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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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4221
颗粒名称: 第九节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24
页数: 3
页码: 2140—2142
摘要: 2001年后,随着全国粮食购销市场逐步和全面放开,为适应粮食形势发展需要,抚州市积极推进以粮食行政机构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关键词: 粮食流通 体制改革

内容

2001年后,随着全国粮食购销市场逐步和全面放开,为适应粮食形势发展需要,抚州市积极推进以粮食行政机构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围绕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提高粮食调控能力,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推进粮食行政机构改革,由直接管理国有粮食企业逐步转变为对全社会各种经济成分粮食市场主体进行间接监督管理;由行政手段为主逐步转变为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为主。2002年10月,市粮食局机关根据职能调整需要撤销计划统计科、购销管理科、科技工业科,组建成立调控科、行业管理科。2007年,为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和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加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建设,确立各级粮食行政执法主体地位,落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统计调查职责,加强粮食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市粮食局机关增设监督检查科。2010年8月,将市粮食局行业管理科调整为行业指导科。
   全市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先后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改制和减员增效改革。2002年10月8日,市政府下发《关于批转市粮食局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意见的通知》,拉开抚州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帷幕。
   2003年1月,资溪县粮食局在全市率先启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对所属国有企业全面实行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企业重组,组建粮食购销公司,下设6个分公司1库1站,实行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返聘员工85名。2月,抚州市粮食局决定以市粮油物资供应公司、市粮油贸易公司、市保健食品厂为改革先行试点单位。4月,市粮油贸易公司、市粮油物资供应公司、市保健食品厂职工大会先后通过企业改革方案。5月,经抚州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上述3个企业的改革方案,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上述企业改革截至日为6月30日。7月,市饲料公司、市粮油工业公司、市才子饮品有限公司、市粮油储运公司的改制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经市粮食局研究报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上述4个企业改制方案,正式进入实施。11月19日,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粮油加工厂(大集体)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实施方案》,并报市粮食局批复实施,大集体职工安置补偿标准采取略低于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实施。年底,抚州市粮食局直属7个经营性公司和1个大集体企业所有在册职工、离退休人员、遗属按各企业实施方案基本安置完毕。为确保7个经营性公司和1个大集体企业改革后续工作顺利落实和妥善解决改革遗留问题,抚州市粮食局决定各公司成立领导小组(改制留守处),各保留3人。
   2004年4月12日,市粮食局在全市粮食工作会议上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行重点布置,要求切实贯彻落实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批转市粮食局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意见的通知》,全面彻底地完成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群众路线,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企业改革提供全程服务;注重实效,规范操作,确保改革质量。全市粮食工作会议后,抚州市及各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加快。6月,抚州市粮食局启动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改制,两库分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实施方案,经抚州市粮食局同意并分别报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9月,抚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两库实施,并附加“为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同意免交失业保险滞纳金77万余元,暂缓两库4位离休干部身份置换”。10月,抚州市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完成职工身份置换和返聘员工工作。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时,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分别确定返聘员工90名、130名,采取职工身份置换与职工返聘同步进行,有机结合,整个职工身份置换工作相对平稳,确保国家粮食库存安全。至此,全市国有粮食部门独立核算企业237户(购销企业113户),其中:国有独资企业226户,国有民营企业1户;全市国有企业应置换身份人员总数19793人,其中,在册职工16155人(购销企业10809人),离退休人员2646人(购销企业1520人),职工遗属960人(购销企业688人),其他32人(购销企业26人);需要安置费用总成本47503万元,已置换身份人数3641人,占应置换总人数的18.4%。
   同年12月28日,市粮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通知》,各县(区)根据市政府提出的在2005年6月底前完成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要求,制订职工身份置换实施的时间表,做到精心组织、有序进行。在工作运行中,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做到无情改革,有情操作,对确有困难的职工多从其他途径关心、帮助,确保劳动关系解除过程中的大局稳定。同时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对企业改革的领导和有关改革优惠政策的落实。市粮食局组成督导组,分片进行督促和指导。
   2005年年初,市粮食局在改革中先后编发15期《粮改简报》,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市委书记钟健华、市长谢亦森、市政法委书记陈小青、副市长柯建中先后作出批示,推动改革进程。7月,除南丰县外,各县(区)基本完成职工身份置换和购销企业员工返聘。2006年,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实行“基础+职级+绩效+效益”的新型工资制度,彻底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工资结构。
   2008年,崇仁县政府与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签署为期10年的“合作发展合同书”,中储粮宁都直属库每年拨付给崇仁县粮食局管理费50万元,郭圩粮所和礼陂粮所划归县粮食局管理。至此,崇仁县国有粮食企业大致分为4块,即:参与合作的企业,主要从事中央储备粮收购、轮换、储存;粮油收储公司及其下属的郭圩、礼陂粮站,主要承担省、县两级粮食储备和开展自营粮食业务;巴山粮所,主要从事军粮和居民用粮供应;粮油经营公司及其下属的粮油加工厂、粮贸公司、饲料公司,主要负责债权债务的清收、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系统离退休人员和职工遗属管理。抚州市粮食局直属7个经营性公司遗留问题处置基本结束,留守处撤销,人员分流到抚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抚州市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或自谋职业。2009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2010年,省政府明确7个非工口国有企业改革,抚州市国有粮食企业主要解决遗留问题。
   2011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赣人社发〔2011〕75号文件精神,抚州市粮食局及直属企业对曾在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并经各级按有关程序,解决61名小集体等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等改制遗留问题。至该年底,各县(区)国有粮食企业遗留问题基本解决。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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