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2001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商标管理 |
分类号: | F760.5 |
页数: | 5 |
页码: | 1193-1197 |
摘要: | 商标使用历史久远。据载,三国吴黄武年间(公元222—228),域内修建城墙砖块刻有“官窑、宜黄”字样。清光绪三十年(1904)颁布《商标注册试行章程》,要求商标注册。尔后,手工业者在自产商品上使用标记,在商品上印上生产者姓氏、店名等图记,如铁匠在所造农具、工具上刻“某某造”。新中国成立伊始,区内开展商标监督管理工作,取缔遗留封建迷信、淫秽、反动及有殖民地色彩的商标。1950年5月,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颁布《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全国实行商标统一注册制度。 |
关键词: | 商标管理 注册商标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