在一类混合区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噪声、震动的工厂;凡在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安装消声器,不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的机动车,不发行车执照;市区车辆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市内一切单位不得对外安装和使用广播喇叭,对内不得安装和使用高音喇叭,特殊情况需用时,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市内各种活动场所外环境声级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995年抚州市和临川县合并后,对临川市噪声功能区划分规划修改完善。
   垃圾及固体废物处理 1991年,抚州市投资30万元,购进垃圾装载机和筛选机,对全市垃圾进行筛选。通过筛选,制成垃圾肥供农业生产使用。至2000年,全市设有垃圾填埋场地3处。全市年处理垃圾7.34万吨。截至2011年,全市设有垃圾处理场12处,年处理生活垃圾30多万吨。
   水源保护 1986年6月抚州市颁布《关于对城市生活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对抚州市饮用水南区水厂、荆公路水厂、桥东水厂(地下水)、洋洲乡瑶坪村工业自备水集中取水区及抚北镇羊坡石水源地划定水源保护区;规定在划定的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附近的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内水体不受污染和取水口水质不低于国家地面水二级标准;水厂应在河流取水口周围不少于100米水域内设立明显的卫生防护标志,对水源保护区现有的排污口,除直接排放雨水的排水沟,对河流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段卫生防护带范围内的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口限期搬迁;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其他废弃物和含病原体的污水;禁止利用渗井、渗坑储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禁止使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输送或储存含有毒污水和其他废弃物。1989年底,抚州市对荆公路水厂上游清风门城市排污口污水进行截流下行,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该工程1990年6月竣工验收,具有排污、排涝的综合能力。1995年—2000年,在临川市钟岭乡工业开发区兴建时,规定有严重污染的企业禁止建设,环保部门把关。开发区建设初具规模,南区水厂水质仍稳定在国家地面水Ⅱ类标准以内。
   定量考核 1990年抚州市首次参加全省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考核范围包括大气、水环境保护、噪声控制、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化和“三同时”等6个方面共11项指标。当年抚州市11项考核指标综合得分为87分,名列全省第三。1993年,抚州市参加全省考核,考核指标16项,总得分为76.04分,位居全省中游。1995年,抚州市参加全省考核,考核指标16项,总得分为94.46分。1996年临川市参加全省考核,总得分为80.5分。1997年临川市参加全省考核,总得分为65.71分,名列全省第三。1998年-2000年在考核中得分依次为69.06分、70.6分和75.16分。
   城市污水处理厂 抚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2007年3月在市城区投入运行,总投资8423万元,设计处理能力9万吨/天,处理工艺为活性污泥法。截至2011年,全市各县(区)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22.5万吨。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抚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2006年4月投入运行,总投资6602.35万元,采用卫生填埋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理能力为650吨/日,渗滤液处理方法为A/O生物氧化法。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抚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08年4月投入运行,总投资1500万元,设计处理能力为5吨/日,处理工艺为焚烧。
   城区内工业企业搬迁进入工业园区 进入21世纪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内所有工业企业都相继搬迁进入工业园区,减少市区内工业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环保责任制 1989年10月,抚州地区行署根据地区环境保护总目标的要求,与抚州市人民政府首次签订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目标包括大气、水、噪声控制、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城市绿化等5个方面共11项指标。同年,抚州市人民政府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与5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根据责任书内容,抚州市环保局将环境保护指标落实到21个企事业单位,与其签约,落实排污削减量、污染治理运转率、“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率、厂区绿化内容以及当年办实事、重点改善环境的措施。对当年治理项目完成较好的江西计算机二厂,奖励性豁免排污费贷款1万元。自1989年至2000年,历届市(区)政府都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污染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抚州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书。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成立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成立相应机构。市政府每年都不定期专门组织召开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调度会,市人大开展以减排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执法检查。全面将污染物减排目标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干部政绩考核,在创优评先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连续开展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整治取缔违法企业。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和抚北工业园区被列为全省生态示范工业园,6家重点企业通过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市政府把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列入市政重点工程建设计划,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工程来抓,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程。按照“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按期完成”的要求,突出重点,动态调度,督促加快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和运行监管,强力推进工程减排。全市建成县城以上集中污水处理厂12座;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监控工作,全市完成在线监控并已与省、市联网的有13家。市环境监察监测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由市政府统一代建,建筑面积84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960万元,投入使用。市本级环境自动监控平台建设全面竣工并投入运行,重点排污企业实现网络即时监控;各地将督查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减排工作。市环保局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督察调度制度,实行局领导减排督察分片包干;坚持从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格实施“先总量核查、后项目审批”的程序,从严把关。同时,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落实绿色经济政策,加强与金融部门联系沟通,加强企业贷款环保审查,严格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强化企业守法经营意识,促其主动开展节能减排。截至201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考核排放量4.062万吨(不含农业源排放量,下同),比2005年4.45万吨下降10.53%;二氧化硫考核排放量3.17万吨,比2005年3.20万吨下降0.91%,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控制目标以内,圆满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抚州市政府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主要污染物减排先进设区市。
   七、投诉与污染事故处理 对污染投诉信访 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日益增强,因环境污染的投诉逐渐增多。为调动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提高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果,抚州市于2006年6月5日起对11个县(区)正式开通抚州市“12369”环保举报热线,县(区)通过市级中转设备开通(县级未使用独立设备,金巢经济开发区“12369”热线开通工作正在进行中)。
   1987年—2010年全区对污染投诉信访情况 表21—7—67 单位:次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处理 1989年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4号建议为《关于要求解决国营七二一矿放射性污染及赔偿损失的意见》,提案人为省人大代表、崇仁县人大常委会章伯贤、苏世雄。提案指出:七二一矿有砂石冲没部分耕地、流入崇仁河的污水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为此,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当年8月会同地、县环保部门和七二一矿有关人员实地调查,未发现崇仁河上游有明显的尾砂痕迹,七二一矿镭回收设施运转正常,历年环境监测资料齐全,生产排放的废水所含放射性物质一般未超过地表水限值。地、县环保部门责成该矿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工作。1997年,临川市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123号提案指出:临川市夜间建筑施工和车辆噪声污染较严重,影响市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此,市环保局作出答复:市政府已制定城市噪声功能区划分标准和不同区域执行标准;为掌握区域噪声排放情况,区域环境噪声选定120个点位,交通干线噪声选定12个点位进行一年一次的监测;还采取增设禁鸣标志、规定施工时间、完善交通网络、拓宽城市道路等措施;市环保部门拟与有关部门一道强化对施工单位和车辆的管理,控制噪声污染。2000年域内各级人大、政协有关环保建议和提案共23件。
   典型污染事故处理 1986年资溪县造纸厂废水外排污染泸溪河,造成农民鱼类死亡。经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后,下达处理意见。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经环保部门协调不成后,当地农民到县人民法院告状。经资溪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由资溪县造纸厂赔偿农民损失8000元。后因县造纸厂不服,上诉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由资溪县造纸厂赔偿农民6000元。同年,南城县化工厂因炼焦油产生的废气,严重污染县旴江小学师生及周围群众生活,反映比较强烈。县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下达对该厂停电整顿的通知。后该厂转产迁走。
   1988年6月东乡铜矿尾砂库泄漏,大量废水外泄,致使农田及北港、幸福水库东干渠受到污染。为此当地环保部门作出东乡铜矿赔偿损失46万元,罚款6万元的处理。
   1990年8月,金溪县双塘粮管所将装过“磷化铝”的药包、药棒倾倒在殿下水库上游地面,被雨水冲刷流入殿下水库,致使水库中鱼大量死亡。县环保部门对双塘粮管所处以罚款1万元。
   1994年6月,抚州印染厂、广昌造纸厂碱库下游藕田、晚稻田大面积干枯死亡,为两企业碱库乱扔碱液所致。经环保部门仲裁,两企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害地村民藕田、晚稻田损失9200元。
   1997年5月抚州地区金属制品厂盐酸储存罐发生崩裂,盐酸泄漏,流入周围宿舍下水沟及居民的柴间和院落中,毁坏居民物件,毒死家禽,还伤害居民呼吸道。宜黄县人民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否则转产或关闭。
   八、自然保护区及珍稀动植物保护 宜黄县华南虎自然保护区 已定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武夷山脉和雩山山脉连接地带,面积为5.83万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华南虎。在宜黄县境东南部的鱼牙嶂周围地区,历史上曾经虎多为患,20世纪80年代后很少出现,但仍有出没。1991年,美籍猫科动物专家加利·科勒夫妇亲赴该地区考察,赞叹鱼牙嶂为其所见最理想的华南虎栖息地。其后,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3次对鱼牙嶂进行全面考察,获取大量华南虎的信息和物证。为保护珍稀动物,1992年6月成立宜黄县华南虎保护区办公室,处于保护区内的5个乡镇都建有野生动物保护站,基本形成保护工作网络构架。
   黎川县岩泉自然保护区 1985年8月始设黎川县岩泉自然保护区,面积28平方千米,主要保护对象为常绿阔叶林。保护区内有木本植物107科、265属、661种,其中有国家级保护树种19种,省级保护树种35种。动物资源十分丰富,鸟类动物共有95种,兽类动物40种,两栖爬行动物51种,小型昆虫536种,其中省级保护动物9种,特别是尖吻蝮和平胸龟在省内罕见。岩泉保护区划分为4个管理区域,即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旅游区,整个面积扩大为2800公顷。由于岩泉自然保护区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在试验区内,对珍贵动植物人工繁殖开展研究,已形成省内林科一体化小型科研机构。
   东乡野生稻自然保护区 1972年,在东乡县岗上积公社的走马岗林场段溪、青湖、樟塘、会仙岭等地发现近30亩野生稻。野生稻具有耐寒、耐酸性能,分蘖力强,根系发达,宿根多年生等特点。1978年-1981年,中国农业科学院及11个省、市的农业专家、省农业科学院、樟树农校等单位到实地考察,并鉴定为普通野生稻。1992年设立东乡县野生稻自然保护区。同年8月在该县岗上积镇立碑划定野生稻自然保护区范围。
   资溪县马头山自然保护区 位于资溪县马头山乡。1985年建立该自然保护区,面积为3公顷;后被确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扩大至1.39万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红豆杉等珍稀优良乔木、重点动物。
   乐安县老虎脑自然保护区 面积为2.2万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华南虎。
   抚河源自然保护区 面积为8188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源头水质量。
   珍稀动植物保护 全市各级政府均颁布《关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通告》,对珍稀植物实行挂牌保护,由各级林业部门负责挂牌工作;对珍稀动物保护由各级林业公安和公安部门负责实行禁猎,并做好巡山保护工作。
   九、生态示范与绿色创建 抚州市自2007年开展生态示范与绿色创建工作以后,加强指导督促,资溪县和宜黄县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成为省级生态县。至2011年底,抚州市有省级生态乡镇29个、省级生态村31个,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绿色创建活动主要有:2004年及2008年开展2次市级绿色学校的创建活动,截至2011年,全市共有市级绿色学校40余家;2005年,市环保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创建市级绿色社区12家,当年“祥生·瑶坪湖花园”社区获省级绿色社区命名,2009年创建市级绿色社区5家。2006年,市环保局开展绿色酒店(宾馆)创建活动,当年命名13家酒店(宾馆)为抚州市绿色酒店(宾馆)。
   在省级和国家级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中,抚州市取得良好成绩,创建数名列全省前茅。其中,2002年,临川一中等4所学校获省级绿色学校命名;2003年,抚州一中、临川二中获国家级绿色学校命名;2005年,南丰县第一中学等6所学校获省级绿色学校命名,金溪县实验小学获国家级绿色学校命名;2006年,临川区实验小学获国家级绿色学校命名;2009年,南城县一中等5所学校获省级绿色学校命名。至2011年止,全市有省级绿色学校19家,有国家级绿色学校5家。
   抚州市省级生态乡镇、村名录 表21—7—68 十、辐射环境管理 随着核工业的发展和核技术应用的普及,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电磁环境污染源的快速增加,抚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法规,不断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力度,扎实推进辐射环境监管工作。2008年6月成立抚州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各县(区)设立相应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主管股室,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担负起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的任务。根据机构设置情况,界定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能分工,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各级责任制的落实。随后,抚州市开展电磁辐射设施申报、登记,废旧金属熔炼企业对废旧金属熔炼企业原材料来源、废旧金属使用量、产品的销售地点、放射性监测仪器设备配置等情况的检查,以及全市无证、许可证过期的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企业进行办证和换证工作,基本实现“一源一码”。截至2011年年底,全市共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37家,电磁辐射设备(设施)2200台,高压输电线路52条,处理电磁辐射污染环境信访事件56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25家,圆满完成辐射监管任务。
   国家电网公司拟建蒙西(陕北)—长沙、荆门—武汉—南昌1000千伏交流输电工程和东乡220千伏开关站工程等6项输变电工程,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工程的执行标准与其《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请示函》相吻合。抚州市即对各项工程进行标准确认和环评预审。对市、县(区)各级医疗机构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前的环评登记表进行预审,并对金溪新涛电气有限公司、中核金安铀业有限公司、抚州四海纸业公司环评报告表等项目进行辐射安全预审并上报省环保厅审批。
   第五节 环境监测与调研科研 一、监测管理 质控考核 1980年始,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贯彻《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环境监测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国家环境监测管理规范,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监测质控考核。1985年,参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放射性质控考核,全部合格。随后,参加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的水质、酸雨、土壤和大气等35个项目考核,合格率为96%。1988年地区环境监测站组织对抚州市、东乡县、临川县、崇仁县、国营七二一矿、东乡铜矿等环境监测站以及东乡化肥厂、南昌飞机制造公司起落架厂、抚州印染厂、华东地质学院分析系、水文系、抚州师专化学系和抚州地区水文站等13个单位进行水质分析质控考核,考核51项次,合格率为94%。1989年2月对上述单位进行第二次考核,合格率为72%。
   计量质量认证 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1992年首次经评审通过获得江西省计量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此后每4年或3年经过复审或换版重新评审;2006年度抚州市环境监测站参加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能力验证,验证项目水质钙离子、钾离子、砷、汞4项全部合格;至2008年8月,经换版评审,获得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生物、噪声、电离辐射等6类共153项监测能力;2010年参加省站组织的计量认证项目持证上岗考核,112项认证项目全部通过考核,15人具有持证上岗证书;2011年认证项目112项。东乡县环境监测站1993年首次经评审通过获得江西省计量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此后每5年或3年经过复审或换版重新评审,2009年9月,经换版评审,获得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等3类共36项监测能力。南城县环境监测站2009年首次经评审获得计量认证资质,监测类别为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等三类26项。
   能力建设 2001年以后,抚州市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能力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对监测设备投资逐年增加。2002年省环保厅对市环境监测站投资25万元增加仪器设备。2005年省环保厅在抚州投资90万元建设2座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2006年市发改委投资80万元用于实验室改造和城市噪声屏建设。2007年国家环保部启动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2008年市环境监测站获得省环保厅228万元仪器设备。2008年广昌、南丰、南城三县监测站各获得省环保厅仪器设备投资50万元。2009年,东乡、黎川、崇仁、金溪、宜黄等县各获得省环保厅仪器设备投资50万~80万元,其他各县区也在之后获得省环保厅同等的仪器设备投资。至2011年,各县(区)全部在兴建新的环境监测实验室。
   环境统计 2001年-2010年,抚州市各县区每年年底负责对辖区内的占全部负荷85%的工业污染源企业进行年度实地调查,填报调查表,上报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统计汇总,最后上报省站。纳入调查的企业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05年全市调查企业数为117家,2006年116家,2007年296家,2008年278家,2009年331家,2010年415家。
   重点工业污染源监测 2008年,根据《全国污染源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决定从2008年起开展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入围企业是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市工业排放总量65%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年根据环境统计结果作动态调整。抚州市环境监测站承担此项工作,监测频次为每季度1次,全年4次,国家给予经费支持。2009年抚州市国家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23家。其中,废气工业污染源6家,分别是:抚州兰丰水泥有限公司、南城万年桥建材有限公司、抚州市飞虎水泥有限公司、江西联兴纸业有限公司、东乡江磷焦化有限公司、东乡高信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工业污染源17家,分别是:抚州市临川啤酒有限公司、江西盾牌化工有限公司、江西富临纸业有限公司、江西明恒纺织有限公司、江西顺富印染有限公司、江西添光化工有限公司、燕京惠泉啤酒(抚州)有限公司、南城县永泰纸业有限公司、江西联兴纸业有限公司、江西弘泰纸业有限公司、江西华南纸业有限公司、宜黄县大千纸业有限公司、东乡高信化工有限公司、江西江磷磷肥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东铜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天行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广昌万鑫矿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1家,为抚州市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抚州污水处理厂。
   土壤污染源调查 2007年,国家环保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抚州市环境监测站承担全市范围内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从2007年1月开始准备,年内完成样品的野外采样工作,2008年10月完成样品的加工分析和数据上报工作,同年底完成数据录入上报。抚州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总数为258个,其中,七五背景点20个,耕地123个,林地56个,草地2个,自然保护区点27个,重点调查区域点30个。采集样品295个,另外还有生物样品30个。2010年,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根据本次调查成果,汇编出版《江西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抚州市环境监测站列为报告参加单位。
   建设项目环评监测和企业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抚州市环境监测站对全市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项目进行环境监测。2005年完成环评监测项目15个、竣工验收项目13个,2006年完成环评监测项目8个、竣工验收项目21个,2007年完成环评监测项目35个、竣工验收项目25个,2008年完成环评监测项目15个、竣工验收项目30个,2009年完成环评监测项目39个、竣工验收项目26个,2010年完成环评监测项目43个、竣工验收项目30个。
   成果管理 1983年和1986年江西省环保局先后两次颁布《关于环境质量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按要求实行年报月报制度,按时向本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数据、资料、成果,同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1989年,监测成果已开始由数据管理逐步转变为数据软盘传输及管理,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建立数据库。根据省政府批转《关于开展全省环境污染源调查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的请示报告》的要求,地区环境监测站编报1989年度《抚州地区环境质量报告书》,首次将大量环境监测数据加以整编和综合分析,反映抚州地区环境质量。抚州市环境监测站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每月按时上报各类监测数据和报告,每年度对监测成果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共编制2001年至2009年各年度的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2001年-2005年度(5年)及2006年—2010年度(5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2007年抚州市地表水监测断面设置和调整技术报告、2007年抚州市城区环境噪声点位设置技术报告,编制2007年至2010年各年度抚州市环境质量公报,对外发布。通过抚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抚州市城市环境空气周报和通过江西省环保厅网站发布抚州市城市环境空气日报。
   二、监测网络与仪器设备 一级网站 1984年3月抚州地区南丰、广昌县列为全国粮食农药污染调查与研究采样县,每个县确定11个采样点。同年11月,该两县被确定为江西省国家一级酸雨网测站。1985年8月至1986年3月,江西省首次野外放射性水平调查,工作区域包括抚州和吉安两个地区。
   二级网站 1980年始,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把大气、地面水环境监测及噪声监测列入例行监测工作范围。1983年,江西省建立环境监测网,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是省监测网成员之一,同时列为江西省二级酸雨网测站之一。1998年4月,抚州地区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酸雨控制区。
   三级网站 1988年12月,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与抚州市、东乡县、崇仁县、临川县、七二一矿、东乡铜矿等环境监测站以及东乡化肥厂、南昌飞机制造公司起落架厂、抚州印染厂、华东地质学院分析系、水文系、抚州师专化学系、抚州地区水文站等13个单位(部门)联合组成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网络。网络工作至1990年。
   仪器设备 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自成立后,陆续添置仪器设备。截至2000年年底,全区环境监测部门主要设备有55台(套)。
   三、大气环境监测 1980年1月,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开始在抚州市开展大气环境监测。
   点位设置 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国环办〔1980〕53号文件及《试行大气、地面、地下水监测统计报表》中的规定,1980年抚州市大气监测点位有:汽车站、附件厂、电机厂、人民公园、地委、人民电影院、梅庵路、光明粮站、横街。1986年至1989年抚州市大气监测布点包括SO2、Nox、TSP布点:人民公园、汽车站、横街、光明粮站、干休所;自然降尘布点:人民公园、汽车站、横街、光明粮站、干休所、农科所、市公安局、地区环境监测站。1990年至1997年临川市大气监测布点包括SO2、Nox、TSP布点:华东地质学院、江西底盘厂、抚州丙纶厂、地区卫生防疫站;自然降尘布点:华东地质学院、江西底盘厂、抚州丙纶厂、地区卫生防疫站。2001年,抚州市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省控)4个:华东地质学院(文化区)、江西底盘厂(混合区)、抚州丙纶厂(工业区)、地区卫生防疫站(清洁对照点),人工监测,监测项目3项:SO2、Nox、TSP。
   采样时间 抚州地区自1980年起,大气例行监测均采用5日间断性定期采样。采样次数SO2、Nox、TSP,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中旬,各连续监测5天。每天间断采样4次,具体时间的选择:1980年至1983年根据地区污染程度日变化规律确定;1983年至1990年为6:00—7:00、10:00—11:00、13:00—14:00、18:00—19:00。自然降尘每月监测1次,每次采样持续1个月,对各大气环境要素进行采样,遇连续大雨或大风等天气情况时,暂停采样,待上述天气现象终止24小时以后,再继续采样。采样期间遇到间断性下雨或阵雨,在不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能够采样时,继续采样,此情况不超过本季采样天数1/5。2001年起,城市环境空气监测采用5日采样监测法,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中旬,各连续监测5天。每天间断采样4次,具体时间为6:00—7:00、10:00—11:00、13:00—14:00、18:00—19:00。自然降尘每月监测1次,每次采样持续1个月。2005年,在江西底盘厂、抚州丙纶厂点位建设2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SO2、NO2、PM10,每天自12:00-次日12:00连续24小时自动采样、分析,作为当天的日浓度数据,全年连续监测。其他2个点位仍采用人工监测方式的5日采样监测法,采样时间、采样频次不变。自然降尘点位、采样时间、采样频次不变。2010年通过选址认证,在抚州市采茶剧团(混合区)、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清洁对照点)2个点位建设2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取代华东地质学院、地区卫生防疫站2个人工监测点位。
   分析方法 1980年6月起执行江西省《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试行)》。1983年8月起执行江西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1990年5月起,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发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人工监测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发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江西底盘厂、抚州丙纶厂点位空气自动站设备提供商北京中晟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测方法,SO2采用紫外荧光法,NO2采用化学发光法,PM10采用β射线法。抚州市采茶剧团、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点位空气自动站设备提供商赛默飞(上海)有限公司,监测方法,SO2采用紫外荧光法,NO2采用化学发光法,PM10采用振荡天平法。
   监测结果 1991年至2000年,临川(抚州)市环境监测表明,该市空气质量良好,全市SO2年日均值为0.024mg/N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Nox年日均值为0.016mg/Nm3,达到国家一级标准;TSP年日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超标率20%,最大超标1.8倍。
   1991年—2000年临川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比较 表21—7—69 单位:年日均度 四、地面水环境监测 1978年8月始,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对地面水例行监测。根据《江西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要求,每年以枯、丰水期进行监测。开始年抚河抚州市段地表环境监测断面设置有红石咀、解放桥、针织内衣厂和地下水。1979年6月,在抚河干、支流上共设断面21个,每个断面设3个监测断面。1980年8月后,地表水监测频率由原来每年枯、丰水期2次改为每年6次,定为逢双月进行采样监测。在抚河干支流上设万年桥、浒湾、红石咀、市自来水厂、针织厂、孙坊、上顿渡、西津渡、李家渡等9个监测断面。同时将东乡县的幸福水库纳入监测范围。1984年李家渡断面移交南昌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新增广昌县自来水厂上游100米处断面,作为抚河水系对照监测断面。1985年撤销孙坊断面,增设南丰新桥,崇仁新桥、塔城等3个断面。1986年—2000年抚河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设置有:广昌、南丰、南城、浒湾、红石咀、文昌桥、针织内衣厂、崇仁、上顿渡、西津渡、幸福水库。经过监测分析,得出水环境质量评价。1991年—2000年评价结果表明,各断面综合污染指数分布在3个污染等级,即重污染水域,包括西津渡及其下游黄江口断面负荷比分别为21.1%和14.2%;轻污染水域,包括严家、南丰新桥断面,负荷比例为8.6%;其余断面属尚清洁水域。抚河主要污染物依次为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属典型的有机型污染。2001年—2007年,抚河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设置有(省控):广昌、南丰、南城、浒湾、红石咀、文昌桥、针织内衣厂、崇仁、上顿渡、西津渡、幸福水库。2008年—2010年,根据报省环保厅批准的《2007年抚州市地表水监测断面设置和调整技术报告》的规定,抚河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经调整后设置为(省控):广昌水厂、罗家、超坊、万年桥、廖坊电站、钟岭水厂、文昌桥、黄江口、焦石坝、黎滩河河口、临水河口、东乡水河口、焦石坝共13个,设置的监测断面均为抚河干流及其主要一级支流,其中焦石坝为市界断面,由南昌市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上报。
   2005年—2010年对抚州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省控)为:抚北水厂、钟岭水厂、南区水厂、荆公路水厂,共4个。
   地表水监测频率为逢双月进行采样监测,监测项目23项。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监测频率为每月进行采样监测,监测项目28项。
   1991年—1997年抚州地区地表水水质分级评价结果 表21—7—70 续表21—7—70 五、酸雨监测 1982年3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办公室组织在9地(市)3县12个站点开展酸雨普查,于同年5月、8月、12月进行降水pH值测定。是年起,抚州地区根据江西省《关于在全省开展酸雨普查的通知》,在抚州市设点监测。1983年监测酸雨的站点增加到10地(市)27县(点),共计37个站点,抚州地区进贤、宜黄、临川、资溪、东乡、崇仁、乐安、南城、金溪在内。同年抚州市下雪亦进行监测。1984年11月江西省成立酸雨监测网(包括国家一级网测站)。国家环保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江西布设酸雨一级网站12个,抚州地区资溪、广昌县在其中。省二级网站确定4个,抚州地区属其中之一。通过采样布点进行有关项目的监测,然后作出评价。抚州地区1991年至1995年评价结果表明,全区范围内酸雨频率(61.6%)和年酸雨比率(63.1%)均比较高,年酸雨和年降水的pH值(4.50、4.90)均低于国家标准(pH值为5.6),说明酸雨污染比较严重应引起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01年—2010年,抚州市城区内布设降水监测点位2个,分别是市环境监测站和医学院(酸雨普查测点),逢雨必测,遇连续降水时,每天的雨水收集为1个样本。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降水量、pH值、电导率3项指标逢雨必测,SO42-、NO3-、F-、Cl-、NH4+、K+、Na+、Ca2+、Mg2+等9项指标在监测月任选1次降水进行分析。
   1991年—1995年抚州地区降水评价结果 表21—7—71 表21—7—71 六、噪声监测 1981年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对抚州市噪声进行监测,点位有:解放桥、市工商所、地区邮电局、西门餐厅、地区中心支行、地区广播站、市城建局、人民公园门口、运输局五七分厂、市石灰厂、汽车站路口西、汽车站路口东、地区冷冻厂、上沿河路口、地区百货公司、地区文化站、市塑料厂、赣东电影院、汽车站路口北、汽车站路口南、地区卫生局、红旗邮电所、地区环保办、地区二轻局。
   1982年始,对全区12个县市开展噪声监测。是年,对全区12个县(市)的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普查,结果是:交通噪声占第一位,全区等效声级lep为58分贝(A),最高的抚州市为76分贝(A),超过标准6分贝(A)。区域环境噪声:12个县市中,崇仁县平均等效声级达一类混合区标准,宜黄、金溪、资溪、乐安县在一类混合区标准内,其余县(市)均超过一类混合区;12个县(市)平均等效声级lep为66分贝(A),与标准比较,超过一类混合区标准11分贝。1983年按《江西省环境监测实施细则》规定开始例行监测。
   1983年后,全省各城市对噪声监测点作调整和增加。1990年至2000年抚州(临川)市噪声监测点设:广场、地委、附属医院、汽车站、抚州饭店、解放桥、抚州冷冻厂、市工商所、上沿河路、地区邮电局、地区百货公司、西门餐厅、地区文化站、地区中心支行、市塑料厂、黄巢东路、地区广播站、赣东电影院、黄巢西路、市城建局、汽车站路口北、青云峰路、人民公园门口、汽车站路口南、环城西路北段、运输局五七分厂、地区卫生局、抚州北站、市石灰厂、红旗邮电所、汽车站路口东、地区环境监测站。
   2001年-2007年,抚州市根据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布点原则,在抚州市城区和抚北镇区域范围内,按照250米×250米的网络距离设置区域噪声监测点位102个,覆盖城市人口30万。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布点情况是在抚州市主要交通路段设置交通噪声监测点位12个,覆盖道路总长度8.21千米。2008年以后,由于抚州市城区规划面积的扩大,城市居住人口的增加,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点位进行调整和增加。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是在抚州市城区和抚北镇区域范围内,按照500米×500米的网络距离设置区域噪声监测点位102个,覆盖城市人口50万。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布点情况是在抚州市主要交通路段设置交通噪声监测点位30个,覆盖道路总长度69.5千米。增加功能区噪声监测,将抚州市城区划分为1类、2类、3类、4类4个功能区,每个功能区设置一个代表性测点,各测点位置分别是,1类区点位:江西医学院抚州分院;2类区点位:市体育休闲广场;3类区点位:金巢工业园;4类区点位:赣东大道地委坡。监测频次是,区域环境噪声每年监测一次,测量时间一般为秋季,监测时段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每年监测一次,测量时间一般为秋季或冬季,监测时段为昼间;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测量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二个月,每次监测24小时,分昼间和夜间两部分分别进行,昼间时段为06:00—22:00,夜间时段为22:00—06:00,测量时间为1次/小时。
   七、污染源监测 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于1981年年底至1982年,对全区12个县(市)22个厂矿的主要污染源进行水质监测,监测BOD5、Cu、Zn、Pb、总Cr、P、F、Hg、Cr+6等31个项目。
   1985年6月至1986年7月,根据国家环保局和江西省环保局的统一部署,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对全区工业污染源进行第二次调查及建档工作,期间对县以上532个企业进行监测,获得监测数据1156个,建立工业污染源微机数据库。
   1989年由地区环境监测网络再次对全区工业污染源进行水质监测,历时3个月,监测25个项目。
   八、环境调研、科研与规划 污染源调查 1985年抚州地区对县及县属以上企业开展工业污染源调查,按照国家《工业污染源调查技术要求及其建档技术规定》进行,计算以《环境统计手册》为依据,摸清全区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和污染源排放状况。1990年5月,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等3家,联合开展全区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完成1413个污染型乡镇工业的调查。1995年全区开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调查,在申报登记的111家产生固体废物单位中,属于危险、有害物占40%。1996年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等3家,又开展全区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再一次摸清全区乡镇工业企业污染状况。1997年,全区开展对排放污染物全面申报登记工作,共有258家工矿企业进行登记,污染物排放涉及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4大类。此次登记为该地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全面申报登记。通过对数据汇总,完成《抚州地区排放污染物全面申报登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并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2007年,根据国务院总体安排和部署,抚州市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市普查对象总数13657个,其中,工业源1713个,生活源2798个,农业源9134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2个。通过此次污染源普查,基本查清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排污行为的污染源数量、规模、行业和地区分布,查清全市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初步建立各类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污染防治技术研究 1980年资溪县造纸厂樊厚周等承担“松木制浆蒸煮废气中回收硫酸盐松节油”的科研项目,经过两年多努力,完成气相吸附精制工艺设计、设备加工安装及生产调试工作,精制松节油经中国科学院南京林化科研所及抚州地区药检所等单位检测,符合中国药典(1977)标准,达到部颁优级品标准。每一蒸球(10立方米)的废气回收粗硫酸盐松节油28.5千克~40千克,粗油的精制率为80.3%。1982年12月22日,该项研究通过抚州地区科委组织的技术鉴定。1992年资溪县环境监理站与县化工原料厂合作研制的《硫酸盐法综合利用造纸黑液生产活性炭和硫化碱》获县科委科技进步一等奖。
   环境质量评价与规划 1982年3月,地区环境监测站完成《抚州地区环境质量报告书(1981年)》。此后每年,该站都编写环境质量年度报告书。1988年,国营七二一矿完成《721矿辐射环境质量评价》。同年10月,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完成《抚州地区环境保护“八五”科技发展规划与十年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同年11月,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完成《抚州市城市环境保护规划》,为全省第一个县级市环保规划。1991年12月,东乡县环保局完成《东乡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此为全省第一个县环保规划。1996年3月,《抚州地区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论证。2000年10月,抚州市环保局完成《抚州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至2015年长远目标规划》。
   环境科研 抚州市环科所2008年至2011年先后在国家级期刊发表《浅谈宜黄县农村小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问题及对策》《从水环境的角度对抚州市工业结构及产业布局的思考》《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改实例》等。其中《从水环境的角度对抚州市工业结构及产业布局的思考》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承接并编制多项关于全市可持续发展与惠及民生的科研课题。2005年承接完成《抚州市大气环境容量测算》科研课题,2006年承接完成《抚州市水环境容量测算》等科研项目。
   第六节 环保宣传教育 一、环保宣传 从1985年起,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区各地都举行系列宣传活动,以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1985年,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主办全区环境科学研讨会,会上收到论文54篇,选出29篇汇编成册发行;东乡县举办全县环境保护知识有奖竞赛活动,120人参赛。1986年,地区城建环保局、卫生局、防疫站、环境监测站、国营七二一矿、抚州印染厂、东乡铜矿等11家单位联合举办全区中学生“环境与和平”征文比赛;地区城建环保局、环境科学学会联合举办全区环境保护知识有奖竞赛活动。1987年,东乡县举办全县中小学生“环境与居住”环保作文比赛,1900名学生参赛,评出获奖作文22篇,部分获奖作文汇编成册散发。1988年,地区城建环保局举办全区环境保护绘画比赛;东乡县政府领导6月5日发表《在治理整顿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广播电视讲话;东乡县环保局还举办首届“环保杯”篮球比赛。1989年,宜黄县城建环保局与县委宣传部联合举办环保征文演讲比赛,共收到征文36篇,14人参加演讲。同年,宜黄县城建局与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联合举办全县环境教育研讨会,地、县有关单位领导和中小学生代表共80余人参加会议。研讨会共收到论文28篇,其中11篇在会上宣读,部分论文编印成册散发。1990年,东乡县环保局举办第二届“环保杯”篮球比赛。1991年,地区城建环保局举办“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环保演讲比赛;东乡县环保局举办全县环保书法、摄影大奖赛,参赛作品在舒同书法院等地巡回展出。1992年,地区城建环保局举办全区青少年环境保护知识竞赛;东乡县环保局举办环境保护文艺汇演;宜黄县政府县长在县教育电视台发表《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的电视讲话;宜黄县城建环保局举办首届“环保杯”男子篮球比赛。1993年,地区行署召开全区纪念环境保护事业20周年大会,会上表彰一批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6月5日,行署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赣东报》辟专版介绍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成就。1994年,宜黄县召开县环保委员会成员座谈会,同时县城建环保局与县委宣传部、县有线电视台联合举办环保有奖知识竞赛;南丰县政府领导发表《积极行动起来,为把我县环境工作做得更好而努力奋斗》的电视讲话。1995年,资溪县和乐安县分别举办县环境保护法规知识竞赛;黎川县城建环保局与县妇联联合举办县环保知识竞赛。1996年,地区和临川市城建环保局组织环保人员和小学生鼓乐队上街游行宣传,并出动环保宣传车在市区播放环保法律、法规;临川市、宜黄县分别召开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座谈会;东乡、南城县分别举办全县环境保护知识竞赛,各县(市)和地区环境监理站12支代表队参赛,省环保局派领导到赛场观看比赛;南城县开展“保护生命之水”宣传活动,全县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宜黄县环保局与县有线广播电视台联办“环保杯”新闻作品征文,获奖作品在县有线广播电视台播出。
   抚州环保人员向市民宣传环保知识 1985年至2000年,全区各地每年设立环保咨询服务点,接待群众来访咨询和举报环境污染现象;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大型过街横幅标语,张贴各种环保宣传画和标语,在电视台播放环保法律电视片;举办全区环境保护图片展览;组织省、地新闻记者采访报道全区环保工作和工矿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大力宣传区内全国及全省环境保护先进企业。
   2001年至2011年,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市各地通过联合妇联、知联会、教育等部门和各类媒体,举行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宣传形式包括:设立环保咨询服务点,接待群众来访咨询和举报环境污染现象;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各种环保宣传画、在电视台播放环保法律电视片、制作宣传展板、举办全市环境保护图片展览等,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组织省、市新闻记者采访报道全市环保工作和工矿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先进企业。2003年,市领导在抚州日报刊发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宣传文章。2004年,在市电视台举办全市环保系统环保知识竞赛活动。2005年,市领导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发表电视讲话。2006年,抚州市环保局网站(www.fzhbj.gov.cn)建成开通,并依托网站平台加大环保宣传力度。2007年,市环保局与市妇联合作首次开展绿色家庭的创建活动;向省环保厅推荐“绿色卫士”。2008年,首次通过赠送环保购物袋(1万余个),并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2009年,组队参加省环保系统乒乓球比赛,取得女子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对各企业进行环保宣传并发送《致企业家的一封公开信》;市环保局与市人大联合开展“环保抚河行”活动。2010年,市环保局联合抚州日报、市妇联、教育局、交警支队、区知联会在抚州市电视台举办环保知识竞赛。2011年,市环保局联合市妇联等部门,开展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健身走”环保宣传活动。
   二、环保教育 中小学生环保教育 1992年7月至8月,地区城建环保局选送抚州市一中4名优秀学生代表参加全国第九届青少年环境科技夏令营活动,参加环保知识讲座和营内文艺活动,参观北京自然博物馆和中国科技馆等。1992年至1997年,地区城建环保局与地区教委、地区科协、地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联合举办4届全区青少年生物百项活动,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科学考察、撰写小论文,并推选一批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和全国评奖,其中有1项获全国二等奖,1项获优秀活动奖和优秀组织奖。同期地区城建环保局以临川市二中、临川市九小和宜黄县实验小学为全区环境教育示范学校,促进小学生环境教育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各项环保活动中,组织包括“绿色学校”在内的各级学校参加全国大、中、小学生环保创意摄影比赛、“ITT”杯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及“小手牵大手”等一系列比赛活动,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科学考察、撰写小论文,并推选一批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和全国评奖。活动中获全国二等奖一名,三等奖近百名。
   干部培训教育 1981年5月,抚州市政府举办3期环保学习班,每期7天,参加人员为重点工矿企业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厂长、环保(安技)科长、街道办事处、居委员会主任和重点中小学教导主任等共计142人。主要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保护概论》等环保教材。1988年至1989年全区先后派出14人参加国家环保局、中国文化书院举办的全国环境保护专业培训班,其中9人获大专毕业证书。1992年地区组织17人参加全国排污费财务培训班,15人参加全省环境监测学习班。1994年,地区城建环保局举办全区环境统计人员培训班,参加学习人员为各县(市)环保人员和工矿的统计人员共计64人。1993年至1996年地区城建环保局先后举办全区排污许可证、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调查、环保产业调查、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和排污全面申报登记培训班;1987年至1997年临州(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和东乡县环保局先后有8人参加秦皇岛环境保护学院环保干部培训班,其他各县也分别派人参加培训。1997年,地区环保局与临川市联合举办地市环保人员业务培训班,期间进行环保知识竞赛。1999年,抚州地区环保局与省环保局联合举办全区监理人员培训班。自2003年以后,市环保宣教中心每年均组织1期~2期环保业务和环保知识培训班,每期2天~3天,主要培训各相关排污企业和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的人员约计2000人次。同时,多次聘请专业人员深入校园讲授环保课程。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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