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1562 |
颗粒名称: | (五)“五五”普法 |
分类号: | DF815 |
页数: | 2 |
页码: | 929-930 |
摘要: | 2006年—2010年为“五五”普法期。先后制定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以及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3人分获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称号,2人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1个单位获得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临川区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抚州市普法办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4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
关键词: | 示范村 普法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