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647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兵役机构 |
分类号: | E265 |
页数: | 3 |
页码: | 958-960 |
摘要: | 隋唐时期,域内实行“府兵制”。宋朝实行募兵或改囚犯为兵,兵员由各级官吏招募,送京师充禁军。元朝采取世袭兵制,属职业兵。明代兵役以实行世袭制为主。清代,域内设抚州营、建昌营、广昌营。宣统年间(1909—1911),抚州招募新军,由募兵单位设立营站招兵。自唐至清,未见抚州域内设专门兵役机构记载。 |
关键词: | 兵役 机构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