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2003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
分类号: | F121.23 |
页数: | 4 |
页码: | 1199-1202 |
摘要: | 古代,商品经济不发达,工业以家庭为单位手工生产,手工业作坊不多,为自产自销、工商合一。商业除少数商店和牙行外,多为小商小贩。政府对其进行企业登记、市场监督管理。抚州警察局制定摊贩管理细则,凡在城区内经营的摊贩,应向警察局申请领证,悬挂在摊位明显处,并在指定地点经营,不得无证经营。 |
关键词: | 个体私营 私营企业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