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937 |
颗粒名称: | 一、改革管理机制,扩大企业自主权 |
分类号: | F427 |
页数: | 2 |
页码: | 1113-1114 |
摘要: |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务院于1979年7月下达《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于1984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扩大企业自主权工作在各地逐步推行。1984年,抚州地区确定抚州电机厂、东乡糖厂、东乡化肥厂、抚州市自来水公司等4户企业为第一批试点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和管理机制的改革。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具有法人资格,厂长是法人代表,是企业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
关键词: | 管理机制 企业自主权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