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653 |
颗粒名称: | 县(市)人民武装部(兵役局) |
分类号: | E265 |
页数: | 1 |
页码: | 959 |
摘要: | 江西省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的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指示精神,于1954年7月28日发出《关于撤销县、区人武部,建立县、市兵役局的指示》,并确定兵役局干部配备原则:1.甲等县40人,乙等县30人~35人,丙等县20人~25人,丁等县10人~15人;2.县、市委书记任兵役局政委,业务上受上级兵役局领导;3.县属区设武装助理员1人。此后各县、市兵役局相继成立。 |
关键词: | 人民武装部 兵役局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