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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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9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267.5
页数: 3
页码: 1127-1129
摘要: 1949年10月,成立抚州专署财委。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抚州地区计划委员会更名为抚州市计划委员会,行政编制26个、事业编制4个。2011年底,市发改委行政编制41个,后勤事业编制6个。1949年—1954年,县(市)计划工作由县(市)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管理。1968年—1972年间,县(市)计划委员会撤销,计划工作归县(市)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综合组)管理。2004年,各县(区)计划委员会改为发展计划委员会。2005年,更名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
关键词: 国家机构 抚州

内容

一、地区(市)机构 1949年10月,成立抚州专署财委。1953年3月成立抚州专署统计室,行政编制4名,负责全区计划统计工作。1954年改为计划统计科,1955年曾一度称为计划统计办公室。1956年3月撤销统计室,设置抚州专署计划委员会,行政编制6个,设计划、统计两个科。1957年6月,因精简机构,抚州专署计划委员会改为抚州专署统计办公室,行政编6个。1958年8月撤销抚州专署统计办公室,恢复抚州专署经济计划委员会,行政编制9个。1962年9月7日,抚州专署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抚州专区经济计划委员会,行政编16个。1963年下半年更名为抚州专区计划委员会,行政编制10个。1963年1月—5月,设专署统计处和物资局。1968年2月,抚州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计划委员会被撤销,计划工作由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简称抓促部)负责。同年11月28日,抓促部下设9个组,其中计划组履行原计划委员会职能。1978年1月恢复抚州地区计划委员会,行政编制16个。1994年,地区计委行政编制增加到35个,1995年精简机构,行政编减至26个、事业编4个、单列事业编13个。
   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抚州地区计划委员会更名为抚州市计划委员会,行政编制26个、事业编制4个。2002年9月,抚州市物价局并入抚州市计划委员会,其物价监督、管理职能一并纳入抚州市计委,合并后的市计委行政编制28个、事业编制15个。2003年12月,抚州市计划委员会更名为抚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2005年6月,抚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更名为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经济体制改革有关职责以及市经贸委承担的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的职责划入市发改委。2010年6月,市发改委承担的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的职责及信息化有关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贸委的能源管理职责(含煤、电、油运行管理职责)划入市发改委,与市发改委原有的能源管理职责整合。
   二、直属(内设)和代管机构 2011年底,市发改委行政编制41个,后勤事业编制6个。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含市物价局局长1人)、纪检组长1人。内设科室14个,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与就业收入科(另挂抚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体改法规与财金科、投资与设计审查科(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农村经济发展科(另挂抚州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贸与外资科、地区经济发展科(另挂抚州市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能源与交通运输科(另挂抚州市能源办公室牌子)、产业协调与高技术科(另挂抚州市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牌子)、资源节约环保与气候科、社会发展科、价格调控科、收费管理科、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另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牌子)。另有直属和代管机构7个: 市价格监测中心(认证中心) 2002年9月,市物价局并入市计划委员会后,市价格监测中心改为市计委下属机构,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发布价格政策法规信息;研究价格变动原因,预测预警价格变动趋势,进行价格动态分析;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及其他各种标的)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认证、评估;进行政府调定价前可行性认证;协调处理价格纠纷及确认价格的合理性;规范和指导全市的价格认证。2011年底,级格为正科级。
   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2002年9月,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改为市计委下属机构。根据调查任务制订全市成本调查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成本调查,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区)成本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汇总成本调查数据;对各县(区)成本调查业务进行培训;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制定政府价格权限;兼管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2011年底,有行政编制人员4个,级格为正科级。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2002年9月,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改为市计委下属机构。开展对全市价格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市价格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及价格违法案件;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价格举报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内部价格监督管理制度,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011年底,有行政编制人员10个,级格为正科级。
   地区(市)工程咨询中心(工程咨询公司) 1990年6月,经行署专员办公会研究同意,成立抚州地区工程咨询中心,科级单位,事业编制8个,挂靠地区计委。为区(市)内经济发展提供规划、政策咨询或专题咨询;为各类工程项目提供前期阶段的投资机会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各阶段的评估咨询;为投资者提供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概预算、招标投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生产准备、人员培训、竣工验收和市场调查等全过程的咨询服务。2011年底,有事业编制人员8个,级格为正科级。
   赣东经济发展投资公司 1993年10月22日,经行署同意成立赣东经济发展投资公司,归口地区计委管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编制10个,级格未明确。承担政策性投资公司的职能;具有控股公司的职能,促使赣东开发基金滚动增值;解决全区(市)经济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促进全区(市)经济发展。2011年底,有事业编制人员5个。
   地区(市)信息中心 1985年9月19日,地区计委内设信息服务科,负责全区经济信息汇集与反馈,定编3个。1989年10月,成立抚州地区经济信息中心,正科级单位,事业编制15个。2004年更名为抚州市信息中心,2007年升格为副处级单位,归口市发改委管理。承担全市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保障党政机关的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和管理市人民政府网站,组织开发信息资源上网;开展全市宏观经济监测、预测及景气分析,跟踪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实施宏观调控及时提供信息和对策建议;承担市发改委纵向网、办公信息网的建设管理;开发信息资源,开展数据库建设、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培训和区域合作交流活动;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011年底,有事业编制人员15个,级格为副处级。
   地区(市)生态经济研究室(项目开发办公室、铁路建设筹建办公室) 1990年5月,经地委、行署研究同意,地区计委增设抚州地区生态经济研究室,为副处级单位,定事业编制3个。2004年2月,市生态经济研究室增挂“市项目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同年12月,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市生态经济研究室增加1个项目开发办工作人员事业编制。2005年8月,经市编委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成立市铁路建设筹建办公室,与市生态经济研究室、市项目开发办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员,另增加编制2个(共6个),配领导职数1正、2副。2008年6月,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市铁路建设筹建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和工程管理科,核定副科级职数2名。2010年8月,经市委常委会和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与市铁路建设筹建办公室合署办公。市生态经济研究室负责生态经济学术研究及知识普及;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向上争取投资及项目的开发工作;建立和管理市级项目储备库;收集、整理和发布国家投资方向、政策、重点领域、行业投资动态等信息;协调市级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以及对外发布;负责市级重大项目的策划、包装及立项前的前期工作;负责协调各项目开发专业小组工作;承担全市铁路建设对外联络、衔接和协调;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铁路建设项目预可、可研、初设等文件的编制工作;组织铁路沿线各县(区)政府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全市铁路建设项目的其他有关工作。2011年底,有事业编制人员6个,内设科室2个,级格为副处级。
   二、县(市、区)机构 1949年—1954年,县(市)计划工作由县(市)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管理。1954年11月27日,省政府下文要求各县(市)按政务院《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的通知》要求,迅速设立县(市)计划委员会,由县(市)长或副县(市)长、财委和文教部门的负责人7人~9人组成,由同级政府和上级计划委员会双重领导,在县(市)政府设计划统计科,作为县(市)计划委员会办事机关。其编制甲等县为5人,丙等县为4人,丁等县为3人,专辖市为7人~10人。1956年—1961年,各县(市)相继在原计划机构基础上建立计划委员会,计委主任、副主任由兼职改为专职。
   1968年—1972年间,县(市)计划委员会撤销,计划工作归县(市)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综合组)管理。1978年以后,全区各县(市)计划委员会陆续恢复。1983年机构改革后,各县(市)计划委员会机构均得到加强,编制有所增加,设办公室、工交、农业、区划等股室。
   2004年,各县(区)计划委员会改为发展计划委员会。2005年,更名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县(区)发改委均设有经济信息中心、物价检查所、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监测)中心等下属机构。在县(区)政府领导下,接受市发改委的业务指导,对县(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县(区)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草案,指导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发展和改革工作,对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向县(区)政府和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建议和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各项发展改革任务完成。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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