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市、区)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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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956
颗粒名称: 三、县(市、区)机构
分类号: D267.5
页数: 1
页码: 1129
摘要: 1949年—1954年,县(市)计划工作由县(市)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管理。1968年—1972年间,县(市)计划委员会撤销,计划工作归县(市)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综合组)管理。1978年以后,全区各县(市)计划委员会陆续恢复。1983年机构改革后,各县(市)计划委员会机构均得到加强,编制有所增加,设办公室、工交、农业、区划等股室。2004年,各县(区)计划委员会改为发展计划委员会。2005年,更名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
关键词: 国家机构 抚州

内容

1949年—1954年,县(市)计划工作由县(市)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管理。1954年11月27日,省政府下文要求各县(市)按政务院《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的通知》要求,迅速设立县(市)计划委员会,由县(市)长或副县(市)长、财委和文教部门的负责人7人~9人组成,由同级政府和上级计划委员会双重领导,在县(市)政府设计划统计科,作为县(市)计划委员会办事机关。其编制甲等县为5人,丙等县为4人,丁等县为3人,专辖市为7人~10人。1956年—1961年,各县(市)相继在原计划机构基础上建立计划委员会,计委主任、副主任由兼职改为专职。
   1968年—1972年间,县(市)计划委员会撤销,计划工作归县(市)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综合组)管理。1978年以后,全区各县(市)计划委员会陆续恢复。1983年机构改革后,各县(市)计划委员会机构均得到加强,编制有所增加,设办公室、工交、农业、区划等股室。
   2004年,各县(区)计划委员会改为发展计划委员会。2005年,更名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县(区)发改委均设有经济信息中心、物价检查所、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监测)中心等下属机构。在县(区)政府领导下,接受市发改委的业务指导,对县(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县(区)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草案,指导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发展和改革工作,对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向县(区)政府和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建议和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各项发展改革任务完成。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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