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962 |
颗粒名称: | (二)编制程序 |
分类号: | F213 |
页数: | 1 |
页码: | 1132 |
摘要: | 地区(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编制年度计划,一般根据省计委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当地实际,分别编制计划草案报地区(市)计委(发改委),地(市)计委(发改委)对照地(市)委、行署(市政府)要求,参照本期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综合平衡后,编制地区(市)年度计划建议指标,经行署(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上报省计委(发改委),经省计委(发改委)批准后再下达。编制中长期计划,一般是按照抚州实际,参照省计划要求和地(市)委、行署(市政府)意见,提出计划期发展计划建议稿,同时报地委、行署和省计委,经地委、行署和省计委审批后再下达各地参照执行。 |
关键词: | 部门计划 生产规划 生产计划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