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590 |
颗粒名称: | (一)律师资格、律师执照 |
分类号: | D916.1 |
页数: | 2 |
页码: | 934-935 |
摘要: | 1980年开始,域内司法机关分期分批进行律师资格批报工作。首先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并由单位负责对申请人政治历史、思想品质、工作态度进行全面审查、鉴定,然后报请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复审和专业知识考核,同时征求人事部门意见,再报地区司法局审核,最后由省司法厅审批,并报司法部备案。申请人必须符合《律师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 |
关键词: | 律师资格 律师执照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