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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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4163
颗粒名称: (一)调拨管理
分类号: F713.4
页数: 3
页码: 2116—2118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由地(专)、县(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征购和调运。1950年—1953年,粮食以计划调拨为主。为支援大城市和缺粮区,抚州专区在调粮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粮食调运红旗竞赛,仅1952年就调集大船千余只、竹筏297只参加运输。
关键词: 调拨管理 商品流通

内容

明初建抚州卫(后改守御千户所)办理漕运。至清同治年间,漕运改雇民船运输。民国30年(1941),域内设抚建区储运处,各县设储运站,负责粮食调运业务。32年,崇仁县成立崇仁储运分处、运输站、聚点仓库等,管理崇、宜、乐3县公粮集并调运。
   新中国成立后,由地(专)、县(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征购和调运。1950年—1953年,粮食以计划调拨为主。为支援大城市和缺粮区,抚州专区在调粮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粮食调运红旗竞赛,仅1952年就调集大船千余只、竹筏297只参加运输。1953年,调华东、华北、西北等地大米1870.5万千克,稻谷13200.5万千克。1954年至1957年共向省外调出大米21071.5万千克,稻谷7732万千克。
   1960年—1962年,全区共调出粮食4.35亿多千克,按期完成调粮任务。1962年9月,对粮食调拨实行集中统一,分级管理,此体制一直沿用至1981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粮食调拨在中央高度集中统一管理下,基本能按计划执行,确保军需民食需要。
   1982年11月,国家对各省、市、自治区实行“粮食购、销、调包干”,购销差额由国家统一调拨,一定3年不变。若因丰歉,年度间可以调剂,但3年统算,调出不能减少,调入不得增加。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定购后,对定购粮仍沿用上述办法,改为一年一定,直至1997年。1998年后,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粮食部门调运数量大大减少,除中央和地方储备粮安排调运外,其他粮油大都按议价购销处理。
   抚州粮食以调出为主,主要品种为籼米、籼谷和少量薯粉、糯粮。1953年—1997年,共调出655531.5万千克(贸易粮,下同),年平均调出14517万千克。同时,也调入一些大麦、小麦、面粉、玉米、大豆和其他杂粮。1980年5月,国家允许产区与销区粮食企业直接联系,自行签订议价粮油交易合同,按合同进行调运。因而,议价粮油调拨成为80年代以后主要调拨形式,在调剂余缺、活跃市场、平抑粮价方面发挥较大作用。
  粮食进出口也是调拨主要形式。新中国成立后,域内即有大米出口。50年代支援朝鲜、出口苏联和东欧;60年代出口亚、非、拉国家;70年代支援越南;80年代省粮食局开办地方自营出口业务,通过地区外贸公司直接出口少量米粉干;90年代,经省商检局审查,全区确定21家大米加工厂可以加工出口大米。1997年以后,因国内大米市场疲软,为推陈储新,国家粮食储备局开始组织专储粮加工出口。1998年起省粮食局为缓解仓容紧缺,开始组织大米自营出口。到2000年年底,全区共加工出口大米4.25亿千克。进口粮食数量较少,主要有小麦、玉米和大豆,多为转口调拨。
   1958年以前,域内食油供应主要靠调进。1953年—1958年,全区共调进食油441.15万千克,年均调入73.53万千克。1959年始实现食油自给,到1968年每年略有调出。1969年后,调出逐年增加,1982年达到222万千克。1983年以后开始调进,最多为1989年调进175.07万千克。1995年—1997年又有调出,1998年—2000年以调进为主。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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