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区(市)机构人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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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1543
颗粒名称: 一、地区(市)机构人员
分类号: D916.1
页数: 2
页码: 923-924
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域内司法行政事务由法院管理。1950年始,抚州中级法院设有专人负责公证、法纪宣传教育工作。1953年,抚州中级法院有看守人员和管教干部11人,同年底对犯人的看守和管教工作移交公安机关。1956年中级法院设司法行政科,配有2人。1965年增至4人。
关键词: 机构人员 司法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期,域内司法行政事务由法院管理。1950年始,抚州中级法院设有专人负责公证、法纪宣传教育工作。1953年,抚州中级法院有看守人员和管教干部11人,同年底对犯人的看守和管教工作移交公安机关。1956年中级法院设司法行政科,配有2人。1965年增至4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域内司法行政工作中断。1972年,法院工作恢复正常,全区共有司法行政干部12人。1979年地区中级法院增设司法行政教育科,有干部3人。
   1980年,地区司法局成立,人员编制12人,至1981年实有11人,内设人秘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科。1983年12月,成立抚州地区劳改劳教支队和地区劳动教养管理所,实行一班人员,两块牌子。1984年,地区司法局增设人民调解科和劳改劳教管理科。1985年1月成立抚州地区法律顾问处,由地区司法局直接领导。1986年初,抚州的劳改劳教工作停办,劳改劳教科被撤销。同年3月,成立抚州地区政法干校,负责全区司法干部业务培训。1989年5月,地区司法局增设监察科。1991年10月,地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科分设公证管理科和律师管理科;1993年,地区司法局调解科更名基层工作科。同年8月,抚州地区公证处成立,正式对外办理国内公证业务。1996年7月,抚州地区法律顾问处更名斯正律师事务所。同年12月,抚州地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地区司法局内设人事秘书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另挂普法办公室牌子)、基层工作科、律师工作科、公证工作科、法制科、纪检监察室(为地区纪委、地区监察局派驻机构)7个职能科室。2000年地区司法局共有公务员41人(含地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6人)。同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抚州市司法局正式挂牌。
   2001年,市司法局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科,对外挂“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2002年机构改革,市司法局内设机构7个,即:人事秘书科、法制宣传科(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之合署)、律师工作科、公证工作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另挂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法制科(另挂司法鉴定管理科牌子),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派驻机构。全局政法专项编制39名。
   2010年,市司法局增加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内设机构10个,即:办公室、政治处、普法教育科(另挂抚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律师工作科、公证工作科(公证处)、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另挂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制科、社区矫正工作科,纪检监察室为市纪委派驻机构。全局政法专项编制39名。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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