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795 |
颗粒名称: | 五、灭火救灾 |
分类号: | D632.5 |
页数: | 2 |
页码: | 1034-1035 |
摘要: | 1956年—1957年,乐安县动用民兵2775名,组成415个护林组,参与扑灭山火69次。1970年,军分区先后下发《关于认真组织民兵支援地方做好灭火救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协助地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完善扑火救灾应急方案,加强对民兵防火、灭火安全常识的教育和训练,做到一有火情,能够迅速投入扑火救灾战斗。 |
关键词: | 灭火 救灾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