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林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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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3104
颗粒名称: 民营林场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
页码: 1653
摘要: 1982年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以后,各地划定责任山和自留山,做到“山有主,主有权,权有责,责有利”,个体造林面积迅速增加。1983年,社员自留山、责任山造林19.8万亩,占当年造林总数42.4%。随着林业政策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和稳定,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迅速发展,并出现大户“包山热”。1983年,全区有林业专业户512户,经营山林面积36506亩。1984年,林业专业户发展到1773户,涌现联合体143个。
关键词: 民营林场 林业基地

内容

1982年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以后,各地划定责任山和自留山,做到“山有主,主有权,权有责,责有利”,个体造林面积迅速增加。1983年,社员自留山、责任山造林19.8万亩,占当年造林总数42.4%。随着林业政策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和稳定,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迅速发展,并出现大户“包山热”。1983年,全区有林业专业户512户,经营山林面积36506亩。1984年,林业专业户发展到1773户,涌现联合体143个。广昌县农民邱绍明,自筹资金,承包集体的宜林荒山造林800亩,随后逐年扩大造林面积,至1997年达4000亩。通过工程造林及严格管护,造林成活率高,幼林长势旺盛,人工林活立木蓄积达1万立方米,山林价值上千万元。省绿化委员会颁发给邱绍明1989年度绿化奖章。域内的造林专业大户还有广昌县王宝佑,资溪县李天佑,金溪县韩光全等,造林面积均在1000亩以上。2002年,全市有营造林大户14人。2004年,全市当年造林5000亩以上的专业户有临川的陈军顺、周河龙、马路东,金溪的何清文,乐安的刘志华、胥贵文、董洪标等人。至2010年,全市已成立820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民营林场,经营面积240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15%。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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