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劳动工资与以工代赈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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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970
颗粒名称: 五、劳动工资与以工代赈计划管理
分类号: F213
页数: 1
页码: 1136
摘要: “一五”计划时期对劳动工资管理,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由国家下达,包括城镇招工指标和新增工资总额均按国家下达计划执行。 1981年始,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计划指标由计划管理部门下达,劳动人事部门派遣,1984年后由教育部门派遣。1985年由计委、教育两家联合下计划,由教育部门派遣。2000年后,国家实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国家不再负责按计划统一分配工作,改为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实行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职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对未被录用的毕业生,国家不再负责安排工作。计委加强对以工代赈的计划管理,使以工代赈计划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开展以工代赈工作政策研究,使国家以工代赈方针原则具体化并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以工代赈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好以工代赈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和总结经验。2000年,在广昌、乐安两县边远贫困山区开展以工代赈扶贫调查,重点总结“九五”计划期间以工代赈扶贫成就,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及其重要意义,摸清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十五”计划时期扶贫争取国家更大支持做好前期工作。
关键词: 部门计划 生产规划 生产计划

内容

“一五”计划时期对劳动工资管理,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由国家下达,包括城镇招工指标和新增工资总额均按国家下达计划执行。1958年6月,中央规定各地招工计划经省、专区确定后即可执行,不必经国家批准。1962年,劳动工资计划权上收,根据中央精简职工的要求压缩编制,减少城镇人口,统筹实行工资基金,严格控制工资总额和执行工资基金计划的审批,招收职工不得突破国家下达指标。为进一步加强工资总额计划管理,1985年国务院颁布《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由国家编制和下达分地区、分部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根据计划逐级分配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编制分季度分月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送单位所在地的开户银行监督支付。1993年始,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增人增资不再下达计划,由企业按《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自主决定。
   1981年始,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计划指标由计划管理部门下达,劳动人事部门派遣,1984年后由教育部门派遣。1985年由计委、教育两家联合下计划,由教育部门派遣。2000年后,国家实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国家不再负责按计划统一分配工作,改为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实行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职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对未被录用的毕业生,国家不再负责安排工作。自此,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计划不再下达。
   1984年起,国家开始实行以工代赈政策,主要用于贫困地区交通、水利、人畜饮水、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和农田基本建设等项目建设,重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1991年3月,行署成立以工代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地区计委物资科。1997年机构改革,以工代赈办公室成为地区计委内设职能科室。计委加强对以工代赈的计划管理,使以工代赈计划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开展以工代赈工作政策研究,使国家以工代赈方针原则具体化并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以工代赈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好以工代赈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和总结经验。
   2000年,在广昌、乐安两县边远贫困山区开展以工代赈扶贫调查,重点总结“九五”计划期间以工代赈扶贫成就,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及其重要意义,摸清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十五”计划时期扶贫争取国家更大支持做好前期工作。该年全市争取以工代赈资金1180万元。2004年全市争得以工代赈项目资金2307万元。2011年争取以工代赈财政预算内资金2351.6万元、以工代赈示范项目760万元、省基建配套投资1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117万元。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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