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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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624
颗粒名称: (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
分类号: D925.114
页数: 1
页码: 950
摘要: 2004年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创新工作机制,整合调解合力,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实际效果。2004年,崇仁县探索实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并逐步在全市各县(区)推开。2008年10月,根据《司法部、卫生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市、县(区)两级司法局设立医调办,专门受理与指导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关键词: 人民调解 工作机制

内容

2004年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创新工作机制,整合调解合力,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实际效果。
   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 2004年,崇仁县探索实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并逐步在全市各县(区)推开。2008年,市综治委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提出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的“三调联动”机制,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设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的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在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推行诉前和诉中委托调解等工作模式。“三调联动”机制的实施,为解决各类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和谐,发挥重要作用。 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2008年10月,根据《司法部、卫生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市、县(区)两级司法局设立医调办,专门受理与指导医疗纠纷调解工作。2009年全市建立医调办13个。为推进医患纠纷调解工作,2011年市委、市政府两办先后印发《关于成立抚州市预防与处理医患纠纷领导小组》《关于预防与处理医患纠纷工作的实施意见》《抚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处暂行办法》,提出组建抚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县(区)设医调站及其办公室,由市综治办、市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是年8月,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正式组建运行,市司法局为市医调中心推荐律师等法律人才44人、首席人民调解员35人。随后,县(区)相继设立医调工作站12个。年内全市受理医疗纠纷176起,成功调解166起,涉案金额1104万元。
   探索建立民行案件“检调对接”工作机制 2010年6月,为有效整合检、法、司调解资源,搭建和解息诉平台,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检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得到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检调对接机制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人身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山林权属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社会保险纠纷,不服人民法院执行申诉等需要和解息诉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出具委托和解函,将案件移送至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检察机关派员参与提供法律咨询。
   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2011年,根据人民调解法的实施要求和《关于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拓展道路交通事故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抚州市11个县(区)和金巢经济开发区相继建立12个道路交通事故专业调解委员会,聘任一批专职调解员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工作,较好地化解一大批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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