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4392 |
颗粒名称: | 三、食盐价格 |
分类号: | F714.1 |
页数: | 3 |
页码: | 2194—2196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大力平抑盐价,多次对食盐零售价格进行调整,1950年每50千克稻谷可换食盐10.75千克,1955年每50千克稻谷可换食盐24.6千克。1956年12月,抚州市食盐零售价由0.31元/千克提高为0.32元/千克,批发价为15.4元/50千克;黎川县食盐零售价由0.34元/千克下调为0.33元/千克,批发价由15.4元/50千克调为为15元/50千克。从1957年1月1日起,按照中央部署,实行食盐零售最高限价,对老革命根据地及边远山区包括乐安、宜黄、南丰3县,最高限价为0.38元/千克。 |
关键词: | 商品价格 食盐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