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众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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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71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众武装
分类号: E296.7
页数: 7
页码: 982-988
摘要: 宋朝外患频仍,岁用繁浩,为增加财政税收,实施茶、盐专卖制度,导致茶、盐走私活动频繁。抚州、建昌军向为淮盐行销之地,但淮盐产地江苏远隔千里,加之经销者掺杂使假,以致价高质次。宋廷为镇压私贩武力,于绍圣间在新城与福建交界的石陂设寨,置兵50名缉捕私盐贩子。十年后,盐贩再次蜂起,为此设巡检司,兵员增至100名。南宋后为进一步加强统治,于绍兴年间在南丰县东部户耆镇设猛虎寨,驻兵120名,以巡检统领。在新城极高建长义寨,同时增设广昌秀岭巡检司。其中乐安县有寨兵447名,南城县50名,南丰县170名。
关键词: 民众武装 抚州

内容

一、寨兵、弓手、义兵 寨兵 五代时期,在远离城邑的多盗之区,设巡检,置寨兵,以强化治安管理。宋朝外患频仍,岁用繁浩,为增加财政税收,实施茶、盐专卖制度,导致茶、盐走私活动频繁。抚州、建昌军向为淮盐行销之地,但淮盐产地江苏远隔千里,加之经销者掺杂使假,以致价高质次。而赣东地近闽盐产区,建昌军边境的虔、汀两地走私者“往往数十百为群,持甲兵、旗鼓往来虔、汀、漳、潮、循、梅、惠、广八州之地。所至劫人谷帛,掠人妇女,与巡捕吏卒斗格,至杀伤吏卒,则起为盗,依阻险要,捕不能得”。宋廷为镇压私贩武力,于绍圣间(1094—1097)在新城(今黎川县)与福建交界的石陂设寨,置兵50名缉捕私盐贩子。十年后,盐贩再次蜂起,为此设巡检司,兵员增至100名。南宋后为进一步加强统治,于绍兴年间(1131—1162)在南丰县东部户耆镇设猛虎寨,驻兵120名,以巡检统领。在新城极高建长义寨,同时增设广昌秀岭巡检司。淳祐间(1241—1252)又在新城建同安寨,景定间(1260—1264)在南丰白马耆设镇安寨,有兵员50名,咸淳间(1265—1274)在新城飞鸢设巡检司。其中乐安县有寨兵447名,南城县50名,南丰县170名。
   据明弘治《抚州府志》载:宋代,城南寨,系临川、金溪两县合置,设巡检1员,统兵100人;湖坪寨设巡检1员,统兵153人;泸溪寨(在今资溪县)设巡检使1员,系抚州、建昌军合置,有兵员100人;增田寨,系崇仁、宜黄、乐安3县合置,设巡检1员,兵员130人;招携寨,设巡检1员,兵员117人;杯山寨,系新淦、丰城、乐安3县合置,设巡检1员,兵员300人。
   明代初,在南城蓝田、泸溪,南丰龙池、太平,新城(今黎川县)同安、极高和广昌秀岭设7个巡检司。洪武二十九年(1396)增设广昌白水镇巡检司,撤销南丰太平巡检司。有兵寨14座。
   弓手 县尉及其所领导的弓手是另一支宋代朝廷维护基层治安的武装力量。弓手是百姓职役负担中拥有武器装备、代表朝廷执行公权力的武装力量。担任弓手的人是当地百姓,应役的弓手属五等户中的第三等,与一般力役有区别。每县添差弓手的人数,视全县户口多寡而定,从10人至50人不等。徽宗大观、政和年间为强化境内治安,各县均再增弓手,大县达百余人,小县亦有60人左右。据明弘治《抚州府志》载:宋代抚州有弓手441名,其中,临川县116名,金溪县75名,崇仁县95名,宜黄县75名,乐安县80名。
   邓傅义兵 宋代,朝廷为阻止金兵南犯,招募民间壮丁组织抗金队伍,要求各路帅臣檄令州县募民立社。金溪县云林(今黄通乡)人邓勇与傅坊(今属左坊镇)人傅安潜积极响应。他们勇而好义,散家财给乡丁,各聚子弟、里人数百,成立义社。建炎元年(1127),邓、傅两社联合起来,结寨于韩婆岭(今属左坊镇),时称“邓傅义兵”。官府任命邓雱、傅安潜为正、副都统领,训练2000名乡勇。邓雱、傅安潜也作相应分工,邓雱保卫县境东北,傅安潜保卫县境西南,互为犄角,担负起保境安民责任。这支义兵在邓雱、傅安潜及其后人的统领下,在长达150年时间里,于抚州乃至江西各州县之间,抵御金兵南下,剿灭各地叛乱。据史料记载,他们参加各种战斗23次。邓雱、傅安潜义兵声势震朝野,多次得到朝廷嘉奖,成为抚州乃至江西的一支重要民众武装力量。邓雱、傅安潜老故后,两家子孙世袭其职。
   二、民壮 明初,卫所军士的来源是谪戍之人,后兵士陆续逃亡减损,于是改募民壮为军,号为“垛集”。正统十四年(1449)抚州、建昌两府各处招募民壮,各县人数不等,由本县军事部门率领操练,遇警调用。弘治五年(1492)抚州府复奉都察院勘令,罢民壮佥派平民为机兵,每里1名,以粮5石以上者充任,每10名为1甲,10甲又以1人为总略,辅佐县丞擒捕盗贼,防守地方。抚州府共有民壮、义勇1370人,其中,临川县620人,崇仁县250人,宜黄县70人,金溪县200人,乐安县230人。
   弘治十年(1497)在各地设置“民兵”,民兵是“四役”中的一种。建昌府有民兵2551名,其中,南城993名,南丰461名,新城734名,广昌363名。由卫所负责训练,这些人开始时称“民壮”,后称“快手”,不久复称“民壮”,又称“机兵”。这些民兵自备盔甲器械,每名给银7两2钱,一年中分春秋二班操练,遇有突发事件供调遣。由于明代中叶社会承平日久,少有战乱,卫所之兵因逃亡而减员甚多,而民兵又徒有虚名。于是每县定额机兵100名,内选10名赴府治参加团操,名叫“精兵”,其余人员担负守护城池之责,叫“常兵”。自正统至万历100多年间,迭增迭减,视时事缓急多寡无常额。
   三、团练、昭武营、振威军 (一)团练 清朝,民兵仍依明制,与防兵并设。顺治年间(1644—1661)民壮改称“垛夫”,负责守护城池,此后几经裁减,并随着防兵的设置,民兵渐废。咸丰年间,爆发太平天国运动,清政府在南方数省任命团练大臣兴办团练,以对抗太平军。咸丰三年(1853)正月,南丰籍内阁侍读学士吴光业,奉旨督办建昌府属各县团练事宜。吴光业奏保在籍前河南汝光道刘云、候选道揭垂奎、前翰林院编修吴嘉宾协办。抚州知府李瑞章在太平军进入抚州前也催促所属各县起局办团练。
   南丰团练 咸丰六年至同治三年(1856—1864),南丰县城及各乡先后起局办团练,负责守县城、护乡村、防要隘,协助清军围攻太平军占领的建昌府城。南丰团练在与太平军作战中伤亡惨重,代理知县孙效曾、联首吴承恩、谢卿云、储炳等团练头目先后战死。同治三年二月二十日,吴嘉宾率团练丁勇在三都圩口与太平军作战时阵亡。
   金溪团练 咸丰三年(1853)金溪县议办团练,以对付太平军。六年四月,知县卢开甲会同把总龙铨在县城考署募练团丁,应者寥寥,未形成势力。
   崇仁团练 咸丰五年(1855)冬,太平军攻占临江(今属宜春樟树市),崇仁县城戒严,县令费兆熔命城乡分办团练,并在县城设立团练总局。不久派陈凤浩、黄士元、董其功等带练勇防守与丰城接壤的各要隘。咸丰六年至同治三年(1856—1864),崇仁县各乡先后起局办团练,势力较大的有西下乡汪波为首的团练,南乡黄道谦、周宗洛为首的团练,上乡王谦、夏步瀛为首的团练,民城吴元善为首的团局和黄体元办的团练。这些团练大多数先后被太平军消灭。
   临川团练 咸丰六年(1856)二月太平军攻占抚州城后,各乡富绅秘密起局,抚州附近以陈学海为首,起洞府庙局;东南路以青泥陈玉镇为首起局;西南路以龙溪李玉如为首起局;北路起唱凯、李渡等局;西路起上顿渡等局。咸丰八年春,清军进攻太平军占领的抚州城,临川团练各局协助清军频频与太平军作战。五月,江西巡抚耆龄派候补知府元善统领平江营驻抚州城防守,设善后局,督办团练,使临川团练大有发展。至同年八月,除原4局外,在东、南、西、北各路增设32局。同治元年至二年(1862—1863),临川各乡团练先后解体。
   泸溪团练 咸丰六年(1856)二月,泸溪(今资溪)县办团练,将富裕的若干都联为1甲,大村选34人,中村20人,小村10人或5人,愿者报名注册,人给现金400文。无事归耕,有事鸣锣为号执械齐至,人给工食200文,杀敌擒敌者有赏。
   乐安团练 咸丰六年(1856)二月太平军攻占乐安后,乐安城乡官绅密训团练。七月十二日,县令靳丹书、把总黄金华、举人胡步山等督练勇、田勇随宁都兵勇击败太平军,夺回乐安县城。十一月十三日太平军再次攻占乐安县城,团练溃散。七年正月,乐安官绅恢复团练,六月,恢复后的团练开始攻击、捕杀乡下小股零星太平军。同治三年(1864)太平军从宜黄威逼乐安,乐安官绅再次起局办团练,防守各隘口,复起的团练与太平军作战多次,死伤甚多,不久又遣散。
   新城团练 咸丰六年(1856)四月十二日,建昌知府何栻在新城(今黎川)募勇千余人,命拔贡杨希闵、诸生陈希韩、守备杨锦斌统领,分驻长塘、洪门等地。七年十一月,南乡、西乡、东乡诸路联甲进攻太平军,被太平军击溃。咸丰八年二月太平军攻新城,破东、西、南三乡诸卡,斩杀诸多团练守勇。后团练遣散。
   (二)昭武营、振威军 同治三年(1864)春,抚州知府吴祖昌探知太平军欲至抚州,即招募壮勇500名组成昭武营,命千总吴德成统领;临川知县黄恩浩招壮勇500名组成振威军,命何绘藻统领。同年四月十五日,太平军李世贤部由金溪经浒湾攻逼抚州,昭武营、振威军协同清军与太平军作战。七月初三,振威军协同清军夜驰浒湾,分路设伏灵谷峰、黄善岭各要隘。九月以后,昭武营、振威军被遣散。
   四、民团 (一)保卫团 南丰县保卫团 清宣统三年(1911)九月十七日,南丰知县来宝书、巡防营哨官郑耀廷拥护辛亥革命,悬白旗宣布南丰光复,并召开官、绅、商、学各界代表人士会议,成立保卫团以维持治安。
   乐安县保卫团 民国初期设立,游乃安任团长,下辖5个区保卫团。区保卫团以各乡有声望的士绅为首领,以土枪、土炮、大刀、长矛为武器,负责缉盗防匪。后来该团渐渐丧失其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慢慢解体。民国18年(1929)乐安县豪绅王兆麟招收散兵游勇和原乐安县靖卫大队残部,重新组建乐安县保卫团。先后由王兆麟、龚自成充任首领,下辖6个中队,有200余人枪,归江西保卫第2师指挥。27年保卫团改为民众自卫大队。
   宜黄县保卫团 民国14年(1925)成立,设团总1名,常驻团丁40名。各区保卫团(又称靖卫团),设团长1名,团丁若干名。
   南城县保卫总团 民国19年(1930)南城组建保卫区团、保卫甲团,21年合并为南城县保卫总团。
   资溪县保卫团 民国20年(1931)春,资溪县将原有的各种自卫组织整编为县保卫团,区设区保卫团,由区长兼任团长。22年县保卫团有1个中队、3个分队,官兵141人,枪117支。到23年上半年,县保卫团扩大到3个中队,每个中队有3个小组,共385人,同年6月县保卫团改为资溪县保安总队。
   崇仁县保卫团 民国22年(1933)春,崇仁县将原有的各种民众自卫武装整编为县保卫团。整编后的县保卫团属丙种编制,由县长兼任团长,下辖3个中队、9个分队,共161人,有机枪1挺、步枪94支、短枪1支。23年6月,县保卫团改为崇仁县保安总队。
   临川县保卫团 民国22年(1933)7月1日,临川县警察队改为临川县保卫团,原有3个中队,改编后增加到7个中队,有枪千余支。不久,新增编的4个中队奉调驻金溪、贵溪2县。次年6月,保卫团改为临川县保安队。
   东乡县保卫团 民国22年(1933)东乡县将原有的各种自卫组织整编为东乡县保卫团,由县长兼任团长,有团丁220名。23年6月县保卫团改为东乡县保安总队。
   (二)保安团(队) 临川县保安团 民国初期设立临川县保安团,总管全县民防、军事。15年(1926)曾撤销,16年又恢复。23年6月县保安团改为县保安队,下辖7个中队,后义改为县保安大队,下辖4个中队。35年7月临川县保安大队淘汰、遣散老弱,将原有的4个中队缩编为2个中队、6个分队,由县长兼任大队长,设副大队长1名;每个分队有士兵132人,共877人;有步枪155支、轻机枪10挺。36年改为临川县民众自卫总队。
   崇仁县保安总队 民国23年(1934)6月,崇仁县保卫团改为崇仁县保安总队,县长兼任总队长。24年1月,县保安总队改为江西省保安第20团第3大队,下设3个中队、9个分队,分驻县城、南岸、三山、元家、许坊、凤岗、秋溪等地,大队长由县长兼任。27年江西保安第3大队改为崇仁县民众自卫总队。
   东乡县保安总队 民国23年(1934)6月,东乡县保卫团改为东乡县保安总队,县长兼任总队长。27年县保安总队改为东乡县人民自卫队。
   保安第19团 民国23年(1934)秋,金溪、资溪、贵溪、余江4个县联合设立保安第19团,直隶江西省保安处。保安第19团下设3个大队、12个步兵中队和1个特务中队,有官佐84名、士兵1353名。
   (三)挨户团 南丰挨户团 民国15年(1926)2月,南丰县洽村胡竹笙以保护富人利益为名,在洽村一带组织挨户团,各都设分团,强迫15岁以上的男子参加挨户团。17年2月,胡竹笙借清剿土匪为名,骚扰群众,并因抢夺地盘和枪支等与广昌吴文荪部在白水(今赤水)交火,胡部败回洽村。18年4月,胡竹笙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带本部300余人到瑞金投奔红军,编为红军独立第2团独立营,胡竹笙任营长,后脱离红军。
   临川挨户团 民国16年(1927)下半年,临川各地豪绅在上顿渡、流坊、唱凯、云山、李渡、温圳、腾桥、荣山、展坪、温泉、罗湖,抚州城西门、北门等地先后组建清乡挨户团。抚州城西门、北门挨户团有10余人、步枪2支,梭镖、马刀若干。17年4月,临川挨户团改编成临川县靖卫团。
   (四)靖卫团(队) 临川县靖卫团 民国17年(1928)4月,临川挨户团改编为临川县靖卫团。19年1月1日,有200余支枪的临川县靖卫团改为临川县警察队。
   崇仁县靖卫团 民国16年(1927)崇仁县各乡招募地痞流氓建立崇仁县靖卫团(百姓称之为“挨户团”)。18年县靖卫团改为县警察队。
   乐安县靖卫大队 民国16年(1927),脱离“八一”南昌起义部队的刘占云、陈玉林、李德贵等带领部分武装人员,流落大华山一带,接受乐安县政府收编,改为乐安县靖卫大队。17年6月,中共党员张英等人以维护地方治安为名,在大金竹成立“团练局”。张英奉命打入乐安县靖卫大队内部,伺机举行武装起义。18年10月2日在江西红军独立第2团的协助下,起义成功。
   南丰县靖卫团 民国16年(1927),南丰县政府奉令“清乡铲共”,组建南丰县靖卫团,由县长兼任团长。20年3月,下设4个中队,有466人,360支枪。
   金溪县靖卫团 民国16年(1927)设立,设主任1人,师爷1人至2人,有团丁40余人、步枪40余支。
   南城县靖卫团 民国17年(1928)组建,由县长兼任团总,另设副团总1名。团内分若干壮丁队,约200人为一队。次年改为县警察队。
   宜黄县靖卫总队 民国18年(1929)宜黄县开始筹建挨户团。次年改称宜黄县靖卫总队,由县长兼任总队长,各区成立靖卫队,由区长统领。县靖卫总队有枪124支。不久,县靖卫总队并入县警察队。
   黎川县靖卫队 民国初年,黎川县先后设有村防队、靖卫队、警察队等民众自卫组织,各区、乡自筹资金购买枪械,人员编制无统一规定。18年—19年(1929—1930)间,县清乡总局按照内政部指令,将各种民众自卫组织改编,统称县靖卫队。
   (五)警察队 南城县警察队 民国18年(1929)南城县靖卫团改为南城县警察队,有200余人,分驻新丰、里塔、珀歼、岳口等地。
   东乡县警察队 民国19年(1930)东乡县靖卫队改为东乡县警察队,有44人。22年县警察队整编为东乡县保卫团,由县长兼任团长,有团丁220名。
   临川县警察队 民国19年(1930)1月1日,临川县靖卫团改编为临川县警察队,有枪200余支。22年7月1日,县警察队改为临川县保卫团。
   (六)铲共义勇队 宜黄县铲共义勇队 民国21年(1932)春,宜黄县政府网罗地主、土匪武装和流氓、兵痞,组成宜黄县铲共义勇大队,下设3个中队,每个中队约100人,配备大刀、梭镖、土枪、步枪等武器。主要任务是对苏区进行骚扰,破坏红军军事行动,谋杀苏维埃政府干部。到24年,宜黄县政府将所有壮丁编入县铲共义勇队组织,全县共编区队6个、联队39个、小队169个、班1496个,有队丁21666名,配有步枪300支、土枪180支、大刀和梭镖21485把(支)。28年宜黄县铲共义勇队编为国民党军保安第3师特务大队。
   黎川县铲共义勇队 民国21年(1932)初成立,下设6个区队,27个联队,152个小队,1408个班,有队丁14596人。全县男性青壮年基本上编入该组织。
   临川县铲共义勇队 民国21年(1932)9月,临川县将各保18岁~40岁的壮丁编成临川县铲共义勇队,县设总队,由县长兼任总队长,区设区队,联保设联队,保设小队。23年7月进行改编,全县编为8个区队、68个联队、729个小队,有队丁93550人,配有手枪2支、步枪170支、土枪1258支、土炮16门、刀1645把、矛683根、梭镖89775支。县境内的公路、桥梁、碉堡、电线、乡村要隘均由各区队、联队设置岗棚,轮派队丁看守,全县共设岗棚610个。
   广昌县铲共义勇队 民国21年(1932)夏,国民党军保安第3师师长史宏烈搜罗广昌、宁都、石城的逃亡地主组成广宁石边防铲共义勇队,经常尾随国民党军进攻苏区。是年,国民党军攻占广昌后又组织广昌县铲共义勇队。24年12月,全县有6个区队,17个联队,155个小队,937个班,队丁12347名。有步枪、手枪31支,鸟枪600多支。25年解散。
   崇仁县铲共义勇队 民国22年(1933)10月,国民党崇仁县凤岗特别区政治局建立凤岗特别区铲共义勇队,有120人枪。24年3月,崇仁县铲共义勇队成立,下设5个区队、120个小队。25年崇仁县铲共义勇队改设4个区队、22个联队、274个小队,共有队丁20835人,有短枪1支、步枪75支、土枪土炮1926支(门)、刀矛21972把。
   金溪县铲共义勇队 民国22年(1933)成立,下设4个区队、24个联队、270个小队、1763个班,共有19381名队丁。县长、区长、联保主任、保长、甲长兼任各级队(班)长。配有快枪57支,土枪360支,刀矛2万余把。同年春,整编为金溪县保卫团,县长兼团长。
   (七)铁肩队 民国24年(1935),江西民众协剿会铁肩总队第1支队第2大队崇仁第1队成立,崇仁县长兼任队长,吴植留任副队长,官兵编制122名,不久解散。
   (八)壮丁训练总队、壮丁常备大队 金溪县壮丁训练总队 民国23年(1934)4月,金溪县将壮丁保甲组织编为壮丁训练总队,由县长兼任总队长,下设区队,由区长兼任区队长。各区队设公民训练员、军事训练员及军事助理员各1人,全县有壮丁25970人。26年县壮丁训练总队改为金溪县社训总队,由县长兼任总队长,下设社训队,由联保主任担任社训队长,社训队下设2个分队,每分队下设若干班,由保长担任分队长或班长。27年12月,县社训总队改为县战时民训总队,仍由县长兼任总队长,另设副总队长3名。总队下设区、乡、保队,由区、乡、保长分别兼任区、乡、保队队长。乡、保队副队长挑选在乡退役军人担任。保队下设班,由甲长或受过训练的壮丁充任班长。28年举办过两期正规训练,参训人数23716人。
   东乡县壮丁训练总队 民国25年(1936)7月成立,县长兼任总队长,军队派军训教官充任副总队长,总队下设区队。26年县壮丁训练总队改称东乡县社训总队。27年12月又改称东乡县战时民训总队。29年1月,县民训总队改组,成立东乡县国民兵团。
   临川县壮丁常备大队 民国26年(1937)成立,县长兼任大队长,下设2个中队,负责轮训壮丁,除班长以上长官有枪外,其他壮丁一律用梭镖。27年12月县壮丁常备大队改为临川县战时民训总队。29年战时县民训总队改组,成立临川县国民兵团。
   (九)自卫队 广昌县人民自卫大队、民众自卫总队 民国27年(1938)秋,成立广昌县人民自卫大队,设少校大队长1名、政治指导员1名,下辖2个中队。36年初撤销。同年11月1日,成立广昌县民众自卫总队,县长兼任总队长,下辖10个乡(镇)民众自卫大队、2个人民常备自卫中队、20个乡(镇)常备班。38年2月,根据国民党军长沙绥靖公署第2处指令,成立广昌县民众自卫总队情报总站,下设2个直属情报组、10个乡(镇)分站、71个小组,共有成员1063名,主要任务是刺探人民解放军的军事情报。
   东乡县人民自卫总队 民国27年(1938)东乡县保安总队改名为东乡县人民自卫队,队员120名。29年1月改编为东乡县国民兵团。
   南城县人民自卫总队 抗日战争爆发后,南城县组建人民自卫队,县设总队,区设区队,乡(镇)设乡(镇)队,保设保队。县长兼任总队长,另设总队副1人。
   崇仁县民众自卫总队 民国27年(1938)崇仁县保安大队改编为崇仁县民众自卫总队,县长兼总队长,下辖2个常备中队,有官兵236名,步枪180支、轻机枪3挺;乡设民众自卫大队和常备班,保设中队,乡、保长兼大、中队长。29年崇仁县民众自卫总队改为崇仁县保安警察大队。
   乐安县民众自卫大队 民国27年(1938)乐安县保卫团改为乐安县民众自卫大队。29年县民众自卫大队改为乐安县保安警察大队。
   南丰县人民自卫大队 民国28年(1939)3月成立。
   宜黄县自卫大队、民众自卫总队 民国28年(1939)宜黄县自卫大队成立,下设3个中队、10个分队。31年县自卫大队改编为宜黄县保安警察队。36年11月1日,成立宜黄县民众自卫总队,县长兼任总队长,县政府军事科长兼任副总队长,编制37人;下设2个常备中队和1个直属常备分队,编制142人。同时成立政治工作队,编制11人。各乡(镇)国民兵队改为民众自卫队。
   黎川县民众自卫总队 民国29年(1940)成立,下设18个大队,136个中队,有队丁12448人,其中常备自卫队队丁208人。
   临川县民众自卫总队 民国35年(1946)临川县保安警察队改编为临川县自卫大队,下设2个中队,877人,有步枪155支、轻机枪10挺,分驻县城、东馆、河埠等地。36年改为临川县民众自卫总队,县长兼任总队长,配副总队长1人、官佐12人、队丁12人;下设4个中队,配中队长、副中队长各1人;总队共有官兵540人,手枪48支、轻机枪12挺、步枪280支。38年1月,县民众自卫总队进行整编,仍辖4个中队。中队部共136人,第4中队担任临川县城警卫,其他3个中队分驻全县6个区。
   (十)国民兵团、反共商团 广昌县国民兵团 民国28年(1939)组成,县长兼任团长。30年设区队4个,乡(镇)队20个,保队177个,有10591人。每年以乡(镇)为单位集训两次。36年11月县国民兵团改称广昌民众自卫队。
   南城县国民兵团 民国28年(1939)成立,未及一年便被裁撤。
   南丰县国民兵团 民国28年(1939)成立,县长李屏山兼任团长,并按基层行政区域将役龄男性编为区队、乡队、保队、常备队。
   东乡县国民兵团 民国29年(1940)1月,东乡县民训总队改组成东乡县国民兵团,团部编制15人,县长兼任团长,配专职副团长1人。34年9月裁撤。
   金溪县国民兵团 民国29年(1940)1月1日成立,负全县国民兵团组训管理教育之责。是年举办过两期正规训练,参训人数19992人,30年举办1期正规训练,参训2469人,另举办过3期后备队训练,参训499人。33年,县国民兵团团长由县长吴景兼任,另配中校团副、少校团副、上尉部员、事务员、军医佐等军职人员。
   临川县国民兵团 民国29年(1940)临川县战时民训总队改组,成立临川县国民兵团,下设6个壮丁常备队。32年按南抚师管区颁发的组织后备队实施办法,全县68个乡(镇)又成立11个中队。
   崇仁县国民兵团 民国29年(1940)建立,31年4月裁撤。33年又恢复,下设自卫队、常备队、后备队及区队、乡队、保队、甲班等。
   宜黄县国民兵团 民国33年(1944)8月1日成立,县长兼任团长。下设1个后备中队、3个分队。主要任务是征集新兵、训练壮丁。9月1日,全县各乡(镇)、保成立国民兵队部,配备乡(镇)队副和保队副等职。
   南丰县反共商团 民国28年(1939),南丰县反共商团下设2个中队、4个分队,每分队有30人。全团共有步枪40支。
   (十一)保安警察队 崇仁保安警察大队 民国29年(1940)崇仁县民众自卫总队改为崇仁县保安警察大队,专管地方治安。38年5月,崇仁县保安警察大队有常备中队4个,官兵247人。轻机枪7挺、冲锋枪3支、步枪手枪228支。
   宜黄县保安警察队 民国31年(1942)宜黄县自卫大队改编为宜黄县保安警察队,下设2个中队和1个直属分队,有官佐7人、士兵139人,轻机枪2挺、步枪101支。全县各区设有警士班,共有官佐5人、士兵104人,步枪69支。
   广昌县保安警察中队 民国32年(1943)组成,下设2个中队,均驻县城。36年11月1日,改编为广昌县人民常备自卫中队。
   东乡县保安警察大队 民国34年(1945)建立,县长兼任大队长,下设1个中队、1个直属分队,有队员76人。
   金溪县保安警察大队 民国36年(1947)由县人民自卫队改编,县长兼任大队长,另设1名少校副大队长。此外还有特务员、文书、中队长、分队长、特务员、警长等。有2个中队,编制230人。
   (十二)边区联防办事处 民国37年(1948)12月成立临(川)宜(黄)崇(仁)3个县边区联防办事处,江西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任命吴勋民为办事处主任。临川、宜黄、崇仁3个县轮流派兵巡逻边境,经费由3个县“戡乱”费中分摊。
   五、其他民众武装 广昌团联 民国初期军阀混战,广昌境内大小股匪打家劫舍,福建股匪朱树棠、夏士才经常窜扰广昌县境,村民一夕数惊,苦不堪言。千善、尖峰、塘坊、大株、水南等乡的士绅兴办团联(又名保卫团)防范股匪。团联以有名望的士绅为团总,以青壮年男性乡民为团丁。在各村分设哨所,发现匪情随时报警,团总即集合团丁迎战。团联每年不定期举行武装示威游行,铳(鸟枪)、炮(三眼炮、九节龙)齐鸣,刀矛耀目。民国15年(1926)解散。
   资溪“洪江会” 民国7年(1918),资溪东北部和西北部农民分别自发组织“洪江会”。东北部“洪江会”起于湖石乡(今饶桥镇)一带,首领张怀亮,以“平富济贫”号召群众,队伍很快发展到1000余人,并打起“赣东自治军”旗帜,曾攻占资溪县城,杀死团总李如,坚持开展活动3年左右,后被北洋军阀资溪县镇压。西北部的“洪江会”起于潮水乡一带,以农民王禾头为首,开展活动三四个月后被镇压。13年,西北部一带“洪江会”又起,以孙牛仔为首,有1000余人,一年后被镇压。
   建国军 民国9年(1910),临川县长岗(今崇岗)乡在广东做工的回乡农民邱云福联络织布工人邓德高、农民邹相居等人,秘密建立武装力量,一年后发展到100多支枪。先后袭击各乡“团练局”,收缴、购买北洋军阀部队溃兵的枪支,队伍扩大到600多人,有枪500余支,定名“建国军”。“建国军”在临川、崇仁一带打击封建势力,震慑了军阀驻军和地方政府。后因无正确政治纲领,队伍纪律松弛,有时骚扰百姓,其成员丁子辉恃强奸淫妇女,被崇仁县元家(今河上)乡村民黄麻子、陈福星杀死。邱云福、邓德高率部属百余人纵火焚烧房屋40余栋。14年7月,邱云福、邓德高带领“建国军”投奔赣军赖世璜部,两个月后赖部将“建国军”全部缴械,邱云福被关押,邓德高被杀死。
   宜黄民联 民国12年(1923)秋,谢贤庆在宜黄县黎溪陂下村组织农民自卫武装——民联。不久,全县各地农民纷纷拿起梭镖、大刀和鸟枪参加民联,到14年底,发展至7000余人。15年12月,国民党宜黄临时县党部将民联改编成农民自卫军,共产党员邹渊任农民自卫军主任。民国16年冬,农民自卫军解散。
   大刀会 民国20年(1931)11月,广昌县驿前豪绅赖月华、赖照林、白伦华,趁国民党军朱绍良部进占广昌之机,网罗宁都、广昌、石城3县豪绅地主,组织驿前大刀会。次年春,贯桥、杨溪、白水、塘坊、大株、尖峰一带,共有大刀会21股,大股有300余人,小股有100余人,武器以长矛、大刀为主。大刀会首领以迷信蒙骗士兵,宣称拜坛练身,吃了符便可“刀枪不入”。大刀会以广昌东南山区为巢穴,不时窜扰头陂、白水、新安、长桥、尖峰等地,烧杀淫掠,无所不为。21年—22年冬,经宁都、广昌和石城县苏区军民的军事进剿和政治瓦解,消灭其大部,余众纷纷缴械投降。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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