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军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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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67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军事机构
分类号: E26
页数: 7
页码: 971-977
摘要: 宿卫主要守卫以两京为中心的京畿腹地,镇戍军分驻于全国各战略要地、边境地区。长江以南,主要由汉军和新附军镇戍。汉军主要来自原金朝统治区,进入江南以后,以万户府、元帅府的形式驻扎各地。新附军是降元的原南宋军队,在江西镇戍系统中的地位不太重要,后经过不断改编、战争消耗和自然减员,到元朝后期新附军几近消亡。
关键词: 军事 机构

内容

一、万户府 元朝军队按任务不同分为宿卫和镇戍两种。宿卫主要守卫以两京(大都、上都)为中心的京畿腹地,镇戍军分驻于全国各战略要地、边境地区。长江以南,主要由汉军和新附军镇戍。汉军主要来自原金朝统治区,进入江南以后,以万户府、元帅府的形式驻扎各地。新附军是降元的原南宋军队,在江西镇戍系统中的地位不太重要,后经过不断改编、战争消耗和自然减员,到元朝后期新附军几近消亡。新附军一部分分散于各汉军万户府中,抚州万户府中就有部分新附军;一部分组建成专门的寨兵(寨军)万户府,如至元二十九年(1292)南丰的寨军万户府“连营相望,气势重大”。
   元军的编制基本上沿袭蒙古旧制,10人1队,10队为百户,10百户为千户,10千户为万户。万户设府是元军最高编制单位,隶属于枢密院,万户府设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各1员。幕官有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1员。千户、百户设所。千户所设达鲁花赤、千户、副千户各1员,弹压2员,达鲁花赤均由蒙古人充任。上百户所设百户2员,蒙、汉各1人担当。下百户所设百户1员。
   至元二十一年(1284)正月成立江西行枢密院,治所设在抚州。三月,置赣州、抚州、建昌、吉州4地戍兵。李恒所率军队为益都淄莱新军万户,长期留驻抚州、吉安等地。同年春,抚州分为八翼,成立翼万户府。设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1员。各县设千户所,有达鲁花赤、正副千户,百户则无定员,另设吏目、弹压、打捕鹰头目各1员。建昌戍兵改指挥等营为翼万户府,设正副万户、经历、知事等官,并在各县设千户所,有正副千户、百户、吏目等官。这些“户所”制度有浓厚的军事色彩,源于蒙古国早期实施的既是基本军事单位,又是地方单位的“千户制度”。此外,在乐安龙义市设巡检1员,兵额30人;望仙市(今招携镇望仙街)设巡检1员,兵额30人;小槽金银场设官1员,兵额13人。其他兵额不详。
   至元三十年(1293),裁撤江淮行枢密院,朝廷以“江西远控岭南”,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令江淮行枢密院处州军(镇守今浙江省丽水市)移驻江西,归江西行枢密院统领,翌年戍赣州,完成任务后移驻抚州,成立处州万户府,与抚州万户府共同镇守抚州。
   二、卫、所 明代实行以屯养军、寓兵于农、守屯结合的卫所制。规定每卫5600人,分五千户,每千户1120人;千户由10百户组成,百户112人;每百户辖2总旗10小旗。守屯比例,边地为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为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抚州、建昌的卫所兵有3种:一是征操军,他们入则守城,定期操练,称见操军。二是屯种军,按守、屯结合原则,以屯田为主的军丁。三是运粮旗军,专事漕粮运输。
   抚州卫(守御千户所)洪武元年(1368),建抚州卫,三年改为守御千户所,有正千户5名,副千户2名,百户7名,镇抚、吏目各1名,统领百户所11个。抚州卫有官兵2284人,后因改调寄操及陆续开除逃亡,实有操守旗军193人,运粮旗军781人。到永乐初年(1403)抚州守御千户所有精兵818人分驻各地。其中,临川194人、金溪122人、东乡138人、崇仁127人、乐安121人、宜黄116人。每年以一半驻守本县,一半赴抚州营操练,分班按季更替。由于久无战事,人不知兵,渐与差役等同。弘治年间(1488—1505)抚州守御千户所有旗军员额1969名。实有旗军91名、见操旗军253名、捕旗军43名、运粮旗军605名、措料军人4名、养马军人20名、解册旗军2名,纪录旗军7名,宝屯旗军54名,共1079名。抚州千户所的屯田在直隶池州府建德县(今属安徽),有屯田241顷50亩,成化中(1468—1487)陆续开垦98亩,共242顷48亩。
   抚州卫所军器,明初有51761件(副),成化六年(1470)共造过39770件(副)。其中20370件(副)留存域内使用,上解19400件(副)。
   抚州营 万历二年(1574),增设抚州营,设总司守备1员。四十五年(1617),调抚州营兵69人进京勤王。其中,临川12人、金溪11人、东乡11人、崇仁12人、宜黄11人、乐安11人,战事平息后留在当地与标兵一起训练,后淘汰,抚州营实有兵749名。崇祯二年(1629),在乐安县置标外营,设把总1员,募兵400人。五年,赣南一支农民起义军从永丰攻打乐安、崇仁和宜黄,抚州知府蔡邦俊为防止农民起义军进攻,募兵51人,其中,临川、金溪各10人,东乡7人,崇仁、宜黄、乐安各8人,抚州营兵增至800人,其中以400人宿抚州营,200人驻乐安招携标外营,其余5县各留40人。崇祯七年又分抚州营兵于乐安招携,设招携把总1员,其后专事漕运。
   建昌守御千户所洪武元年(1368),改元代建昌的翼万户府为指挥司。三年改为守御千户所,设正副千户、百户、镇抚、吏目等官。均为世袭其位,如泾县(今安徽)人胡亨任正千户职,尔后其子孙胡俊、胡瑄、胡熺、胡钦、胡瀛、胡来风、胡标7代8人世袭该职。据同治《建昌府志》载:建昌府设正千户4人,副千户6人,所镇抚1人,百户10人,与旗军共食于屯田。守御千户所下有掌印、签书各1员。管辖4种武装力量:一是操守旗军。有军丁585名。二是漕运旗军。有管运3员,运粮旗军530名,配漕运浅船47只。三是屯种军。有管屯1员,屯地89顷。屯地在广昌揭坊,拨军舍余丁356名,佃种岁收子粒2033石。维持地方治安的武装力量,有巡捕1员,应捕军10名,余丁5名。成化二十三年(1487),添拨提备广昌官2人,领兵120名,分2班更戍。
   嘉靖三十六年(1557),设抚建守备司于南城。四十年,巡抚胡松奏革守备司,改设参将府于南丰,统管抚州、建昌浙兵3000人,以铅山把总调度,改分巡抚东道佥事坐镇建昌。南丰人民“苦浙兵为害”,隆庆五年(1571),南丰县令郑秉厚密告江西巡抚杨成,要求撤走之,直至万历二年(1574)秋,浙兵才撤走,民众方安定。
   抚州、建昌两府各设把总司。建昌把总司统精兵544人,其中,南城204人,南丰、新城各150人,广昌40人。崇祯五年(1632),设把总1人于广昌,十一年春移镇建昌,但仍派兵驻守南丰。
   三、巡检司 清代负责地方治安的军事机构除绿营外还有巡检司。据雍正《江西通志》记载:康熙时抚州府在临川温家圳、青泥,宜黄止马、上胜,乐安龙义、南平、望仙,崇仁周坊,东乡珀开设有11个巡检司;建昌府在南城伏牛、蓝田,资溪泸溪,南丰龙池,新城同安、极高,广昌秀岭、白水镇设有8个巡检司。到雍正时,抚州府只留下7个巡检司,建昌府留下5个巡检司。同时在乐安设立招携寨、严陀寨,在建昌府设立凤山堡、曾田隘、朱萸岭隘、贵阳九窟、千善隘以通商旅。
   四、保安司令部 民国21年(1932)初,全省划分为13个行政区,每区成立保安司令部,由行政督察专员兼任区保安司令,“兼领驻地县长,综理辖区内行政及保安事宜”。临川、金溪、资溪、东乡及贵溪、余江6个县属第7行政区,区长官公署驻临川;南城、黎川、南丰、崇仁、乐安、宜黄6个县属第8行政区,区长官公署驻宜黄,后迁南城;广昌属第12行政区,区长官公署驻宁都。24年,全省缩编为8个行政区,南城、南丰、临川、崇仁、宜黄、乐安、东乡、金溪、资溪、黎川、光泽11个县属第7行政区,专员公署驻南城,金溪县人周作孚任专员兼保安司令;广昌属第8行政区,专员公署驻宁都。
   国民党为“围剿”红军,从22年(1933)春开始,整合县属武装,将民团等各种地方武装统一整编为县保卫团,由县长兼任团长。同年5月,蒋介石要求江西省政府组建江西保卫师,规定每县组织1个保卫团,若干县合成1个保卫师。在保卫团之外,还编组铲共义勇队、守望队、童子军等半脱产、半军事化的武装组织,主要任务是修建碉堡、侦探送信、守岗放哨、运输、向导等。这些武装组织除部分直辖于省主席兼任的保安司令部外,大都归由区行政公署专员兼任的区保安司令部调度。
   红军退出中央苏区后,26年(1937)6月,行政院下达团队分期改警的训令,赣东各县保安团改为县保安警察总队。抗日战争爆发后,扩编保安团,改编为保安警察的队伍复编成保安团。县壮丁常备大队抽调一部分壮丁编成保安团。29年5月之前,赣东保安部队主要承担补充正规军和支持正面战场作战两大任务。同时,随着抗战的深入,为保证及时征补兵员,江西成立浔饶、赣南、南抚3个师管区,南抚师管区辖南昌、清江、萍乡、南城4个团管区,并在各县政府内设立兵役股,普遍实施兵役制度。赣东各县归南城团区管辖。30年9月,裁撤团管区,将全省3个师管区12个团管区分拆为6个师管区,赣东各县归南抚师管区管辖,每个师管区配给1个军的征补名额,由配属军负责协调该区的兵员征集、补充和训练。各师管区司令多由配属军的副军长或师长兼任。
   五、江西军区第二分区 1932年8月,江西军区第二分区在乐安县招携成立,受江西军区和中共乐安中心县委双重领导,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军需处、供给处等。第二分区直属武装先后有独立第5师、独立第11团、宜乐团。
   第二分区成立之初由张方说任指挥官。1932年10月,江西军区第二分区司令员谢唯俊兼任独立第5师师长,11月,中共乐安中心县委书记胡嘉宾兼任第二分区政委和独立第5师政委,李介思任参谋长,邝善荣任政治部主任。1933年3月20日,在开展“反江西罗明路线”斗争中,中共江西省委指责第二分区“对进攻路线表现了机会主义的动摇”,撤销谢唯俊的司令员职务,7月下旬又撤销胡嘉宾的政委职务,派马炳连任第二分区司令员,余甲生任政委。9月,第五次反“围剿”开始后,第二分区由戴福胜任司令员、刘随春任政委。第二分区的武装配合主力红军参加第五次反“围剿”,后被打散。
   六、闽赣省军区 第四次反“围剿”红军收复建宁、泰宁、黎川地区,取得“北线大捷,连克三城”的胜利,接着红军进一步扩大战果,相继解放资溪、光泽、邵武等地,使中央革命根据地与赣东北革命根据地取得联系。
   1933年4月26日,中央人民委员会第40次常委会决定在闽赣边区设立闽赣省。5月上旬,闽赣省工农兵临时代表大会在黎川县湖坊召开,正式成立闽赣省革命委员会。闽赣省的面积约2万平方千米,人口100余万,区域范围包括今福建、江西两省的三明、南平、抚州、上饶、鹰潭5个市的21个县。为加强这一地区的军事斗争,1933年6月4日,闽赣省军区在黎川县湖坊成立,肖劲光任闽赣省军区指挥(司令员)兼政委。当时肖劲光不在黎川,肖劲光到职前,由闽赣省革命委员会主席邵式平兼任闽赣省军区司令员和政委。7月,省军区随同闽赣省各级机关一道迁入黎川县城。闽赣省军区主力部队有:第19师(师长周建屏)、第20师(师长粟裕)、闽北独立师(师长黄立贵)、建黎泰独立师(师长周振国)、建宁模范少先师、闽赣省工人师、闽赣省少共国际师。1933年6月7日,中革军委决定在红一方面军内成立红7军团,并将这一重任交给闽赣省。6月28日,闽赣省革委会发出创建红7军团训令,号召闽赣省人民踊跃加入到红7军团中去。肖劲光深入黎川横村区指导扩红工作,在不到1个月时间内该区200多人加入到红7军团。7月至10月,省军区主力部队经改编后分别编入红军第7军团第19师、20师、21师。闽赣省军区重新组建武装力量,到12月,闽赣省军区下辖抚东军分区(司令员郭如岳)、建黎泰军分区(司令员李德胜)、闽北军分区(司令员薛子正);直属武装有:黎川独立团、闽中独立团、崇安独立团、上铅独立团、光泽独立团、建阳独立营、贵南独立营、金资贵独立营、崇浦独立营、铜钵独立营、邵武独立营。
   1933年9月,第五次反“围剿”战斗首先在闽赣省打响。9月28日,国民党军周浑元部3个师向闽赣省所在地黎川进攻,闽赣省各级机关撤至德胜关。11月,闽赣省军区机关从黎川县德胜关迁人建宁县城,肖劲光受到“左”倾领导者的错误处理被撤职,由叶剑英接任闽赣省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在第五次反“围剿”中,闽赣省军区武装进行较大的行动有80多次,有力地打击国民党军及其地方武装的进攻,对保卫革命根据地起了重要作用。1934年10月,闽赣省军区对下属武装进行整编,共编为4个团、5个队,即第12团、16团、17团、18团,闽赣省基干游击队、闽赣省保卫队、宁化游击队、均口特区游击队、清泉归游击队。闽赣省军区的武装1934年冬至1935年春经多次战斗,人员伤亡较大。1935年3月,闽赣省军区在将乐县境内对所属武装进行再次整编,组成闽赣省新编第1团,下辖3个营,兵力仅剩600余人。5月,该团被国民党军打散,闽赣省军区活动结束。
   七、闽赣军区第三分区 中央主力红军北上抗日以后,为加强对地方游击队的统一领导,1936年4月,中共闽赣省委决定成立闽赣军区第三分区,统一指挥资溪、光泽、贵溪根据地游击队,直至1937年11月与国民党达成联合抗日协议。吴先喜、刘文学先后任第三分区司令员兼政委,鲍永泉任政治部主任。
   八、抚州军分区 1949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61师在北平(今北京)近郊进行整编、整训,4月奉命南下,6月到达江西,调归江西军区建制。8月14日,以第161师直属队的1/3兵力及第483团为基础,正式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抚州军分区。军分区驻抚州镇(今抚州市城区),机关设司令部(参谋科、侦察科、通信科、管理科),政治部(组织科、保卫科、直工科、民运科),供给处(军需科、财务科、粮秣科、运输科、军械科),卫生处(附属医院),军法处(看守所)。下辖军分区直属队(教导队、警卫连、机枪连、侦察排、司号排)、第483团、9个县大队和1个独立支队(原赣闽边区人民游击总队),共××××人。
   1950年1月—5月,军分区先后进行过两次整编,撤销独立支队。至11月军分区机关设有司令部(参谋处)、政治部(组织科、直工科、保卫科、青年科)、供卫处、人民武装科、军法处(看守班);军分区直辖第483团、教导队、警侦通连;下辖临川、南城、崇仁、宜黄、资溪、金溪、南丰、黎川、乐安9个县大队和9个人民武装支队部。
   抚州军分区组建后,为维护抚州的社会秩序,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进行了剿匪作战。到1950年8月15日,共毙、伤、俘国民党军及其地方武装残部1452人;争取66股土匪投降,共3130人;缴获轻机枪50挺及其他枪支4345支、子弹64071发、电台2部、电话机和总机53部。
   1951年6月至1952年底军分区又进行整编和调整,撤销第483团和9个县大队,各县人民武装支队部改编为人民武装部。军分区机关设参谋科(交通队、警通队、军邮局、电台)、组织动员科、调查统计科、训练科、政治工作科、干部科、人民武装科、后方勤务科(卫生所、修械所)。军分区直属机要组、管理股、文化补习学校、机动连、基干营。下辖临川、南城、崇仁、宜黄、资溪、金溪、南丰、黎川、广昌、乐安10县人武部。
   1954年7月,广昌县人武部划归赣州军分区领导。8月,所属各县人武部改称兵役局。1954年8月至1956年抚州军分区组织序列:参谋科(警通班、电台)、政治工作科、干部科、行政经济管理科、兵役工作科、卫生所及临川、崇仁、宜黄、乐安、南城、南丰、金溪、资溪、黎川9个县兵役局,1955年11月抚州市也成立兵役局,归抚州军分区管辖。
   1959年机关整编,设司令部(参谋科、训练科、动员科、秘书室、电台),政治部(组织科、干部科、宣传科),后勤部(修械所、卫生所),成立独立连。
   1960年8月,司令部下设管理科、机要科、作训科、特种兵科、民兵组织科、秘书室、电台;政治部增设保卫科;后勤部设组织计划科、财务科、军需科、卫生所;军分区直辖独立连、教导队。9月,成立公溪镇人武部(县级)。1961年3月,机关又进行过整编,司令部增设军务科,电台归作训科管辖,后勤部下设供给科、军械科、卫生所、修械所。11月撤销独立连,成立警通排。
   1962年5月23日,撤销公溪镇人武部。12月,机关精简机构,司令部下设作战科、组织动员科、军事训练科、管理科、电台。后勤部撤销修械所,卫生所由军分区直属。1966年6月,撤销军分区警通排,成立军分区独立营。1968年4月和7月,进贤、东乡两县人武部先后划归抚州军分区管辖。
   1970年10月—1981年9月,军分区机关进行过3次整编。至此,司令部设作训科、军动科、管理科,政治部设组织科、干部科、宣传科,后勤部设供应科、军械科,军分区直辖警通排、招待所、仓库、修械所、卫生所。1982年12月,军分区独立营改为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抚州地区公安处管辖。
   1983年11月,进贤县人武部划归南昌军分区;广昌县人武部划归抚州军分区管辖。1986年6月,各县(市)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1996年4月又改归军队建制。同时,军分区机关编制调整,司令部设作训科、军务装备科、动员科,政治部设组织干部科、宣传保卫科,后勤部设战勤科、供应科,原勤务排改为勤务队,仓库和招待所归司令部管辖,卫生所归后勤部管辖,教导队直属军分区管辖。
   1998年9月18日,司令部军务装备科与动员科合并为军务动员科,其他编制不变。
  九、各级人民武装部 1950年6月21日,江西军区颁发《江西人民武装自卫组织与工作条例(草案)》。至年底,抚州区所辖临川、南城、崇仁、宜黄、资溪、金溪、南丰、黎川、乐安9个县均已建立县人民武装支队部。支队部下设军事、政治2个股,编配8人。各区建立民兵大队部,编配3人。1951年底,抚州分区9个县人民武装支队部全部改为县人民武装部,县人武部设军事、政工2个股;64个区民兵大队部改为区人武部。1952年8月,抚州专区所辖县、区人武部正式定编:县人武部,特等县10人;甲、乙、丙、丁等县分别是9人、8人、7人、6人;区人武部3人。至是年底,抚州专区有县人武部10个,区人武部82个。人武部人数341人,其中,县人武部93人、区人武部248人。
   1954年8月,全区各县人武部改为县兵役局,仍保留县人民武装部的名称,即一个机关、两个名称。县兵役局一律免冠“中国人民解放军”,称“××县兵役局”。县兵役局设民兵、组织动员、统计、征集4个科。10月,抚州专区除保留临川县抚州镇市区人武部外,其余64个区人武部全部撤销,县属区设武装助理员1人。1955年11月,临川县抚州市区人武部(区级)升格为抚州市兵役局(县级),为抚州军分区派出机构,直属于抚州军分区,下设民兵、组织动员、征集3个科。
   1958年11月,抚州专区所辖公社普遍建立人武部,指定1名专职民兵干部负责抓民兵工作,原县属区武装助理员编制撤销。1959年11月25日,各县、市兵役局番号撤销,从1960年1月1日起,一律改称县(市)人民武装部。全区10个县(市)人武部均设军事、政工2个科。是年8月至12月,专区进一步健全人民公社和垦殖场、大型厂矿企业人武部,并配备专职武装干部。
   1961年2月,公溪镇人民武装部成立(县级),直属于抚州军分区。次年5月23日,公溪镇人武部撤销,其军事工作及武器装备全部移交给乐安县人武部。10月,抚州专区开始给所属公社(场、镇、厂)配备1名至2名专职人武干部,实行县人武部和公社(场、镇、厂)党委双重领导。至1962年底,全区配备专职人武干部279名。
   1964年11月16日,抚州市人武部改称抚州镇人武部(仍为县级),编制不变。1968年4月和7月,进贤县人武部由宜春军分区,东乡县人武部由上饶军分区先后划归抚州军分区管辖。1969年10月10日,恢复抚州市人武部(仍为县级),编制不变。至此,抚州军分区下辖临川、崇仁、宜黄、乐安、南城、南丰、金溪、资溪、黎川、东乡、进贤11个县人武部和抚州市人武部。
  1977年4月,军分区对所属12个县(市)人武部进行整编,各县(市)人武部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1983年11月,进贤县人武部划归南昌军分区管辖,广昌县人武部由赣州军分区划归抚州军分管辖。1986年5月至6月,各县(市)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为一般县级单位,设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改归地方后县(市)人武部为地方编制,接受军队和地方双重领导。
   1995年5月,抚州市人武部与临川县人武部合并为临川市人民武装部,设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1996年4月,各县(市)人武部改归军队建制,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增设1名副部长。2000年10月20日,临川撤市设区,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临川市人民武装部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武装部。
   2004年9月,抚州市11个县(区)人武部执行新编制,仍为正团级单位,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恢复副部长职数,副部长兼军事科科长,南城、黎川、南丰、崇仁、乐安、金溪、东乡县及临川区等8个人武部设部长1名、政委1名、副部长1名、参谋2名、政工科长1名、干事1名、后勤科长1名、助理员1名,宜黄、广昌、资溪3个县人武部少1名参谋,其他编制同上。民兵训练基地和武器库主任由人武部参谋兼任。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基层武装部×××个,专武十部×××人。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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