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620 |
颗粒名称: | 二、人民调解 |
分类号: | D925.114 |
页数: | 5 |
页码: | 946-950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1980年恢复和建立调解组织后,抚州区域调解工作得到全面开展,形成三级调解网络,起到调解纠纷、预防犯罪的作用,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2000年后,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法,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壮大调解队伍,拓展调解领域,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00年到2011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23万件,为维护抚州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
关键词: | 人民调解 抚州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