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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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927
颗粒名称: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7
页数: 2
页码: 1109-1110
摘要: 各地迅速纠正“文化大革命”极“左”思潮,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农村率先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把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作为农村改革重要内容。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建立和不断完善,较好地克服集体统一经营中长期存在的“一平二调”和“吃大锅饭”现象,纠正管理过分集中、经营过于单一的缺点,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有完全自主经营权,按照承包合同,完成国家的(税收),交足集体的(集体积累和提留),剩下是自己的。
关键词: 家庭联产承包 抚州

内容

各地迅速纠正“文化大革命”极“左”思潮,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农村率先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把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作为农村改革重要内容。
   1977年冬,区内农村不少干部和社员群众对农村长期普遍存在的平均分配极不满意,认为打倒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吃大锅饭”并没有改变,还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先后自发地改变“死分死记”(生产队生产出勤按底分记劳动工分,不管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分别创立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有的将主要农事实行定额管理,有的划分若干个临时作业组,进行小段包工;有的划分常年作业组,实行几定几包。地委因势利导,积极支持农民群众的改革精神。1978年,全区贯彻落实党中央两个关于农村工作的文件精神,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认真分析和总结上年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普遍认为以产量作为衡量劳动的尺度和计酬的依据,将生产的最终成果与社员的报酬结合,更能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1978年12月下旬,抚州市在红雨桥公社勤光大队进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试点,揭开全区农村改革序幕。1979年—1980年全区农村先后推行联产到组责任制。
   1981年6月,抚州市太阳升公社率先在李家大队老李生产队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老李村是全公社出名的穷村,一个男劳动力从早到晚参加生产队劳动,每天只能挣0.3元,生产队粮食产量低,温饱问题难以解决。农民群众听说可以分田到户,个个精神振奋,分田进行得十分顺利。全村30余户,先按人口每人1亩,剩下的按劳力分,男劳力每人1.5亩,女劳力每人0.75亩,生产队农具、耕牛分别作价由农户认购。整个包产到户试点只用两三天就圆满完成。1981年下半年各县(市)先后推行以包干到户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明确规定坚持集体化和土地等公有制长期不变,坚持农业集体经济实行责任制长期不变,社、队原有土地、鱼塘、山林、果园、水利设施、大型机械等基本生产资料一律归集体所有,必须切实保护。社员承包责任田有种植权,无所有权。国家干部、职工、解放军干部、大中专学生和超生子女等不划责任田,集体原有仓库、晒场、公房、猪牛栏厕所等一般采取公有私用、租给各户使用或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其他处理办法,生产队确定不用的经公社批准后处理,处理后收入作为公积金。联产到劳和“两包”到户的生产队,社员承包耕地,按照土地远近、土质和水源好坏,以田划等,以等定产,合理搭配,尽量连片成块便于耕作和管理。在此基础上,按照人劳结合办法确定承包田面积。人劳比例根据各队人平占有土地和粮食亩产高低情况确定,先按人口分足口粮田,剩余耕地按劳动力强弱承包。耕地承包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以生产队为单位,按人口、劳力各半分配;二是平均留口粮田,其余按劳力分配;三是以田定产,以总产量按人口分配。至1981年底,全区18705个生产队,建立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占总数96.98%。其中,联产到劳的生产队占6.17%,联产到组的生产队占7.31%,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占5%,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占77.81%,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生产队占0.69%。1982年,全区农村18657个生产队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建立和不断完善,较好地克服集体统一经营中长期存在的“一平二调”和“吃大锅饭”现象,纠正管理过分集中、经营过于单一的缺点,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有完全自主经营权,按照承包合同,完成国家的(税收),交足集体的(集体积累和提留),剩下是自己的。由于承包与社员个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极大地激发农户家庭经营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益明显提高。全区1983年比1978年粮食总产增加70万吨,增长56.43%。1984年,全区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承包期延长15年,并向农户颁发土地使用证。1998年,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生产率,全区统一开展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按中央要求,“大稳定、小调整”,将承包土地面积及田块落实到户,逐户登记造册,签订合同,颁发土地经营权证,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真正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90年代,区内出现土地经营权转包、转让、互换,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但大多是口头协商,极易引起矛盾纠纷。2004年初,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在临川区上顿渡镇和河埠乡开展农村土地使用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试点乡(镇)全面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签订统一式样的合同文本,规范土地流转合同,避免以前由于口头协商、不规范合同引起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引导和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10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抚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意见》,12月召开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会议,在全市推广农村土地使用权规范流转工作。2005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55.9万亩,涉及农户15.48万户。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解放大批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解除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农民后顾之忧,能腾出精力一心一意发展各自的非农经济,促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纷纷走向国内外劳务市场,劳务输出成为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渠道;取得土地流转使用权的农民,对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效益均大幅度提高,实现双受益。2007年8月《农民日报》介绍抚州市“大力规范农民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验及做法。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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