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915 |
颗粒名称: | 二、农业初级社 |
分类号: | F123 |
页数: | 1 |
页码: | 1105 |
摘要: | 互助组由于规模较小,一般为10户~15户,最多30户左右,不便兴办水利和使用新式农具。1953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区内一些地方在互助组基础上,选择条件、基础较好的常年性互助组,建立起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临川县委派出工作组在嘉溪乡肖炳禧互助组进行办社试点,成立全区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名为茶溪初级社。 |
关键词: | 农业初级社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