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3104 |
颗粒名称: | 民营林场 |
分类号: | F307.2 |
页数: | 1 |
页码: | 1653 |
摘要: | 1982年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以后,各地划定责任山和自留山,做到“山有主,主有权,权有责,责有利”,个体造林面积迅速增加。1983年,社员自留山、责任山造林19.8万亩,占当年造林总数42.4%。随着林业政策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和稳定,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迅速发展,并出现大户“包山热”。1983年,全区有林业专业户512户,经营山林面积36506亩。1984年,林业专业户发展到1773户,涌现联合体143个。 |
关键词: | 民营林场 林业基地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