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内民事公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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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613
颗粒名称: (二)国内民事公证
分类号: D926.6
页数: 1
页码: 944
摘要: 1981年恢复公证制度初期,域内民事公证事项包括收养子女、继承财产、遗嘱及房屋买卖、委托、赠与、转让等方面的公证。到2000年,全区公证机关累计办理国内民事公证176254件;2001年至2011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国内民事公证68026件。
关键词: 国内 民事公证

内容

1981年恢复公证制度初期,域内民事公证事项包括收养子女、继承财产、遗嘱及房屋买卖、委托、赠与、转让等方面的公证。
   1982年4月后,域内民事公证的业务范围扩大到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赠与和分割、收养、亲属关系身份、学历、经历、出生、婚姻状况等项。1983年增加协议书、声明书,副本与原件相符,宅基地使用权、产权证明等公证业务。1985年开辟抚养关系身份证明、计划生育协议、房屋拆迁等新证源。1987年域内公证处把服务范围从城市拓展到农村,增辟农村房屋产权、五保户供养协议等公证业务,还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使农村的“五保户”能老有所养。广昌、临川等县政府专门就此发文作有关规定。自办理此类公证后,村干部对五保老人的生活更加关心。广昌县公证处总结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的好处是:增强各级干部对五保户的责任感;增强农村群众对五保户扶养的义务感;增强五保户的安定感。1992年后,域内公证处改变公证观念,转变服务方式,变坐等办证为上门服务。崇仁县公证处利用农闲季节,主动上门,1992年至1997年为农村私房办理产权公证24000余件,解决历史遗留的大量房产问题,确定房产权,预防纠纷,深受农民欢迎。1998年后,域内公证机关对于无经济效益及批量公证有所减少,开拓婚前财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房屋买卖契约及证据保全、证人证言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减轻农民负担的“三提五统、两工”协议公证等新业务。
   到2000年,全区公证机关累计办理国内民事公证176254件;2001年至2011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国内民事公证68026件。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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