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92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327
页数: 5
页码: 1109-1113
摘要: 各地迅速纠正“文化大革命”极“左”思潮,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农村率先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把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作为农村改革重要内容。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建立和不断完善,较好地克服集体统一经营中长期存在的“一平二调”和“吃大锅饭”现象,纠正管理过分集中、经营过于单一的缺点,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有完全自主经营权,按照承包合同,完成国家的(税收),交足集体的(集体积累和提留),剩下是自己的。
关键词: 农业经济 体制改革

内容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各地迅速纠正“文化大革命”极“左”思潮,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农村率先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把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作为农村改革重要内容。
   1977年冬,区内农村不少干部和社员群众对农村长期普遍存在的平均分配极不满意,认为打倒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吃大锅饭”并没有改变,还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先后自发地改变“死分死记”(生产队生产出勤按底分记劳动工分,不管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分别创立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有的将主要农事实行定额管理,有的划分若干个临时作业组,进行小段包工;有的划分常年作业组,实行几定几包。地委因势利导,积极支持农民群众的改革精神。1978年,全区贯彻落实党中央两个关于农村工作的文件精神,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认真分析和总结上年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普遍认为以产量作为衡量劳动的尺度和计酬的依据,将生产的最终成果与社员的报酬结合,更能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1978年12月下旬,抚州市在红雨桥公社勤光大队进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试点,揭开全区农村改革序幕。1979年—1980年全区农村先后推行联产到组责任制。
   1981年6月,抚州市太阳升公社率先在李家大队老李生产队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老李村是全公社出名的穷村,一个男劳动力从早到晚参加生产队劳动,每天只能挣0.3元,生产队粮食产量低,温饱问题难以解决。农民群众听说可以分田到户,个个精神振奋,分田进行得十分顺利。全村30余户,先按人口每人1亩,剩下的按劳力分,男劳力每人1.5亩,女劳力每人0.75亩,生产队农具、耕牛分别作价由农户认购。整个包产到户试点只用两三天就圆满完成。1981年下半年各县(市)先后推行以包干到户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明确规定坚持集体化和土地等公有制长期不变,坚持农业集体经济实行责任制长期不变,社、队原有土地、鱼塘、山林、果园、水利设施、大型机械等基本生产资料一律归集体所有,必须切实保护。社员承包责任田有种植权,无所有权。国家干部、职工、解放军干部、大中专学生和超生子女等不划责任田,集体原有仓库、晒场、公房、猪牛栏厕所等一般采取公有私用、租给各户使用或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其他处理办法,生产队确定不用的经公社批准后处理,处理后收入作为公积金。联产到劳和“两包”到户的生产队,社员承包耕地,按照土地远近、土质和水源好坏,以田划等,以等定产,合理搭配,尽量连片成块便于耕作和管理。在此基础上,按照人劳结合办法确定承包田面积。人劳比例根据各队人平占有土地和粮食亩产高低情况确定,先按人口分足口粮田,剩余耕地按劳动力强弱承包。耕地承包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以生产队为单位,按人口、劳力各半分配;二是平均留口粮田,其余按劳力分配;三是以田定产,以总产量按人口分配。至1981年底,全区18705个生产队,建立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占总数96.98%。其中,联产到劳的生产队占6.17%,联产到组的生产队占7.31%,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占5%,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占77.81%,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生产队占0.69%。1982年,全区农村18657个生产队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建立和不断完善,较好地克服集体统一经营中长期存在的“一平二调”和“吃大锅饭”现象,纠正管理过分集中、经营过于单一的缺点,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有完全自主经营权,按照承包合同,完成国家的(税收),交足集体的(集体积累和提留),剩下是自己的。由于承包与社员个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极大地激发农户家庭经营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益明显提高。全区1983年比1978年粮食总产增加70万吨,增长56.43%。1984年,全区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承包期延长15年,并向农户颁发土地使用证。1998年,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生产率,全区统一开展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按中央要求,“大稳定、小调整”,将承包土地面积及田块落实到户,逐户登记造册,签订合同,颁发土地经营权证,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真正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90年代,区内出现土地经营权转包、转让、互换,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但大多是口头协商,极易引起矛盾纠纷。2004年初,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在临川区上顿渡镇和河埠乡开展农村土地使用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试点乡(镇)全面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签订统一式样的合同文本,规范土地流转合同,避免以前由于口头协商、不规范合同引起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引导和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10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抚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意见》,12月召开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会议,在全市推广农村土地使用权规范流转工作。2005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55.9万亩,涉及农户15.48万户。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解放大批农村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解除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农民后顾之忧,能腾出精力一心一意发展各自的非农经济,促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纷纷走向国内外劳务市场,劳务输出成为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渠道;取得土地流转使用权的农民,对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效益均大幅度提高,实现双受益。2007年8月《农民日报》介绍抚州市“大力规范农民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验及做法。
   二、人民公社体制改革 1984年3月,地区在南丰县试点,开始实行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政社分设,公社解体,恢复乡(镇)人民政府,同时设立经济联合体。各村根据实际,建立各种形式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政企分开,原公社所辖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小组。7月,各县(市)人民公社全部撤销,建立起43个镇政府、166个乡政府。至此,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分配方式宣告结束。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域内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重点,制订一系列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农业产业化出现较好发展势头。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立足资源优势,在结构调整中大力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基本形成一县一业(或多业)发展格局。临川区发展西瓜、花卉,南城县发展水产、淮山,黎川县发展食用菌,南丰县发展蜜桔、甲鱼,崇仁县发展麻鸡、果蔗,宜黄县发展红薯粉丝、毛竹,金溪县发展蜜梨、黄栀子,资溪县发展毛竹,广昌县发展白莲、烟叶,东乡县发展生猪、绿壳鸡蛋,乐安县发展烟叶等。临川西瓜、南丰蜜桔、东乡生猪、金溪蜜梨等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培育、发展一批具有牵引力和辐射面的龙头企业,包括生产型、销售型和加工型企业。并通过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培植出一批具有注册商标的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使产品加工由家庭作坊走向工厂化生产,由单一生产走向系列化开发,创办出一批与之相适应的具有产业化经营的典型。还积极搞活农产品流通,全区初步形成集市贸易市场、专业批发市场、边贸市场、综合贸易市场为一体的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组织,尤其是民间流通组织,组建抚州地区民间流通协会,并为农产品特别是鲜活产品外销、远销开辟“绿色通道”。2000年底,全市有187个乡镇成立农村民间流通协会1205个,会员5940名,其中,省级民间流通协会团体会员35个,个体会员66人;成立各种专业协会2000多个,会员6000多人。
   2000年后,市委农工部、市农办履行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市委、市政府下发《抚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十五”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的意见》等文件,提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工作任务、具体政策和措施。组织申报争取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仅2001年就争取到项目8个,获得上级无偿扶助资金101万元,对扶持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产生积极推动作用。2004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南丰县进行选派35名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到26个村、9个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服务试点工作,受到农户和龙头企业的欢迎。2005年12月,在南丰县召开全市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现场会,在全市逐步推广选派科技特派员工作。至2011年底,全市有600多名科技特派员在农村田间地头和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提供致富信息。全市有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39家、市级龙头企业284家,带动农户31.4万户;各种专业生产合作社1289个,出资额12.6亿元,成员13320个。
   四、农村税费改革 2002年起,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全市各县(区)开展“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以法治的方式规范农村的分配制度,遏制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长期存在的以各种名目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日益过重的问题。
   (一)取消乡统筹、屠宰税、“两工” 2002年,全市所有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农集资项目一律取消。原来由乡统筹中开支的乡村两级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生育、优抚及民兵训练等支出,由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乡级道路修建所需资金不再向农民收取,由政府安排。2002年1月1日起,取消屠宰税。2002年—2004年,逐年减少原先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简称“两工”),至2005年彻底取消“两工”。除防洪抗旱、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无偿动用农村劳动力。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级道路建设等公益事业所需劳务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
   (二)调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政策 2002年,调整农业税政策,废除沿用几十年的按耕地面积计征农业税的做法,实事求是核实农户计税面积,以1998年第二轮承包土地为依据,调减因建设占用、灾害摧毁等减少的面积。计税常年产量以1994年—1998年5年农作物的实际年平均产量核定。计税价格按省政府规定的每50千克稻谷54元执行。计税税率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按照征收总额比原农民相关税费负担明显减轻的原则,由县(区)报省核定,最高不超过7%,贫困地区税率就低不就高。改革后,农民负担比原来减轻近50%。从2005年起,全市免征农业税,结束了千百年来农民种田需缴“皇粮国税”的历史。
   同时,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禁止农业特产税按人头或按承包面积摊派的简单化做法,坚持据实征收。已列入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不征特产税,之后改种农业特产品的,也不征特产税;部分农业特产品原先在生产、流通两个环节征税的,只在一个环节征收,不重复交叉征税。
   (三)改革村提留征收管理办法 自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村级办公经费等所有村级开支均按承包面积摊派,在农民上缴的村提留中开支。后随着村级开支的不断扩大,农民上缴的村提留标准也不断提高,从开始的每亩几元逐年提高到每亩几百元。农民不堪重负,怨气大,拖欠多。村干部每年挨家挨户上门催交,工作难度大,农村干群关系日趋紧张。2002年起,村提留采取在征收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同时按正税附加20%的方式统一收取,由乡镇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实行乡管村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村级开支缺口在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中予以补助。2005年取消农业税后,全市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五保户供养经费等均在上级转移支付中开支。国家下拨给村的转移支付补助逐年增多,根据村规模的大小,2002年每村1万~1.5万元,2005年为2万~3万元,2011年增加到每村4万~5万元,确保村级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财力需求。
   (四)政策性种粮补贴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分配制度发生根本性变化,从1980年代初的“交够国家的(税收),留足集体的(集体积累和提留),剩下的全是自己的”变更为2005年以后的免征农业税,取消乡统筹、村提留,承包土地上的所有产出“全是自己的”。而且国家还于2004年出台种粮补贴惠农政策,早稻、一晚、二晚每亩分别直补10元,良种补贴早稻、一晚、二晚每亩分别补10元、15元、7元。此后补贴标准逐年提高,至2011年,全市农村种粮补贴每亩约150元。
   五、退耕还林与林权制度改革 2001年,全市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规划退耕还林总任务130万亩。2001年—2003年落实退耕还林77.5万亩,其中退耕造林39万亩,荒山造林38.5万亩;生态林占80%,经济林占20%。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后,农村经济出现新变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优化,退耕还林工程使部分农民从农耕劳动中解放出来,转向林业、养殖业生产或家庭经营及外出务工经商。仅2001年一2003年中全市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乡村劳动力就减少近4万人,减幅4%,粮食播种面积减少33万亩,减幅为6%。农民收入构成出现明显变化。2002年与2000年相比,粮食作物产值占种植业产值比重从44.3%下降到38.0%,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从21.2%下降到20.8%,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生产的收入比重从61%下降到54%。南丰县三溪乡467户退耕户中,近1/3的农户彻底“洗脚上岸”经商或创办企业;宜黄县1.2万户退耕农户中,有3000多户转向新的绿色产业开发,半数以上的退耕户有人常年外出打工或经商。提高农业产业化集约程度,各县(区)结合退耕还林契机,调整产业结构,开发和培植一批特色产业、主导产业。临川、金溪的黄栀子生产基地仅2003年就扩大规模2万亩;南丰县着重南丰蜜桔开发,3年新增蜜桔种植面积近10万亩;黎川县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食用菌生产,全县栽培规模6000万袋,年产茶树菇2万吨,参与农户4.2万人,其中退耕农户占一半以上;宜黄县在退耕还林过程中注重开发林业优势,抓好原材料基地建设,并通过招商引资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形成木竹板材、林产化工、造纸及水煮笋、笋罐头、笋干、木耳、香菇等绿色食品加工四大龙头产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带动全县农民约5万人致富,其中退耕农民3.2万人,占总参与人数的64%。实施退耕还林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农民增收减负。通过退耕还林,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约两个百分点。退耕还林主要选择在高投入、低产出的山高水冷、边远缺水的低产田进行,退耕还林不但免交相应的农业税及节省每年的生产性投入,还可以在5年~8年的国家补助期内获得每年每亩20元现金补助、150千克粮食补助及50元一次性种苗补助。项目建设的生态林成果木林基地投产后,还可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退耕还林给农户带来的减支增收效益十分可观。南丰县三溪乡鸡月岭村的吴炳孙,全家6口人,原有耕地8亩,退耕5亩后其家庭人均年收入由1300元增加到2004年的2160元。宜黄县参与退耕还林的农户人均年增收200元以上。
   2004年8月,黎川县被列为全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简称林改)7个试点县之一,将荷源乡作为试点乡。次月全市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至2008年,全市共明晰林权面积1850.34万亩(国有林220.06万亩、集体林1630.28万亩),涉林地947447宗,发证544039本,发证面积2008.52万亩(含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分开发证重复计算面积部分)。471800户农户参与林改,落实自留山面积431.55万亩,家庭承包经营山面积891.53万亩,集体统一经营面积264.27万亩,联营面积2.47万亩,其他40.46万亩。
   林改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涉及千家万户林农切身利益的改革,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改革后,取消木竹农业特产税及全市所有木竹收费项目,对从事木竹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原木、原竹取得的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税,暂免征收所得税,林农每立方米木材增收140元左右。林农收益增加,造林护林积极性提高,“千把斧头变万把锄头”,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的转变,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增多。林改前,村民为村里砍一根毛竹只能得几毛钱,林改后毛竹林分给农户自主经营,每根毛竹平均收入约10元。林业产业成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扶贫开发的一个重要途径,经济林、商品林、林产品加工、风景经济等林业经济快速发展。活跃的林业经济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许多农民返乡务林。林改还盘活山林资源,木竹价格和林木、林地流转价格大幅上涨。昔日无人问津的野岭荒山,变成林农争着要的“金山银山”。荒山拍卖价格由林改前的平均每亩50元提高到120元;荒山租赁价格由每年每亩不足8元提高到20多元;杉木流转价格由平均每亩600元上升至1300元,有的甚至高达3000多元;毛竹林租赁年租金由每亩15元上升至80多元。
   2007年10月,全市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全市开始以规范林地林权流转、建设林业要素市场、规范林木采伐管理、推行林权抵押贷款、改革林业融资体制、开展林木火灾保险、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主的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2008年,省里出台意见,鼓励将林地、资金、技术、劳力等生产要素有效整合起来组建民营林场,使以分户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林地经营制度逐步向现代林业规模经营转变。高产油茶、多木园林等一批龙头企业在抚州迅猛发展。林改后,全市每年造林面积保持在50万亩左右,综合造林成活率90%以上,森林覆盖率64.5%。2011年,全市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63亿元。
   至2011年年底,全市商品林保险实现全覆盖,参保率为100%;参与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的运营,基本完成县级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的整合,形成统一管理的林业产权交易网络体系,盘活了林农手中的资产;建立健全了林权管理机构,积极推动县级林业产权交易中心逐步向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更名过渡,为全市林业改革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为满足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生产对资金的迫切需求,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林改金融配套改革,林业和财政部门大力推行林权抵押贷款服务,林农不用砍伐森林资源就可以从银行借钱,既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有效缓解林业投入不足的难题,又保护生态环境。此外,全市还积极培育林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林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资溪作为首批创建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立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18个,涉及林农1052户5365人,社员从专业合作社可获收入3588元,占其总收入的67%。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阅读

相关机构

国务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抚州市
相关地名
崇仁县
相关地名
金溪县
相关地名
黎川县
相关地名
南丰县
相关地名
宜黄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