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803 |
颗粒名称: | 四、机场 |
分类号: | E2 |
页数: | 2 |
页码: | 1040-1041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前,抚州境内有多处机场。1958年6月19日,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江西军区转发福州军区和总参谋部指示精神,决定保留2处,其中有场道设备的,除留出原修建的场道设备外,空闲土地可交群众生产,保留产权。场内空闲营房可借给当地政府使用,并负责维护、保养。在场内修建永久性建筑时,应征得军事部门同意。其余废弃机场,由当地政府和军事部门协商处理。 |
关键词: | 机场 抚州市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