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物资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4287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物资体制改革
分类号: F251
页数: 2
页码: 2159—2160
摘要: 2001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市物资局酝酿企业改革并开始调研。2003年4月17日,市物资局工会委员会召开第一届九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抚州市物资局直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经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
关键词: 物资体制 物资管理

内容

2001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市物资局酝酿企业改革并开始调研。2003年4月17日,市物资局工会委员会召开第一届九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抚州市物资局直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经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4月30日,市物资局直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职工身份置换工作正式开始实施。对220名全民固定职工,由职工在两种安置办法中任选一种置换身份:一是对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固定工为其一次性交纳1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二是按工作年限(工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3年4月30日),发放每年500元的安置补偿金,即500元×工龄=安置补偿金。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固定工如选择领取安置费,则在其安置费中为其扣除一次性预交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养老保险费,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现金。按以上办法安置的全民固定职工,一律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原有的国有企业固定职工身份自动消失。职工身份置换后,其职工档案按管理渠道分别移送市人事局和市劳动就业局代管。对131名合同制职工,采取安置办法置换身份:按其在企业工作年限,每年发给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一次性计发安置补偿金。补偿金全部缴入社会保险个人预缴专户,专项用于今后缴交职工个人社保费。身份置换后,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制工人,须连接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交纳养老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退休手续,社保部门按规定发放养老金。企业转制后,合同制工人档案移交到市劳动就业局代管。
   至2003年年底,市物资局直属企业共计351名职工参加改制并签订《职工安置协议书》,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只有3位直属企业负责人及个别职工因特殊原因暂未参加改制。至2011年,县(区)物资部门实施企业改制的有东乡县、资溪县、广昌县、乐安县4个县。
   市物资局直属企业改制资产处置净值总收入643.07万元,用于职工置换身份安置补偿金总支出366.31万元,偿还物资企业所欠银行债务总支出270万元。2002年,市物资局出资5万元办理居住在抚州市区内276户职工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事项。2004年,市物资局出资63万元,为物资企业离休干部9人办理医疗保险。出资107.45万元,为物资企业70名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2005年,市政府出台《关于抚州市市直国有困难企业及已改制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物资局已改制企业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固定职工42人符合市政府文件规定条件,享受政策待遇办理职工医疗保险。2006年,市物资局出资17万元,为居住在抚州市区内276户(包括改制职工)职工办理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事项。
   2011年,经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出资395336元,为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直属企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6人办理医疗保险。同年,市政府《关于补助原市直国有改制企业部分困难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实施办法》出台,对原市直国有改制企业部分困难职工未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予以补助。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直属改制企业已置换职下身份172人符合市政府文件规定条件,均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此后,市政府又出台《关于补助原市直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部分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由政府全额补助办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四档。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直属改制企业已置换职工身份275人符合规定条件,办理参加医疗保险手续,当年即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阅读

相关地名

东乡县
相关地名
资溪县
相关地名
广昌县
相关地名
乐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