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兵 预备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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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75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民兵 预备役
分类号: E279
页数: 20
页码: 1006-1025
摘要: 抚州民兵工作坚持双重领导制度。在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广大民兵在剿匪反霸、参军支前、战备执勤、维护治安、抢险救灾和发展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预备役工作经历50年代初创和80年代以后的恢复发展时期。各级党组织和军事部门高度重视民兵和预备役工作,使民兵和预备役官兵在各时期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 民兵 预备役

内容

抚州民兵工作坚持双重领导制度。在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广大民兵在剿匪反霸、参军支前、战备执勤、维护治安、抢险救灾和发展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预备役工作经历50年代初创和80年代以后的恢复发展时期。各级党组织和军事部门高度重视民兵和预备役工作,使民兵和预备役官兵在各时期发挥积极作用。
   1991年以后,抚州民兵组织处于调整改革发展阶段,在积极防御的战略思想指导下,按照打赢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和应付突发性事件的要求,注重优化兵员结构,提高兵员素质,积极调整和优化民兵组织布局。至2011年,抚州民兵已由过去单一兵种发展到拥有高炮、地炮、通信、工程、侦察等各种专业技术兵的人民武装,成为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人民武装委员会 (一)武委会机构 地(市)人民武装委员会 1953年1月,成立抚州专区人民武装委员会(以下简称武委会),由5人~11人组成。地委书记任主任,行署专员和军分区首长任副主任,专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1955年11月,专区武委会改为专区兵役委员会,专员任主任,军分区领导任副主任。1960年4月,兵役委员会改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军分区司令员任主任。1962年1月,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又改为人民武装委员会,地委书记任主任,军分区领导任副主任,由13人~15人组成,此后一直沿袭。2000年10月20日是,撤地设市,抚州地区武委会更名为抚州市武委会。
   县(市、区)武委会 1953年1月,各县(市)武委会成立,武委会由5人~11人组成。县(市)委书记任主任,县(市)政府和人武部领导2人任副主任。1955年11月,武委会改为兵役委员会,县(市)长任主任,县(市)人武部领导任副主任。1960年4月,兵役委员会改为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县(市)人武部部长任组长。1962年1月,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复名武委会,由9人~11人组成,县(市)委书记任主任,县(市)长、人武部领导任副主任。其机构名称沿用至2011年。
   (二)武委会会议 1953年,江西省委、省政府、江西军区下发《关于建立人民武装委员会的决定》,抚州专区、各县、各区、各乡(镇)武委会相继成立。各级武委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武装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对全区剿匪部队、抗美援朝工作等,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最大的支持。1966年—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武委会工作一度中断。
   1978年恢复武委会,地委武委会办事机构设在抚州军分区,负责日常工作。对民兵训练、征兵、民兵教育、军事设施建设给予支持。1986年12月,抚州地区行署、抚州军分区下发《关于加强我区军事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大对全区军事设施建设力度。
   1992年1月25日,地委武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军分区关于1991年民兵预备役工作总结及1992年民兵预备役工作安排的报告,地委武委会主任、行署专员毕必胜作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人武部和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中央〔1991〕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努力把全区民兵预备役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999年1月15日地委武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军分区司令员、地委武委会副主任钟万柏代表军分区党委作工作报告,行署专员、地委武委会主任徐俊如讲话。会议决定,两级军事机关政治上要坚定不移地“高举旗帜、维护核心”,完善学习制度;做好省军区在抚州组织召开的自动化指挥网建设现场会的准备,各县(市)财政解决3万元,用于本级国防动员指挥网、军队指挥自动化网、军队程控电话网建设;抓好预备役部队的组建工作,营部办公楼的建设;年底完成对南城、乐安、宜黄、东乡和资溪县的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的改造。对全区民兵重武器进行大修,所需经费除地区安排一块之外,临川市财政解决1万元,其他县各解决5000元;从当年起设立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先进单位奖。行署每年为军分区解决一定的安置(就业)指标,各县(市)要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家属的随军和下岗就业问题,把办实事的成效作为武委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标志之一,列入每年武委会讲评内容。
   2001年1月12日,抚州市委武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决定加强人防建设,市教委在城市各中小学校,将人防知识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市、县(区)委党校开设国防教育课程,组织人大代表和武委会成员检查人防教育落实情况,落实好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符合专武干部条件的人武学院毕业生,优先分配到各基层人武部担任专武干部职务;针对抚州市地处东南沿海浅近纵深,必须抓紧拟制战争动员、防卫作战、支前保障等作战保障预案;组织一期市、县(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六办”主任及业务骨干集训;加大指挥自动化网建设力度,确保网络并入全军“三期网”;市财政为军分区“三室二库”建设解决所需经费。2005年8月18日召开的市武委会会议,对民兵预备役建设,国防动员支前演练,黎川、南城两县公路保畅通试点等问题进行研究,决定增加市国动委指挥中心视讯会议系统建设经费50万元,在各县(区)人武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安装监控系统,经费由各县(区)财政解决。2006年11月3日召开市武委会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民兵应急分队建设、工业园区民兵预备役建设、人武部职工管理、现役军官住房、民兵武器仓库综合楼重建和野战指挥所建设、市直单位统筹城市民兵教育训练经费等问题。2007年8月9日市委武委会会议,决定对全市应急作战准备和武装工作中战时城市管制、贯彻“九江会议”精神、演训活动、国动委指挥中心专网建设经费、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经费、国防教育工作经费等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2008年10月24日,市长、市委武委会主任甘良淼主持召开市委武委会会议,研究解决执行非战争行动任务保障、加强流动民兵预备役人员管理、军事志编纂、武装工作保障经费等5个问题。2009年8月13日召开市委武委会全体会议,决定在全市12个工业园区和5所普通高等院校成立基层人民武装部;恢复专武干部岗位津贴和职工阳光津贴,并纳入公务员津贴补贴范围,所需经费由市、县(区)财政解决,从2009年1月起补发;对军区已批复置换的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土地,由市政府下达用地规划调整通知,并办理相关挂牌拍卖手续,拍卖所得经费全部用于指挥中心建设,不足部分,采取向上级申请和市财政补贴的办法予以解决;从2010年起,增加征兵经费15万元,并列入市财政预算;市财政解决军分区应急指挥所建设经费50万元,各县(区)人武部应急机动指挥所建设所需经费由各县(区)财政解决;参加省军区“红土地—2009”战役演习经费保障由市财政解决经费22万元,县(区)人武部参加演习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解决。解决老干部抢救基金经费5万元,并从2010年起列入财政预算。
   2010年12月9日的市委武委会全体会议,明确市财政解决民兵事业经费153万元,列入2011年财政预算133万元;建设5个红色教育基地和4个技术培训基地,分别由所在县(区)和市直对口单位负责;市国动委指挥中心暨军分区新营院建设作为市重点工程接受调度指导,严格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利用临川区民兵训练基地现有场地,新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综合训练场和靶场,所需经费从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土地拍卖经费中统筹解决;军分区一名领导参加市应急委,机关一名主任参加市应急办,协调解决关于遂行非战争行动的组织指挥和保障相关问题,市、县(区)水利、林业部门负责为民兵应急抢险营分别配齐100人份抗洪抢险、森林灭火所需装备器材;从2000年7月起,全市专武干部岗位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军分区业务对口办公室,组织部、发改委、公安、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与,组织征兵调研活动,研究出台配套措施办法,解决“征兵难、难征兵”的问题。2011年12月13日,市委武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决定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起草,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具体办法;由军分区政治部、市民政局牵头,以市政府办的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优抚工作的通知》;每年第一季度,由市政府联系武装工作的领导和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带队,对优待安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由市委、市政府联系武装工作的领导带队,春节后对相关人武部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检查督导;金溪县计划新建的民兵训练基地,力争在2012年“八一”前完成,作为全市民兵军事训练活动的主要场所;把民兵基层建设纳入各县(区)基层党建“一县一特色”示范项目中,由市委组织部和军分区政治部牵头,制定民兵基层建设考评验收办法,并明确今后专武干部实行“凡进必考”原则,从2012年开始,全市专武干部由军分区组织训练考核,民兵干部由县(区)人武部组织训练考核,专武干部任用前必须经军分区考核通过后,按照干部使用管理权限任命;市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弥补军分区职工保障经费不足;军分区系统正团职干部家属随调,按照《关于印发市直政府系列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选调(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每年解决1名~2名军分区机关干部家属安置;补助军分区军事工作经费于12月底前拨付军分区,以后军事工作经费原则上每年与公共事业经费同比例增长。
   二、民兵工作领导机构 抚州军分区 是中共抚州市(地)委的军事工作部,又是抚州市政府(地区行署)的兵役机构,受江西省军区和抚州市(地)委、市政府(地区行署)双重领导。设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部等领导机关,辖临川、崇仁、宜黄、乐安、南城、南丰、广昌、黎川、资溪、金溪、东乡11个县(区)人武部,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预备役部队建设,担任城市警备任务。抚州军分区组建以后,不断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坚持做到以主要精力、主要力量做民兵工作。
   由地委书记兼抚州军分区第一政委。历任第一政委有:王敬民、王铁、许少林、孙永久、高丕凯。1985年后称第一书记,历任第一书记有:高丕凯、王忠贤、刘南方、毕必胜、刘德旺、陈梅芳、罗筱玉、钟健华、钟利贵、甘良淼、龚建华。
   抚州军分区主官任中共抚州地(市)委常委有:梅成章、夏绍林、申易、胡锡元、于智启、胡万镒、蒋锦锋、钟万柏、陈容生、孙则宁、李超、吴平、吴立成。
   县级人民武装部 在土地革命战争中,抚州区域内县、区建立人民武装领导机构,如县军事部、赤卫队委员会,党委设立军事科、武装科,负责发动群众、动员群众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胜利果实。1950年,各县人民政府设立人民武装部,曾易名兵役局,1958年复称人民武装部。1986年改归地方建制,性质和任务未变,工作人员改为地方干部,着统一制服,佩人武工作专业符号,1996年收归军队建制。人民武装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县(市)辖区设立的军事工作部门,为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工作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中共县(市)委书记兼任人民武装部党委政委(1985年后称第一书记),人武部一名主官参加同级地方党委任常委,一名主官参加同级人民政府常务办公会议。县人武部是本级人民武装委员会的办事机关,承办武委会的日常工作。2011年辖区内有县(区)人民武装部11个,主要任务是负责民兵、兵役、动员工作。
   基层人武部 1962年,在人民公社、乡(镇)、垦殖场、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设党委机构的市直部门和县属部门及部分局、委、办设立人武部,作为民兵组织的基层领导机构,配备专职人武干部,属地方建制。虽然随着机构改革的变动,基层人武部的数量时有盈缩,但基层人武部的职责未变。2005年,全市共有基层武装部×××个,专武干部×××人。2011年底,全市共有基层武装部×××个,专武干部×××人。
   第二节 民兵建设 一、组织落实 (一)组织发展 建立民兵组织 1949年5月至1950年10月,抚州域内各级人民武装机构尚未建立。为防匪自卫,维护社会秩序,保卫胜利果实,部分县、区根据剿匪反霸需要,自行组织群众武装,有政府、军队或工作队组织的,有农民自发组织的。名称各异,有翻身队员、看青队员、保家队员、自卫队员、工人纠察队员、民兵队员等。对此,1950年11月中共江西省委作出《关于武装建设的决定》,将各种群众武装组织一律称民兵。
   从1950年12月开始,全区各级人民武装机构先后成立,并着手整顿和发展民兵组织,使民兵逐步朝着有组织阶段发展。1951年7月6日,抚州军分区召开全区第一次人民武装工作会议。从此,全区民兵组织建设逐渐步入正轨,到同年10月,全区民兵组织发展到687个中队、1778个分队、7221个班、609个基干班,共有民兵83301人,基干民兵7900多人,专职武装干部223人。
   1952年5月,抚州军分区召开第二次人民武装工作会议,部署建立民兵基干团工作。同年下半年各县(市)在民兵组织基础上,将年满18岁~25岁,政治纯洁、身体强壮、家庭劳力充裕的青年,编人民兵基干团组织,县、区人民武装部兼民兵基干团的团、营部,乡根据基干民兵人数编为班、排、连。至1952年底,全区共建立民兵基干团1个,连60个,排23个,班31个,有民兵86095人,基干民兵19498人,排以上干部236人。同年12月11日,政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将18岁~40岁的男性青壮年吸收为民兵,实行普遍民兵制。抚州专区从县到乡、村普遍建立民兵组织。乡设民兵队部,乡队辖中队、分队、小队,受区人民武装部领导。1953年第一季度,抚州军分区在临川、崇仁、广昌、南城4个县各组建1个民兵基干团。至1954年,全区共有民兵148686人、基干民兵29481人,有乡、中队干部5703人。
   1962年,按照民兵工作政治落实、组织落实、军事落实“三落实”要求,全区民兵按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编组。普通民兵:公社一级民兵在千人以上编为团,千人以下编为营,大队编连,生产队编排,个别民兵少的山区大队和生产队编为独立排(班)。基干民兵:原则上1个普通民兵团内编1个基干营,1个普通民兵营内编1个基干连,1个普通民兵连内编1个基干排。全区共编有民兵团170个、营128个、连2542个,民兵总数有41.42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28.3%。10月开始,在所属公社(场、镇、厂)配备专职武装干部1名~2名,至年底,全区共配备专职武装干部279名。民兵团主官,直接由专职人武干部和现役干部兼任;公社、大队和生产队民兵干部专职专用,参加同级党委(支部),接受同级党委(支部)和上级人武部门(军事机关)双重领导。同年,抚州专区开始组建武装基干民兵,1个公社编1个连,重点地区1个公社编2个~3个连,大队编排,生产队编班或组。至1963年5月,全区有民兵团170个、营128个、连2542个、排13334个;有基干民兵连213个、排2719个、基干民兵19.38万人;有武装基干民兵连249个、排1004个、班3294个、武装基干民兵4.28万人,有民兵排以上干部3.74万人。1965年7月,全区在原有武装基干民兵连基础上,又扩建武装基干民兵连52个、排181个、班565个,武装基干民兵增加6751人。
   民兵与预备役结合编组 1955年7月,国家颁布兵役法,将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合二为一”。抚州专区以互助组、合作社组织为核心,把民兵同预备役人员结合编组,年满18周岁~30周岁的一类预备役人员和18周岁~25周岁的二类预备役人员全部编入基干民兵;31周岁~40周岁的一类预备役人员,26周岁~40周岁的二类预备役人员和18周岁~25周岁不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青年编为普通民兵。1955年全区基干民兵增加8638人。
   1956年,抚州专区结合撤区并乡工作,对民兵进行编组,把符合条件的18岁~25岁男性青年编为基干民兵,26岁~40岁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在组织形式上,小组3人~5人、小队9人~15人,每个分队辖2个~5个小队,中队辖2个~5个分队;小队设正副队长,中队设正副中队长、指导员,乡队设正副乡队长、教导员。是年全区建立民兵乡队359个,基干中队732个、分队2265个、小队6135个,编有基干民兵74989人,配备各级民兵干部29188人。
   大办民兵师1958年全区大办民兵,以复员、退伍军人为骨干,以原有基干民兵为基础,将政治上可靠,16岁~30岁和31岁~50岁男女公民分别编入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组织。在农村,以人民公社为单位编组;在城市,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按照党的领导关系编组。是年全区共编组2个基干民兵师,16个基干民兵团,27个普通民兵师,151个普通民兵团;有民兵54.5万人,基干民兵16.5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40.2%;民兵师下设团、营、连、排、班建制。公社编为民兵团(不足2000人编为营),大队编为民兵营(少数大队因适龄民兵少,由几个大队合编为1个营)。各机关、学校、工矿、企业和城市居民中的适龄公民均编入相应民兵组织。各县、公社、大队的书记(支书)、县长(社长、大队长)分别兼任民兵师、团、营的军政主官。
   1959年,全区民兵师调整,由1958年29个调整为15个,民兵数由1958年占全区人口总数40.2%调整为23%。
   1960年,全区在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以下称民兵整组)的同时,完成民兵技术兵编组。全区共编民兵师18个、团102个、营277个、连2565个、排11731个,民兵总数分别占全区人口总数和16岁~50岁适龄人口的43%和86.4%。基干民兵有254663人,占民兵总数40.7%;全区共建立民兵特种兵团3个、营21个、连131个、排603个,有高炮兵、水兵、工程兵、汽车兵、卫生兵、防化兵、通信兵、铁道兵、装甲兵、雷达兵、军械兵、侦察兵等兵种共24809人,占民兵总数3.9%;全区有各级民兵干部32576人。
   组建独立营团 “文化大革命”前期3年,全区民兵组织曾一度处于涣散自流状态。1968年6月7日,抚州军分区和各县(镇)人民武装部在试点基础上,对民兵组织普遍进行整顿。1969年5月,全区开展组建民兵独立营、团试点,9月逐步铺开。组建原则为,大县组建独立团、中县组建2个独立营、小县组建1个独立营,公社建连(少数大公社建营),一般在公社附近3个~5个大队中组编;参加民兵独立营、团条件为,年满18周岁~25周岁男性基干民兵和30周岁内的复退军人,政治和身体须符合征兵条件。同年下半年,全区还组建16个武装民兵营。其中,临川、进贤、东乡、黎川4个县各组建2个营,南城、南丰、乐安、崇仁、宜黄、金溪、资溪、抚州镇各组建1个营;每个营设营部,辖3个步兵连、1个机炮连;每连3个排,每排4个班;步兵连150人~160人、机炮连100人~150人。1970年,在民兵独立营、团每个连队中,新组建1个女民兵排。1973年初民兵整组,至2月底全区共有民兵独立团12个、连232个,有民兵3.46万人。
   1973年,全区在原有基干民兵和民兵独立营、团基础上,进行民兵组织调整,至年底全区共有民兵团129个、营481个、连2012个。其中,基干民兵连496个、排2350个;在编民兵67.09万人、基干民兵33.34万人;排以上干部3.84万人。1974年3月整组后,全区民兵总数为86.77万人、排以上干部有7.81人;武装基干民兵实行县编团、公社编连、大队编排或班,全区有武装基干民兵2.91万人,分别占全区总人口和基干民兵总数1.05%和6.2%;有基层专武干部384人。1975年,全区结合民兵整组,在195个公社(镇、场)、216个大队、9193个生产队和101个工矿企事业单位组建武装基干民兵,共编有团12个,营70个、连246个,独立排19个、独立班108个,有民兵3.42万人,其中女民兵5057人;新组建通信连12个、高炮连1个、高机连8个、82迫击炮连4个、重机枪连5个、反坦克火器排5个、60迫击炮排29个、通信班210个、打坦克爆破班40个、地雷爆破班147个。
   1976年民兵整组,全区进一步完善民兵武装基干团各级组织,配齐各级干部,12个县(市)各编1个民兵基干团,全区共有武装基干民兵5.67万人。金溪县民兵武装基干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人,分别由县人武部正、副部长和县委副书记担任;团第一政委、政委各1人、副政委2人,分别由县委书记、副书记和县人武部政委担任。基干团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司令部下设作训股(4人)、通信股(4人);政治部下设组织股(3人)、宣传股(6人);后勤部下设供应股(3人)、装备股(3人)。团直属队有修理所、运输队、卫生队;营干部分别由公社党委书记、副书记和专武干部担任;连干部分别由大队干部、民兵干部、公社包片干部、优秀复退军人担任。其他县(市)民兵武装基干团的干部配备,同金溪县类似。
   1977年11月,全区民兵整组后有武装基干团12个、营104个、连386个、独立排60个;有武装基干民兵4.6万人、大队民兵营(连)长1952人。1978年11月,全区民兵整组后有民兵师12个、团245个、营1985个、连8108个、排2.17万个,有民兵92.68万人、排以上干部7.93万人;有武装基干民兵团12个、营118个、连249个、排1869个,武装基干民兵6.32万人、排以上干部5263人;有82迫击炮连7个、重机枪连21个、高机连18个、通信连12个、防化连1个、工兵连10个。
   1980年全区有5215个单位建立民兵组织,组建面占辖区单位的95%,民兵组织遍布乡村、工厂、机关、学校、街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有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3种组织形式。同年5月,全区有民兵师12个、团248个、营2016个、连8041个、排21156个,有民兵95.37万人;编有武装基干民兵专业技术分队82迫击炮连、重机枪连、高机连、通信连、防化连、工兵连和其他炮连。
   (二)组织调整 1981年3月,抚州地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报告》提出的“缩小组建范围,压缩民兵年龄、简化组织层次,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进行调整,取消民兵师、团机构,改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种组织形式,规定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免除机关、学校、科研单位和城市一些分散小单位组建民兵的任务。同年8月,调整后全区民兵总数占人口总数11.07%,基干民兵分布在2581个大队。1985年,根据行政体制改革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情况,重点抓基干民兵编组,对原有基干民兵,坚持“只出队不入队”原则,仅把当年符合服预备役的退伍军人吸收进基干民兵组织。
   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民兵建设要“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突出重点,打好基础”十六字方针进行民兵整组,全区民兵数量减少51%,基干民兵中经过训练合格的和退伍军人占基干民兵总数,由整组前88%提高到100%;年龄结构基本形成梯次;专业技术兵占基干民兵总数提高到10.37%;组建基干民兵的企业由559个增加到722个,占全区企业总数的39.3%。全区28岁以下符合服一类预备役的退伍军人,占基干民兵总数67.8%,比整组前增加5.4个百分点。
   1988年全区开始组建民兵应急分队,至1990年各县、乡(镇、场)普遍组建民兵应急分队。
   1990年1月20日,根据总参谋部《关于搞好一九九〇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和省军区《关于认真搞好一九九〇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指示》精神以及基干民兵“七五”发展规划,参照宜春地区丰城县民兵组织整顿试点做法,在崇仁县进行试点,着力研究解决中型国营企业、乡(镇)企业、各种劳务组织、经济联合体、个体劳动者协会中的编组方法和领导关系;研究加强对农村民兵组织中流动人员管理教育的方法和措施;对民兵进行政治考查的内容、方法和政策界限;如何以基干民兵“七五”组训规划为依据,合理调整基干民兵布局,确定步兵与专业技术兵比例,梳理专业技术兵内部比例关系;正确掌握民兵出入转队条件,使基干民兵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真正做到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比例恰当、发展平衡、进出有序、数量稳定;扎扎实实搞好兵役登记和战争潜力调查核对工作的做法;摸索统一“三级动员工作资料”收集存放的内容、管理制度、管理方法以及人员工作职责范围等。
   1992年地区行署、军分区下发《关于调整“八五”期间全区基干民兵组训任务的通知》,各级人武部门对达到或超过规划数的单位,采取少出多进原则,保持相对稳定;不足规划数的单位,实行只进不出原则,逐步达到标准。凡经过训练合格尚符合民兵条件人员,往年提前转队的重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在应建而未建民兵组织的单位把民兵组织建立起来,把符合民兵条件的人员都编入民兵组织之中;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全部编入基干民兵之中,训练合格人员,不能提前安排转队;城市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基干民兵和退伍军人年龄放宽2岁~3岁;基干民兵中专业技术兵人员每年按5%比例增加。通过上述做法,基本上做到规划落实、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1997年,抚州军分区下发《关于进行贯彻“九五”后备力量建设计划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当前民兵预备役建设现状展开调查。调查显示:农村基干民兵外出比例较大,全区平均达31%,少数乡(镇)外出比例达80%~90%,临川市40%乡镇基干民兵外出达到60%以上,崇仁县航埠乡×××名基干民兵,外出务工×××人;城镇随着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全区企业基干民兵下岗比例达41.7%。乐安721矿、抚州针织内衣厂等单位基干民兵90%以上自找“饭碗”,长期流动在外。民兵预备役工作与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不相适应,存在着数量大、技术含量低、结构布局不合理、组训装备不协调等问题,难以适应未来“市场”和“战场”需要。因此,全区后备力量建设按照对付可能发生的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和应付突发性事件的要求,把基干民兵数量调整为占全区人口0.85%,比“八五”期间压缩30%,基本达到组训协调发展的目的。在民兵组织布局上,打破均衡分摊布局模式,按照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方向、重点目标和沿国道、沿铁道、沿入闽通道”的原则调整和优化民兵组织布局,做到城市、县城多编,老边穷地区少编;入闽通道沿线地区多编,其他地区少编;重点目标附近多编,非重点目标区少编;技术密集型企业多编,个体、私营企业少编;专业技术兵多编,普通基干民兵少编;辅助性岗位多编,生产一线岗位少编。长期在外务工人员原则上不编。当年分别在临川、崇仁进行组建高技术含量民兵专业分队试点。
   1998年,按照《江西省2000年前后备力量建设计划》和省武委会提出的“稳定一块、压缩一块、扩展一块”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城市企业民兵组织调整。抚州地委、行署、军分区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企业民兵工作的规定》,先后在各县(市)邮电、交通、工商、土管、林业、城建、地税、农业、供电、环保、二轻、教委、金融、卫生等14个系统××个单位建立基层武装部,及时将××××名适龄青年编入民兵组织,其中基干民兵×××人,使城市企业基干民兵数量由过去26.8%提高到42%,较好地实现民兵组织重心向城市和企业拓展。把江西富奇汽车厂、江西磷肥厂、东乡制药厂、江西飞机起落架厂等16个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民兵组织调整改革的重点单位,按建制实行规范编组。通过调整改革,全区有民兵××××××人,其中基干民兵×××××人,比调整前减少×××××人;素质明显提高,专业技术兵×××××人,由调整改革前占基干民兵总数26%提高到35%。
   1999年—2000年,在资溪、广昌、黎川、南丰、金溪、南城等处在入闽通道沿线的单位组建道路、桥梁、隘口维护抢修对口专业分队,其他县(市)则普遍在邮电通信系统组建通信分队,在交通部门组建道路桥梁抢修和运输分队,在卫生系统组建医疗救护分队。全区共编有13种专业的对口专业分队,占基干民兵12.2%。民兵应急分队作为民兵组织的“拳头”力量,在这一时期得到较快发展,1999年占基干民兵9.6%。2000年,全区有11个民兵团,2407个营(连),民兵总人数为××××××人,其中,基干民兵×××××人,普通民兵××××××人。基干民兵中有退伍军人××××人,有专业技术兵×××××人,占基干民兵数53.04%。其中,民兵专业技术分队××××人,专业技术中主要有82迫击炮、82无后坐力炮、侦察、通信兵、工兵、防化兵、高炮8种专业;对口专业分队××××人,主要有邮电通讯、工程抢修、汽车运输、医疗救护、车辆维修、军械修理、微机操作、舟桥、森林防火等专业。
   2004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由总部统一规范整组时间、程序、标准,落实省军区作战力量建设方案,全面调整民兵组织。根据全市未来军事斗争中“保畅通”的定位,按照“三线保障区”的划分,打破以往按人口比例均衡分配若干民兵组建任务的传统模式,优先保障入闽通道地区兵员的需求,从宏观上做到民兵组织规模向重点地区转移。即增加“一线出口保障区”资溪、南丰、广昌、黎川4个县基干民兵数量任务;保持“二线保障区”临川、东乡、南城、金溪4县(区)现有基干民兵任务数;减少“三线机动保障区”崇仁、宜黄、乐安3个县基干民兵任务,形成重点地区高于一般地区的基干民兵布局。同时,各县(区)根据所担负的任务,全面调整民兵组织布局。一方面突出“线”形布局,将一些分布过于零散的民兵组织,采取向入闽通道、主要公路、铁路沿线调整加强的办法,调整充实交通要道附近地区民兵组织,突出“线”上民兵组织建设重点;另一方面注重“点、线”结合,突出沿“线”重点目标和重点地区的民兵组织建设,即在“线”上险峻的隘口、隧道、桥梁、大型水库等重点目标地区增加基干民兵组建任务,非重点地区减少组建任务。优化组织结构,重点建好合成的应急分队、急需的兵种分队、综合的行业保障分队。年内新组建的重点应急分队放在临川区5个行业系统和3个街办组建。通过调整,全市民兵专业分队占基干民兵总任务数比例达到49.9%,比上年增加3%。
   2006年3月至5月上旬,民兵组织整顿分组织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3个阶段进行,围绕具备应急作战能力,重点抓好应急兵员动员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和以“保畅通”为主的动员支前分队建设。通过整组,全市有民兵××××××人,有作战队伍××支××××人、勤务保障队伍×××支×××××人、应急维稳×××支××××人、其他队伍××支××××人。2007年2月—6月,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管理规范、动员快速”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基干民兵由*万人调整为×.××万人,重点抓好作战队伍、勤务保障队伍、应急队伍和其他队伍共××个类别、×××种分队建设。通过整组,全市有民兵××××××人,共编作战队伍××支××××人,勤务保障队伍×××支××××,应急队伍×个营、××个连、×××个排,共××××人,其他队伍××支××××人。整组期间,军分区在临川区召开民兵整组“实案、实情、实地、实兵、实装”点验观摩会,进一步规范整组点验程序,实现整组力量与方案任务对接,促进民兵预备役整体能力的提升。各县(区)人武部部长、副部长和部分专武干部110人观摩上顿渡民兵步兵连“五实”点验。省军区副司令员吴品祥到会指导。为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流动民兵管理的办法路子,2008年1月开始,军分区在临川、黎川和资溪3个县(区)开展流动民兵管理工作试点,研究加强流动民兵管理的具体措施,开发《流动民兵管理系统》,出台《抚州市流动民兵预备役人员管理办法》,并在《东南学术》第6期发表研究性文章。1月—3月,按照“平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紧贴作战任务和方案计划,突出建设重点,编实建强应急分队、保交护路分队、动员支前分队、战场管制分队“四支力量”,提高“六率”指标,以随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通过整组,地面防卫力量、保交护路力量、动员支前力量退伍军人、党团员、专业对口、人员在位、经过军事训练、人装结合率分别达到72%、90%、86%、85%、81%、83%。
   2009年1月—4月,民兵组织整顿按照筹划部署、调查摸底、组织实施、检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根据“优化应急救援队伍,调整勤务保障队伍,压缩防卫作战队伍,总体规模保持适度”的原则,在保持现有基干民兵总数不变的基础上,将基干民兵组织整合为应急救援、勤务保障、防卫作战三大类,进一步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编实队伍。2010年围绕应急应战一体化要求,结合抚州实际,初步确立民兵编组“八编法”(即:统筹编组法、一体化编组法、属地管理法、条块结合法、政企合建法、成系统组建法、园区拓展法、模块编组法),着力破解民兵编组与装备、管理、训练、使用、保障脱节的问题,市、县两级重点抓好支援保障大队和应急抢险营建设,并在黎川县开展建立民兵支前应急营试点,研究探索民兵分队一体化编组、训练、使用、保障的方法路子。2011年,军分区指导南丰县整合应急抢险营和乡镇应急分队建设。该县各乡(镇)建有一支30人以上的应急队伍,为提高报名加入应急队伍人员的积极性和在位率,每人每年补助800元,每年出动8次,超过8次按100元/人次标准补助,乡(镇)应急队员所需出动经费由县财政和乡(镇)按4:6共同保障,人身保险由县财政出资投保。2011年2月16日,抚州市支援保障大队召开联席会议,将防化分队、宣传分队纳入市支援保障大队建设范畴。在市交通运输局组建交通运输分队,担负支援保障大队所属直属分队的人员、装备和主副食品等运输任务;在市交警支队组建交通管制分队,担负支援保障大队和过境部队的车辆引导和交通管制任务。医疗救护分队由10人扩编为20人,增加防疫和食品检测职能。工程保障分队调整为工程电力保障分队,增加保障电力供应职能;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战备制度、训练制度、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活动制度等相关基本制度。各直属分队落实办公室场所,条件允许的可以单独设立,条件不允许的可以与其他办公室合并,每支分队要有牌子、旗帜和基本的软件资料。
   (三)专武干部管理 20世纪60年代,抚州专区着力健全人民公社和垦殖场、大型厂矿企业人武部,并开始配备专职武装干部。1961年10月,专区开始给所属公社(场、镇、厂)配备1名至2名专职武装干部,实行县人武部和公社(场、镇、厂)党委双重领导。至1962年底,全区共配备专武干部279名。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各级针对专武干部业务生疏的状况,加强业务培训工作。1984年2月,抚州军分区组织82炮、60炮、重机枪、40火箭筒等分队的67名专武干部集训。1985年军分区先后举办3期专武干部集训,计355人,占应训总数的90.6%。1988年3月,军分区根据上年乡(镇)换届选举后全区专武干部队伍调整面大、新成分多的情况,组织新任职专武干部集训。1991年对169名新任职专武干部采取函授和集训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任前培训。1992年2月—3月,军分区分两期,每期10天,对全区×××名专职武装部长进行轮训,系统学习民兵预备役工作业务,深入研讨新时期民兵工作“三落实”的意义和方法、途径。2000年依据《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要求,在东乡县民兵训练基地对全区×××名新任职专武干部进行为30天的封闭式训练,突出抓军事理论、高技术知识、基本技能、动员工作业务、组织指挥、民兵政治教育课目的培训。
   二、政治落实 战前和训练教育 1950年11月以前,民兵政治教育主要由县、区根据工作任务自行安排,绝大多数县、区都在组织民兵参加剿匪战斗前,对民兵进行一些必要教育。12月以后,抚州区各级人民武装机构先后建立,民兵政治教育同其他民兵工作一起逐步走上轨道。从1951年起,民兵实行冬训制度。1951年—1952年全区民兵冬训时间每年6天,每天6小时,内容以政治教育为主,主要结合中心工作进行阶级教育、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以上级军事机关刊印的政治课本为基本教材,结合土地改革进行诉苦教育,结合抗美援朝进行时事教育。同时结合政治教育开办夜校和识字班,进行扫盲文化学习。1952年全区还对民兵进行“查敌情、比生活,查思想、比政治”的两查两比教育。全区有876个乡、15个镇、65个街道组织民兵冬训,参训民兵83566人,占民兵总数90%以上。
   1953年—1955年冬训时间缩减为每年20小时,军事训练、政治教育时间比例为1:9。教育内容以民兵三大任务、入队誓词、八项守则和兵役法为主,并结合中心工作进行形势、任务、阶级、政策、纪律教育,还结合本地实际,执行什么任务就进行什么教育。教育步骤为:先培训教员(主要由民兵干部担任),尔后按先干部、后民兵,先民兵基干队员(基干民兵)、后民兵队员(普通民兵)的顺序进行。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办法上政治课,民兵基干队员以区为单位集中进行,一次教育完毕;民兵队员以村为单位组织教育,在不误农时、不误生产原则下,利用早晚或雨天进行教育。1953年至1954年全区参加教育的民兵有13.5万人,占民兵总数90%以上。1955年7月30日兵役法正式颁布,全区结合冬训普遍采取阶级教育、新旧社会对比、讲革命故事、放幻灯等形式,对民兵进行兵役法教育。黎川县河源乡在兵役法教育中,请旧社会回乡旧军人和新社会复员回乡解放军退役军人给青年、民兵介绍新、旧军队情况,让大家自己分辨是非,提高觉悟。通过教育,全区民兵踊跃报名参军,1955年临川县5858名应征青年中,有民兵4980名,批准入伍的522名青年中,民兵干部和普通民兵有474人。
   1956年,以政治教育为主的民兵冬训制度取消。1956年—1957年的民兵政治教育主要在预备役训练中进行。预备役训练每年进行若干次,每次10天~15天,军政比例8:2。教育内容除民兵三大任务、八项守则以外,增加预备军人六项守则、国防知识和合作化的优越性等内容。教育以乡或中心村为单位组织实施。1957年全区参加预备役训练教育的基干民兵有40640人,占基干民兵总数63.8%。
   学习日和月课季课教育 1958年—1961年的民兵政治教育,主要是利用每月1天~2天民兵学习日时间,在民兵干部红专学校、民兵学校、民兵夜校、民兵俱乐部等场所给民兵上政治课。教育内容主要是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和全民皆兵的意义,解放军、民兵的传统和三八作风,民兵性质和任务,民兵在历次战争中的作用和未来战争中的战略地位,形势、时事和战备,争创“五好”等。教育方法,有的把政治教育同社会教育、军事课、文化课、生产技术课结合起来进行,有的利用民兵政治夜校每周上课一次,有的建立学习制度,规定每月进行1次~2次教育等。1960年,规定全年民兵政治教育时间为60个~80个小时,平时每月至少要坚持4个小时政治教育。全区民兵教育基本做到有教员、有备课、有上课场所,定人员、定时间、定内容。
   1959年5月,全区把开展民兵五好评比活动当作民兵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普遍进行教育,广泛开展活动。据1960年2月统计,全区评出五好民兵29368人、班1885个、排651个、连141个、营6个。
   1962年,全区民兵普遍建立和坚持公社一月一次民兵连长会,大队一月一次民兵连、排干部会,武装基干民兵一月一次班务会,基干民兵一月一次政治课的“四个一次”制度。从此,月课教育成为民兵政治教育的主要形式。毛泽东发出民兵工作“三落实”指示后,全区民兵工作的政治落实,一方面结合民兵整组和征兵进行,另一方面围绕各个时期中心工作进行。当年紧急战备期间,全区民兵工作政治落实的立足点,就是教育民兵认清美帝国主义侵略本性,提高警惕,在思想上、军事上、物质上随时做好参军参战和支援前线的准备。各级人武部门和民兵组织大张旗鼓地对民兵进行战备、形势、任务、政策、纪律教育和控诉教育。
   1963年下半年起,在民兵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继续贯彻“兵”的教育与社会主义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把民兵政治教育列入各级党委(支部)的教育计划,县一年抓4次,公社以下每月抓1次,主要进行革命形势、战备任务、国防建设、人民战争思想、民兵地位和作用、革命传统、社会主义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一直坚持到1965年底。
   1964年—1965年,民兵政治教育除进行正常教育外,增加学毛主席著作、学雷锋、学南京路上好八连等教育,1965年还增加学习总政治部民兵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制度主要有定教员、定主持人、定内容、定场地、定时间的“五定”制度。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所谓“突出政治”影响下,全区民兵政治教育大大超过规定时间,但月课教育形式仍然存在。教育内容主要是所谓阶级斗争教育和推广所谓活学活用的经验。1967年以后,曾一度在全区民兵中开展“三忠于、四无限”活动,在基层民兵组织中建“忠字室”,组织民兵跳“忠字舞”、挂“忠字牌”,向毛泽东像早请示、晚汇报,做“餐敬”,以此代替民兵政治教育。
   1969年抚州军分区和各级人武部门,顶住“造反派”干扰,恢复正常的民兵月课教育,组织民兵学习马列、毛泽东著作;对民兵进行人民战争思想、战备、形势、革命传统和纪律教育;创办民兵政治夜校,培训民兵政治教育辅导员,规定民兵政治夜校要做到有领导、有场所、有制度、有教员、有教材。1970年初统计,全区共办民兵政治夜校1.8万余所,培训民兵政治教育辅导员2.1万余名。
   1972年3月,抚州军分区召开全区民兵工作座谈会,对民兵政治教育作出部署。民兵月课教育内容:紧密结合中心,认真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内两条路线斗争史教育;根据民兵特点,突出进行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和“三落实”指示的教育;根据民兵担负任务,经常进行阶级、形势、战备、革命传统、爱 1973年—1976年,全区民兵政治教育主要利用月课,对民兵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战备,国防知识和民兵知识等教育。1975年冬至1976年春,主要进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形势战备和革命传统教育。
   1976年11月以后,在全区民兵中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教育,通过讲政治课、开批判会等形式,列罪状、剥画皮、批实质、论危害,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反党乱军、伪造“改造民兵”的指示、搞反革命“第二武装”,篡改民兵性质和任务、破坏民兵建设等罪行。1977年还在全区民兵中开展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和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教育。
   1979年主要进行四项基本原则、真理标准讨论、批判“两个凡是”等教育。1980年则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革命人生观教育,通过办好夜校、上好政治课,用2天~3天时间集训进行集中教育。此外,每月利用半天进行教育,结合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进行教育等。
   1981年,全区民兵政治教育除重点抓基干民兵每月一课外,还注重抓基干民兵军事训练中10%课时的政治教育和结合整组、征兵、重大节日对全体民兵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理想、纪律教育等。1983年初,军分区组织各县(市)人武部政工科长、部分专武干部和基层民兵政治课教员到黎川县参观见习小教员教学法,分别总结推广崇仁县改革备课方法和资溪县民兵政治教育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定标准的做法。从此,县、社、队3级抓民兵政治教育的责任制逐步完善,三级书记带头讲课的格局基本形成,一套符合工厂、农村生产体制变革的教育制度和措施基本建立,全区一月一课开课面达到95%以上,到课率达到80%以上。
   1984年7月,中共抚州地委和抚州军分区党委联合召开全区民兵政治教育改革研究会,对民兵政治教育,从组织领导、教员队伍、时间安排、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质量等6个方面提出改革。全区民兵政治教育在组织领导上,建立有党委、政府、人武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合领导小组,形成党、政、军、工、青、妇齐抓共管民兵政治教育的局面。在教育内容上,增加党的富民政策、致富技术、科学文化知识等内容。在教育形式上,突破单一集中上课的模式,发展刊(函)授教育,坚持课堂教育与刊授教育同时并举。
   1986年—1990年,全区基干民兵政治教育由每月一课改为每季一课,每课不少于4小时,普通民兵一年2课,结合民兵整组、征兵进行教育;全区开课面达98%,民兵到课率达89%。1989年开始,全面推行刊(函)授教育,有半数以上乡(镇)普及刊(函)授教育。同时发挥青年民兵之家的作用,是年全区有青年民兵之家近2000个,占全区村级单位总数的91%。
   1991年—2000年的民兵政治教育以基干民兵(含民兵应急分队)为重点,规定每年不少于16课时,教育形式以基层武装部为单位集中组织,授课人员由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专武干部担任。全区各单位建立和坚持备课、考勤、签到和考试制度,对外出务工基干民兵则实行函授、信函教育等形式进行。部分基层武装部还办有《民兵小报》,每月一期,发放到每个基干民兵手上,进行全民国防教育。
   2001年—2005年,民兵政治教育以《中国民兵》《东海民兵》作为主要教材,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在中共十五大和十六大召开后,组织全市民兵认真学习会议文件精神,引导民兵预备役人员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全市多个县(区)人武部被总参动员部、解放军报社、中国民兵杂志社评为年度《中国民兵》《东海民兵》刊授教育先进单位,其中金溪县人武部连续5年被总参动员部、总政群工部、解放军报社评为订刊先进单位。
   2011年下半年,抚州军分区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编印《“七一”讲话要义60问》和总政“21个重大理论观点”口袋书,为民兵预备役人员作宣讲33场次,进一步加深对“讲话”的理解,学习活动达到“文字上能看得出来、基本精神能讲得出来、工作上能体现出来”的良好效果,有效促进了民兵预备役队伍建设。
   三、军事落实 民兵干部训练 1951年9月—10月,各县(市)人武部普遍举办2期~3期民兵冬训教员训练班,训练对象为民兵中队长、指导员和分队长。科目以政治教育为主兼军事课目。每期训练时间为6天,军事课目和政治教育比例为1:9。共训练民兵干部1138名。1952年秋收以后,各地又举办2期民兵冬训教员训练班,共训练民兵干部(民兵分队长、指导员和部分基干民兵班长)2460名。
   1953年—1955年,各地民兵干部在民兵冬训期间与民兵一并受训。1959年,采取军分区、县(市)、公社3级组织集训和与民兵同训的方法培训各级民兵干部,共集训民兵班至团武装干事、部长3881人。
   1960年1月15日—25日,军分区集训全区各基层人武部部长。之后,各县(市)、公社分别集训民兵营(连)长、排(班)长,训练时间不少于7天,军政比例为7:3。全年共训练各级民兵干部1.85万名,有70%民兵干部胜任教学和组织民兵训练工作。
   1962年—1963年,各级民兵干部训练安排射击投弹,工事构筑,利用地形地物,防空、防化等科目,两年训练民兵排以上干部7665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兵训练一度中断。1969年苏联军队挑起珍宝岛事件,全区从1970年开始恢复训练,至1972年增设打飞机、打伞兵、打坦克内容训练,分期分批培训全区各级97%民兵干部。
   1973年—1975年,军分区每年举办两期专武干部学习班,每期1个月左右,进行射击、投弹、地雷爆破、单兵班的战术训练等科目,共培训专武干部2200人,其中70%达到“三会两能”(即会讲、会做、会教;能组织民兵训练、能指挥民兵执行战斗任务)。各县(市)每年利用10天~15天时间对民兵营连长进行轮训,进行射击、投弹、单兵战术、爆破、打坦克训练以及民兵传统战法的教育和训练,共集训营连长6025人,70%营连干部达到“三会两能”要求。1976年,突出民兵干部教学法集训,各县(市)人武部以15天~20天时间举办民兵营连长集训,在参加训练1810人中,有60%基本会组织民兵训练。
  1977年—1980年,军分区每年举办2期专武干部集训,时间15天~30天不等,进行射击、投弹、爆破、战术科目教学法和伏击战的组织指挥训练以及民兵考核标准、方法等内容的学习与集训,共培训专武干部1201名。各县(市)人武部每年以20天左右时间集训民兵营连长,进行1次~2次应用射击,跪、卧姿和持枪投弹、班的攻防战术教学法训练,部分县还安排打坦克基本常识教育和训练,共培训民兵营连长8434人。各课目基本达到“三会两能”的占85%。
   1981年,各县(市)人武部用10天~15天时间培训基干民兵连(排)长1760人,有1674人完成训练科目。1982年初至5月底,为改革民兵炮兵分队训练方法,摸索自学经验,各县(市)人武部按照军分区统一部署,首次组织69名民兵炮兵分队干部进行函授作业。6月5日—19日,举办一期有38人参训的全区民兵通信分队连排长集训。8月10日—17日,军分区在南城县组织基干民兵连排长培训方法的改革试点,参加试点培训人员109人,进行射击、单兵进攻战斗动作、单兵综合演练、投弹、爆破、民兵战场救护的教学法训练,基本达到“四会”(即会讲、会做、会教、会组织民兵训练)标准。
   1983年,军分区分别于2月28日—3月29日和6月6日—7月1日,举办全区新任职专武干部和民兵82迫、侦察分队连排长集训,有210人参加集训。专武干部进行射击(步、冲、机枪基本射击)、战术(单兵战斗动作和综合训练)、投弹、爆破等基础科目训练;民兵82迫分队连排长进行82迫击炮基本操作、射击指挥训练;侦察分队连排长进行侦察专业技术和战术科目教学法训练。是年,除东乡县以外,各县(市)人武部在民兵训练开训前,集中力量狠抓连排长和教学骨干培训,共培训连排长535人,达到“四会”要求的占90%以上。
   1984年—1986年,军分区每年都举办1期~3期专武干部集训班,共有654人参加集训。各县(市)在民兵训练前,利用5天~7天时间对连排干部和小教员进行短期培训,有1192人参训,82.7%达到“四会”要求。1987年,各县(市)人武部普遍举办一期新任职基干民兵连排长集训,进行战术、技术基础科目和本级指挥科目训练,实训282人,占应训总数的89.5%。
   1988年,军分区分别举办专武干部集训班,有280名专武干部完成民兵训练大纲规定的训练时间和内容,并经考核取得军事训练合格证书,基本上完成专武干部(1987年以后任职的除外)3年一个周期轮训任务。南城、南丰、宜黄、黎川、金溪、东乡、资溪等县人武部还举办新任职专武干部短期业务培训,平均8.5天,共培训专武干部215人。崇仁县、抚州市有105名专武干部通过民兵、预备役业务函授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同年,各地在组织培训民兵连排长中,突出战术、技术基础科目和本级指挥科目及教学法训练,实训407人。资溪县人武部根据专业技术兵组建面扩大后,专业骨干缺乏的情况,及时集训专业技术分队连排长,省军区为此下发简报,推广该县做法。1989年5月,军分区举办一期专武干部指挥科目训练,实训××人。至此,全区累计有×××名专武干部完成大纲规定的训练时间和内容,经考核取得军事训练合格证书,完成省军区赋予的专武干部周期轮训任务。之后,南丰、乐安、临川、崇仁、资溪县人武部,举办新任职专武干部短期业务培训,平均10天半,共培训专武干部×××人。南丰县人武部采取以会代训、短期轮训、函授训练的“三结合”训练方法,摸索专武干部领取合格证后进行巩固提高训练的新路子。此外,各地普遍采取基础科目与民兵同训,指挥科目单独组训的做法,共训民兵连排长×××人。
   1996年,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军分区组织68名人武干部集训,各县(市)共组织×××名基干民兵连(排)长集训。10月10日—23日,组织军分区和县(市)人武部两级机关进行为期14天的应急兵员动员室内想定作业,圆满完成演练任务。
   1997年—2005年,军分区和各县(市)人武部每年都要组织1次~2次参谋人员、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进行以军事理论、高科技知识、军事法规、业务基础和计算机操作为重点内容的训练学习。同时,采取函授学习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围绕训练法规和民兵预备役业务等内容,通过分散自学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训练,使全区85%以上人武干部能使用、操作计算机。人武、专武、民兵三支干部队伍军政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2006年抚州军分区党委研究决定,对军事训练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年度训练未达标的,单位取消综合评先资格,个人不能作为提升对象和列为后备干部。对取得训练考核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8000元和6000元的奖励;个人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和600元的奖励。对训练成绩靠后的人武部取消评先资格。为确保训练任务落到实处,军分区与各县(区)人武部签订《军事训练责任状》,严格训练奖惩。同年2月,结合“学、查、训、整”活动,完成首长机关共同科目训练,手枪射击合格率90%,体能达标率85%。3月组织全区110名干部参加以手枪射击、队列和体能为主要内容的共同科目训练,参训率、合格率均达到100%。4月20日—30日,按照“巩固提高、补缺补差、重在实用、提高素质”的思路,本着培养一支“爱武、习武、精武”和“能组织、会管理、懂指挥”的专武干部队伍,军分区在教导队组织全区××名新任职专武干部进行为期11天的集中强化训练,重点学习军事法规、基本技能、动员业务、组织指挥四大类14项内容,合格率100%。6月以军区按纲施训质量抽考为契机,采取“统一组织计划、统一作业指导、统一命题考核”的方法,按照“早上时间训体能,正课时间训技能,课余时间背理论”的训练要求,组织军分区、人武部两级机关进行为期30天的集中强化训练,重点学习军事理论、武器装备操作使用、参谋业务基础、专业技能、战术作业和体能六大类36项内容,并进行训练考核,所训科目合格率96%以上,军事理论优秀率80%以上,业务技能良好率85%以上,体能合格率100%。9月13日一14日,采取“大集中组织,分层次实施,逐课题考核”的方法,对所属11个县(区)人武部98名干部的按纲施训质量进行普考,考核成绩总评良好。其中,军事训练合格率98.5%,优秀率80%;业务技能合格率100%,优秀率41%;中长跑合格率93%,单腿深蹲起立合格率93%,俯卧撑合格率85%。经验做法分别被《东海民兵》和《中国国防报》刊发。全年各级利用视讯网络系统,举办理论学习班12次。
   2007年1月,军分区在南城县人武部进行《应急作战训练纲目》学习运用试点,抽调全区军事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编写辅导教材,解决军分区、人武部训什么、怎么训的问题,其学习与运用《纲目》的做法被省军区转发。3月组织全区×××名干部参加以手枪射击、队列和体能为主要内容的共同科目训练,参训率、合格率均达到100%。8月紧贴应急作战任务,围绕战时国动委组织指挥机构编成、职能区分、组织实施动员支前程序等问题,防卫区带11个联防区指挥机构开展“赣抚—2007”防卫作战检验性演习,县(市、区)国动委主要领导参加演习,其中临川、黎川、乐安联防区完成以抚北火车站、桃木岭高架桥群目标和核金安铀业有限公司为防卫目标的实兵战术演练,结合编组联训,检验完善作战方案,推动体系作战能力的形成。
   2008年2月底,组织公勤队进行队列训练,组织机关干部进行手枪射击预习。全区完成实弹射击考核,消耗步机弹××××发,手冲弹××××发,总评成绩良好。5月4日开始,军分区组织全区民兵尖子分三批次在临川区民兵训练基地进行集中强化训练,重点围绕5000米全副武装越野、投弹、实弹射击、战术基础、轻武器分解结合等方面内容,遴选民兵尖子。6月28日—7月1日,15名民兵尖子参加省军区在九江组织的民兵应急分队基础科目比武,取得单项第二的成绩,广昌县民兵饶军辉取得56式半自动步枪精度射击个人第三名。7月军分区带东乡、资溪两县人武部共××名现役干部接受省军区岗位练兵质量考核,重点检验两级首长机关业务技能、理论知识和体能,考核总评优秀。
   2009年2月—3月,抚州军分区集中组织首长机关带全区人武部军事科长集训,重点完成对新大纲知识的学习辅导和考核,编写“三个专题”(作战理论、防卫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18个具体课题、35个科目、70万字的学习辅导教材,制作31个配套多媒体课件,并印发各县区人武部。3月中旬组织全市××名参谋考核评比,遴选×人参加省军区参谋尖子比武,取得团体总分第二名,其中两名参谋分别获得个人总分第一和第三名的成绩,一名参谋被省军区选拔参加南京军区战役参谋集训。2010年7月,在系统梳理首长机关和民兵两个大纲训练科目的基础上,确定首长机关、专武民兵干部、民兵分队三类对象20个专业100个重点训练科目,按照每个专业科目从军地优秀人才中选聘1名教练员(专家)的原则,统一组建百名教练员(专家)队伍;按照一个县(区)训练基地重点承训一支专业分队的原则,军分区共建3类21个基地,分别依托现有民兵训练基地、地方资源建设2个综合性、9个专业性训练基地,5个红色教育基地,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华理工大学、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建立5个民兵技术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军地训练保障资源的效能。8月20日—21日,军分区在南城县民兵训练基地,组织百名专武民兵干部比武竞赛暨应急指挥所拉动演练,进行军事基础理论、3000米跑、56式冲锋枪实弹射击、抗洪抢险(森林灭火)想定作业和现地组织指挥、应急指挥所拉动演练、给养单元操作使用与热食制作、竞赛期间安全管理等8项评比竞赛。
   基干民兵训练 1951年—1955年实行冬训制度。训练中各地坚持生产与训练相结合,白天修堤、生产,晚上或雨雪天训练,并广泛开展以广播筒、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配合训练。进行步枪、手榴弹用法和地形地物的利用以及一般军事常识的科目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为7天~10天,军政比例为3:7。训练结束后,抽出1天~2天进行总结会操。共训基干民兵4.59万人。
   1956年实行任务下放,分散包训,劳武结合的办法,做到军政并重,采取小型、就地、分散的方法进行训练。1957年7月起为贯彻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和预备役合二为一的发展方向的指示精神,军分区于10月5日~11月24日先后在临川、南丰、资溪3个县进行预备役人员试点训练,每次训练时间10天~13天,共训练1146人。有398人参加步枪第一练习实弹射击,及格率为83%;有650人参加第二练习实弹射击,及格率占80%。
   1958年,全区正式实行预备役训练制度,年龄在19岁~22岁的基干民兵均划为预备役训练对象。各地认真按照军分区试点训练要求,增加“三防”(防原子、化学、细菌)训练。训练时间7天~10天不等,军政比例各半。全年共训17538人,其中15027人参加步枪第一练习实弹射击,总评成绩为优秀,并有1个营、2个连出现“满堂红”成绩。此外,各地还组织1700人进行军事野营训练,200人进行小口径步枪射击训练。
   1959年,各地开始把训练任务交给公社,并增训部分特种兵(今称专业技术兵)。
  1961年—1963年,各地在训练对象上,专业技术兵突出炮兵、通信兵、工程兵、防化兵、卫生兵训练;在训练内容上,步兵进行射击、投弹、利用地形地物和防空降、空投等基本技术与战斗动作等科目。全区共训步兵7.59万人,技术兵857人。其中94%人员参加实弹射击,完成练习的占82.7%,经省军区考核各科目测验均在及格以上。崇仁县沙堤公社民兵训练射击成绩总评优秀。
   1964年,在全国上下开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中,各地普遍推广“郭兴福教学法”。为树立典型,军分区、县(市)人武部和公社(厂、矿)层层进行试点,共培训郭兴福式民兵班119个。训练时间:农村为5天~7天,城市为12天。全年共训练民兵5.05万人,参加实弹射击2.57万人。全区共组织3.9万名民兵开展军事野营训练,并结合战备执勤任务实地演练121个武装基干连,计18361人。全区还组织1000余名民兵参加各项军事比武活动,并于1964年12月19日—26日派出68个单位民兵建制班,参加全省民兵比武大会。
   1965年,根据省军区“普遍轮训、轮流打靶”指示,全区掀起训练高潮,95%生产大队的民兵都开展训练,参训人员13.87万人。各种武器实弹射击总评成绩均为优秀,涌现出307名特等射手和一批神炮手。临川县山头公社(今属上顿渡镇)龙家大队82迫击炮班、金溪县珊城公社(今属秀谷镇)先锋大队炮班的民兵,在训练考核和表演中均取得5发5中和6发6中的成绩,获神炮手称号。全年全区参加军事野营训练7.46万人,参加游泳训练7.35万人,其中武装泅渡1259人。抚州镇还举行8000人的动员大会,组织1200人横渡抚河。
   1970年,全区除对基干民兵进行普训外,还着重抓民兵独立团和各级骨干的训练,进行射击、投弹、刺杀、利用地形地物等战术、技术动作和“三防三打”(即防原子、防化学、防生物;打飞机、打伞兵、打坦克)、野营训练等科目。南城县株良公社立新大队民兵在训练中创造“三练武”的练兵方法(即小型就地、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地练)。全年参训基干民兵6.61万人,民兵独立连、营、团参训14563人,总训练时间27.3万小时。参加实弹射击的基干民兵3.06万人,参加各级举办的“三打三防”骨干学习班的基干民兵1.55万人。此外,参加各地组织的以作战方案为背景的野营训练达22.95万人次。
   1972年,全区重点抓基干民兵基础训练,突出以射击、投弹、刺杀、爆破、“三打三防”,利用地形地物等基础科目的训练。训练时间40小时~60小时。仅上半年全区就训练基干民兵37.86万人,占基干民兵总数的96%,参加实弹射击的有4.29万人,另有部分民兵进行手榴弹实弹投掷。
   1973年,狠抓武装基干民兵培训。进贤、临川、东乡3个县和抚州市结合“三防”基本知识教育,先后集训打坦克骨干,培训打坦克班组85个429人。黎川、资溪2个县结合担负反空降任务,组织以作战方案为背景的实地演练。训练时间:武装基干民兵为1个月,基干民兵为15天~20天。各地在组织民兵训练中,自制木枪713支、练习手榴弹6315枚、土地雷800个、土坦克3辆,解决教学器材不足问题。全区共训武装基干民兵1.56万人。基干民兵18.38万人参加实弹射击6.91万人,取得及格以上成绩有4.35万人,其中有354名民兵进行手榴弹实弹投掷。
   1974年,全区按照总参谋部三年民兵训练纲要,狠抓武装基干民兵基础训练,完成射击、投弹、爆破、战术和打坦克训练。训练时间为20天,80%的武装基干民兵基本掌握所训科目的动作要领。1976年,省军区在南城县召开民兵三年训练纲要现场汇报会,之后各地普遍抓1个~2个先行连,培训1个~2个先行班,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全区民兵训练。
   1981年,全区有基干民兵66274人,实训23460人,到训率为90.7%,合格数21069人,占实训人数的89.3%。另有113个班、38个排进行高机、高炮实弹射击。
   1985年后,全区认真贯彻民兵工作“十六字”方针,全面进行训练工作调整改革。在组训形式上,逐步改乡(镇)分散训练为县集中训练,训练重点以专业技术兵为主。规定每县(市)每年只训2种~3种专业兵,并适当增加专业技术兵的训练人数。在训练内容上,改军政教学为军政科文并举,使军事知识与经济建设合二为一。采取步兵分队以县或分片设点集中训练,专业技术兵以县(市)或由县(市)人武部统一组织实施的办法,其中有7个县全部采取分片设点联训,有4个县(市)采取以县集中或分片设点集中训练。全年共训5339人(步兵2846人、专业兵2493人),占应训总人数99.8%。合格总人数5252人,合格率为98%。1986年共有8个县实行以县集中训练,4个县(市)实行以县(市)集中和分片设点两种形式的训练,训练点从上年96个,减少到17个。至12月20日全区实训2700人,到训率为100%,实现年度训练任务参训率、合格率和储备率3个100%。
   1987年,各地开始利用已建成的民兵训练基地集中训练。全区实训2710人,到训率为100%,经军分区逐县考核验收,参训对象各科目平均成绩达良好以上,合格率和储备率为100%。
   1989年10月8日—10日在抚州市靶场举行全区基干民兵部分军事项目比赛。进行步兵第一、二练习实弹射击,手榴弹投掷,轻武器夜间分解结合,有线通信兵攀登、500米收放线、线头接续7个项目,有96人参赛。
  各地坚持勤俭练兵,收旧利废,自制训练器材。全区共自制训练器材269件,训练专业技术兵××××人,步兵××××人。参训民兵全部进行轻武器实弹射击和手榴弹实弹投掷,总评成绩均在良好以上,优秀率为37%,训练“三率”为100%。另外,各地还针对北京部分地区出现的政治风波,普遍对应急分队进行3天~5天复训或演练,共训应急分队民兵××××人。
   1990年—1992年,全区民兵训练坚持“以军事训练为中心”的指导方针,突出专业技术兵和应急分队的训练,实训基干民兵××××人,合格率、合格储备率达100%。1993年—1995年,全区认真落实“八五”期间基干民兵组训规划,突出训练重点,狠抓规范化训练,积极开展优秀“四会”教练员评比竞赛活动,较好地完成各年度民兵训练任务,参训率和合格储备率均达到100%。
   1997年,南城、崇仁、乐安3个县人武部完成“退伍军人复训、民兵高技术专业分队补差训练”试点任务,全年全区实训基干民兵××××人。1998年,全区实训基干民兵××××人,占应训民兵的104%,合格率、储备率均达100%。
   1999年各县(市)广泛开展科技练兵活动,实训基干民兵××××人,民兵应急分队××××人,占应训任务的100%,训练合格率、储备率均为100%。2000年共训基干民兵××××人,民兵应急分队××××人,训练总评成绩为良好。合格率、储备率为100%。
   2004年,依据新一代《军事训练条例》《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军分区开展以提高军事训练质量效益,谋求军事训练新突破大讨论,使全市民兵遂行任务能力大幅提高。专武、民兵干部训练落实训练时间7天56小时;民兵应急分队训练、民兵专业分队训练分别落实训练时间15天120小时。所训练科目经考核,合格率95%。2005年3月至9月底,全区基干民兵集训××××人,其中,森林防火×××人、抗洪抢险×××人、专业技术兵××××人,落实训练时间15天,训练总评成绩良好,达到参训率、合格率、储备率3个100%, (三)普通民兵训练 1951年12月,进行大规模普通民兵训练,在科目、内容、时间、经费筹措方面同基干民兵。组训形式上采取以乡(村)为单位分散、分期训练,利用早上学军事,晚上学政治或利用2天进行政治教育。在训练结束前,以区(乡)为单位进行8小时~9小时会操和总结,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全区参训民兵总数85137人。
   从1957年开始,根据总参谋部“普通民兵不再冬训”的指示,各地结合民兵整组、整顿工作,对民兵进行政治觉悟和军事常识教育,共有34246人参加。各级人武部坚持在每年整组期间适当安排一些时间,结合形势任务,对民兵进行必要的政治和军事常识教育。
   1958年,随着“大办民兵师”的提出,民兵训练由农村发展到城市,由原来简单的军事常识教育发展到专业技术的战术训练。1973年建立周期训练和分级训练制度,由单一的步兵训练进入有计划、有重点训练阶段。1981年以后,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对民兵训练进行一系列调整改革,民兵训练由小型、就地、分散的群众性练武活动发展到以县、市民兵训练基地集中训练为主的正规训练。训练的重点从普通民兵转移到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
   (四)专业分队训练 1960年,专业技术兵训练:炮兵、侦察兵训练对象以县城、公社基干民兵为主;通信兵、工程兵、防化兵、卫生兵、雷达兵则以城市基干民兵为主。各类专业技术兵同时要进行防空常识和队列训练。实行“对口”训练,邮电局培训通信兵,建筑公司培训工程兵,医院培训卫生兵。此外,临川县、南丰县还与驻地雷达部队挂钩,代训民兵雷达兵。步兵与专业技术兵训练时间均为10天。参训专业技术兵1.28万人,训练总评成绩优秀、良好。
   1977年9月,抚州军分区派出1个民兵高炮连,在南昌县境内的恒湖靶场参加全省民兵高炮分队对轰一五心机实靶水平实弹射击。1982年,军分区为搞好民兵训练的调整改革,先后在抚州市和南城县举办民兵通信专业集训和民兵训练“二改一”(即把两年训练时间安排在一年使用)试点,先后组织民兵高炮营在抚州市和金溪黄通公社举行空炮演习,全区民兵高机(炮)分队对航模拖靶实弹射击考核。从是年起,各县(市)人武部按省军区、军分区统一部署改革民兵炮兵分队训练方法,组织民兵炮兵分队干部进行函授作业,参加函授的干部69人。
   1983年6月6日—7月1日,军分区举办民兵82迫、侦察分队连排长集训。民兵82迫分队连排长进行82迫击炮基本操作、射击指挥训练;侦察分队连排长进行侦察专业技术和战术科目教学法训练。1988年全区实训专业技术兵××××人,占应训人数的101.6%。经军分区考核,高机、高炮、侦察、通信、82迫、队化、工兵等7个兵种均取得总评良好以上成绩。全年各地共训应急分队××个××××人。1990年—1992年,各县(市)组建民兵应急连,共计××××人,在民兵军事训练中突出专业技术兵和应急分队的训练。1996年,军分区突出抓民兵应急分队特别是应急营的建设,调整组织和布局、改进装备和训练,增强应付突发事件能力;在临川市、崇仁县人武部进行组建民兵工程分队、道路抢修技术分队和民兵训练保障工作试点,被推荐到南京军区参加高技术民兵专业分队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1997年,临川市组织基干民兵12.7高炮分队进行强化训练,在南京军区民兵应急分队建设座谈会作军事训练成果汇报表演,获对抗表演赛第一名。南城、崇仁、乐安3个县人武部完成民兵高技术专业分队补差训练试点任务。
   2000年,全区完成科技练兵科目15个。东乡县人武部研制的12.7毫米高射机枪模拟系统、资溪县人武部的抗红外空中烟幕课目参加省军区在南昌举行的科技练兵观摩交流活动。2001年全年共训民兵应急分队××××人,按升级要求完成15个训练日,做到训练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训练成绩总评良好。
   2005年,以新整合的民兵分队为重点,突出抓好专业分队合成训练。围绕防卫作战中的情报获取与报知、重要目标伪装防护、生命线工作的抢修和空袭后果的消除;国防动员中的应急动员;支前保障中的保交扩路、物资支前、站点开设、医疗救护等内容,开展应急作战背景下的使命课题训练。全区共训民兵应急分队××××人,完成30个训练日。通过训练,提高应急分队人员智能、技能、体能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素质,为发挥应急分队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作用奠定基础。
   2006年6月和2007年7月,军分区分别组织全市民兵应急分队×××人,进行以轻武器精度射击、轻武器对抗射击和班战术(对居民区歹徒进行搜捕)为主要内容的比武竞赛活动,提高分队指挥员组织指挥能力和民兵应急分队遂行任务能力。
   2008年3月,结合扑救山火任务实际,指导各人武部集中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展开专项训练。全区共出动民兵1860人次,扑救山火15起。4月14日—21日,军分区在教导队组织全区人武部军事科长、新任职专武干部和重点民兵分队指挥员共55人,进行以军事谋略、军事技能、业务知识、教学法、指挥法、体能等科目为主要内容的集训。2009年8月上旬,军分区组织南丰县、广昌县人武部共155人,开展以南丰空军雷达站为重要防卫目标的民兵分队实兵对抗演练,摸索民兵分队对抗训练的方法路子。8月下旬,召开“抚雷一号”对抗演练观摩会,初步形成“五个一”的成果,着力解决“怎么编、如何防、训什么、怎么训、怎么指挥、怎么保障”等基本问题,为全区推开民兵分队对抗训练奠定基础。省军区参谋长叶志胜现场指导,其经验做法被省军区转发。9月23日—27日,结合军分区赋予的“四个管出”正规化管理试点任务,乐安县人武部组织县民兵应急分队60人进行森林扑火汇报演练。
   第三节 预备役 一、预备役登记管理 1955年下半年起,抚州军分区和各级人武部依据兵役法,制定预备役登记管理制度,将服现役期满退出现役的专业军士和士兵进行登记,编入基干民兵服一类预备役。将征集年度内未被征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有专业技术未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预备役登记,年龄在35岁以下男性公民服二类预备役。
   各县(市)兵役局结合年度兵员征集,进行1955年6月30日以前18岁~20岁男性公民的预备役军士和士兵登记工作。为使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全区培训314名干部,经过2天~4天登记,全区共登记32777人,其中18岁为11171人,19岁为10925人,20岁为10681人。为保证预备役登记工作向纵深发展,1956年地委抽调党政军干部组成登记办公室,培训登记人员177人。全区共登记10.58万人,其中,女性军士117人,女兵81人。此后每年开展一次,1959年后士兵预备役登记中断21年。
   1980年8月25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暂行规定》,明确在部队服现役的退伍军人必须进行预备役登记,18岁~28岁人员服一类预备役,29岁~35岁人员服二类预备役。1981年1月抚州地区恢复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工作,各县(市)人武部结合退伍军人接收安置,查阅退伍军人档案,对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人员填写《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卡片》。1982年,军分区会同各县(市)人武部组织基层单位,对经过登记的预备役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核对,凡因工作变更需调出本县(市)的,身体病残的,超过35岁或因逮捕判刑的均予以注销登记。对本年度接收的退伍军人确定服预备役者,从外县(市)调进者及漏登者及时予以登记,并建立预备役资料档案室,把一类退伍军人预备役编入基干民兵组织之中,每年组织参加一定的军事训练活动。通过对预备役人员登记,建立档案及训练,使预备役人员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为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同年5月,军分区在黎川县召开全区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现场会。此后,区内预备役登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至1990年6月30日止,全区历年接收退伍军人总数×××××人,确定服预备役为×××××人,其中,一类预备役××××人,二类预备役×××××人。这些人员中,普通兵×××××人,各类技术兵×××××人。
   1998年12月29日新修正的《兵役法》对服预备役人员又作适当调整: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35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35岁以下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其他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28岁以下预备役士兵服一类士兵预备役;二类士兵预备役则包括:除服第一类士兵预备役人员外,编人民兵组织的人员、其他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35岁以下男性公民、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29岁~35岁预备役士兵。
   2005年全市接收退伍军人×××××人,确定服预备役为×××××人,其中,一类预备役×××××人,二类预备役××××人。预备役士兵年满35岁,退出预备役。2011年全市接收退伍军人××××人,确定服预备役为×××××人,其中,普通兵服一类预备役×××××人,技术兵服一类预备役8611人。
   二、预备役军官管理 抚州地区预备役军官登记,由县(市)兵役机关负责。登记对象、范围是:退出现役确定服预备役的军官;批准服军官预备役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非军事部门的干部、高等院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依照规定,退出现役确定服预备役的军官,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到达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以后的30天内,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预备役军官训练对象通常包括: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伍士兵,经过军事训练的高等院校毕业学生,乡、镇、厂、矿专武干部,以及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民兵干部、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规定,抚州地区预备役军官在服预备役期间,参加3个月至6个月的军事训练。训练内容主要是军事理论知识、战役法、战术、技术、共同科目、军事教学法等。
   1982年5月,军分区在黎川县召开全区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现场会。会议对服预备役军官的登记统计工作进行规范,明确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的目标要求。
   1996年12月,抚州军分区先后批准××人改授预备役上尉军衔;授予××人预备役上尉军衔;改授×人为预备役专业技术上尉军衔,授予×人预备役专业技术上尉军衔;改授空军预备役上尉军衔的××名,授予空军预备役上尉军衔的×名;改授空军预备役专业技术上尉军衔的×名,授予空军预备役专业技术上尉军衔的×名;改授预备役中尉军衔的××名,授予预备役中尉军衔的×名;改授预备役专业技术中尉军衔的×名,授予预备役专业技术中尉军衔的×名;改授空军预备役中尉军衔的×名;改授预备役少尉军衔的×名;改授预备役专业技术少尉军衔的×名,并于同年12月30日举行全区预备役中校以上军官授衔仪式。省军区批准抚州地区×××名预备役军官改授、授予预备役军衔。包括:改授预备役中校军衔的×名,授予预备役中校军衔的××名;改授预备役专业技术中校军衔的×名,授予预备役专业技术中校军衔的×名;授予海军预备役中校军衔的×名;改授空军预备役中校军衔的××名,授予空军预备役中校军衔的×名;改授空军预备役专业技术中校军衔的×名,授予空军预备役专业技术中校军衔的×名;改授预备役少校军衔的××名,授予预备役少校军衔的××名;改授预备役专业技术少校军衔的×名,授予预备役专业技术少校军衔的×名;改授海军预备役少校军衔的×名;改授空军预备役少校军衔的××名,授予空军预备役少校军衔的×名;改授空军预备役专业技术少校军衔的××名,授予空军预备役专业技术少校军衔的×名。全市11个县(区)人武部也分别举行了预备役军官授衔仪式。
   2006年—2011年,抚州军分区每年均批准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共授予×××名预备役军官各军种军衔。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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