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935 |
颗粒名称: | 五、退耕还林与林权制度改革 |
分类号: | F327 |
页数: | 2 |
页码: | 1112-1113 |
摘要: | 2001年,全市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规划退耕还林总任务130万亩。2001年—2003年落实退耕还林77.5万亩,其中退耕造林39万亩,荒山造林38.5万亩;生态林占80%,经济林占20%。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后,农村经济出现新变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优化,退耕还林工程使部分农民从农耕劳动中解放出来,转向林业、养殖业生产或家庭经营及外出务工经商。 |
关键词: | 退耕还林 林权制度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