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高级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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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916
颗粒名称: 三、农业高级社
分类号: F123
页数: 1
页码: 1105
摘要: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是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产品按劳分配为特征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国家通过种植计划和农产品统派购政策,对土地利用进行宏观控制。高级农业合作社取消土地分红,提高公有化程度,扩大社队规模,在分配上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耕畜、农具作价归社,实行生产、计划、劳力、财务“四统一”。高级社成立管理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生产队,生产队规模一般为15户~20户,实行“四定”(定土地、定劳力、定时间、定工分)、“三包”(包工、包产、包财务)和奖赔(超产奖励,全奖全赔或部分奖赔)责任制,年终收益在完成国家任务,扣除生产费用、公积金、公益金后,全部按劳分配。
关键词: 农业高级社 抚州

内容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是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产品按劳分配为特征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国家通过种植计划和农产品统派购政策,对土地利用进行宏观控制。高级农业合作社取消土地分红,提高公有化程度,扩大社队规模,在分配上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耕畜、农具作价归社,实行生产、计划、劳力、财务“四统一”。高级社成立管理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生产队,生产队规模一般为15户~20户,实行“四定”(定土地、定劳力、定时间、定工分)、“三包”(包工、包产、包财务)和奖赔(超产奖励,全奖全赔或部分奖赔)责任制,年终收益在完成国家任务,扣除生产费用、公积金、公益金后,全部按劳分配。
   区内第一个高级社是临川县嘉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该社于1956年2月以肖炳禧领导的茶溪初级社为骨干,联合全乡周边7个初级社建立起来,规模较大,有870户,3267人,1474个劳力,6623亩耕地,439头耕畜。高级社在计划、生产、劳动、财务管理和分配等方面建立“包工包产”等生产责任制,对全社生产起到很好促进作用。1956年—1957年,全区初级社逐步向高级社过渡。至1957年底,全区共有农业生产合作社2270个,其中初级社219个,高级社2051个,入社农户37.85万户,占农户总数99.6%。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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