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统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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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99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统计机构
分类号: C829.23
页数: 3
页码: 1153-1155
摘要: 古代,域内官方有简略人口、田亩、军械等统计。至清代,已有经纬度、气象、水文、运输、税务等基本统计。民国时期,政府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和资料整理工作有所发展,但尚未建立报表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区政府统计机构陆续建立,配备干部,并在政府各部门、基层企事业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开展一些重要经济调查。
关键词: 政府部门 统计员

内容

域内民国时期始有统计机构。新中国成立后,统计机构逐步完善。到2011年,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不断壮大。
   一、政府统计机构 民国25年(1936)前,域内无专门统计机构。26年9月,《江西省政府办理统计暂行规则》规定,各专员公署、各县政府设统计员1人,受主管长官监督,并受省统计室指导,负责办理各机关统计调查及编制等。35年,江西省第七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及所属各县政府设立统计室,专署统计室有主任1人、科员3人,临川县有主任1人、科员2人,东乡、金溪、南城、光泽4县各有2人,南丰、宜黄、崇仁、乐安、黎川、资溪6个县各有1人。
   新中国成立初,专署财政经济委员会内配有兼职统计员1人~2人。1952年7月,专署设立统计室,编制4名,实有3人,各县政府在财经委内配有兼职统计员1人。1953年4月,各县政府财经委内相继设立统计组或统计室,配有专兼职统计员1人~2人。1954年5月,专署统计室更名为计划统计科,有4人,在专署直接领导下对各县进行计划综合,对专署直属各部门进行计划督导。各县、抚州镇政府成立经济计划委员会,内设计划统计科,抚州镇、临川、南城、南丰、金溪、资溪、乐安、崇仁、黎川等县各有2人,宜黄3人。1955年5月,专署成立经济计划委员会,内设统计科,有4人,原计划统计科撤销。1963年2月,专署成立统计处,有副处长1人,科员6人,后增至10人。各县、抚州镇政府先后成立统计局,全区编制50名。1964年,省统计局配置抚州专署及所属县、抚州镇统计人员编制60个,其中专署10个,临川县7个,南丰、金溪、黎川、南城、乐安、崇仁6个县和抚州镇各5个,宜黄、资溪两县各4个。“文化大革命”期间,地、县(市)两级统计机构被撤销,由地、县(市)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计划组兼管。1978年,地区恢复委、办、局机构,计划委员会内设统计科,工作人员3人。1980年,各县(市)政府先后成立县(市)政府统计局,编制4个~5个。
   1982年8月,地区成立统计局,与计委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1983年8月,地区统计局与计委分开,编制21个,实有10人。1984年,临川、南城、南丰、东乡、金溪5个县成立国家点农村抽样调查队,由国家农调总队直接管理和领导。县级农调队编制6个~8个。地区成立省点城市经济调查队,编制6个,实有4人。同年底,地区统计局编制增至20个,其中副局长2个、科员8个,内设人事秘书科、综合平衡科、工业交通科、农业财贸科。1985年7月,地区统计局成立省点农村抽样调查队,编制4个,实有4人,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省农调队和地区统计局双重领导,以省农调队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同年,抚州市、崇仁、黎川、乐安、宜黄、资溪、广昌等县相继成立省点农村抽样调查队,抚州市农调队编制2个,各县农调队编制各3个。1988年7月,东乡县、抚州市成立省点城市经济调查队,编制共6个,实有6人。同年12月,地区统计局增设贸易科和微机室,农业财贸科易名农业科。1990年7月,微机室更名计算站,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8个,实有4人。1992年,农村抽样调查队更名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1993年11月,地区统计局增设法规制度科。1993年12月增设信息咨询服务部,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2个。1996年7月,地区统计局行政编制19个,事业编制3个,内设人事秘书科、法规制度科、工业交通科、农业科、综合平衡科、监察室。同年,根据省统计局《关于“省点”农村和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编制划归当地管理的通知》精神,抚州地区省点农村和城市经济调查队执行上级业务部门统一制订的调查方案和报表制度。1998年6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家统计局抚州企业调查队正式成立,正处级格,下设综合科、产业调查科和专项调查科,定编16个。业务工作及机构、编制、人事由国家统计局管理,经费由国家统计局拨付,其他事宜由江西省企业调查队管理。2007年,市统计局新增普查中心,增加5个事业编。2011年市统计局新增能源统计科。2011年底,市、县(区)统计部门编制共217个,其中行政编制113个、国家事业编制37个、地方事业编制45个。
   1952年,区内乡(镇)政府配备兼职统计员1名。1962年,人民公社确定1名兼职统计员。到1963年底,全区人民公社统计工作由社长负责,有兼职统计员248人;有生产大队会计兼任统计2068人,生产队会计兼统计13375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公社统计工作遭受严重挫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商品经济发展推动下,农村统计信息网络逐步健全。1985年初,地区开始加强农村乡(镇)统计站建设,至1987年9月,全区205个乡(镇)统计站全部建立,有乡(镇)专兼职统计员205人。至2000年,全区有乡(镇)统计站212个,专职统计员214人,村级兼职统计员1950人。2010年4月23日,市政府下发《抚州市乡(镇、街道、场、工业园区)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实施方案》,每个乡(镇、街道、场、工业园区)配备首席统计员、辅助统计员各1名,对每名首席统计员每月补助120元,辅助统计员每月补助80元。至2011年底,全市共聘请首席统计员189人、辅助统计员124人。
   二、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机构 民国25年(1936),域内国民政府各部门实行公务登记和公务统计,其中,民政、财政、粮政、教育等部门均配有专兼职统计员1人~2人。35年,专员公署和各县政府建设科(股)设有统计室,有主任1人,科员1人~2人,专门负责对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工商、合作等统计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专、县(镇)属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统计业务,各配有专兼职统计员1人~2人,企事业单位统计事务则由单位财务部门兼办。1954年后,专、县(镇)属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逐步加强,先后成立统计科(股)或计划统计科(股),配备2人~5人。1957年底,专署各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共有专兼职统计员99人。1958年,“全党全民办统计”,一些部门和单位撤并统计机构,精简统计人员,统计力量削弱。1962年—1965年,国家统计机构实行“一垂三统”(垂直领导,统一编制,统一经费,统一人员调动),统计工作明显加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逐渐恢复统计科(股),统计业务少的部门确定兼职统计人员。“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府部门统计机构被合并或撤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机构不断加强。1985年以后,地直各部门及大中型(含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多数设有综合统计机构,配有4人~6人,一般企事业单位也由生产计划科或计划财务部门配备专兼职统计员1人~2人,专门办理生产或业务统计。至2011年,全市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有专兼职统计人员6715人,其中专职统计员835人、兼职统计员5880人。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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