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隋唐至清代兵员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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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659
颗粒名称: (一)隋唐至清代兵员征集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960-961
摘要: 隋唐时期,域内征选20岁至60岁健壮有力者为兵,免其租调。征选方法,以财均者取富,力均者取强,“财力又均,先取多子”。于是定天下户口为三等九级,财产在中等以上而家有三丁者,选一人充任。按其技能,能骑射者编为越骑,其余为步兵。兵员招募时,先看身高,次考跑步、跳跃速度,再验视力,合格者刺字入伍。
关键词: 隋唐 清代兵员

内容

隋唐时期,域内征选20岁至60岁健壮有力者为兵,免其租调。征选方法,以财均者取富,力均者取强,“财力又均,先取多子”。于是定天下户口为三等九级,财产在中等以上而家有三丁者,选一人充任。按其技能,能骑射者编为越骑,其余为步兵。兵员招募时,先看身高,次考跑步、跳跃速度,再验视力,合格者刺字入伍。
   宋朝实行募兵或改囚犯为兵。贯彻“兵务精不务长”的方针,精锐者提升,老弱者除去。于是招募各地壮士,选择身强体健者编入禁军,加强训练。建隆二年(公元961)五月,宋太祖下令各州拣选勇壮兵士升为禁军。乾德三年(公元965),又选强壮兵定为“兵样”分送各地。各地军队按“兵样”选拔,后以“等长杖”木棍为兵员身高标准,由各级官吏招募,送到京师充禁军。地方的镇兵,也称“厢兵”,不用训练,只服杂役。
   元明两代,兵员实行世袭制,称“军户”,由军户出人充军。元代凡签订军户的,占地4顷以内可免除租税,称为“赡军地”。军户须自备鞍马器仗。明代民户一人从军,一家便永远为军户。正德七年(1512)建昌府有军户4290户,30713人。
   清朝统治集团入关后,兵力不足,由归附的明军和招募的汉人组建绿营兵,分别驻防于各城镇。道光年间(1821—1850),九江镇在抚州域内设抚州营、建昌营、广昌营,分别驻今抚州市城区、南城县城、广昌县城。道光十一年(1831),抚州营有绿营兵343名,广昌营有绿营兵169名,道光二十一年(1841),建昌营有绿营兵459名。绿营兵为终身制。抚州、建昌、广昌3营绿营兵一律招募当地汉人充任,不得由外来或无固定籍贯的人充当。绿营士兵入伍即编入兵籍,成为职业军人,终生不能变动。据清同治《宜黄县志》载:“新置标外营,募兵四百,皆宜黄、乐安两邑人。”应募入伍者虽出于自愿,却没有退伍的自由。清末,八旗兵和绿营均已腐败不堪,对外不足以抗拒列强侵略,对内难以镇压太平军和捻军。清廷因而大力招募地方的乡勇、团练,协助官兵镇压太平军。抚州区域各县在咸丰年间(1851—1861)也曾大量招募乡勇、团练,协助围剿太平军。光绪二十一年(1895)开始编练新军,计划共建36镇(全国实际只建成14镇),其中江西建1镇。宣统年间(1909—1911),抚州招募新军,由募兵单位设立营站,派人手执募兵小旗,叫喝招兵于大街闹市,凡自愿应募者均可到募兵站报名,经目测检查,合格即予登记入营为兵,应募者多为谋生无计的贫民和农民。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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