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686 |
颗粒名称: | 九、各级人民武装部 |
分类号: | E26 |
页数: | 2 |
页码: | 976-977 |
摘要: | 1950年6月21日,江西军区颁发《江西人民武装自卫组织与工作条例(草案)》。至年底,抚州区所辖临川、南城、崇仁、宜黄、资溪、金溪、南丰、黎川、乐安9个县均已建立县人民武装支队部。支队部下设军事、政治2个股,编配8人。各区建立民兵大队部,编配3人。1951年底,抚州分区9个县人民武装支队部全部改为县人民武装部,县人武部设军事、政工2个股;64个区民兵大队部改为区人武部。 |
关键词: | 各级人民 武装部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