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减租减息和农村土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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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90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减租减息和农村土改
分类号: F123
页数: 2
页码: 1103-1104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全国农业生产会议提出“1950年农业以恢复生产为主”。1950年4月,贯彻《中南军政委员会减租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减租减息条例实施细则》,域内农村开展减租减息运动,按照“二五”比例减租(即交租时减去原租额25%),同时取缔高利贷剥削。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关键词: 减租减息 农村土改

内容

一、减租减息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全国农业生产会议提出“1950年农业以恢复生产为主”。1950年4月,贯彻《中南军政委员会减租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减租减息条例实施细则》,域内农村开展减租减息运动,按照“二五”比例减租(即交租时减去原租额25%),同时取缔高利贷剥削。崇仁县最早开始进行“二五”减租。之后,全区逐渐展开。黎川县35个乡头2个月减租减息稻谷8000余担、黄金10两、白银24两、银洋429元、人民币(旧币)1620万元,使农民减少生产、生活困难,顺利渡过夏荒。临川县8个区、518个行政村通过减租减息运动,共退出租谷125万千克。广昌县减租退租4423担,清算公堂谷330担、义仓谷5020担。
   二、土改运动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7月,抚州区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10月25日,地委下发《抚州地委对于今冬明春全区土改实施计划》。随后,全区开展土改运动,采取由点到面步骤分3期完成。第一期自1950年12月至1951年春结束,完成307个乡;第二期于1951年春至同年秋,完成200个乡;第三期自1951年冬至1952年春,完成250个乡。其间,普遍开展干部培训,共有5016人参加,其中县级干部29人,区级干部135人,乡村干部4925人。
   在土改运动中,全区共攻破封建“堡垒”182个,法办大小恶霸712人,镇压696人(处决429人,判决267人),斗地主4445户、17780人,缴获机枪2挺、长枪144支、短枪58支,将封建地主势力彻底打垮,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全区共没收和征收土地124.27万亩,房屋116039间,耕畜10870头,农具116544件,粮食1756786千克,衣被262276件,家具599352件,黄金2888两,白银24032千克,人民币(旧币)670713.47万元,布匹2789匹,铜锡291千克,棉纱161.5千克。除金银上交国家银行、枪支弹药上交政府外,其余均按照土地改革政策规定进行分配。有21万户农民、78万多无地或少地农民获得124.27万亩耕地,平均每户分得耕地5.92亩,平均每人1.59亩。
   三、土改复查
   为解决土改遗留问题,巩固和发展土改成果,全区从1952年11月始进行土改复查,至1953年全面结束。全区土改复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于1952年12月结束,第二批于1953年2月结束。各县在1952年—1953年间全面开展土改复查工作,即全面开展大规模土改复查运动,坚持以查田查阶级为重点,纠正土改偏差,进一步揭发斗争不法地主,健全与纯洁农协会、妇代会、民兵等各种组织,清除封建势力影响,树立国家观念和当家作主观念,调整错划阶级成分,对农民之间分配不合理土地进行个别调整,慎重解决土地遗留问题,并查清山林,将山林分配到户。崇仁县通过复查,改正错划地主84户、半地主或富农4户、富农135户,查出漏划地主24户、半地主或富农1户、富农71户,没收粮食14550千克、金子1.08两、银子3.7千克、银元665块、衣物423件等。南城县根据各乡土改工作情况划分一类乡、二类乡、补课乡3类。在一类乡抓好民主团结,在二类乡抓好干部整编工作,在补课乡解决各种遗留问题。期间,斗争违法和严重违法地主分子158人,交群众管制78人,惩治10人。此外,全区开展查田定产活动,实行自报、实报,“互比、互评”,将地主分子隐瞒财产再次没收,分配给贫雇农,并给农户颁发土地证。乐安县共有32845户农户得到县人民政府土地证。
   通过土改运动,极大地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各地出现敲锣打鼓放鞭炮分田地,起早摸黑抓生产的热潮,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临川县农业产值由1949年3568万元,上升到1952年5793万元,年均增值741.6万元。粮食作物产量逐年上升,1950年为118995吨,1951年为124310吨,比1950年增加5315吨,增长4.5%;1952年达163125吨,比1951年增加38815吨,增长31.2%。全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较快增长。1950年—1952年恢复时期与1949年比较,3年农业总产值相对累计(期内各年与基期比较增减之和,下同)增加11543.6万元,绝对(期内最后年与基期比较增减数)增加7125.54万元,平均每年相对增加3847.9万元和绝对增加2375.2万元,平均每年增长9.83%;粮食、棉花、油脂总产分别相对累计增产19.87万吨、1149.5吨、37.1吨,绝对增产14.59万吨、478.8吨、549.2吨;生猪年末存栏相对累计增加6.49万头,绝对增加5.12万头。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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