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767 |
颗粒名称: | (一)组织发展 |
分类号: | E282 |
页数: | 3 |
页码: | 1009-1011 |
摘要: | 1949年5月至1950年10月,抚州域内各级人民武装机构尚未建立。为防匪自卫,维护社会秩序,保卫胜利果实,部分县、区根据剿匪反霸需要,自行组织群众武装,有政府、军队或工作队组织的,有农民自发组织的。名称各异,有翻身队员、看青队员、保家队员、自卫队员、工人纠察队员、民兵队员等。对此,1950年11月中共江西省委作出《关于武装建设的决定》,将各种群众武装组织一律称民兵。 |
关键词: | 组织 发展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